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最爱的少女的婚礼
我最爱的少女,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
三年后。
已有100多年历史的教堂古老而庄重,绿色的藤蔓沿着墙向上攀爬,似要极目眺望远方的幸福乐土。白色的蕾丝在风中轻扬,应着世界出名的交响乐乐团多情的乐音作着华美的舞蹈。灰白的大教堂前香影云集,宾客们无不是俊逸非凡。不知情的人或许会以为,这是一场神与神的交会吧。
欧洲的千蓝,亚洲的千秋,美洲的千贺,澳洲的千爱,非洲的千怒,负责法律文书的千海,负责邵允彻身体的千水声等等,数十位千家人严阵以待。他们的脸上都有恍惚而幸福的期待,谁也没想到,当初那个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不可能幸福活下去的少年,在今日,将会以最隆重的仪式宣告他诅咒的打破。
“来了来了。”黑色领结条纹西装的千水声忍不住激动地大吼。
街道尽头,一辆黑色的轿车正缓缓向教堂驶来。
首先映入众人眼帘的是司机位置的千鸟,她的表情一向冰冷,而今日,她的眼睛水灵得如同海洋,嘴角时刻扬起愉悦的笑意。她着白色的女式西装,优美的剪裁恰好突出她修长美丽的身段。她的右边坐着同样白色西装的杨奇,俊美如神的五官只是少了一双蓝宝石般的眼睛,他虽然看不到,却一直温柔地朝向千鸟,仿佛能感受到她的光芒。今日他们是伴娘与伴郎。
“邵允彻!”千怒惊呼一声,愣愣地看着优雅走下的邵允彻,天,他的笑容太稀有太迷人,一时让千怒忘记呼吸。
当他一出现,这个世界多姿多彩的颜色仿佛都成了可有可无的背景。阳光始终锁定在他玉一般的面容。他的笑容很暖,比昙花那一瞬盛开更要令人向往和激动。然而,那么近,那么远,他和所有人自然而然就有一种屏障。因为他始终只在他的世界,旁人不可触及的、美丽的、纯净的世界。
着黑色西装的他优雅地朝着车内伸手,嘴角的笑容如梦如幻。
世界上绝没有人能拒绝这样一只手。
仿佛他带给你的,是一个童话一样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陷入了记忆,邵允彻最多的表情是漠不关心,什么都不在意的模样。而今,云一般缥缈的他仿佛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寄托,至始至终,他的目光都深情地锁定在那双透明水晶鞋的女主人身上。
车内探出一只洁白的手,轻轻握住了那个童话。江希华探身走出,侧目望着邵允彻,缓缓地低了头,脸上一片朝霞灿烂。全场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一瞬。她着白色抹胸的复古式婚纱,最是那一低头,不胜水莲花的娇羞。长发及腰,柔韧如垂柳,血泪之石完美无缺地烘托着她的美丽。
所有的人都像失了神一样,只随着这两大恒星的巨大引力,痴痴地步入教堂。
慈祥的牧师赞叹地打量一眼新人,他发誓,这将是他此生所见证的最美的童话。
冗长的祝福与祷告蹉跎着每个人焦急难耐的心。大家都想看到这一路坎坷走来的两个人快快吻上,宣订终生。
“邵允彻先生,你愿意娶程喜小姐为妻,共同过婚姻生活吗?你愿意爱她、荣耀她、安抚她、守护她,不论她健康或疾病,在你们有生之年,不另作他想,始终忠诚地对待她吗?”牧师温和地问。
邵允彻从始至终都陷落在一种柔软的幸福中,他深深凝视着江希华,仿佛全世界只有她。他没有开口说愿意,而是说:“程喜。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
千鸟紧张起来,该死的邵允彻为什么总在这个时候特别诚实。
全场都屏息。
然而新娘却只是仰头,微微地摇了摇头,嗪着梦幻般的微笑。“你不用说了。如果,你要告诉我的话是关于血泪之石的主人的话,那么我告诉你,深爱着那位先生的江希华已经同那位法国公主一样把灵魂锁在了这块血泪之石里。现在,你面前,是彻彻底底的程喜。她的爱或许不如江希华深,但是,她是真的。”
丢掉手里的花束,着白色蕾丝的手果决地揽着邵允彻的脖子,她深深深深吻住他欲启的唇。
吻掉了两人之间所有的犹疑不定。
是的。
那****并没有晕过去,千怒的确大力,可毕竟不敢伤她太重,她仅是头疼欲裂,她强烈地想要知道杨耀的答案,坚持没有服从大脑传来昏昏欲睡的指令。所以,她听到了杨耀的话,听到了他们关于硬币的约定。她还知道,那个硬币的正反面都是一样。
那一年,她和他还是那样单纯的时候。
杨耀握着她的手,像两尾懒散的鱼,缓慢地穿梭在曼哈顿的大街小巷。
他们一人吃着一个冰淇淋。
杨耀手上的冰淇淋早已融化得不成样,因为他总是会抢过她的,笑眯眯地看她发怒。
“你自己也有,怎么可以老是抢我的吃!”
“因为看你吃起来幸福的样子,所以会觉得老板是不是偏心,给你的会比给我的要好吃一点。”他乐呵呵地按住她的头,让她无法接近他,只能无奈地干瞪眼。他一口气吃完了两个冰淇淋,得意地挑眉看着她。
曼哈顿多风。
她的发丝温柔地发扬,苹果脸因生气而涨成暖暖的红色。他心里泛滥着温柔,情不自禁地轻轻抱住她,笑眯眯地问她:“喂。江希华。你,要不要做我的女朋友?妻子?还有一生的老伴?”
“切!”她露出一个“这下报复机会可来了”的可恶笑容,推开他,傲然转过身,头晃得像拨浪鼓,像背诵一样生硬地说出答案,“不要不要!”
“喂!”他不甘心地走到她面前,亮了亮指间的硬币。“和我赌一把吧!花的那面就是答应,字的那面就是不答应。”
“为什么我要……”她的话还没有说完。
他全已经将硬币轻轻一抛,还是那样的霸道。
将硬币接到手背,上面盖着一只手。
手轻轻地滑动,露出硬币的边缘。
她的呼吸却已经紊乱起来,大大的眼睛担心地盯着那,心里默默地念着:“花……花……花……”
杨耀坏心眼地将手抬高,娇小的她无法再看清。
而此时,杨耀发出了怅惘的叹气声:“哎!”
“不算不算!”她几乎是尖叫着否决了硬币的答案。
“为什么不算?”杨耀放低手,豁然抽离上面的那只手,露出了清晰的花形。他得意地笑着,将江希华揽进怀里,满足地搂着她。
“呐……”他幸福洋溢的声音盘亘在她的耳边。“从今往后,我们就是一生一世了!”
她惊喜地抱住他,头幸福地抵在他的肩头。他茸茸的头发挠得她开心地笑了。
“把硬币给我做珍藏吧!”她傻乎乎地要求。
“不要!我做珍藏才对!”
“好啦。不要小气!”她像老鼠一样灵巧,绕来绕去终于从他手心里窃得那枚硬币,前后翻了翻,她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她嘟着嘴大吼起来:“你很贼也!杨耀!正反两面都是花!”
真是的!
杨耀苦笑着揉揉自己的额头。
没见过她在别的事上这样聪明。
抢过她手里的硬币,他恶狠狠地瞪着她,却发现装酷的冰山嘴脸已经不会再对这小妮子有着任何威胁的魄力了。他无奈地一笑。“没办法。因为这是我无法允许你说‘不’的事情。”他弯身低头,和她额抵着额,她的脸正飞速地蔓延着绯红的色彩,烫得惊人。
善解人意的人群对他们投来回味无限的一瞥。
“我们快走啦!这里好多人都看着我们。”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大手抓小手。
他牵着她,依旧像懒散的游鱼一样慢吞吞地走着,在众多温柔的注视下,他的幸福膨胀得越来越大。
邵允彻的脸泛着淡淡的红,长长的睫毛在柔风中轻轻地荡漾,倾情凝视着她的眼神突然有一丝明了的光飞过。
他转过身,世界上从此再无任何事可以撼动他从此与她走下去的心意。
“我愿意。”他坚定地回应牧师。
牧师松了一口气,转向江希华问道:“程喜小姐,你愿意嫁给邵允彻先生为妻,共同过婚姻生活吗?你愿意爱他、荣耀他、安抚他、守护他,不论他健康或疾病,在你们有生之年,不另作他想,始终忠诚地对待他吗?”
就四年前,每一分每一秒,她都还傻傻地以为自己今生如果能站在教堂里,那么身边穿着西装的男人一定会是杨耀。
神作证,这必是她最后一次思念杨耀了。
她知道,杨耀希望看见她站在这,站在邵允彻的边。因为这是他的选择。这是他无法允许她说“不”的事情。
而他自己却退在一边,遥远地看着她。
不是因为他不爱她。
而是因为,他深深爱着她,胜过了世上的一切事。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不容许自己的爱有任何缺憾。
江潘的死。
他以后混乱危险的生活。
就是一个又一个的缺口。
她深深爱着他,所以她知道杨耀的爱是如何地追逐完美。既然如此,那她就陪着他一起放手吧,把这份不完美的爱深深埋在心里。他们是世界上最深爱彼此的人,就算散落天涯,就算陪在另一人身边,他们仅仅是将爱放下,而非忘记。
她心里的话,他一定懂吧——
我爱你。所以我会努力过得很幸福。不再让你担心。请你好好看着我的幸福吧……因为那样,你才可以放心地活在世界的另一边,勇敢地追逐自己的世界。你将成为,暗黑之王吧……
这样想着,她悄悄地握紧了邵允彻紧张的双手,灿然笑道:“是的。我愿意。”
身后响起了欢呼声。
江希华与邵允彻对视,彼此的眼眸里,都只有彼此。
藏身在教堂二楼的杨耀看到这里,果决地转身。
“杨耀!”奥尔芭压低了声音,轻声呼唤他。他却头也不回。他们已经解除了婚约,又是奥尔芭主动提出的,提出的时候明明笑着,却流了眼泪。
现在,奥尔芭只能无比不舍地望了一眼新郎与新娘,急步追了上去。
两人走出教堂,杨耀停下脚步,回头默默地看着教堂。他的眼睛里说不清是惆怅还是幸福。但是至少,他一向冰冷的神色有所缓解,倨傲危险的气质也糅合了温柔。
“真的可以吗?要不要我进去把新娘给抢出来?”奥尔芭打个响指,提议。
杨耀瞪了她一眼,她无辜地睁大眼睛。
“你可不要小瞧我。当初我就是从我们的婚礼上逃出来的,现在再抢一个新娘也没什么。我大概就是婚礼大盗吧。”说到这,她十分得意地“咯咯”笑起来。她已和杨耀解除了婚约,算起来,她大概真的和教堂这种东西有仇怨。
杨耀没有再理她,双手合十而交叉,安静地闭上眼睛。
温暖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肩头,他的侧影安静而美好。
几十秒后,他重新睁开了眼睛,撒旦般的气质又席卷周身。
“你在祈祷什么呢?”
“在今天,我最爱的少女,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我祝福他们一生幸福。”他的声音很低落。
奥尔芭精致的面孔上突然毫无预期地落满了眼泪,她甩着漂亮的宴会包,砸在他的身上。妆乱得七零八落,她也不在意,哭得尽情极了。“真是的。明明只要你肯出声挽留,新郎一定是你。”
“但能够给她幸福的,却绝不是我。”说完这句话,他大步走到路边钻进一辆黑色轿车。
奥尔芭拦住车门。“喂。杨耀。你去哪?”
“见爷爷,他有很多东西我还没学会。”
“等等。”奥尔芭突然从包包里拿出一只口红,在杨耀的白色衬衫上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她一蹦一跳地跑远。“回美国后记得打给我。”
江希华捧着花束,一脸期待地左看看右望望,看准了方向,她转过身,向后抛了花束。
花落在千鸟的怀里,一群少女羡慕又嫉妒地打趣她。
“千鸟。什么时候轮到你和杨奇啊?”
“是啊。我们一直等着。”
“喂!”千鸟突然羞红脸,一向强势的她不知如何面对这群八卦的女人。杨奇把她揽进怀里,笑着说:“真好,是你抢到花。那我们也很快咯。”他摸摸西装里的戒指,想着,要怎样浪漫地求婚才好呢?
这时,千爷爷拉开车门,邵允彻钻进驾驶座,按了按喇叭,提醒江希华上车。
“去哪?”
蜜月的地点他一直不说,搞得神秘兮兮的。
加勒比海?
或者是安第斯山?
她都一一猜过,他都含笑着摇头。
她皱着鼻子,用很可爱的声音问:“那是哪?”
“斐济。”
嗯?
是那个美得号称南太平洋最美的花园的地方。
车已经匀速行驶在去往机场的公路上。
“啊?为什么是那呢?”她站起来,深深地吸口气,伸展开双臂,感觉着风擦身而过,有一种很自由的感觉。
“那是一个全新的地方。我要在那里,建筑起专属于我们的幸福回忆。”
江希华坐下来,看着邵允彻温柔的侧脸,然后顺着他的视线,一起望向了远方。
是的。她余生的主角是他了……
她微笑着。
邵允彻先生。
一位叫程喜的小姐,将尽她所能,深深深深爱着你。
后记:一生一会
日本茶道里有一句“一期一会”,一期就是一生的意思,一期一会,一生一会,就是说,主人和客人的每一次相会都被视为今生今世仅此一次的相会,于是,茶人们每次喝茶,都要怀着这碗茶是今生最后一碗的心情,好好品尝。
如果一生一会是爱一个人,应该是说,爱一个人,勇敢去爱,用力去爱,牺牲一切去爱。他是爱情的终点。但是,爱一个人能否一生就此一会,一生就那样一世。真的可能吗?越写着篇文,我便越觉得希望渺茫。我们曾经以为一定会嫁的人,到最后却是参加你婚礼,微笑着说祝福的宾客。而只是偶然路过生命的人,却最后成了余生的主角。
到底是杨耀还是邵允彻?
我自己都纠结了好久。一开始写这本书,提纲从头顺畅地拟到尾,可是结尾的部分总是改来改去,不知道是谁好,甚至我也想找个硬币出来,扔哪面就是谁。
所以,这本书没有绝对的男主角,非要说,便只能说,江希华是唯一的主角。
我爱杨耀,但我也爱邵允彻。
在拟文之初我便不知道作何选择。从整本书来看,杨耀的戏分并不多,第一章出场后,一直到第十章他才再次出现,中间的八章他都是睡着的王子,公主吻了一千零一次也没把童话重演。他的很多存在都是通过江希华不变的爱来体现的。也许牺牲他来成全江希华和邵允彻是可行的。但是我必须招认,我是深爱杨耀的。第一章里,杨耀便是一个为了爱而疯狂的少年。他爱江希华,为此,他宁愿反抗从小就惧怕的爷爷。当他假装割脉寻求机会逃跑,当他浑身是血一路奔向曼哈顿,当他牵着她的手孩子气般的憧憬:“以后结婚了,我们每周都来曼哈顿广场喂鸽子好不好?”当他高烧不止的时候要求江希华答应:“无论是生是死,希华,我们都离开曼哈顿,离开纽约,离开美国,去一个能够自由相爱的地方好吗?”这些时候,他一定都满心希望能够与江希华一生相伴吧?开篇之初,我相信痴情的他已经先入为主进入了所有人的心灵。
如果不是那场车祸让他陷入沉睡,也许他已和江希华过着幸福的生活。可等他醒来后,一切都已经变了。江潘因他而死,邵允彻的爱强大得令他畏惧,而听过江希华如何带着沉睡的他逃亡,他更怕自己没有把握给江希华一个安定的幸福。他可以吗?他真的可以吗?原来不仅仅是爱就能解决两个人在一起。当杨耀决定假装失忆,永远将爱埋在心里的时候,只这一个选择,他的爱,也不能说输给了邵允彻吧?只要他愿意点头,江希华在那个时候一定会选择他,而让邵允彻成为一个美丽的遗憾。就算他点头,也没有人会责怪他自私。可是,他却做了那样的选择,退让在一边,安慰着自己,这一次,该轮到他来守护江希华了……就像我一直觉得的,放弃比爱更困难。
我猜,更多人会喜欢邵允彻吧,甚至有些时候写着邵允彻的痛苦和泪水,我自己都像江希华般乱了心思,世界上有哪一个男子会如此劳心劳力地将喜欢的少女与别人凑成幸福呢?他安第斯三千尺高空的那句“我不愿意”带着一滴怅惘的泪水,他在杨武天面前斩钉截铁地说:“听着,混帐老头子,江希华不仅是你孙子这辈子最爱的,唯一爱的女人,也是邵氏集团下数十亿资产的新董事长。她现在要钱有钱,要势有势。哼!如果让我知道你还敢伤害江希华,我发誓,我邵允彻不惜倾家荡产也要和你周旋到底!”他在曼哈顿广场心疼地抱起江希华,终于欢喜地说:“程喜。你看,终于,曼哈顿的广场有我和你的回忆。不单单是你和杨耀的。”他如此庆幸能在她生命里留下痕迹。他空虚了自己生命里在江希华出现以前的时光,而她神奇地打破了他的魔咒,他就像他的小人鱼爸爸一样,带来了新鲜纯美的泡沫爱情。
终于,自己也写到了结局,而最开篇时自己就在不停思考的情归何处的问题,在曼延了十余万字之后,依然是个空白。我只能说,前面用大幅的篇章写了一个悲伤的故事,终日逃亡的江希华,为爱沉睡的杨耀,忍痛祝福的邵允彻,失去眼睛的杨奇,从来不为自己考虑的千鸟……在结局的时候,我已经在尽可能地让这个世界明媚起来了。(喂喂喂,如果你看到这里了,但前面小说还没看完,回去回去!以下内容是关于结局的爆料!)
首先是千鸟与杨奇,寂寞加寂寞,或许才会不寂寞,他们是世界上最相似的天涯人,他们值得在一起,他们如果不获得幸福我会良心不安。而他们的感情,我是后来才加进去的,因为写着杨奇写得鼻子酸酸,如果他一生就这么孤独了怎么办,他只是四个章节的小配角,却干了同样轰轰烈烈的事,我又不是仙德瑞拉的后妈,心肠可以很狠,我要当仙德瑞拉的仙女,念奇怪的咒语“潘潘多多拉拉,把千鸟给杨奇!”
而江希华,我无比小心地选了折中的方式,江希华还是属于杨耀的,而留在华音的程喜属于了邵允彻……这样我可以安慰自己,我挚爱的两个少年,我哪个都没伤到。
但愿结尾这勉强算两全齐美的幸福,能够化解前面那踯躅了十余万字的悲伤。再小小的希望,希望你结束这本书悲情兼温暖的旅程时,是感动的。
最后,我诚心希望,每个人都能得到幸福。与一个人一生一会,爱一个人一生一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