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老北京男子的服装都是长袍,这种长袍又叫“旗袍”,在民国革命前,甚至在民国后的一段时期里,为北京平民的主要服饰。
北京人把夏天穿单的长袍叫作大褂。其衣料一般为棉布的,较好的为葛布或夏布的。高贵之家多穿丝质的。
春秋时节穿夹袍,入冬后就要穿棉袍或皮袍了。
鸦片战争后,“洋布”大量输入,北京人曾用它为料制做棉袍。这种布料相对便宜,但布料质量差,不禁穿。
长袍的特点是:袍长过膝,领子是圆的,带大襟有扣襻,袖子不肥不瘦,下摆留有开禊。
长袍原本为满族人所特有的服饰,满人入主中原后,满汉文化交融,汉人也渐渐穿上了满服。
当初,满族人穿的长袍,袖子是窄的,同时在袖口上还带有“马蹄袖”(箭袖)。
所谓马蹄袖就是在本来已经很窄的袖口上,再接上一个半圆形的袖头,其形状酷似马蹄。马蹄袖的发明和使用,完全是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形成的。这种马蹄袖有保护手背的作用。
此外,原来的旗袍是四面开禊的,后来逐渐演变成两面开禊,甚至还有不留开禊的。这种演变也与马蹄袖的隐去相仿。四面开禊的长袍是为了方便驰骋,日后驰骋渐少,自然就不要四面开禊。
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般人就不再穿马蹄袖四开禊的长袍了。只有清代的官服和有地位人的长袍还保留着原样。
以前,北京男女都穿长袍,因此讲究装饰的妇女,在长袍的衣襟、领口、袖边处镶上绦子花边,作为美的点缀。
清末北京时兴瘦长袍,长能覆足,袖仅容臂,形不掩臀,若猛然一蹲,就可能撕裂。据说当时这是仿西装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