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苗还是那样,亘古不变,一身的休闲装,乍一看像个假小子似的。小小的个子,大大的能量。
迷彩见我带了个女人一起有点纳闷:“这是.....弟妹吗?”
我笑笑:“没有,这我大哥。”
迷彩点了点头,似懂非懂,算上我跟豆苗,一共六个人,嗯,解决一个夏远足够了,就算他练过,他又不是叶问,能打几个,能打过豆苗吗,累死他。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一个简简单单的杀人灭口活动竟然演变成了街头械斗。我们不光看到了夏远,还看到了利哥,不光看到了利哥,还看到了利哥的二十几个兄弟,还好,他们手里拿的不是刀,不然的话,我们就只有掉头跑的份了,但是现在,我们也还是只有掉头跑的份。
别问我为什么,他们二十几个人,我们六个,折算出来三个打一个还能剩出个拉拉队。但是,我好像不能跑,因为我看到了夏远身边被迫他抓着头发的女人,那是堂姐。
“小贱货,这小子伺候你伺候的挺舒服吧,你这么向着他,今天我就成全你们俩,好不好呀?”
后来我才知道,我们这次行动失败的原因,真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天吃完饭之后,利哥很不高兴,可夏远也不明白为什么一贯听话的堂姐那天怎么就不乖了,但是还是除了我那一出戏之外,和平时也没什么不同,于是第二天他回家质问堂姐,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堂姐自然不说,夏远打了她,她还是不说,大有一副抗日时期地下党的精神。
于是夏远就产生了和我类似的想法,注意,是类似,他没有我做得这么绝,不然的话,今天那二十几个人手中的就不是棍子了。
但是夏远对堂姐的凌辱成功地激起了我原以为不存在的血性。我抓过了迷彩手中的刀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夏远似乎还想要对我放两句狠话,但是他还没开口我就已经先开口了。
深呼吸之后,我睁开了眼睛,大喊了一声:“豆苗,给我上!”
我话音还没落,豆苗嗷的一下就冲上去了,我认得这一式,似乎叫猛虎下山。我虽然没有豆苗那么快那么猛,但是却也一往无前。夏远被被这一嗓子吓傻了,或者是说被豆苗吓傻了,他从来都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可以像箭一样冲到自己的前面,然后用自己手中的棍子把自己一下子打倒在地,而在他倒地的时候,他身后的人才反应过来,哦,原来有个小钢炮已经打过来了。
夏远的认知中,女人应该都是像他抓着的那个一样,又傻又蠢,是可以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他想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没有任何的例外。
其实他也没毛病,你看我堂姐,多好的一个例子,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得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这个女人得是爱你的,如果她爱你,那么你就是主宰,如果她不爱你,呵,请看豆苗。
我和豆苗两个人,跟他大爷的赵子龙一样,跟他们二十几个人打得五五开,我才知道,原来刀砍在人身上不是像电影里那样飘逸自如的,已经是冬天了,大家都穿得很厚,刀是砍不进去的,但是可以刺进去,比刺进西瓜难一些,并且拔不出来。
我看到血的时候有点慌了,被愤怒冲昏的头脑也冷静了大半,但最可怕的是,即使是冷静了下来,我还是没有停下,看着冰冷的铁器上那温热的颜色,我的脑海中突然好像听到了‘啪’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打开了一样,让我更加的冷静,冷静到当对面的棍子打过来时,我知道该怎么去躲,冷静到在自己躲过了对面的攻击之后,手中的刀该怎么刺。
其实刚刚发生的事情也就是十几秒的事,在迷彩他们反应过来之后,也加入了我们的战斗中。
那二十几个人也就是混混而已,打过架,下手狠,但是见到血之后,他们比我还慌,毕竟什么都没有命重要,所以很快他们的斗志全无了,我们大获全胜,二十几个人兵败如山倒,只留下了夏远,和慌张地帮着他包扎作品的堂姐。
迷彩看着倒在地上叫得像杀猪一样的夏远,告诉我说这个人的命算是保住了,我问他什么意思。迷彩说今天有太多人了,并且还认识你我,如果他死了的话,我们脱不了干系,一定会进去的。
我点了点头,走上前一脚踢在了夏远的肚子上:“别特么叫了!”这一脚真好使,堂姐那么半天都没解决的问题让我一脚就解决了。
夏远恨恨地瞪着我,嗯?他敢瞪我?我上去又要给他一脚,但是堂姐却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他的面前,我这个气呀,都这个时候了,她还护着他。
“小风,放过他吧,我相信他一定会改的。”看着眼泪汪汪的堂姐,我突然想起了爷爷,他当时在堂姐婚礼上那般无理取闹似乎在今天看来都有了道理,他是对的,如果堂姐不嫁给他的话,那就不会有今天的事了。只是白白让我们姐弟二人恨了他那么长时间。
我们走了,留下了这对,不,这只苦命的鸳鸯,鸳鸯爱上了犲狼,注定是遍体鳞伤。我可以把她从这个苦海中救出,但是她不自救,我们谁也帮不了她。
刚一回去,秦雨遥就板着个脸问我这两天去哪了,怎么不回来。我.....我犯得着跟你解释吗?我懒得理她,正烦着呢。
好在她是个聪明人,见我似乎心情不是很好,也就不再追问,只是赖在我身边不走,好实话有这么个大美女在身边其实是件挺享受的事,可我却高兴不起来,毕竟她是秦勇的女儿,唉,这一天,怎么就这么多事呢,剪不断理还乱的。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普通通的说相声的,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一个垃圾,但是没想到垃圾都开始分类了。我太难了。不过这也好,至少她能时刻提醒我,秦勇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呢,正所谓警钟常鸣嘛。
自那天起,迷彩开始叫我风哥,可能我确实比他大几岁吧,但是他这么叫我总觉得怪怪的,但是他却执意如此。
迷彩说他头一次见我这么猛的,两个人就敢拼二十个,唉,我也不想,那不是气氛烘到那了吗,如果是现在的话,别说二十个了,就算是两个人我都会直接认怂,毕竟双拳难敌四手,这可是多少年来我们的祖先用经验告诉我们的。
迷彩说:“你快别扯犊子了,风哥你以后就是我哥,那啥,啥时候有空把那位女侠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呗,我老崇拜她了,我长这么大从来都没见过这么能打的女人,简直就是穆桂英啊。”
哦,我明白了,整半天是冲豆苗来的,也不怪他,我也佩服豆苗,但是我跟迷彩也不熟啊,万一把豆苗坑了呢,于是我婉拒。
迷彩也真是一条汉子,为了女人,自己身后的组织说出卖就出卖了,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在我面前蒙着神秘面纱的组织就这样在迷彩的倾情解读下,浮出了水面,并且让我对它了如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