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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叶蓓:《青春无悔》的前奏一响,我和老狼都哭了

文:杨璐 肖舒妍

叶蓓和好友老狼,在那个校园民谣盛行的年代,她被誉为“民谣天后”,《白衣飘飘的年代》《b小调雨后》还有同老狼合唱的《青春无悔》等代表作,承载着一代人的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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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叶蓓口述,已经叶蓓授权发表)

某种程度上来说,高晓松是改变我人生的人,虽然第一次见他时,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那时我在中国音乐学院读大一,不想再问家里要钱,就开始自己勤工俭学。一开始是在酒店大堂弹钢琴,弹了不到一年,很无聊,有一次弹着弹着自己都睡着了。之后就去disco和pub驻唱,在左家庄胡同里一家叫“百灵”的pub里,我遇见了高晓松。

那天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我选了自己喜欢但基本没人听过的歌——凤飞飞的《老情人》。唱完后,艺术总监说高晓松找我。我说高晓松谁啊不认识,他说是《同桌的你》的作者。那会儿这歌挺火的了,连我妈都会唱,但我那会儿有那种来自艺术院校的臭清高与傲慢,没太怎么研究国内的歌,对高晓松也一无所知。我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一个瘦瘦的、尖下巴、长了特别特别多青春痘、头发乱糟糟的人。他说这里我唱得最好,难得的是在嘈杂的环境下唱自己想唱的作品,让我留个联系方式,看能不能帮他录个小样。我问他什么是小样,他说你就录吧,给大腕儿听的。

大概一个月后,宿舍一楼老大妈呼叫我,是高晓松找我,让我去录歌。那天下着雪,我请了假,坐着小公共倒着地铁,找到阜成门胡同里的小柯家。刚一进门,我就觉得来对地方了。小柯那间12平米的小屋除了一张用来睡觉的床,堆了一屋子设备,电脑、音源、琴、录音机。

在小柯家,我认识了老狼。第一次见他,我说他长得真像郭峰。我们泡在小柯家,录了《青春无悔》《白衣飘飘的年代》《回声》和《b小调雨后》的demo。

录完后我老惦记着这事儿,总盼着有他们的消息。大概过了两周,室友鼓励我联系高晓松,我鼓了半天勇气打给他,他说因为丢了我的联系方式一直设法在找我。但后来还是没消息,我也就淡忘了。

过了大概一年多,一次旅途中,我妈说高晓松来电话了:决定把之前录制的那些小样给我唱。

那是高晓松的第一张作品集,他本来想全部用大腕,刘欢、老狼、小柯、零点乐队这些人。我录的那几首他先后给当时一线的好多女歌手都唱过,他说唱准节奏的都很少,更别说唱出那个意思来了。后来老狼说,你非要用大腕吗?这不就唱得很好吗?大家既然都是年轻人,不该那么世俗,就决定启用新人。

这些人里,除了我之外全是男的。那时候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号棚录歌,晚上10点才开始录。我当时才大三,我妈怕我学坏,就跟着我去录歌。

高晓松和老狼在广播电台门口接我。他们俩那时候都很瘦,尖下巴,长发披肩,满脸青春痘,格子衬衣皮夹克,腰上露着栓火机的银链子,还有一双大军靴,是当年不正经年轻人的标配。

一看见我们,高晓松就说,阿姨您怎么来了,我妈说没事,我晚上睡不着觉过来看看我闺女唱歌,结果一进去刚坐那儿就开始打盹儿。第二次,我妈又跟我去的时候,高晓松跟我妈说,阿姨以后这录音您就别来了,我们都是好人。

录《青春无悔》的那天晚上,录音棚里黑着灯,我们都光着脚。唱的时候,老狼哭了,高晓松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想起和女友一起在学校门口树上刻下的字。

这首歌是高晓松大三时写的,当时他走南闯北流浪了一圈后回到北京,找到吉他时已经只剩下了三根弦。真正唱这首歌时,我还不到二十岁,还处在比较茫然的阶段,但他们都已经工作了,青春的这一部分好像真的已经过去了,很多那个时候的事和画面,都一去不复返了,所以会有更深的感触。

直到很多年后,高晓松想起那时我们录的《回声》,还是会觉得特别钟爱最后那句歌词:你挥一挥手,正好太阳刺进我眼睛,我终于没能,听清你说的是不是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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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青春无悔》发行,我还是大学生,请到假就配合公司做宣传。那时的演出基本都是进校园,跟串门儿一样。我们大家都一起去,黄昏时在学校摆摊儿签售,在黑乎乎的礼堂里唱歌,宿舍熄灯后和学生们在路灯下继续唱歌。

印象最深的是和老狼、高晓松、郑钧、刘欢还有零点乐队一起去复旦大学。礼堂爆满。我当时还是学生,就穿着白衬衫牛仔裤,也没有什么明星样儿,去后门人家也不让我进,说要票。后来好容易进去了,唱完出来,一簇一簇的人一路跟着我们到车上,大声喊,我爱你谁谁谁。

去北京外国语大学演出那天,高晓松都哭了。演出结束后,好多快毕业的男生站在女生宿舍楼下高唱“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女生们开窗一边哭一边看着这些男生。我们走后,同学们都打开窗,拥挤地趴在窗户上探出头来,看着我们走过小马路,感觉特别幸福。

《青春无悔》发行后,歌迷来了好几麻袋的信,我们每天就去公司拆信,几乎每封信都是乐评。后来统计下来江苏地区写信的人最多,高晓松就决定当年年底在南京五台山体育馆办一场音乐会。

音乐会那天,万人体育场里坐满了人,外头也挤满了买不着票的人,天又特别冷,后来我们干脆打开门让大伙都进来了。那英回后台换了件衣服,再回来就进不去舞台了,到处都是人,最后是从人头顶上爬上台的。

那时候,我成天跟老狼、高晓松、郑钧、朴树、宋柯这些人混在一起,吃公司阿姨做的饭,玩扑克牌、聊人生、聊艺术、聊生活、聊爱情、聊他们的青春。我那个时候就是一个跟屁虫,跟着他们一块儿去夜店、一块儿看演出、一块儿品头论足。他们非常非常符合我的审美,照北京话讲,这几个人都挺起范儿的。

发了《青春无悔》,我就算是出道了,一出道就特别顺。1998年,高晓松用《青春无悔》挣的钱给我出了单曲《蒲公英》。那时候所有的计划都是推着我走的,不用我操心。后来,我还唱了郁冬的《纯真年代》和《在劫难逃》,他的词特别好,曲也是出奇的好听。

后来搜集歌的时候,高晓松说,你是学音乐的,你能不能自己写几首歌?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写,就问他,那是从词开始写还是从曲开始写?他说,你从最具象性的东西开始。那个时候我住在214楼1门14号,他说你就写214楼1门14号,这个就是你这个歌的主题,你就写这个门牌号之内的故事。

从那时起,我也开始陆陆续续地写歌。我的第二张专辑里《蓝色》的词就是我自己写的,写的是我的初恋。

1999年,世纪末的最后一年,高晓松想了一个“红白蓝”的概念,因为他当时非常喜欢这个系列的电影,于是,就出了“红白蓝”系列唱片。朴树的《我去2000年》是白色封底,我的《纯真年代》是蓝色封底,再加上尹吾的是红色封底。

那一年,高晓松30岁,老狼31岁。高晓松拍完了自己的第一部电影《那时花开》,老狼唱了电影的主题曲《月光倾城》。大家好像都在做着一些什么,同时也在告别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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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唱片市场慢慢变差,校园民谣也渐渐降温,我们这帮人也渐渐回归到各自的生活中。

高晓松搬到美国过日子去了,拍电影、搞音乐、当评委,他是那种随时跟着时代改变的人。我们经常通过网络聊天,不过他不会把我当哥们儿,我永远是他的徒弟。

老狼就比较慵懒,结婚生娃后基本上是半退休状态,这几年慢慢又玩起乐队。他是一个没有被时代改变的人。

我有一段时间把自己搞得非常忙,演出、录像、采访、开歌友会……好像每周到一个固定的时间都要拖着箱子去流浪,睁眼起来也搞不清楚在哪个城市哪个酒店,一两个月也不回一趟家。我还得参加颁奖礼这种争奇斗艳的活动,每个人都打扮得像个小妖怪似的。我觉得那不是我,我喜欢穿球鞋,我是一个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口无遮拦的人。但这些活动又不得不参加,因为公司想弄这个那个奖。

2008年的时候,我在音乐和生活之间做了个选择,选择要更多的生活。后来我就没那么忙了,结了婚,过上了最普通的生活,去菜市场买菜、坐地铁、在家练琴……创作的东西并没有停,只是没有发行。

有一次生日喝了点儿酒,管虎说,小叶你是有使命的,就这么糟践了这个天赋。他觉得《白衣飘飘的年代》是多么辉煌,后面的人如果不会唱这些歌那就趁早别唱了。他认为我的创造力是无人能替代的,但我不是那么努力。

高晓松也说过类似的话,大意就是我这都是和老狼学的,没事儿就待着,好几年出一张专辑,但这对于我和老狼来说,应该是让我们最舒服、最松弛的方式。

曾经校园民谣的那拨人,其实最可惜的是郁冬。高晓松经常跟我们夸他,说他们一二十人在清华东大操场上传吉他写歌,郁冬写出来的是大家最赞叹的。但2001年的时候,他自己的生活中出了一些状况,对他打击很大,从那之后,他就基本从音乐圈隐退了。

老狼2007年办了一场“老狼和朋友们”的演出。演出前,他给郁冬打电话,邀请他来现场玩,但他最终还是没有出现。那天晚上,老狼的开场曲用了郁冬作词作曲的《来自我心》,紧接着又唱了他的《北京的冬天》。

现在,老狼还会偶尔和我聊起郁冬,一直觉得他是“天才”。这些年,每一年郁冬过生日,老狼都会发一个微博。有一年发的是郁冬作词作曲的《时光流转》——“时间原来就是这么简单,轻易地改变我们的笑脸,春去秋来飘落下的花瓣,重复在我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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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群人再次聚在一起是2012年,高晓松打电话给我,说要把当年那帮人都聚到一起办一场名叫“此间的少年”的音乐会,我立即就响应了。

排练时见到大家,老狼、晓松、小柯,好像都胖了一点,但我觉得他们依然非常生动,大家天南地北地聊起过去的事儿,一些场景就像过电影似的一幕幕回放。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岁月如歌。我就想着,要是天天能排练就好了,没观众,没压力,能跟最好的音乐人在一起多开心。

在北京演出那天,五棵松全场爆满了,所有人都是为了听青春的记忆来的。这么多年后大家还在一起,在舞台上再唱那个时候的颜色和音符,能感到时光“嗖”地一下回到了过去。

《白衣飘飘的年代》前奏响起,我刚唱了第一句“当秋风停在了你的发梢”,追光灯打到我身上,眼泪突然就控制不住像开了闸一样。我当时心里想,我是个职业歌手,应该要把最美好的声音传递出去,应该学会控制。后来又有一个瞬间说,别控制了。那个感动的东西是很自然流淌出来的,当时就突然特别想要拥抱他们。

我没上过班,我们这群人是一块儿玩着长大的,彼此的青春互相见证。十来年的记录在音乐响起时一下子都回来了。狼哥、晓松、宋柯,大家都老了。他们现在还管我叫小叶,跟以前一样。

老狼唱最后一首歌《恋恋风尘》前,高晓松在一旁说:“我们为什么会唱歌?这句歌词会告诉大家。”那是他们俩最喜欢的歌,歌词里说了他们最想说的两句话:“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这几年,我见的最多的是老狼,总在各种演出前后碰到。半年前,他在纽约时代广场旁Town Hall办演唱会,让我去当嘉宾。那天,很多人从华盛顿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冒着雨排着长长的队在门口检票,其实都是对自己青春的回望。

那个剧场特别老,是环形的,楼上楼下两层,座椅上铺着红色的软布,舞台上垂着雕着花的幕布。剧院后台也很古老,木地板磨出了一条一条的纹路,是有无数人走过的痕迹。连灯光也特别古老,打到有一点点尘土的木板上,台上散落着零零散散的线,钢琴响起来的时候,哎呀,我心都碎了。我和狼哥两个人在侧台口相互拥抱一下,就上去了。

对于很多观众来说,这回老狼来了,叶蓓来了,这事儿完美了。对于我们自己来讲,就是把当年那些青春的事儿都在歌里唱出来了。

《青春无悔》这首歌,我和老狼不知道合唱了多少次,但每一次唱,还是会特别动情。有一次排练,前奏刚响,我们两人对着看了一眼,哗哗地,眼泪开始流。看对方的那一眼,其实是一种特别深层次的情感,这种情感跟爱人不一样,像家人一样。所以他会说,叶蓓是我演唱会永远的嘉宾。

现在,一个人待着、喝了点酒的时候,我经常会回想起过去那段日子。就像七彩的水果糖一样,青春很新鲜,也很甜,但一块糖吃完了就没了,青春也一样,过去了就不复返了。我最新写的一首歌,和许巍合唱的《流浪途中爱上你》,歌的开头,我就写道:我和每一分每一秒道别离,飞逝而去的是风景,飞逝而去的是时光……

但我们曾经唱的那些歌,早已经不是几首歌和几个人了,这就是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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