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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巴黎

我回到英格兰,准备等到冬天过后再起程。我花了多得有些离谱的时间在购买旅行装备上面:一个旅行闹钟、一把瑞士军刀、一个亮色系的绿黄相间的帆布背包——我妻子向我保证,如果你想拥有一次快乐的露营经历,那你一定不能少了它。我还花了一天时间在阁楼上爬来爬去,寻找我挚爱的K&F[20]地图。在1972年,我几乎买了一整套欧洲系列的这种地图,这是我年轻时为数不多的明智投资之一。啊,我在说什么?这是我年少轻狂时做的最聪明的投资。

这种地图通常是在瑞士印刷,有着强迫症般的精准度,价格也自然贵得离谱。每本地图覆盖一两个国家,都有着光鲜的蓝黄封面,你一打开它,就会看到幅员辽阔的地图被漂漂亮亮地印在质量上乘的纸张上。最妙的是,这种地图的注释部分只有法语和德语,在1972年,这种异域光环深深地吸引了我,直至今天依旧如此。一个旅行者携带着一幅满是“Jugoslawien 1:1 Mio'”[21]“Schwarzwald 1:250000”[22]这种标题的地图,仿佛天生就带着一副认真和精明的劲儿。这仿佛在告诉世界:别来惹我,我可是看得懂地图的人!

面对着一大堆K&F地图,和一张《托马斯·库克欧洲火车时刻表》,我全身心投入地花了几个晚上,想要研究出一条线路来,既要够丰富有趣,又得具有实操性,但我一次次地尝试,总是以两头不讨好而告终。欧洲不是一个能够轻易梳理清楚的地方,你无法从海岸这一头走到另一头去。欧洲没有什么地形地貌,能够自然地标志一段旅行的开始与结束,就算有,比如阿尔卑斯山、莱茵河、多瑙河,要么是我力所不能及的,要么是已经被提了数千次的。还有一点,欧洲太大了,塞满了太多我要看的东西,那里没有一个地方是不值得去的。

最后,我决定采用一种相当随性的方式。我要回到奥斯陆,重走我当时走过的道路,随心而动,想去哪里就走到哪里。大约过了一个礼拜,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我发现奥斯陆是我实在没办法才会去的地方。奥斯陆现在依旧是冬季,我两个月前才刚刚去过。一个听起来并不是由我自己发出的声音对我说:“嘿,比尔,去巴黎吧。”我就这么干了。

在我约克郡旅行社里的那个女孩,对利兹以南的世界地理知识掌握得少得可怜。我曾经让她帮我订一张去布鲁塞尔的机票,她过了10分钟后回电问我:“请问,是不是比利时的那个布鲁塞尔啊,布莱森先生?”她帮我把旅馆订在了第742区,那里毫无迷人之处,荒凉程度堪比加莱外围。旅馆正对着一个崭新的综合体育馆,这座体育馆被造得看起来有点像一座山:在它的各个方位,都长满了短短的参差不齐的草。我根本不知道如此陡峭的墙上栽着这么多草,既不能走,又不能坐,到底用意何在?它唯一的目的在于让那建筑师可以说:“大家快来看,我设计了一座种着草的房子,是不是很厉害?”走着瞧,这是巴黎建筑师最大的败笔。

这个旅馆是死气沉沉环境中的一抹亮色,十分摩登,但总会让我想起英国BUPA保险公司的宣传广告。不过它至少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延时照明,延时照明称得上是法国旅馆走廊的一大特色。我第一次从美国来到这里时,这东西于我而言就像是“天外来物”一样新鲜。所有走廊里的灯都被设计成以10秒或15秒为间隔开关,大概这样比较省电。如果你的房间离电梯很近,那还可以。但如果你的房间在走廊深处很远的地方,那就不妙了。巴黎的旅馆走廊总喜欢绕来绕去,像极了患上阿尔兹海默症的男人。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在黑暗中一步一步地摸索前行,张开手掌贴着墙,感受前方的道路,而且在走到半路的时候,一定会撞上放在角落的19世纪的橡木桌子,它在那里的意义就是让你撞上它。有时候你正在摸索的手指还会碰到一些柔软的、毛茸茸的东西,过一会儿你会发现,这是另外一个人,要是这个人恰好也说英语,你们就能愉快地交流彼此“这一路”以来的心得了。

随即你就会意识到,要把钥匙拿出来,朝着房间飞奔而去。就在你以为总算跨越黑暗见到光亮时,麻烦也随之而来,走廊再度陷入一片黑暗,而且,请注意,好像存心似的,没有一点亮光,你只能伸出手臂在黑暗里摸索着踉跄前行,就像《木乃伊》里面的鲍里斯·卡洛夫[23]一样。这时,你只能暗自祈祷不要跌进哪个楼梯间里。这件事给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课:法国人不喜欢我们。

不过这也无妨,毕竟我们也不喜欢法国人。好巧不巧,我刚刚看过一份英国报纸做的调查:这世上有哪三样东西是你最看不惯的?调查结果如下(按顺序排列):花园侏儒[24]、挂在汽车车窗上的模糊骰子[25]和法国人。我爱死这个结果了,在所有令人厌弃的事物里——瘟疫、贫穷、专制政府、迈克尔·菲什[26]……他们选了花园侏儒、汽车车窗上的模糊骰子和法国人。我认为这太棒了!

在第一次巴黎行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每个人都这么讨厌我呢?才刚下火车,我就向北站的一个旅游者岗亭走过去,那儿有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蓝色制服,像看传染病人一样看着我。“你要什么?”她说道,或者看起来像是在说。

“我想要订一个房间,可以吗?”我马上温和地回答道。

“哦,填这个。”她把一张长长的表格推到我面前,“不要在这里填,去那儿。”她摇头晃脑地暗示我去另一个专门的柜台填表,然后马上转过头去对下一个排队的人说,“你要什么?”我非常震惊,我可是来自一个人人都非常友好的地方,那里就算是在殡仪馆里,你埋葬了你的奶奶以后,经理都会对你说一句“祝你今天好运”。但我很快就发现,巴黎的每个人都是这样的。你走进一家面包店,会碰到一些懒洋洋的家伙向你问好,然后他们会用眼神告诉你,他们压根就没把你当朋友。你用磕磕绊绊的法语说你要一条面包,那女人会冷冰冰地凝视你一会儿,然后把一只死海狸放在柜台上。

“不,不。”你激动地挥着手说,“不是一只死海狸,是一条面包。”

那个懒洋洋的女人会死死地盯着你,带着明显的不信任。然后转向其他顾客,以一种超快的语速和他们用法语对话,快得让你根本不明白她在说啥。但她滔滔不绝地肯定是在说,在这儿的这个人,这个美国游客,进来要了一只死海狸,然后我就给了他一只死海狸,结果他说他根本不想要死海狸,他要的是一条面包。其他的顾客就会望向你,仿佛你刚刚想在他们的手提包里放屁,你根本别无选择,只能悄悄溜走,安慰自己说,再撑四天,那会儿你在布鲁塞尔,在那儿你应该就能吃上面包了。

另一件我永远无法理解法国人的事情是,他们为什么会如此不懂得感恩。我总是觉得,事实上,是我们解放了他们——让我们直面这个现实,法国军队连一支女子曲棍球队都打不赢——他们应该给所有来这个国家的盟军游客一沓优惠券。让我们在皮加勒免费畅饮,再免费去一次埃菲尔铁塔的塔顶,但是,他们永远也不会感谢你。我遇到过一些比利时人和荷兰人,他们会热烈地拥抱我,直至我们双腿相缠,他们任由我拽着走过整条街道,就为了感激我解放了他们的祖国,就算我和他们解释1945年的时候我连一颗精子都不是。但法国人永远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晚上我走了18英里路到了西岱岛和巴黎圣母院,途经一些街道时,我看到那里站着一些穿着条纹布列塔尼衬衫[27]的黑乎乎的男人,他们斜靠在路灯杆上,用弹簧小折刀剔牙,在你经过时,吐一口唾沫在你腿间。尽管如此,这仍是一个可爱的3月的夜晚,到处弥漫着隐隐约约的春天气息,我摇摇晃晃地走到塞纳河畔,走到苏利桥上,我觉得一切都非常完美。在我面前的是圣路易岛,它发出美妙的柔光,像幻影般漂浮在河面上,就像是一座中世纪的村庄奇迹般地保存在现代都市的中心。我穿过桥,在几条已经沉睡的街道上游走,还有些期待能看到小鸡在马路上跑来跑去,还有农夫推着装有黑死病病人尸体的大车走过。但我看到的只有小巧的瑞士餐厅和老建筑群里惹人视线的公寓。

当时那里人烟稀少,只有一些在餐馆里的闲散游客、一对在门口舌吻的年轻情侣、一个穿着皮草鼓励她的贵宾犬在人行道上拉屎的女人。楼上公寓的窗户倾泻着温暖的灯光,从街上朝里望去,能看到一墙排得满满当当的书,一排排充斥盆栽植物和古董饰物的窗沿。住在这样一个小岛、这样一条街上,凝望着这样一条小河,感觉一定好极了。最幸运的是那些住在最西边的人,那里的街道更加繁华,窗子正对着巴黎圣母院。我怎么也看不厌这般景象,即便是想到在8月,这种舒服的感觉就会消失不见,因为那时街道上会挤满旅游巴士和随之而来的100万身穿百慕大短裤、大喊大叫的旅客。

就算是现在,晚上8点,圣母院大教堂周围的街道也是人山人海,很多纪念品商店都没有打烊,还在非常欢快地做着生意。我不紧不慢地逛了一圈,然后把自己像窗帘一样,挂在塞纳河边的一道栏杆上,看着河上的游船划过,船上张灯结彩,装饰得像自动点唱机一样,这样的场景简直浪漫得无可救药。

我在街边一家半空着的餐馆里简单地吃了一顿,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嗝儿。随后,我漫步过河,去了一家叫作莎士比亚公司的书店。这家书店十分晦暗,布满蜘蛛网,散发着一股霉味,里面还有沃里克·狄平[28]这样的作家写的又老又旧的小说。房子里散落着胀鼓鼓的椅子和松扑扑的沙发,每个座位上都有一个年轻人,戴着那种一看就是聪明人戴的眼镜,缩在那里读着书店里的书,那姿态很明显是要从头到尾都读一遍(我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像猫头鹰一样严肃,他把书页折了一个角,放回架子上,然后朝我狠狠瞪了一眼,就转身离去)。这家书店有一种非常排外的氛围,但我不知道它是怎么维持营生的。不仅柜台旁的那个人很明显是大材小用(要隔很久,他才能从他自己正在看的书里抬起头来,做一笔小生意),而且这个书店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它在塞纳河边,又正好在圣母院的阴影下,这里的租金一定贵得非常离谱。

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莎士比亚公司都会是一家大型的纪念品商店,卖着印模压制的圣母院模型、钟楼怪人烟灰缸,还有“呜啦啦”T恤;要不就是一家快捷咖啡馆,服务员不停地走来走去,让你等40分钟才为你端上你点的东西,然后明确地告诉你,你需要在25秒内风卷残云地喝完咖啡、吃完朗姆酒婆婆蛋糕,如果你想要一杯没溅上口水的水,那简直是在做梦。对我来说,这家书店能够摆脱这种悲惨命运真的是一个奇迹。当我悠闲地漫着步,经过幽暗的街道回到旅馆时,我真的发自内心地觉得,巴黎是个好地方。

第二天早晨,我起得很早,在依旧沉寂的街道上走了长长的一段路。我很喜欢看城市慢慢醒来,而巴黎的苏醒特别突然,会让人大吃一惊,比起我知道的其他任何地方都更甚。一分钟前,整个城市还尽在你手中,街上只有你和一个运送成箱面包的家伙,还有两台街道清洁机器。(这事儿值得一说,巴黎每年花在街道清洁上的钱是平均每人100美元,而伦敦只有30美元,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巴黎看起来光洁明亮,而伦敦就只是一个大马桶。)然而突然间,巴黎发起了疯:汽车和巴士一下子蜂拥而出,飞速开过;咖啡店和书报亭一下子都开张了;人们在地铁站里闪进闪出,就像一大群“惊弓之鸟”,到处都能看到成千上万条匆匆而过的腿。

到了8点半,巴黎就变得让你下不去脚了。交通非常拥堵,每条林荫道上都笼罩着未燃尽汽油的蓝色烟雾。我知道奥斯曼男爵[29]让巴黎看上去非常不错,但他对交通应该是一窍不通。在凯旋门那儿,13条马路汇聚到了一起。你能想象吗?我的意思是说,这座城市里的司机,有一种近乎病态的勇猛——要是在别的地方,人们早就想像给自行车轮胎打气一样,给这种司机注射镇静剂了,还要把他们用皮带绑在床上——而巴黎又为他们提供了能够同时向13个不同方向横冲直撞的空间。这不是在自寻麻烦,又是在干什么呢?

有趣的是,法国人这种驾驶的臭名声已经流传了很久,打从内燃机发明之前就有了。甚至是在18世纪,去巴黎的英国游客们就意识到,法国司机是怎样一群发疯的人:“车马人群以惊人的速度在街上乱窜……如果看到有小孩被轧倒撞死,那真是一点都不奇怪。”在这里,我引用了克里斯托弗·赫伯特《大旅行》里的一段话,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它让我们知道,欧洲大陆上的人是如何在300年间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很久以前,早在16世纪,游客们就发现意大利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腐败得不可救药;德国人暴饮暴食;瑞士人爱管闲事,爱干净到了变态的地步;法国人呢,就是法国得让人忍无可忍。

你也会时不时走到纪念碑广场和开阔地带,然后就寸步难行了。当时我和妻子是去巴黎度的蜜月,我们竟然还妄想在不在大使馆留名的情况下,穿越市中心的协和广场。她差不多成功到了广场中心的埃及方尖碑那儿,而我却被一群群马戏团玩杂耍一样的汽车给缠住了,我只好轻声呜咽着向我新婚两天的妻子无力地挥着手。这个时候,成百上千辆黄色小型雷诺牌汽车里的司机都带着《蝙蝠侠》里杰克·尼克尔森的那种表情死死盯着我。

现在也还在发生这样的事。在巴士底广场,有一片非常广阔的空间,东北边是美妙的巴黎歌剧院。在那里,我花了45分钟的时间,试图从里昂街走到圣安东尼街去。问题就在于那个交通灯,这明显是为了让外国游客困惑不已、备感受辱才这样设计的。游客如果不改路线的话,甚至会命丧黄泉。

事情将会是这样:你来到一个广场,所有的车子都停在那里,人行道边却亮着红灯,但你清楚地知道,只要冒险走下人行道一步,就会被之后一拥而上的汽车轧成一摊肉饼。于是你静静等待着,一分钟后,一个盲人穿过了大圆石铺就的人行道,没有一丝犹豫。之后,一个90岁的老奶奶坐着电动轮椅来了,她摇摇晃晃地推着轮椅,穿过马路到四分之一英里开外的斜对面去了。

你很尴尬地意识到,所有50码之内的司机都坐在车里,舔着嘴巴看着你。你只好假装一点儿也不想过马路,你只是来这里看看这根有趣的世纪末路栏杆的。又过了一分钟,150个学前儿童在老师的带领下走了过来,而之前那个盲人,现在已经手拎两个购物袋从对面返回了。然后,人行道上的交通指示灯终于变成了绿色,你安心地步入人行道。正在这时,所有车子都向你冲来。我才没有心思管这些车发出的声音有多么丧心病狂、让人害怕,我只知道,巴黎人是想让我死。

最后,我不再尝试任何一种看上去能够成功穿过马路的方式,只是沿着那些看起来没那么可怕的路走。我历经艰难险阻,承受了不小的惊吓,终于在下午时分到达了卢浮宫。在那里,我看到了一条长长的一动不动的队伍围绕在院子的入口处,就像一根废弃的灌溉橡皮管。

我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做什么决定,是加入排队大军,最后无奈发现队伍丝毫不会缩短呢,还是像法国人那样,插进队伍里去。哦,法国人在这一点上真是毫无羞耻之心呢!每过几分钟,就会有一个人靠近队伍的前方,假装在看自己的腕表,然后弯下腰穿过栏杆,隐没在队伍前面的人群里。不过我惊讶的是,竟然没有人表示抗议。在纽约,这些插队的人——其中十有八九来自纽约,这是我根据他们的口音和军用防水衣上的枪眼得出的判断——可是会被人群抓住,然后痛扁一顿的。事实上,我在谢伊球场,还真的亲眼见过一次。这样其实也不大好,但你还是忍不住欢呼“干得好”。就算是在伦敦,这样的恶习也会受到尖锐的指责:“我说,你最好给我排到队伍最后面去。”但在这里,竟然一点抗议都没有。

我无法说服自己干插队这种事,也无法忍受身处这样一群对其他人违反规则、侥幸得逞而无动于衷的人当中。于是我离开了,并且感到如释重负。我上次去卢浮宫是1973年,和卡茨一起。那时候也是人山人海,我没有看到任何东西。我是在另一栋建筑里,越过一个个挤在我面前的人头,才看到千古名画《蒙娜丽莎》的,它小得就跟张邮票似的。显然,现在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此外,在卢浮宫,我只有一幅特别想看的画,那是一幅18世纪的杰作,在这200多年时间里,在卢浮宫无数画廊中,除了我以外,任何游客都不会注意到它。我自己都差点在经过时错过了它,但有什么东西划过我的视线,让我转过身去。画上有两个贵族女士,很年轻,但也没有多漂亮,两个人并排站立,除了她们身上的珠宝和脸上狡黠的微笑外,她俩全身赤裸,一丝不挂。我要说的就是这个:其中一人把她的手指随意地,几乎可以说是漫不经心地插进了另一个人的臀部。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事儿在艾奥瓦州[30]应该没什么人知道。于是我立刻去找卡茨,他在卢浮宫刚待了15分钟就绝望地大喊:“这地方除了画和大便之外,什么都没有。”然后就十分不满地去找咖啡店了,并且说他只会在那儿等我半小时。我找到他时,他正在喝可乐,刚见到我就和我大倒苦水,这么个可乐竟然要花两法郎,而且,为了享用在男厕所里小便的特权,他还给了一个干瘪的老女人一把分币(“她就一直在那里盯着我看”)。

“这些事你没必要往心上去。”我对他说,“你快过来看看这幅画。”

“干吗?”

“它非常特别。”

“为啥?”

“它就是……你相信我,我保准你一分钟后就会谢谢我。”

“究竟是什么啊?”

我告诉了他,他不肯相信,这种画从来没人画过,而且就算有人画,也不会出现在公共画廊里。但他还是过来了,而我怎么找,都无法再找到这幅画了。卡茨觉得是我狠狠地耍了他,我是存心想要浪费他的时间,还不让他喝完最后两盎司[31]可乐。因此在这天余下的时间里,他都像吃了火药一样,一点就会着。

其实我们在巴黎的大部分时间里,卡茨都非常不开心,他觉得一切都在和他对着干。在我们到那里的第二天早上,我们沿着香榭丽舍大街走着走着,就有一只鸟在他头上拉屎。“你知道吧,”我走过一两个街区以后对他说,“有只鸟在你头上拉屎了。”

卡茨本能地用手去摸自己的脑袋,一脸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嘟囔了一句“在这儿等着”,就身子僵硬地朝我们的旅馆走去。他有那么点抵触排泄物之类的东西,我曾看到他跑过得梅因的格林伍德公园,就像爱德华·蒙克的名作《呐喊》里的那个人物一样,就因为他不小心用手指触碰到了狗屎。等20分钟后再次出现时,他涂满了百露牌润肤液,闻起来香气扑鼻,头发也被他打理得油光发亮,十分像一个西班牙的三级舞男。好在他恢复如常了。“好了,我们走吧。”他说。

话音刚落,又一只鸟在他头上拉屎了,而且这一次,真的是飞天巨屎。我不想形容得太生动,或许你现在正在吃东西,但你只消想一下,一杯酸奶倒在头发上的情况,那你就差不多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天哪,史蒂芬,这鸟拉肚子了。”我好心地说。

卡茨彻底无语了。他不发一言转身就走,直挺挺地奔回旅馆,也不管路人投来的目光。他去了将近一小时,等再次出现的时候,他穿了一件雨衣,还戴上了雨衣的帽子。“什么都别对我说。”他警告我,然后大步向前走去。从此之后,他就没看巴黎顺眼过。

既然卢浮宫里都是人,那我就去一个对我来说各方面都很新奇的地方,那就是奥赛博物馆。它坐落在塞纳河左岸,杜乐丽花园的对面。我16年前经过的时候,那里还是废弃的老奥赛火车站,但一些眼光独到的人决定把它改造成一个博物馆。这个点子实在是太棒了,不管是对建筑物本身还是对藏品,都是如此。我在那里愉快地逛了两小时,又去看了看卢浮宫那边的情况,依旧是令人绝望的人山人海。然后我就去了蓬皮杜艺术中心,我试着去喜欢它,但我根本做不到。我感觉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个错误。这个建筑本身有些风化和褪色,就像是一整个冬天都被遗留在那里的儿童玩具一样。我惊讶的点在于它从建成到现在才过了十几年,而法国政府为了修理和维护它已经花了7500万美元,我觉得这东西用塑胶就能做出来。而且它被建在这样一个逼仄的环境里,有些超出大家的承受范围,如果它建在公园里面,那情况或许会不一样。

但我最不喜欢蓬皮杜这类建筑(巴黎已经被它们弄得喘不过气了)的一点是它们那副炫耀的样子。建筑师理查德·罗杰斯曾经对世界宣告:“你看,我把所有的烟斗都叼在外面了,我是不是可爱得让人想亲一口?”如果说蓬皮杜真的有一些实用的功能,那我兴许还能原谅,但似乎没有人考虑过,蓬皮杜到底应该用来做什么?它其实应该用作集市或港口,因为它内部非常拥挤和混乱。它不像奥赛博物馆那样有空间感,有不错的光影以及静谧庄严的氛围,它就像是一家正在进行第一天大促销的百货商店。它没有歇脚的地方,没有醒目的标志,没有硕大的时钟,你根本就无法约人在这里碰面。它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东西。

外面的东西也没有变好的迹象。在一天中最好的时间里,圣马丁街上的那个主广场仍处于阴影之下。它被造在了一个斜坡上,所以显得很晦暗,总是湿漉漉的,而且也没有歇脚的地方。如果它们把斜坡改造成梯形剧场,人们就可以坐在台阶上,但现在这种设计,你一旦坐下,下一秒就会滑下去。

我对建筑上的标新立异并不反感,我就被卢浮宫的玻璃金字塔迷住了,我也很喜欢拉德芳斯区那些中间开着大洞的建筑物,但我就是讨厌那些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和其他需要为城市生活负责任的人的可恶做派,他们似乎并不清楚城市是为谁打造的,他们不明白城市是为了人而存在的。这是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但半个世纪以来,我们都在为了其他东西建造城市:为了汽车,为了商业发展,为了开发商,为了那些兜里有钱、目空一切、不肯脚踏实地考虑城市建设的人,偏偏人们需要的正是脚踏实地地生活和工作。为什么我经过一条繁华的街道,就得穿过潮湿的地道,还要再走两截楼梯?为什么汽车比我们优先?为什么我们能够在那么富有的同时又那么愚蠢?这是我们这个世纪的诅咒——太多的金钱、太少的思考,而蓬皮杜就是在用它的塑胶庆祝这个可悲的事实。

有一天晚上,我走到了共和国广场,在一家叫作温度计的餐厅吃了一顿怀旧的晚餐。我曾经和妻子在马路对面的摩登宾馆里度蜜月(现在那里成了一家连锁假日酒店),那时我们就经常在这家餐厅吃晚饭,因为它很便宜,那会儿我们也没什么钱。

我把我所有的钱——18英镑——花在了结婚礼服上,那是一件很不错的翻领衣服,采用了1957年“城市之杯[32]”的尾鳍款式;还有一条裤子,宽宽地向外展开,宽到我走路的时候,你都看不到我的腿在动。我还向我的岳父借了12英镑,就像我前面说的那样,这样他的女儿就不会在新婚第一个礼拜被活活饿死。

我本以为,“温度计”餐厅里会充满甜蜜的回忆,但我记不起任何事情了,只记得那里有个全巴黎最凶猛的厕所看门人,一个看上去像俄罗斯摔跤选手(当然是男摔跤选手)的女人,她坐在地下室的一张桌子旁,桌上放着一个粉红色的放满硬币的碟子,她会伸出头盯着你瞧,以防你把小便滴在瓷砖上或者是顺走几个厕所除臭球。当你发现有人正盯着你看,你会尿得非常困难,但你又害怕自己会因为肾脏负荷超时而产生功能障碍,会真的尿不出来。你也不能用德拉诺[33]清洗自己的整个身体系统。因此,我拉上裤链,很不舒服地回到了座位上。在回到宾馆之后,才尽情释放了积蓄于我体内的尼亚加拉瀑布。我很高兴地和你们说,那个厕所看门人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事实上,现在已经没有厕所看门人了,连厕所除臭球都没了。

过了两三天,我才注意到一个现象:巴黎人经过20年时光的洗礼,已经变得有礼貌了许多。虽然他们还是不会冲到你面前拥抱你,感激你为他们赢得了二战的最终胜利,但他们确实变得更有耐心,更懂得谦让了。出租车司机仍然很威猛,但除他们以外的其他人——营业员、服务员和警察——看起来都非常友善了。我甚至看到一个服务员微笑了一下,还有人竟然会在开门的时候为我停顿一下,而不是把门直接甩在我脸上。

我有点不大适应巴黎现在的样子。在巴黎的最后一晚,我去了塞纳河附近散步。有穿着时髦的一家子人(两个成人和两个小孩)从我身边扫过,他们既没有被打乱步调,也没有暂停他们的谈笑风生,径直把我弹进了沟里,我本来可以拥抱一下他们的。

在离开巴黎的那天早晨,我艰难地穿过灰蒙蒙的雨来到里昂火车站,我需要在那里打一辆车去北站,然后坐火车去布鲁塞尔。因为下雨的缘故,没什么出租车,我只能站在那里等待。整整五分钟的时间里,都只有我一个人等在那里。渐渐地,其他人也来了,排在我后面。

好不容易来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停在了我面前。我惊讶地发现我身后的17个成年男女竟然都相信他们比我更有资格抢在前面。一个穿着羊绒大衣的男人还把手搭在我身上,他看上去十分富有,受过良好教育。我叫苦不迭,用庞大的身躯死死挡住车门:“不要,不!”我迅速跳进车里,还要防备着那个推推搡搡的男人把他的领带夹进车门里,同时告诉出租车司机快把我送到北站去,让我逃离这里的深渊。那司机看着我,就像看一坨硕大的、奇形怪状的屎一样,然后他充满厌恶地叹息一声,发动了车子。我很高兴地发现,巴黎的某些情况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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