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救急,如果她的种种并不是装出来的的话,那么这大姐的脑袋也是有够单纯的了,如果她的脑容量只有一升的话,那么想必其中有半升都装的是韩国哦吧,还有半升装的是格林童话。
我心想着你当这玩意是过家家呐,再说了哥们身上的这几两肉有哪是能让你看上的呀,豆苗她都看不上,你凭什么。
好吧,我承认是自己做白日梦了,当我从床上醒来时,回忆起之前的梦境,又松了松勒得我手腕生疼的小皮套
“..........”勒得我手腕生疼的...小皮套...
大爷的,这还是个真实的故事,秦雨遥今天散开她的马尾把皮套硬戴在我手上的一幕我还历历在目。
好的,这样一来,我后天又有事干了。
两天之后,我跟着秦雨遥去了她家,嗯,别墅,挺大的,院里还有狗,狼狗,咬人的那种。
他爸是个中年男子,大背头,穿着和我差不多的地摊货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但是人家穿地摊那叫生活,我穿地摊那叫生存。
他爸见到我之后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点了点头示意我坐下,我就坐下了,嚯,沙发真软,跟坐皮球上了似的。
简单的聊了几句之后,我在她家吃了顿饭,我还想见识一下有钱人家的午餐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没想到就是家常菜,秦雨遥她妈做的,挺好吃,吃完了饭,我就一个人走了。
别问我为什么是一个人,用你聪明的小脑瓜想一想,除了地域差异之外,我和她已经把上世纪七十年代未中国的三大差异问题都占全了,她家长怎么可能会让我再有和她见面的机会。
只是可怜了秦雨遥,我有理由相信,为了我这么一个与她再无可能有任何交集的过客,她在一段时间内的出行都会受到家里的限制。
其实我倒是没什么,只是没有了秦雨遥在身边,我出去的时候,她家的狗对我好像并不那么友善,吡着牙喉咙不断地发出呼噜声。这让我一路上有着心惊胆战。
我的生活并不会因为我认识过这么一个富家千金而有什么改变,因为她存在于我生活中的痕迹除了那个勒手的小皮套之外就再没有什么了。
虽然我自作多情地把它留了下来,和我的驾驶本、毕业证等一同尘封在一个抽屉里。虽然我留着它也代表不了什么,但是不知道是我的自尊心还是占有欲在作怪,总是想留个念想。
这东西就像是与它放在一起的那两堆废纸一样,可能我一辈子都不会再把它们拿出来第二次。
忘了是谁来着,问我相不相信爱情,我告诉他我相信呐,只不过不相信爱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就像我不相信我的驾驶证会用来开我自己的车一样。
而我也并不觉得秦雨遥是喜欢上我了,她只不过还不知道结婚到底意味着什么,可能她觉得这与她小时候玩的过家家没什么不同,如果有钱人家的孩子小时候也玩过家家的话,而且对于她来说,摆脱她爸的催促远要比这件事的优先级要高得多。
不可否认的是,我对秦雨遥确实动心了,但是这与她无关,如果是换作一个别的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做出同样的事情,我依然会动心。让我动心的只是她们作为一个雌性生物所展现出来优质的吸引异性的基本性征。
唉,男人呐,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只不过男人与男人之间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有的人控制的好,有的人控制的不好。这才是绅士和流氓的本质区别。
生活还是要继续。我再次联系豆苗,告诉他我以后可以正常演出了。她对此嗤之以鼻:“咋的,对象黄了?人家里没看上你吧。”
一语中的,你说这他大爷的是默契还是悲剧?虽然我并没有觉得这件事让我很难受,但是我还是找豆苗喝了顿酒。喝酒还是很快乐的,
等我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豆苗的电话把我吵醒的,她告诉我来活了,六合集团有个分公司年会,一场300。
我问她这活你也接,是不是便宜了点,她说是一个人300。我一下子就乐了,这敢情好啊,这场一定要好好演,如果这个主顾以后能经常找我们的话,那可是太妙了。
我跟豆苗准备拿出我们最拿手的一段,而且还破天荒地彩排了一回。但是在演出当天,我看到了秦雨遥,还有她身边的一个很有霸道总裁范的男人,两人的举止很亲密。
我仔细一琢磨,哦,秦扫六合,六合集团,嘿,这文字游戏玩的,妙。
演出完了之后,我在后台收拾东西的时候就拿到了钱,是秦雨遥身边的那个霸道总裁亲自送来的,一人500。
他把钱给我之后一把搂过我的肩膀,把我拽到了一个没什么人的角落,以他充分的身高优势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陈风啊,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对,风雨的风。”
他点了点头:“今天你演的不错,多给你200。”
我拿出了一个职业演员标准的笑容:“谢谢您啦。”
“嗯,以后,你就断了这个念想吧,别再找机会接近我妹妹了,不然我会给你更多的钱,作医药费。”
我能说这是个误会吗?我真的是来演出的,鬼知道这是你家的公司,谁让你演出费给这么高,那傻子才不来呢。不过我料他也不能相信,只好满口答应他,而我也确实是这么想的,为了多的那点演出费再挨顿揍,多不值。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我回家的路上有一条必经之路,人迹罕至,那条巷子里有一股子八百年沉酿的老坛酸菜味,偶尔有路过的人都会捏着鼻子快步通过。
而我在那天回去的路上,经过巷子的时候却听到了女人的呼救声,你是不是一下子就想到了什么,嗯,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毕竟我认识的女生很有限,除了豆苗就是她秦雨遥,而豆苗绝不会呼救,我曾亲眼见过她徒手擒歹徒,徒手,给人擒了。
我好奇地探头看了看,发现竟然是秦雨遥,而一个蒙面的男人正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抵在她的肚子上,很明显是在抢劫,秦雨遥发现了我,顿时面露喜色,大声叫道:
“陈风,陈风,快救我,快救我呀!”
那男人似乎把手中的刀用力地顶了顶,让秦雨遥发出了吃痛地呻吟,然后男人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你说我能怎么办,只好装作没看到的样子转身就走,我只是路过而已,就不耽误那位大哥上班了。我转身时,听到了秦雨遥有些凄厉的哽咽声:陈风,你真不是个男人!“
可能会有人说我怂,但是您凭良心讲啊,那大兄弟手里拿着刀呢,而且我不光是怕他,我还怕秦雨遥她哥呢,这大半夜的,万一误会了,那我多冤枉。
再说了,她秦雨遥家条件那么好,被抢点就抢点呗,又不掉块肉,就当是救济社会了。但是,我还没走几步,就听到了一阵清脆的裂帛声,以及秦雨遥微弱的哀求:
“你别过来,别过来,我求求你,求求你...”
我看了一眼从兜里掏出的身份证:陈风,男,汉族......唉,他大爷的,我这讨厌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