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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有君如此 我心实羡宜

异语31

朋友大一在校内认识了一个姑娘,聊了半年,第一次见面,带她和室友吃饭。这顿饭,让这女友跟他室友一见钟情了。

朋友知道后大度的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室友听后很感动。

三年后的毕业考试,朋友代室友去补考,交了白卷。

室友可能要读大五,丢工作了。

这是我看过的迄今为止最狠的十年不晚的故事。

朋友: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剁谁手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听别人说话,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要听他没说什么。

2014年09月29日中雨29℃/19℃南风≤3级

宜:破屋、坏垣、求医、治病

忌:移徙、入宅

旧雨适至,新雨初来。

等了许久,云赟和程琳才在外面姗姗来迟,看他浑身湿淋淋的,拖着一些沾着雨水的树枝抱怨道,“你们两个在这里也不知道帮帮忙,我和程琳在外面又要砍树枝又要拖回来,还碰上下雨,真是。”

这时候天气已然寒意袭来,云赟浑身湿透,如果不想法换一身干燥的衣服,肯定要感冒。当下我结过湿漉漉的树枝,用力的拗开,然后在两端一撕,顺便揉戳着树的外皮,果然只是沾了雨水,里面还是干燥的,将一根一米长的树枝撕成一条一条的,然后用打火机先点燃我带的纸巾,然后引燃木屑,过了许久这才堪堪引燃。

剩下的自然是云赟的活计,在哪里把小火调成适宜的火,留我继续在哪里劈着树枝。云赟也趁机脱掉上衣,脱掉裤子,脱了鞋,在旁边用树枝搭了个架子晾衣服,自己有些瑟瑟的烤着火。程琳倒是也湿了,不过羞涩的强撑着,被云赟好言相劝,还把我的外套借走披在她身上。

最后程琳禁不住,云韵帮忙遮着衣服,她换了换衣服,就穿着我的外衣,捋一捋秀发,轻轻素雅,仿若又是当初的珍馐美人。

洞里的蛇基本上已经跑光了,剩下些在洞里的,有些缓缓蠕动,似乎中了毒命不久矣的样子,很难联想起来始作俑者,正是有些瑟瑟的温婉女人。

“原本想找些兔子野鸡什么的,没想到雨来的太急,只能当机立断拿些柴火,不然今晚可就难熬了!”云赟有些自矜的说。

“诺,还有这个!”我说着拿出了几个火龙果。

“嗯,你怎么找到的!”云赟很惊奇的望着我。

我笑笑,抱起小狐狸,很开心的摸着她柔软的毛发,“她带我们去找的啊!”

小狐狸似乎很享受,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我的脸。

“哈,也不知道你们这配!”云赟拿起火龙果,先给程琳剥好。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自觉的就会关心她,为她做事是最让自己兴奋的事情。看着云赟如此,真让人有些羡慕啊!

“也该给小狐狸起个名字了,这么聪明!”云韵在哪里右手托着腮,静静的看着小狐狸,突如其来的说。

也对。我陡然眼前一亮。

程琳拿着云赟给他剥好的火龙果,轻咬了一口,看着小狐狸在深思,应该是在想它的名字。

“叫什么呢!”云赟自然配合的说,“叫,周芷若!”

云韵不满的哼道,“哥哥,有没有点创意,还是叫宛丘比较好,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多好听!”

我却觉得这个却有点别扭,“干脆叫夭夭,桃之夭夭,硕硕其华。夭夭,美好的样子,多有寓意。”

小狐狸欢呼雀跃,云韵却不满的说,“也就是你是它合得来,说什么它都同意,它才不知道那个名字好呢?夭夭,妖怪的妖吗?”

想来云韵认为自己的努力没有得到承认,所以觉得自己起的好,自然愤愤不平,觉得对方不识货。

程琳不能说话,却对着小狐狸额外的喜爱,拿着一截竹枝,在地上划到,“莫莫,多好!”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唯叶莫莫。莫莫,好名字。”云赟眉色一扬,很欣赏的说,“如其名,名美,貌美,人更美。”

意思是路边的葛藤很旺盛,都长到了路中央,叶子茂盛,青青子吟,无论是听起来还是寓意,都很有味道。

云韵也在旁点头同意。

“怎么,你不同意吗?”云韵见我一脸古怪,揶揄道!

“不是!”我摇着头,嘴边带着一抹笑意的说,“还记得那晚上说的吗,我说你们兄妹老是二打一不公平,等我找到女朋友再来,没想到程琳一来,就变成三打一了!”

“哈哈!”云赟和云韵随即笑摊。

我抱起莫莫,“莫莫,喜欢你的名字吗?这可是你眼前这位姐姐起的。”

小狐狸从我手上跳了下来,绕到程琳身边,亲你的挨蹭着,被程琳一把抱起后,更是舔了程琳的俏脸,真是会占便宜啊!

吃完了剩下的火龙果,才发现武侠世界中用几个野果充饥是多么不靠谱,不过好歹也算有了可以果腹的东西。洞外的风雨潇潇,却半点影响不到洞中。

也是云赟有了程琳,云赟在火边搂住了她的香肩,在哪里窃窃私语。不禁怀想起以前,我们两个无聊的时候,经常会滔滔而谈,常常让云韵不胜其烦,现在才发现,以前是多么的寂寞。

“喂,你在想什么?”云韵也百无聊赖,推了一下我,问道。

我摸着怀中只剩下呼吸起伏的莫莫,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在想,我将来会结婚吗?”

“当然会啊!”

我略感诧异,“我都没那么自信。”说完看着云韵,不明白她为何这么说。

“因为……”云韵想着措辞,“因为轮也轮得到你啊!”

“算了,困了,睡了!”云韵说着打了个哈欠,就上了已经被收拾好的画舫。

其实我想到了曾经忽略的一件事,就是那晚上,我说等我找到女朋友再来过,云韵说的那句,等你找到女朋友也是二打一,一贯反应迅速的我,也不知道我如何当时没反应过来,如今再提及的时候,才恍然,难怪当时我说云韵是天然呆,云赟立刻说,你才是是天然呆。

一件事串联起来,会带起一串的事情,当初那个算命的说,乐子之无知,还说揣着明白装糊涂,还说等到摊牌的那一刻就躲不了了,还有那天晚上,一起在窗外望着星空,那时欲言又止的她。

我真笨,我想。

我又想,或许我真的不想跟她在一起,所以那么的迟钝,故意把很多东西都忽略。

我在哪里回忆,想起了曾经的事情,想起了那段时间经常出现在身后,踏踏的脚步声,想起了我扭头见到的那张笑容,是你啊!

“吴哲,看你怎么一直发呆!”

我抬起头,看见云赟和带着困意的程琳,笑笑,“想起了一个笑话,高中的时候,我和一个姑娘顺路,都骑着自行车。我对她说,我追你行吗,她面色一红,小声说,好啊!然后我加速了,还说了句,老子跟人飙车就没输过!”

也许我说的没有一点波折,云赟摇了摇头,“不好笑!”

“睡了!”我说,然后跟云赟他们一起躺在画舫,程琳和云赟穿上刚烤好的衣服,估计睡起来都是暖洋洋的,程琳自然也把外套给我,我穿着,有股淡淡的香味,却并没有半点旖旎之感。

我想着那个笑话,这是真实的故事,只是,那时的我从没有说过,我追你好吗,她也没说过,好啊!

真羡慕你啊!我闭上眼睛前,看了一眼云赟。

过了许久,只感觉浑身冰冷,寒意入骨。

“师父!”

我一愣,抬眼望去,已然身处寒池之旁,见到依旧栩栩的灵儿,在哪里伸出手遥相指着我。

正在彷徨间,闻的身后一声叹息,扭过身来,见得采药人正在身后,轻皱的眉头流露出神情的哀伤。

“你……”我试探的伸出手来,想要知道采药人是真是幻。

采药人轻轻地说,似乎在细细的打量我,犹如久别之后,与记忆中的有出入一样,想要找到那种不同在哪里,缓缓开口说,“你想救她吗?”

“我,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时内心始终有想救她的冲动,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我在纠结,让我做一件事很容易,只要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就可以。

“你既想救她,又想不起为何救她。有没想过,会否是你自己不愿再想起曾经的缘由,只是想弥补当初的过错。”

我听后感觉浑身一震,思绪不由自主的想到,我抑或是当初一己私欲,强迫她的那个人,也或是阶下囚连累她至此的那个人。或许正是我害得她如此,故而内心带着深深的歉意,以至于来世只想不惜一切的救她,而不愿再想起过去的事。

“我懂了!”我想起了那句冥冥中自有天意,或许还是我万千恳求才来的机缘,当即下定决心,“我该怎么做!”

采药人眼中透露出一丝欣慰,转过身来对着灵儿说,“灵儿,他愿意救你了!你听到了吗?”

也或是幻觉,我看池中的灵儿的时候,虽然依旧凄苦,眼中却增加了些神采。

采药人指着泉水说,“她所受之苦全来于这个九幽寒池,只要将她从中救出,自然所受的痛苦都将消解!”

我听后看着灵儿身在半空中的手,有些犹豫自己是否应该不顾一切的将她拉出来,但是我很明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也或者是知道了我之所想,采药人轻轻摇摇头。

“九幽寒池,所谓九,乃是数之极。九幽所在,身犹不转,神犹不动,天地有所不容!”

“总该有所办法的吧!”我想到既然采药人要我如此,定然有相救的办法,只是想来我必然身冒奇险罢了!

“你或许身死,果然愿意吗?”

我看了看身前的灵儿,笑笑,“我总觉得因果早就定下了,要是我的存在就是为了救她而死,那也只好如此。不过,想来我命如此,应该自有天相。”

采药人点了点头,沉思片刻说,“有一物有万钧之力,来去无踪影,相传是洪荒宇宙之本源,你若是能得之,或能相救!”

“不会是雷电吧!”我想起雷霆万钧,似乎神仙都喜欢雷电,于是试探的问道。

采药人笑着摇摇头,“人食饱方能行,食为源;仙者,聚有仙元方称为仙,仙元者,可使洪荒之力为之所用也。修仙之人乃是逆天而行,不容于天地之间,故而与天地之间做有天宫洞府,以避天劫。九幽泉池乃是异物,亦不容于天地,若是洪荒雷劫在,定能让此泉池不复存在。”

“洪荒雷劫?”我有些疑问,一大半是古人用词,要么玄黄,要么洪荒,着实不知说的什么。

采药人解释道,“大天有数,凡一甲子有一雷劫,凡是修仙之人,必当受之,天命难测,必欲使其灰飞烟灭方可。或可修的洞府躲避雷劫,或修为高深,不惧雷劫,此皆有之。”

“可是,洪荒之力若真是你说得如此厉害,那灵儿在其中,不也灰飞烟灭了吗?”我问道。

“你却是忘了!灵儿乃是借的人身修行,生死循环,此皆天道,洪荒之力或却不会对灵儿有伤害。”

“或却不会?”我说,“也就是说,你也只是不敢肯定。”

采药人叹道,“我深思许久,却不知道还有何法,只能姑且一试!”

我默然,想起那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殊为难料。

“那我该怎么引发你说的洪荒之力呢!”我说着,只感觉说的特别别扭,想了想又说,“我该怎么做!”

采药人想了想,“据某算过,雷劫之期随过,但是天命有常,若是有人欲度化成仙道,雷劫或会引发,只要你作势成仙,或可行!”

“作势成仙?”我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答案,脑袋开始拼命的思索,仙人成仙该是什么样的,“是指白日飞升,还是腾云驾雾?”

采药人哈哈大笑,随机意态飞扬的说,“昔日吾凝聚仙元,华山成仙之时,乌云蔽日,天宫宫门洞开,吾得入天宫,得授仙录,彼时闻得宫外滚滚轰雷,南斗与我言曰,若非天宫相纳,必死于天雷之中。”

“天雷与仙元息息相关,只要仙元一出,雷劫不远矣!”

“那仙元……”

“仙元乃是人之修为,若要修的,实不是几年寒暑之功。但是作伪,却是容易之极,当年之时,乡野之间,我也玩弄过不少类似的手段。”采药人似乎想起了当年,满怀感慨的说,“仙元之力,在于别于常人,日行千里,点石成金,凡有所不依常理……”

醒来,睁开眼,望四周漆黑,只听见呼吸声此起彼伏。我的手摸着怀里的小狐狸,它的身体微微有些发烫,它的腹部一起一落,些微触动碰触着我的心神。

不知为何,突然就醒了过来,似乎有的梦特别长,有的梦特别短。想起梦中的场景,心中越发的坚定,我与采药人,灵儿之间有着特殊的联系,莫非我曾经是李煜,那想起来真是伤感,也或者是赵光义,简直就是罪魁祸首,或者还是那个李淳风。

思绪纷飞,但是都是一闪即逝的,再也不会记起。有时候你就这么躺着,却不得不站起来。我腹部有些发涨,不得不摸索着站起来,云赟似乎被惊醒了,翻了个身,就没动静了。

船外那堆火还剩一些余烬,微微发亮,想了想,还是直接走到了洞口外,解开腰带,扶着洞边潇洒了一下。然后系上腰带,想了想,系了个胡蝶结。外面月色正明,微风阵阵,轻轻拂动,瞬间困意全无。

就这么倚着石壁,望着天上的月亮,思绪繁杂。神仙,真的存在吧,就是采药人那样的,还有之前的地府鬼兵,明明一刀就能杀了我,偏偏就收了手,大踏步的离开了,他又会去哪。

我不禁笑了起来,自言自语的说,“吴哲,看来你注定不平凡!”

洞内传来走路的声音,由远及近,我也浑不在意。

“睡不着?”云赟走出来,深深吸了口新鲜的空气,惬意的说。

“还没祝贺你呢!”我带着笑意说,“你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你应该很高兴吧,如果是我,我绝对会的。”

“虽然高兴,但是你要知道,咱们高兴的原因不同,我的,恰好是你不愿意听的那种。”

“是吗?”我很好奇。

“我高兴的是。”云赟说,“这个世界上,有个相依为命的人,真好!”

我听后深深的沉默了,没有女人陪伴自己,好寂寞。谁会是我相依为命的人呢!有时候,才发现,相濡以沫原来这么温馨,好期待!

云赟倚着洞口的另一边,很心满意足的说,“曾经,我只有我妹妹。那时我想,云韵是我一辈子最宝贵的财富,我一生都会保护着她不受伤害。因为有她,我心中始终没有孤单,吴哲,你要明白,妹妹是我一生最爱的女人。”

“然后程琳的出现改变了一切,是吧!”我说。

云赟摇了摇头,“妹妹依旧是我最爱的人,始终没变。吴哲,我们认识五年了,我知道你喜欢漂亮的女人,我也喜欢,云韵并不漂亮,我知道,但我希望你不要伤害她。”

“我以前还真是迟钝啊!”我说,“亏我还自夸自己多聪明。”

云赟笑笑,“当局者迷,也怪不得你。不过,你应该找一个合适的理由,合适的借口,你明白吗?”

“明白。”我点了点头,心中已经有了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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