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老爷,这就是伊纳鲁镇,战神之子赫尔的故乡!”
马可夸张的一挥手,仿佛主人正在欢迎来宾。
“切~这谁不知道,还用着你废话?傻杆!”雪儿抓住每一个机会针对他。
“感谢星瞳小姐的补充,让老爷对这里有了更多的了解。”
精灵的刻薄并没有影响到马可,反而让他一脸享受,连光头都亮丽了不少。
自从加入队伍以来,马可迅速和众人打成一片。他那富有亲和力的嗓音和风趣幽默的谈吐很快抓住了人心。最难得的是,任何人的任何话题他都能聊上几句,就连吉姆都感觉这个小伙子是个好青年。
莉达对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男人多少有些好奇心,但是因为少女的矜持和对方同雪儿不清不白的关系总是刻意保持距离。但是马可社会经验丰富,做过贵族的男仆,于是莉达时不时地向他请教高等仆人的行为规范。
众人之中和马可最聊得来的竟然是艾米,两人经常待在一起不知忙些什么。莉达一度担心油腔滑调的马可会让妹妹走上歪路,但几次偷听之后,发现小伙子只是在教艾米读书识字。这个看似不正经的傻小子有着不可思议的丰富学识,特别是诗歌和戏剧方面,这让小艾米格外有兴趣。
当然,对于队伍的核心人物,神秘的法师和他的女护卫,马可依然怵怵的。虽然法师解释说自己和女战士来自遥远的大陆,并非什么显赫人物,但小伙子心中清楚,对方的身份一定不一般!不过他毕竟不傻,知道法师老爷有着不能说的秘密,因此从来不多问,这多少赢得了贝斯蒂娅的一丝赞许。
只有雪儿依然看不惯马可,处处和他作对。但是对于傻小子而言,这真是谢天谢地表现,毕竟他是花了好几天才让冷若冰霜的女神再次搭理他,这也多亏了之前被烧焦的头发。马可一度宣称那半边卷毛是爱情的印记,坚决不肯剪掉,最后雪儿忍无可忍之下,用短刀给他剃了个光头。小伙子的新形象让伙伴们多了不少笑料,可也让雪儿结束了和他的冷战,马可觉得这凉爽的感觉真不坏。
从亚尔辛城外的那次袭击后,众人一路风尘仆仆的向南赶路,度过了数个风餐露宿的日子,终于来到了能够获得休息和补给的地方。吉姆介绍说从这里再往南走几天的路程就能到达库鲁克丘陵,然后改道再走差不多一个周左右就能到明吉克市。九十二暗忖这次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搞一辆马车,这一路真把他折腾坏了。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觉得辛苦,艾米就过得很充实。这些天的旅程收益最大的大概就是她了,除了和马可讨论艺术,她还跟着吉姆学习算数和贸易知识,每天忙的不亦乐乎。目睹了小萝莉用树枝在地上认真练字的情景,十二觉得自己也得找机会学一学这边的文字了。
在马可热情洋溢的演讲中,十二了解了眼前这座小镇的历史,同时也初步接触了法塔尔英雄王的传说。
距今三千多年以前,那时候还没有法塔尔,一个叫摩多的古国是人类最强大的国度,其版图之大是所有朝代没有过的。然而越强大的文明所滋生的邪恶也就越深沉,一个名叫尤利西斯的边境候不满于自己的地位,发动了叛乱。他同梅尔瓦达成了协议,获得了黑暗女神的赐福化身为魔王,率领着魔族横扫了摩多古国。魔王的胃口不只是满足于征服人类,他同时对精灵族、矮人族、兽人族等其他种族发动了战争,妄图消灭大陆上所有的善民,让黑暗女神梅尔瓦再次君临大地!没有任何人能够与他为敌,善神的神子们也纷纷败于他手。
就在世界最危急的关头,英雄王科莱昂出现了。他头戴战神的角盔、身披太阳神的战袍、脚踏月神的战履、手持光神的圣枪,带领着多种族的联合军击败了魔王尤利西斯,并在摩多古国的废墟上建立了法塔尔帝国。
当年和英雄王一同面对尤利西斯的同伴共有十二人,被称作十二英雄,赫尔就是其中之一。传说赫尔受战神凯迪斯的眷顾而长得人高马大,他手持神盾“厄坦之路”,无数次保护了队友的生命。据说伊纳鲁镇的赫尔雕像就是按照真人比例一比一建造的。
九十二抬头看了看广场中央遮挡阳光的“战神之子”,心想真长这么大个儿的话,一个不注意就把队友踩死了,还保护个啥?
受英雄传说的影响,镇子一度兴起学武的热潮。无论是鞋匠还是面包师纷纷加入了守护战士的队伍,满城到处都是一手持盾一手举剑的身影,以至于让勒萨德地区的铁匠们差点累断了腰。如今虽然风光不再,但仍能看到不少背着盾牌的年轻人晃来晃去。
首先还是要找落脚点,马可想当然的做起了向导。在路过一家武器店的时候,吉姆把消灭强盗后缴获几件武器装备拿去贩卖,竟然有了一笔不小的收入。九十二想起从大叔那儿听到的关于钱币的情报:这个世界主要货币有铜币、银币和金币,一枚金币等于二十枚银币,一枚银币等于一百枚铜币。看着大叔拿回来的钱中那几个金光闪闪的小玩意儿,十二舒了一口气,这下马车就有着落了。
那把火焰剑当然没有卖掉,而且估计一般店家也买不起。雪儿认出了剑上的精灵文字,这把剑叫做“伊格纳兹之护”,出自古代某著名精灵魔锻师之手。九十二认为既然是精灵一族的古物,自然应该归雪儿所有。雪儿高兴地接受了它,从亚尔辛一战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细剑,这下总算如愿了。
鉴于法师老爷提出的预算,马可带着大家来到一座不很起眼的小旅馆。
“这就是‘巨盾砸脚’,虽然条件不是最好的,但是价格公道,而且这里的菜堪称一绝!”
九十二心想不愧是战神之子的故乡,一个旅馆的名字都充满了战斗的现场感。
老板是个中年人,很热情的接待了他们,看他和马可招呼的样子似乎早就认识。当听说九十二等人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小镇时,老板的精神头儿一下就来了,大谈镇子的历史和英雄传说,并吹嘘着自己年轻时当冒险者的事迹。十二只好耐着性子把刚刚听过的故事再听一遍。就在老板为了解释为何取这个店名而慷慨激昂的描述一次与食人魔的战斗的时候,老板娘出来揪着他的耳朵把他带走了,还不住的向大伙儿道歉。
你倒是让他说完了再走啊!到底为什么叫这名字啊?十二在心中喊道。
因为旅店规模较小,房间都不大,而且没有自带的浴室,想洗澡只能去公共浴堂。不过十二没有任何不满,因为老板娘端出来的豆子炖肉实在太美味了!价格也惊人的便宜!
“赞美凯迪斯!这难道是奥尔巴克亲自下厨做的吗?”吉姆笑着称赞道。
“客人您可真会说话,厨神是没有,只有个老厨娘。”
“怎么样?我没骗人吧?”马可得意的说,仿佛做菜的人是他自己,看向雪儿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底气。他转脸对老板娘问道:“维尔斯太太还好吗?”
那女人的脸色一下子尴尬起来,“呃......还好。”
“能把她叫来吗?我正好介绍同伴们给她认识。”
“这个......按照规矩厨娘是不能进餐厅的,特别是客人还在用餐中......”
“这有什么关系?我们都不会介意的。”十二笑呵呵的说。
老板娘无奈,只好走进后厨,过了好一会,才看到一个颤悠悠的身影走了过来。
维尔斯太太今年快七十岁了,但是一眼看上去给人感觉更老。她头上带着女仆帽,帽下的头发几乎全白,脸上布满了皱纹,每一道都诉说着人生的哀愁。身穿常见的烧火女仆的灰裙子,虽然破旧但还算干净。一双手盘根错节布满了很多小口子,常年的劳作让手指都有点变形。众人注意到她的两手肤色并不一样,左手似乎曾经被严重烧伤过。她畏畏缩缩的来到众人面前,却不敢抬头。
“各位老爷、夫人、小姐晚安,贱奴祝愿老爷、夫人、小姐们身体健康,长命百岁。”老人佝偻着身子行礼。
九十二的心一下子软了,虽然不知道老人原话是什么,但是一定是极其谦卑和诚惶诚恐的,所以才让自己听起来是这么一个词——“贱奴”!
他立刻起身,扶老人坐下。老人连连道谢却只坐了椅子的半边,不敢与众人平起平坐。十二瞥到老人的双眼浑浊无神,这是常年生活在困苦和自卑中,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才有的眼神,让他感同身受。那种见人就喊老爷、夫人的态度想必也是如此被逼出来的。
“老人家,您这菜做的真是美味,我们大家都称赞来着。”
“贱奴可不敢让老爷这么客气,不敢......”
老人站起身连连道歉,十二无奈只好改了口气,又扶她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