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有点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不过这都不重要了,看来这个人还真就不坏,他既然都有这般手段,大可以不把钱给我,那样的话我也不有拿他怎样。
不过转念一想,其实他这样做无非是怕我把事情闹大,不管是打官司还是让秦雨遥知道,都会给他带来一些麻烦,对于他来说,这点钱,并没有他的时间有价值。
不过这对于我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我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他们家里的的老房子拆迁,给了50万。
我妈一听乐坏了,这敢情好啊,家里的破房子还有值这么多钱,整挺好,然后又问我现在那边的房子都没了,要不要过去和他们一起生活。
我拒绝了,他们那也叫生活?换房子比我换工作都勤,之前每次过年回家,下车第一件事都是先打电话:
“喂,妈,咱家在哪啊?”
不一会,我的微信上就会得到一个来自百度地图的位置分享。我回去过三次,然后在我的协助下,我们一家人快快乐乐地搬了四次家,我到现在都还在怀疑他们叫我回去的真正意图。
我这人懒,不愿意去新地方,相比与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每天靠着手机导航过活,我宁愿去我爷爷那里。我给我妈打了50万过去,剩下的自己留着,然后买了张车票就回老家了。
虽然我爷爷从来都不会给我好脸色,但是毕竟血浓于水,我去看望他,他总不能赶我走是吧。
但是,我还真就没想到,我爷爷连门都没让我进。我刚到门口,就被我大姑给拦住了,她说我爷爷让我赶快回去,好好说相声,不用看他这个糟老头子。
这我就不愿意了,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嘛,叫来都来了。你说我这都到门口了,现在让我回去算怎么回事,再说了,我去哪呀,不行,我不能走。
大姑是个女人,她怎么可能有我力气大,虽然我现在断了肋骨,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硬往屋里挤一边扯着嗓子喊:
“爷呀,我来看你来了....”
虽然我成功了,但是当我看到确实躺在炕上的老头时,我还是被吓到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他。
如果不是他的手上还插着输液管的话,我还以为那炕上放了块根雕。我印象中的爷爷体格挺壮的,还有点微胖,但是现在的样子只不过是骨头外面包了一层皮而已,脸色枯槁,皮肤像一块块老树皮一样覆在上面,干干巴巴,麻麻赖赖的。
这不是一个人应该有的样子,而更像是一具干尸。那一刻我突然有些心酸,提着胡乱应付买来的劣质水果,就这样愣在了原地。
仔细想想,这老头也没什么过错,有时候是刻薄、迂腐、无理取闹,但是却也为了这个大家付出了一生,我记得他当年应该是有更好的发展机会的,但是却为了养活一家老少,而留在了这个小小的一方土地上,一辈子都穿着长衫,一辈子都说着相声。
他现在的样子让人很容易就可以原谅他所做过的那些事情,我相信如果是堂姐的话,也会原谅他的。
我走上前,握住了他的手,第一次发自内心地叫了一声爷爷,他抖了抖眼皮,最终还是睁开了眼睛:
“你小子,回来干什么?我一个糟老头子有什么好看的,滚回去说相声去,好好....好好说相声。”
我没有听他的话,而是留了下来,一是养伤,二是陪护。这个老人如今早已没有了在堂姐的婚礼上胡闹时的神色劲,虚弱地像一个孩子。
我没道理不去可怜他,尽管他曾经是那么的可恶,但是这段时间的陪护让我觉得他其实只是一个慈祥的长辈,只不过是他表达的方式太过于偏激。
我只在爷爷那里呆了一个月,然后我就走了,因为我经不住他的好言相劝,他头一次用如此温和的语气和我说话。
他说小风你回去吧,你还年轻,有大把的机会,不像我老头子,这辈子就只能在这小地方说相声,你能上大舞台。
或许是他已经没有力量再对我声色俱厉,也或许是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总之他让我动容。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执着于相声这个行业,不光是执着于自己,还执着于我。而且我更不明白一个东北人唱二人转不好吗,非要说相声,虽然我也想遂了他的愿上大舞台,但是却没有足够的机缘和天赋,也只能和他一样,终究是狗肉上不了宴席。
其实在走之前我内心是很对不起他的,因为他虽然天天赶我走,但是我能来看他,他别提多高兴了,真的,大姑跟我说,我回来之前,给爷爷喂药那都成费劲了,谁都不好使,但是只要是我,他一点都不作,乖乖地就喝了。
这让我觉得,我这个一直对我不是打就是骂的爷爷其实是喜欢我的,不然以他的性子,绝不会如此。
但是我似乎辜负了他,我并不是为了看望他而回来,只不过是因为我没地方可去了,而我一直赖着不走也不是因为舍不得他,只不过是因为我没地方可去了。但是他把我的一切意图都理解错了,但是这样也不错,能让他乐和乐和也算是我没白来。
我联系了豆苗,问她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找瓶盖和牙签他们,豆苗同意了。我想远离那个是非之地,其实也不是我想远离,而是没办法,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了,我还在这耗个什么劲。除了多被找几次麻烦之外我什么也得不到。而且我丝毫不怀疑,以秦宇天的能耐,我在这座城市应该已经再找不到话干了。
我只从那个曾经的家里拿走了我的几件衣服和我的笔记本,对了,还有与那个小皮套放在一起的一系列东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它们也带走,明明都用不上,但是总觉得放在那里不是那么回事。
豆苗所带的东西比我想像的还要少,她不化妆,所以没有一个正常女孩子所必备的瓶瓶罐罐,衣服也少得可怜,毕竟她和我一样,大多数的时间,都是穿大褂。
我不知道豆苗的家在哪,自我认识她开始她就一直都在我的身边,过年也不回家。有一次喝多了我开玩笑问她说你怎么都不回家呢,是不是你爸妈看把你生得这么丑就不要你了。
这是个很过分的玩笑,但是我们平时互怼的时候比这更过分的也并不在少数,但是我万万没想到我这一问把她给问哭了。她愣了几妙钟之后,抄起啤酒瓶子就追着我打,但是我无意回头之际却发现她在偷偷地擦眼泪。
她是不会在我们面前哭的,犟得像一个爷们,大多数的时候我也会忘记她是一个女人,因为她的彪悍即使是当年的花木兰也不过如此。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七个辣鸡当中,掰手腕没有人是她的一合之将,不论男女。
看着这个走路带风的女人向我走来,我不自觉地紧了紧新外套的拉链,立秋了,真是有点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