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瑟琳·玛丽·约瑟芬·利(凯特·利,娘家姓比恩)出生于1881年。她的原生家庭并不美满,父亲是书商提摩西·比恩,母亲叫夏洛特,两人共育有八个孩子。利从小就不受关注,1900年未婚生育了一个孩子。然而在犯罪生涯的巅峰期,她靠贩卖酒品和毒品成了澳洲最富有的女性之一。跟伦敦的“钻石安妮”一样,她也热衷钻石戒指,经常十个手指戴满戒指出现在法庭上。
1902年,凯特嫁给了非法书商詹姆斯·欧内斯特·李(杰克)。李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澳洲人。1905年李因抢劫和攻击他人入狱。凯特也因涉嫌伙同犯罪和伪证罪(为了救出她的丈夫)受到指控。她被判有罪,随后判决又被推翻。丈夫入狱后,二人分开生活并于1921年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她把姓氏从李改为利,且余生一直沿用此姓。
1922年她嫁给了私酒[2]贩子爱德华·约瑟夫·巴里(泰迪)。这段婚姻并不长久,随后的二十世纪20年代,她曾与数名男子同居。其中一名叫作瓦利·汤姆林逊,此人是她的保镖,暴力史累累,出了名的危险,是收取保护费的好手。后来她又两度结婚,不过都是出于生意场上的利害关系,并非真爱。
尽管也涉足妓院和毒品买卖,但她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向酒铺贩卖私酒。当时的政府为了防止工人们下班后喝得烂醉,严令禁止酒吧于六点之后提供酒品。这样每天下班后,工人们只有一小时的买醉时间。
正如美国的禁酒令一样,这也造就了凯特·利这样一批趁机大发横财的不法企业家。虽然以此为生,但她本人并不沾染酒和毒品。1927年的《危险药品修正法案》更为她带来了商机,她趁势建立起一张由医生、牙医、药剂师以及海员组成的销售网络。劣政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当时澳洲接二连三的不良法令造就了利这样的不法之徒,同时还有她的死对头,蒂莉·迪瓦恩。
当然,利并不是唯一钻法律空子的人,当时劣法众多:1927年《危险药品修正法案》、1905年《新南威尔士流浪者法案》、1906年《赌博和博彩法案》、1916年《特许经营法案(新南威尔士)》。这些法规本意都是为了防止和限制毒品、卖淫、非法博彩和酒精等,但反而催生了一个由不法分子控制的巨大黑市。在这些领域,利的最大竞争对手是名叫蒂莉·迪瓦恩的女性黑帮首领。她们这场从20年代持续到30年代的传奇争斗被称作“剃刀帮斗”,之所以用“剃刀”命名,是由于1927年《持枪法案(新南威尔士)》发布之后,剃刀理所当然成了最廉价,最易获取和藏匿的致命武器。
“剃刀帮斗”从1927年持续到1930年,于1929年达到了顶峰,其间发生过两场著名的乱斗:血巷之战和凯利特街之战。据传利和迪瓦恩都亲自参与其中。利身边一直有一帮死忠的男性帮众,但她从不介意亲手用来复枪捍卫地盘。1930年,她亲手杀死了闯入她家中的约翰·威廉姆·普伦德加斯特(雪花)。之后她还射杀了约瑟夫·麦克纳玛拉,但两次都没有受到指控。她的好运终结于1930年,当时澳洲著名女警莉莉安·阿姆菲尔德带领一支缉毒小队突袭了利的一处住所,查获大量可卡因。利因此被逮捕继而定罪,被判处二十个月的监禁。她一生中总共被捕170次,入狱13次。
在违禁品的商业帝国中,暴力是家常便饭。虽然身为女性,但这并不影响利使用暴力。她的周遭充满了暴力:同居男友兼保镖亨利·乔治·贝克(杰克)正是被约翰·海耶斯(松狮)射杀于自家门口,那里曾是她酒馆生意的大本营。
二十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间,利曾经是全澳洲最富有的女性之一。每次上庭受审,她都会穿上极其昂贵的时装,十指戴满钻石戒指。1954年,税务部门针对她开展税务核查,偷漏税项目一直追溯至1942年,直接将其逼至破产的境地。1955年的售酒合法化更是终结了她的私酒生意,法律规定具有资质的酒馆可以提供酒类直至晚十点。有关评论说道:“酒类再也没有暴利。”利故于1964年,享年83岁。她的晚年生活极其潦倒:居住在自己老楼的小房间里,由侄子威廉姆·约翰·比恩赡养,侄子也在这栋楼里工作。利被人们铭记,不仅因为她曾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澳洲最多彩而富有的女性罪犯,更因为她在困难时期所做的慈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