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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再见慕雪柔

几人将粮食和淡水放下来,于歌趁机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很快就找到诺诺所说的关押慕雪柔的那个帐篷。

他抓起一个背篓,冲诺诺使个眼色,趁那几个士人不注意,往那帐篷走过去。

才刚刚走出厨房的区域,迎面就走来一个身穿彩衣的巨鲸帮众。于歌知道,巨鲸帮一向是用衣服颜色来区分地位高低的,彩衣虽是执事最低的一等,却也握有小小的权力。

“喂,你们两个要去哪里?”那彩衣执事问。

“我们要把这些水果送去给长老。”诺诺反应十分机灵,一指于歌手中的背篓道。

彩衣执事往背篓里一看,见里面装的都是些梨子野果,顺手拿了一个看上去肥美多汁的,胡乱擦擦塞进口中,“咯嘣”啃了一口。

“你们不必去了……”彩衣执事一边嚼着果子一边含混的道,“叫上你们的人,都跟我走。”

于歌看了诺诺一眼,见她也一脸的茫然,心中暗想:难道暴露了?

于歌等人都被彩衣执事聚拢在一起,几个村人显然没有炼魂师的良好心理承受力,已经有些瑟瑟发抖了。只有诺诺显得若无其事,让于歌越发的赞叹她人小鬼大,心机沉着。

那彩衣执事却也没发现不妥,他对众人道:“你们跟我来。”

众人跟在他的后面,很快穿过大半个据点,来到一处空地。这里堆积着很多的木料和石块,还有一些大箱子,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就是这里了。”彩衣执事停下脚步,指着那堆木料石头道,“我给你们两天时间,给我搭一顶帐篷出来。记得一定要结实,而且要宽敞一点。等帐篷完工,再用那些箱子里的彩帛和丝绸装饰,总之要给我弄的漂漂亮亮,喜气洋洋的!”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于歌心里一喜,他正愁着时间不够,没想到肚子饿了有人送馒头,彩衣执事这一番话,让他心里乐开了花。

“你们还在等什么,干活啊!我会在这里监工,如果偷懒的话,哼哼,你们知道后果!”彩衣执事见众人呆着不动,眉头一皱呵斥道。

于歌等人交换了一个眼色,立刻上前开始干活。彩衣执事却一下子拦住诸葛晴明,不耐烦的道:“喂,你这老头儿年纪这么大,笨手笨脚的,不要在这里碍事,去厨房帮忙吧。”

诸葛晴明一头白发,在楚蓉蓉的易容装扮下,还真有一副风烛残年的老朽模样。被彩衣执事这么一说,他也装作颤巍巍的模样,又返回厨房去了。

彩衣执事似乎很在乎这个工程,赶走了诸葛晴明之后,又把一个年纪稍大的村人赶走。至于诺诺,她的年纪太小,当然也不必干活。

“我去送水果。”不等彩衣执事撵她,诺诺冲着于歌使个眼色,一溜烟的跑了。她年纪小,目标也小,据点里的炼魂师都在忙活着,没有人注意,还真是最适合做间谍的人选。

彩衣执事在一旁监督,于歌自然不可能偷跑去见慕雪柔了,只能乖乖的开始干活。

有熊一鸣和朱钧两个大块头在,重活自然轮不到于歌,他和楚蓉蓉负责搬运和切割木料,一边工作,一边留意着据点里各种状况。

不久之后,天色就渐渐的昏暗下来,而潮水也逐渐的上涨。很快整个据点就又被海水给包围,变成了一座易守难攻的孤岛。

海水一涨起来,巨鲸帮众绷紧的神经也都渐渐的松懈下来,恰好又是晚饭时间,很多炼魂师三三两两的跑去厨房吃饭。据点里的防守陷入了一个短暂的真空状态。

“这位执事大人,你看我们是不是也该吃饭了?”朱钧抚着肚子,问那位彩衣执事。

彩衣执事似乎也有点饿了,点头道:“不要偷懒就管你们饱饭……”

他犹豫了一下,似乎不想失去朱钧这样的壮劳力,干脆往于歌和楚蓉蓉身上一指:“你们两个去厨房取饭,快去快回,吃饱了继续干活,今晚要赶一赶工期。”

于歌和楚蓉蓉心中暗喜,连声称是,明着是往厨房去,半途趁着无人注意,就溜到了慕雪柔被关押的帐篷之外。

据点的其他地方无人看守,只有这座帐篷外有七八个炼魂师,五个炼魂师分布在帐篷的不同方向,还有三四个炼魂师在附近来回的巡逻。看他们警惕的样子就知道很难接近。

“怎么办,要不要强攻?”楚蓉蓉问于歌。

于歌摇摇头:“不能冒失,我们还有一天多的时间,足够想个万全之策。”

其实迫切见到慕雪柔的心情,任何人都不及于歌。他多想捧着慕雪柔的俏脸,轻轻亲吻她的唇。可他心中明白,眼下每一步都是关键,一步走错,全盘皆输。别的战斗他输得起,这一盘,他赌上了爱情,输不起!

两人观察了一下严密的防守,不见丝毫漏洞,只能暂时放弃。正准备离开,却见帐篷的门打开来,诺诺蹦蹦跳跳的从里面出来了。

“这小鬼!”于歌心中赞叹。这次行动还多亏了有诺诺在,否则恐怕要多费一些周折才行。

见诺诺走过来,于歌和楚蓉蓉立刻轻声招呼她,小姑娘四处瞧瞧,见无人注意,“嗖”的溜过来。

“你见到雪柔了吗?”于歌压抑住激动的心情,努力保持语气的平和。

诺诺得意洋洋的说:“本姑娘亲自出马,你说呢?”

“她怎么样?”于歌问。

诺诺叹口气:“那位姐姐的脾气还真是倔强的,她已经绝食两天了,比之前见到她的时候瘦了好多……”

于歌听了,心里好像窝了一团火,烧的浑身发烫。想到慕雪柔清减的模样,他就忍不住想要长啸一声,大开杀戒。

“而且,她不信我的话,还说我是小间谍。”诺诺耸耸肩膀,十分无奈的说,“你恐怕要给我件信物才行,不然她是不会相信我的。”

“信物?”于歌犹豫一下,伸手入怀,从贴近心脏的地方取出一方折叠的整整齐齐的素绢。

这素绢是慕雪柔走之前留下来的,恐怕是两人之间最值得纪念的一件信物了。于歌将素绢塞给诺诺道:“把这个给她看,她一定会相信你的。”

“这是什么玩意儿?”诺诺好奇的想要打开,一见于歌脸色不佳,吐了吐舌头,就塞进怀中了。

“好吧,本姑娘就再走一趟。”诺诺道,“不过呢,得先去厨房一趟,不然我没什么借口啊。还有,你那位宝贝姑娘也得吃东西啊!”

等诺诺取了点食物,再往慕雪柔的帐篷去的时候,于歌和楚蓉蓉只能无奈的返回工地。

众人吃过饭,彩衣执事在工地四周挂起许多盏“气死风灯”,把工地照耀的亮堂堂,让他们继续工作,。

朱钧一边往地里砸桩子,一边嘟囔道:“这混蛋还真舍得使唤咱们,待会儿要是动起手来,我第一个把他脑袋瓜子拧下来。”

熊一鸣一旁跟着傻笑道:“算我一个,咱们一起拧。”

于歌听了,只能哭笑不得的对两个大块头低声道:“不要乱来啊……”

足足忙活到半夜时分,帐篷已经初见模样,彩衣执事这才罢休,让众人暂时休息。

夜晚有点沁凉,于歌点燃一堆火,众人聚在篝火旁,都迷迷糊糊的睡过去,只有于歌瞪着眼睛,等待慕雪柔的回应。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诺诺那小小的身影终于出现了。

于歌冲她招招手,诺诺就溜过来,见四下无人,便将一块绢布塞进于歌手中。

于歌将绢布展开,上面果然是慕雪柔的字迹。

“于歌,见字如晤。我一切安好,你可放心。此处看守严密,我绝不愿意为我牺牲任何人,所以请万万小心,不可轻举妄动。”

这些字迹的下方,还有另外一行小字,似乎是另外写就的。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今生识你,心意已足,必不相负。”

看到这行小字,于歌的手不禁有点颤抖。何德何能,让雪柔情根深种,恍思两人结识的日日夜夜,凡此种种涌上心头,一时间百感交集,几乎要流下泪来。

一旁楚蓉蓉和诺诺看到,都不敢作声,诺诺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拉住楚蓉蓉的柔荑,目光里充满问询。

楚蓉蓉轻轻摇摇头,眼角却有一抹晶莹泪痕。

“喂,你感动完了没有?”见于歌久久没有动静,诺诺不耐烦的问,“我可是打听到不少机密,你要不要听?”

于歌一震,这才发现自己失态。想他在地球上的时候,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最多是对沈薇薇有一种情侣般的依恋,却也没有到山盟海誓的程度。仔细回想起来,和慕雪柔之间从朦胧到刻骨的情愫,竟然是他两世为人的第一次恋爱,还真是枉称风流。

“还有什么消息,你说吧。”于歌缓和下情绪,对诺诺道。

“你知道这帐篷是给谁准备的吗?”诺诺冲着完成一半的工地一努嘴道。

“谁?”于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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