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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单超智也知道丰笛回来了。他想给他安排个工作,要不然白开工资就没道理了。想来想去,实在不好安排,就在自家地上走溜子。单嫂看出了他的心思,就建议说,他不是总爱溜达嘛,就让他当城管吧,撅个秤杆子,掀个菜摊子,蹭一点儿瓜果梨桃,也是对你连桥够意思。单超智说,谁连桥?别瞎扯。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这道理难道你不懂?总这么疑心生暗鬼,我早晚非得毁在你手里不可!单嫂说,我咋能毁了你?要毁也是你自己毁自己。这种花花事下不为例,只要让我知道,甭管你当了多大的官,我非得给你闹个倒海翻江不可!单嫂是个蒙昧无知的女人,她不懂得辩证地看待这种事,光看到肥水外流,看不到男人从中获得的巨大能量。单超智很苦恼,觉得自己能上天揽月下海捉鳖,却不能对付一个臭老娘们,这实在是很悲哀的事情。就对月长叹说,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孝。鸡巴娘们,扳着屁股嘬嘴,不知道那头香臭了!

单超智并没亲自出面,这样的小事也用不着他亲自出面,他是个很有韬略的人,这已经被无数事实一再证明了。他似乎在不经意中授意了下面,下面就因神设庙,给丰笛一个市容巡视员的名头,所谓兔子没毛将就材料,对哪一面都能交代过去,也能保护丰笛那可怜的自尊心,这样就无迹可求了。丰笛说,不就是溜达吗?城管的人说,就是溜达。丰笛说,好吧,那我就随便溜达了。

丰笛是汇源历史上空前绝后独一无二的市容巡视员,光巡视,不管事,如一个冶游的书生,把风景看了,长街走遍,一切置之度外,却很少有自己的态度,仿佛把一生的话都提前说完了,再也无话可说了。想看热闹的人无论怎么撩逗,他都沉如静水,不做任何激烈的回应,人们失望之余就骂精神病院治得太利索,人一正常,那就一点儿意思都没有了,譬如吃溜肥肠,不能洗得太干净,要的就是残存的那股臭烘烘的味道。有一天丰笛正在外面巡视,忽然下起了小雨,别人都知道避雨,丰笛却还在慢抻筋。几个小混混很恻隐,就地取材,马上用绿色蜡光纸折了一顶小斗笠,给他戴上遮雨,觉得还缺少一枚徽章,又用龙伞树牌香烟的锡纸,撕成一只乌龟,当然,也很像美国的警徽,贴在他后背上,让他招摇过市。丰笛麻木地走着,仿佛感觉不到街上那些辛辣的目光。他不紧不慢地走回家,把绿帽子挂在墙上,把锡纸乌龟贴在窗玻璃上,然后躺下来呼呼大睡。兰蔻蔻提前下班回来,一看这个就哭了,她跪下来,向他坦白交代说,操手就是单老大。你要还是个男人,打我一顿,再不就干脆把他杀了吧,反正疯子作案不必负法律责任!丰笛说,兰蔻蔻,你还是汇源城里最优秀的女人,而我,已经不再是最优秀的男人了,我配不上你。你和单老大睡睡也是没错的,再不然,你就干脆嫁给他!说罢翻了个身,又呼呼地睡着了。兰蔻蔻把绿帽子和锡纸乌龟团成蛋蛋,塞进了灶坑里,借着做饭,焚烧成灰了。

兰蔻蔻也许永远猜不透,自己卓越的丈夫怎么变成了这样子。她还心存幻想,能不能用歌声把他唤醒,哪怕两头唤醒一头,那也是马太福音——她成了教堂的发烧友,那些遥远而间离的圣迹和福音让她感到莫名的慰藉,她常常把自己和某个译制片里的美貌女人弄混,蒙着纱巾,跪在耶酥面前,做着虔诚的忏悔,柔弱地呼唤一声:主啊——那镜头妙不可言,她把迷惘的灵魂托付给主,凡俗的肉体就轻松多了。待到丰笛睡下,她就坐在他的身边,低声轻唱那些遗落在历史褶皱里的老歌:《十送红军》、《蝶恋花》、《珊瑚颂》、《桂花开放幸福来》……她唱得很动情很投入,自己都把自己感动了,却一点儿都不能感动丰笛。他嘟嘟囔囔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我的任务,已经提前超额完成了。照样沉睡不醒,面色超然,看上去就像个宁馨儿。兰蔻蔻没办法,只好阿门一声,自己枕着或抱着药枕睡。

兰蔻蔻决定打个电话,问一问行署那家精神医院,他们到底使用了什么招数,把她激情四射能量无限的男人弄成了这样子,就像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容全都掏空了,只留了个木讷的空壳。医院的人说,我们完全是按照医疗程序和预定步骤进行的,一切有案可查;治这样一个武装到牙齿的超级疯子,我们不得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足足搭进十万块钱去,而且损兵折将,两个大夫三个护工都变得不正常了。后来病人看了很多经书,慢慢就沉静下来,本来恢复得很好,只是汇源方面来了一封信,病人当众看了,仰天狂笑了一阵,从此就变得过分安静了。兰蔻蔻问,谁写的?什么信?医院的人说,谁知道呢,他像地下情报员似的,把那封信填进了嘴里,嚼成了蛋蛋,最后又咽到了肚里,没留下任何证据,那信恐怕早就被他的胃酸和胆汁消化得一干二净,随着他的排泄物,进入下水道,流入松花江,再进入黑龙江,最后肯定淌到鄂霍次克海去了。

兰蔻蔻想来想去,就把这个疑案对辛可乐说了。

辛可乐已经对外放话,他要把中国的四大古典名著统统改成二人转唱本,不得诺贝尔,也创吉尼斯。毫无疑问,这是个化神奇为腐朽的宏大工程,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很要人的嘎啦哈,他的名字肯定会由此轰动,或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关键在此一役,翻身露脸的日子已经不远了。这个想法还是小江子多次上了央视春晚,成功地将二人转小品化而萌发的。他正在为《红楼梦》的开篇大伤脑筋,初稿是这样拟的:天和地闹混沌就像个寡鸡蛋,盘古爷抡板斧砍开了一大片。

好端端的天上造个大窟窿,眼见得工程质量出了瘰乱。

女娲娘娘一看要呀么要操蛋,拿一堆乱石头去补凌霄殿。

剩一块没用上找不到地方放,就扔到青埂峰下风吹日头炼……

真可谓八句七天得,一吟鼻涕流,我们的辛可乐一面拍掌击节,一面哼哼呀呀地试唱,还在琢磨要不要采用Rap形式,好像已经把这块超级大石头实实在在地拿在手上,举过头顶,去砸那扇紧闭不开的人生之门了。听到兰蔻蔻跟他搭话,这才如梦初醒地哦了一声。

兰蔻蔻说,单老大该不该杀?

辛可乐说,单老大该杀!

兰蔻蔻说,既然他是你我共同的仇人,你去杀了他,行吗?

辛可乐说,我就是有点意见,还谈不上仇恨,更没到那一步。

兰蔻蔻说,你就算替我杀的,行吗?

辛可乐说,什么报酬?

兰蔻蔻说,你要什么报酬?

辛可乐笑了,说,明摆着的,那还用说么?

兰蔻蔻说,你先杀吧,回头我肯定兑现!

辛可乐说,你先兑现,我回头就杀!

兰蔻蔻觑定他说,其实,我想杀的是你,你信不信?

辛可乐蒙了,说,我又没沾你的边,你的肚子又不是我鼓秋大的!

兰蔻蔻说,给丰笛写信的人,是不是你?

辛可乐急了,他说,你咋能冤枉我?我捅破了这件事,又能捞到个啥?你又不能跟我睡。再说,我的笔迹谁都认得,我就是写,那也得用左手啊!

这一下自摆乌龙,当即就露出了马脚。兰蔻蔻跳起来,去拿墙角的拖把,辛可乐本想夺门逃跑,偏偏兰蔻蔻占据着靠门的位置,跃马横枪的,把他的逃路堵住。刚刚用过的拖把带着泥水和酸馊的气味,在辛可乐的头上狂暴而频乱地砸下来。辛可乐口口声声万人敌,可惜他武功不逮,连个女人都敌不过,只能抱头却不能鼠窜,实在没办法,就像一只急窘的野猪,用头撞开窗玻璃,一路蹀血而去。兰蔻蔻紧追不舍,不过辛可乐占有速度优势,又凭借对地形的熟悉,很快就拉开了距离。恰巧的是,巡视员丰笛从那厢巡视过来,不偏不倚迎头撞上。辛可乐还以为,这一下他的末日到了,哪知道丰笛笑着让开,还指给他一个最便于潜逃的方向。辛可乐朝他感激地点点头,翻蹄亮掌,跑进了一片穷街陋巷。

兰蔻蔻多年渴望能出演刀马花旦,这一回终于如愿以尝了。她高擎着一杆秃头黑缨枪,跑上大街来了一通金龙盘玉柱,角色英姿飒爽,扮相清纯靓丽,又很贴近观众,无疑是很招人看的。人们一致站在她这一面,用摊床上的铁桶和锹头,起锵起锵,敲打出了舞台效果,齐声高喊,兰蔻蔻,加油!兰蔻蔻,加油!兰蔻蔻这才恍然明白,虽然观众众多,而且得道多助,可这毕竟不是舞台;她闯出门来容易,再想返回去就难了。这个时候,她面临着两难的人生选择——追吧,丢不起人;不追吧,出不了气。正在临路踟躇,田蚯蚓背着一袋子大米走过来了,兰蔻蔻找不到更好的台阶,于是丢掉拖把,一声啼泣,带着标志性的药枕气味,一下子扑到了他的怀里。这是个性别模糊的怀抱,相当于娘娘太监戏,而且妍媸互见,对比的效果可想而知。只是那口袋没系绳子,被突然撞开,白毛猴大米珍珠般在地上跳溅,洁白、圆润、通透、完整,几乎就不像真的。田蚯蚓还有点愣愣怔怔的,他说,等我放下口袋你再扑,那有多好,白瞎我的大米了,那可是一滴一滴的汗水呀!观众热烈鼓掌,然后纷纷来抢地上的大米,为了颗粒归仓,有人还把老母鸡抱来了。

这事过后,辛可乐不敢上班了,但他死不认账,那样一石三鸟,得罪娘娘和老公还没事,得罪了皇帝,他的乱子就惹大了。他说,不行可以立案,让警方介入调查,把幕后真正的黑手揪出来。我可比窦娥还冤哪,本想做护花使者,结果扎了满手刺,这鸡巴闲事管的!丰笛一声不响,搬了个简单的铺盖卷,直接住到伏波寺去了。喇嘛也有专业和业余之分,注册在编的喇嘛叫庙喇嘛,身穿喇嘛服,诵经做法事;业余的入庙居士或带发修行者,叫黑喇嘛,可以不穿法衣,不念经文,只念“唵嘛呢叭咪吽”就行。丰笛说,不疯癫不成佛。我疯癫过了,就快要成佛了。大喇嘛慧为劝不回去,只好让他暂栖一时。

到了这时候,我们都觉出了兰蔻蔻的委屈和可怜。我们认为,不是兰蔻蔻对不起丰笛,而是丰笛对不起兰蔻蔻。他太以自己为中心了,只扫天下不扫院子,开足马力,义无返顾,走上了一条通向歧途的红地毯,宁可疯掉也不食周粟,何必为这样的男人死守贞节?况且时代也不再是那个时代,譬如说盖红兰这样的乌突腕儿,生怕冷清了被人遗忘,没有绯闻也要想办法制造绯闻,哪怕爆料被人强奸了,只要有名字出现,就比默默无闻好。在我们的一再开导下,兰蔻蔻终于破涕为笑,她说,好了,反正我已经被染黑了,何必非要漂白?让狗仔队大吵百嚷去吧,毛驴和牛顶架,我豁出老脸造了!可惜的是,狗仔队还炒不到县城这一级,明星们的那档子事是琵琶别抱,是移情别恋,是红杏出墙,是岔腰劈腿,到了兰蔻蔻这个档次,只能叫搞破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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