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一月之中,按例去了夜巴黎几次,我这才注意到有个人确实在捧我的场,他先前说听我唱歌会睡觉也并不假。
此刻,我边唱歌边望了几眼对面,沈斯宁舒适地斜躺在贵宾座上,他浑身上下流露出一种惬意之态,正阖着眼皮在打瞌睡。
偶尔,沈斯宁还会把军帽拉下来掩住脸,想来,是为了遮光,水晶灯的光太过亮,的确刺眼。
他身旁立了两名黝黑的随从,一个壮肉男,一个大高个,壮男和高个神情警惕,身上透着一股肃穆的气息,二者眼神犀利的巡视场内,像是怕有人要暗杀他们家主子似的。
至于唐衡此人,常常花大价钱请我上楼喝酒,实际上是找我小聊片刻罢了,我们如今相处的平平淡淡,不算太亲近,不算太疏离,大多数时我都在听他说话。
同唐衡聊个天儿,便有那么大酬劳,我乐得安.逸。
我是个俗人,不闲钱多,唐衡投来的大把票子,让我乐不思蜀。他的钱我则当做了一笔惊吓费,算是他安抚我前几次惊了魂的补品,若是旁人这般,票子,我大抵是不会收的。
自知晓歌苓的那段往事,唐衡在我眼中相继也褪去了一层神秘的感觉。再看他时,便觉得他也是个人模人样的如玉公子,不过他对待陌生人较为冷漠,我一念起他手中曾死过好几个女子,不禁又觉得他是个冷血阴婺的人物。
所以,即使我和唐衡成了朋友,那也只是表面上而已,面对他,我心底始终带着一种惧意,从不曾真正与他交心,他走心,我走费。
杜若笙从我口中听得唐衡的状态时,他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我的手,叫我自个儿衡量关系。
我有些诧异他的态度到唐衡这儿就变了,之前对上白曼薇,他的态度可没那么宽。
辗转一想,杜若笙不过是愧疚唐衡罢了,唐衡若是对我没有坏心思,只和我做朋友的话,杜若笙便也安心了我的周全。
临近十二月,屋外的天气冷如冰,我身穿厚厚的夹袄,单手抱着汤婆子暖手,我懒散地窝在底楼的沙发上,拿着牛皮本,记背英文。
我怕冷,自小活的太粗糙,手上的冻疮年年复发,手指现在已浮肿,且发红,发痒,肿的有些难看,所幸今一日在温室里养身,因此冻疮处没有冰裂。
我若还颠沛流离,没住在有暖炉的洋房里,磨人的冻疮指不定会发作的更厉害。
冬日里拍戏,最是痛苦,要穿显身姿的薄衣薄裙,可冷极了我。不过挨的这点冻不算什么,拍戏赚的钱早就远远超过了不值一提的辛苦。
在紫荆园里,我很受照顾,张妈待我越来越好,因为我每回出门都不忘帮她买新鲜的零嘴回来,旁人待我好一分,我心里便记人几分。
张妈白日里,常常端一盆热水来给我烫手祛瘀,水中有消除冻疮的中药,效果显著,她给我换汤婆子也换的较勤,一旦汤婆子变温,便重新换。
夜晚间,杜若笙也会帮我捂手,他帮我暖手前,先将自己的手搓热,再来摩挲我的手,又宽心一句:血液循环,手就见好了。
因此,我的冻疮恢复的快,不是偶然,而是悉心。
有时困觉前,杜若笙还会问我年少的苦事经历,我则一五一十地讲给他听,他听完,淡笑道:今后有我在,你不会苦了。
回想起睡觉前同杜若笙之间的对话,我止不住地发笑,我咧嘴的样子被张妈看了见,她便打趣道:“口水都笑出来了,什么好事儿,说出来叫老身也沾沾喜呀。”
我翻了一页新纸默写句子,装神秘道:“好事儿说出来,就不灵了。”
其实,杜若笙的话未尝不是哄我,他随意一说,我可以窃喜的回味,却不能把空头话分享给旁人,若有朝一日,此话落空,我走时,大概就不会太狼狈了吧。
张妈撇撇嘴,她过来摸了一下汤婆子的温度,要帮我重换,她嗔笑道:“灵不灵老天早就定了,说出来有什么,该是你的好事儿,不会跑,该是你的坏事,跑不了。”
“哼,就不说。”钢笔没了墨,我打开墨水瓶,把钢笔放进去吸墨。
“不说算了。”张妈拿来一个烫手的汤婆子,用布包着递给我,她提醒道:“包好了,小心烫着。”
我道了一句谢,又听得张妈念叨说:“明天少爷要回杜家过生辰,我也得跟着回庄园里,走前我会烧几个菜,你热热便吃罢。”
我急急收了本子和钢笔,连忙问道:“明天是三爷的生辰?!大娘怎么不早说!我什么也没准备,你们去杜家,多久才回来?”
“你今日准备也不算迟,”张妈坐下来,和蔼的拉着我的手,好声好气道:“杜家办宴席,你是不好去的,若把你带回去了,老爷和少爷会生嫌隙,好好的生辰日,客人又多,老身也不想看见少爷与老爷闹别扭,要是少爷准备带你回去,你不要应他,行不行?”
我微微颔首,善解人意道:“行,当然行,我也不愿去看杜老爷子的脸色,上次被汪夫人带过去,受了点辱,我知道他们不喜欢我,杜家没人对我安好心,除了你和三爷。”
“每个地方都一样,没安好心的人有,安好心的人也有,女人和男人啊,都不容易,但是他们算计的越多,活的越累,”张妈抚了抚我额边的碎发,她落寞笑道:“我什么都没有,活的轻松自在。”
我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她,“三爷没帮忙找过奶兄弟吗?”
张妈仿佛陷入了一种沉思,许久,她才唉声叹气地回答道:“找过,说是没找到,少爷人脉广,不会找不到,我那没缘分的儿子...可能夭折了,我活那么多年不是白活的,我还不了解少爷吗?”她孤独地笑,“这是我几年里慢慢悟出来的,夭折了就夭折了,没养过那块肉,不是很心疼,肉掉下来的那一阵,最疼。”
张妈说着,抹了抹微微发红的眼圈,她一直干干地发笑,从沙发站起来后,张妈就转身朝厨房里走去,又开始准备做饭了。
我咀嚼了一遍张妈方才说的话,心中对她同情不已,她的话恰恰是往反了说,她没养过那块肉,才该是最心疼的。
我上楼揣走钱袋,戴了圆黑的帽子低调地打扮一番,才下楼穿鞋准备出门,关门前,我凝顿了好一会儿,朝厨房的方向轻喊道:“阿妈,我出去给三爷买生辰礼物了。”
厨房里,那道孤单的影子微微一顿,她粗糙的手放在围裙上搓了搓,围裙皱了起来,又舒展了,她缓慢地回应道:“暧,早些回来吃饭,零嘴别吃的太多,正餐要紧的嘞。”
我会心笑了笑,“知道了,阿妈真啰嗦。”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不知该给杜若笙准备什么礼物要好,待看到一家制作西装的店铺,眼前顿时一亮,我便匆匆地移步进去了。
店铺里有各种面料不一的布匹,由糙到细,由廉到贵。我去看贵的布匹时,才想起定做西装要花不少时间,他的生辰在明日,已经不容等待了。
于是,我给女裁缝透露杜若笙的身量,请她帮我挑选已经做好的西服,女裁缝拿了几件现成的精细套装出来,我瞧了许久,买了最贵的那一件。
走前我又看中一样苏绣领带,请女裁缝替我包装好后,我就抱着一大一小的盒子,去老店帮张妈买白斩鸡。
我坐在老店里歇息,忍不住喊了一小盘白斩鸡先解解馋,我一个人花钱,比较节约,只要了半只鸡,其余的小吃一样也没点。
我如常选择了角落里的位置,安安静静地吃鸡肉,虾子酱气味鲜香,伴着酱油咸味适中。
我蘸了蘸酱碟,细嚼慢咽地吃下第三块鸡肉,正咀嚼滑嫩的肉质时,忽而听到一个令人耳熟的声音,“跟以前一样,先要一只白斩鸡,再要一份女儿红。”
我转头一瞧,沈斯宁在吩咐店小二记菜,他念完几个菜后,环视店内选位置坐,早在他抬眸的时候,我就把脑袋转回来了。
我用右手撑着脸,把面部偏向墙壁,虽遮掩了自己一二,还是被沈斯宁认出来了,他从侧面拍了拍我的肩膀,语气挑达道:“巧遇了百合小姐,不知能否拼坐,一起扯扯家常?”
我转头,故作诧异:“真是巧,沈少将也来了?坐坐坐,别客气,我这一小盘的白斩鸡快吃完了,打包的那份儿要带回去给三爷的奶娘吃,今日便不奉陪了。”
沈斯宁落座在右边的板凳上,他把一个绿色的帽子放在凳边,慢慢理了理军服,才勾起笑颜道:“急什么,上一回你做东,这一回我请客,算作礼尚往来,想吃什么你点什么。”
没给我说话的机会,他就招呼了店小二过来,热情的催促我点菜。这番,盛情难却,也不好不给面子去拒绝堂堂少将,我的脸便宜,他的脸价格不菲。
我象征性地报了几样菜,全是白曼薇上回点过的。
沈斯宁又一连添了好几个菜,一坛女儿红上桌,他要替我斟酒,我婉拒道:“实不相瞒,我酒量极差,一两杯就倒了,醉了不好回家,我今日是出来给三爷买生辰礼物的。”
我稍微挪开身子,指了一下身侧左边的礼盒给他看。
沈斯宁露出一副了然的神情,没有再强人所难。他随意问道:“刚刚你一个人吃,怎么吃的那么少?跟上回的阔绰相比,你对自己真是吝啬。”
我咽下一块肉,恳谈道:“不叫吝啬吧,只是尝过生活的艰辛,所以不舍得大手大脚,吃完了再叫,东西又不会跑,这样不会浪费。”
他摸了下鼻尖,神色之间没有半点尴尬,也没有半点鄙视,只礼貌微笑道:“那你对朋友,倒是大方。”
“哪里。”
他忽然正色问道:“曼薇近来可好?她心态如何?还有没有想轻生了?”
“没有,她没事儿就会找我逛街,有时会跟我说说心事,她比从前开朗多了。”我又问他,“你怎么不亲自去关心她?她要是知道你问候她,肯定会很高兴的,让我欣赏的是...你跟她同父异母,能关心她,真是难得可贵。”
沈斯宁搁下筷子,喝了一小杯酒,他扬起浓密的剑眉,眼神中透着一股惆怅,他吐了一口气,方道:“多少有隔阂,所以亲昵不起来,少年时,极其厌恶她,她私生女的事闹的满城风雨,成年后推己及人,便觉得这个妹妹怪可怜的,她是被出生之人,本没什么错,倒是沈家亏待了她,我的关心,请你不要告知她,既然你们交好,希望你能帮我多开导开导...二妹。”
我不假思索道:“应该的,她本就是我的好朋友,也是第一个姐妹,我自会好好待她。”
“谢谢你。”
沈斯宁闲话不断,聊起天来能将人带入话题,他谈吐文雅,稳重风趣,不会叫人感到一丝一毫的尴尬。虽相识不久,一场饭局下来,熟知了一二。
互相告别后,我一手抱起两个盒子,一手提着白斩鸡和生煎,招呼了一个黄包车,搭乘回园。张妈一吃到那两样食物则喜出望外,对我亲热极了。
我不许张妈把我买礼物的事情透露,我上楼找地方要把盒子藏起来,选来选去,最后藏在了床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