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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长鼻子

我花了两三个钟头在附近的街坊查访,想为莱格特太太母女俩见到的那个人找到一些确切的旁证。这个人的旁证没有找到,却打听到了另外有一个可疑的人。首先向我提供这个情况的,是一位叫普里斯特利太太的,这位面色苍白的太太看样子是位准病号,她的住处跟莱格特家相隔三个门面。

普里斯特利太太晚上有时候睡不着觉,常去坐在临街的窗前。有这么两个晚上,她见到了那个人。她说那人高高个子,好像还很年轻,走起路来头向前一冲一冲的。街上灯光暗淡,她看不清楚,说不出他是什么肤色,穿什么衣服。

她第一次看见他是在一个星期以前。那人在街的对面走过来走过去,来回走了五六次,每次相隔十五分钟到二十分钟,总是转过了脸,似乎在看普里斯特利太太家这边街上——也就是莱格特家这边街上——的什么,也可能是在等候什么。据她回忆,那天晚上第一次见到他大概是在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一点左右。几天以后也就是星期六的晚上,她又见到了他,这次就不是走来走去了,而是站在街口转角上,老是朝街的那头望,时间大概是在午夜前后。过了半个钟头他就走了,此后就没有再见到过他。

普里斯特利太太跟莱格特一家只是常见面熟,对他们了解极少,只知道他们家的女儿据说有点儿“野”。他们看起来倒似乎是正派人家,不过不大与人交往。莱格特先生是一九二一年独自一人搬来的,当时除了他便只有一个替他管家的,叫伯格太太——据普里斯特利太太了解,这位伯格太太如今在伯克利替一个姓弗里曼德的人家当管家。莱格特太太和嘉波莉直到一九二三年才来跟莱格特先生住在一起。

普里斯特利太太说昨天晚上她没有去坐在窗前,所以莱格特太太在街口转角上见到的那个人她并没有见到。

对面街上住着一个叫华伦·戴利的人,他家就紧靠普里斯特利太太见过个可疑人的那个街口转角。他星期六晚上锁门的时候发现门廊里有个人——显然也就是那个人了。我上门访问的时候这位先生不在家,他的太太听我如此这般一说,就替我打个电话找到了他。

戴利说那人就在门廊里站着,看来不是躲着街上的什么人,就是在偷看街上的什么人。戴利开门出去,那人就逃走了,是顺着街跑的,戴利问他“你在那儿做什么?”他也没搭理。戴利说这人有三十二三年纪,一身深色的衣服相当考究,鼻子是长长的,又细又尖。

我遍访了附近的街坊,就打听到了这一些。于是再到斯皮尔-坎普-达菲证券公司的蒙哥马利街营业处,去找埃里克·科林森。

埃里克·科林森还很年轻,金头发,高个子,皮肤晒得很黑,衣着相当时髦,从他那副漂亮而有欠机敏的相貌,可知此人对马球、射击、飞行之类十分精通——甚至可能还兼通两样——而对其他就什么也不甚了了了。我们坐在客户室的油光光的皮沙发里,这时交易时间已过,客户室里是空落落的,只有一个瘦皮猴似的孩子在股票行市牌上涂改数字玩儿。我把钻石失窃的事告诉了科林森,向他问起星期六晚上他和莱格特小姐见到的那个人来。

“我看这家伙的模样儿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当时街上很暗。人矮矮的,挺壮实。你看是他偷的?”

“他是不是从莱格特家里出来的?”我问。

“至少是从草坪上过来的。他似乎很紧张——所以我才疑心他在搞什么鬼名堂,到这儿来一定有鬼。我说我去追他,问他在干什么,可阿嘉不让。说或许是她父亲的朋友也未可知。你问过她父亲吗?他是常常喜欢跟一些老古怪来往的。”

“要是个客人来访,到那个时候才告辞是不是太晚了点?”

他把眼光转了开去,因此我就问:“那时候有几点钟了?”

“大概有半夜了吧。”

“半夜?”

“一点不错。就是老话说‘墓门大开,鬼魂出来’的夜半时分。”

“莱格特小姐说那时三点都过了。”

“你瞧瞧,她就是这么回事!”他嗓门也大了起来,淡漠之中透出了一丝得意,仿佛我们是在争论什么问题,他提出了一个有力的证明似的。“她那双近视眼真跟个睁眼瞎子差不多,可又不肯戴眼镜,怕戴了眼镜有损美观。这种笑话她闹得还少吗。打起要命的桥牌来,把‘小二’都看成了‘爱司’!那时大概是十二点一刻,准是她看钟的时候把长短针看反了。”

我说:“看这有多糟!”谢过他以后,我就直奔吉尔里街上的霍尔斯特德-比彻姆珠宝店。

华特·霍尔斯特德是个秃顶胖子,态度和蔼,面色苍白,眼神里透着疲乏,一副硬领未免卡得太紧了点儿。我对他说明了自己的任务,问他跟莱格特到底有多熟。

“他是我的主顾,我很欢迎他这样的主顾,我久闻他的名声,是位科学家。你怎么问起这个来了?”

“他那件被窃案事有可疑——至少在某些方面有疑点。”

“喔,那你看走眼了。我是说,像他这样有身份的人你要是疑心他跟这种案子沾边,那你准是看走眼了。一定是手下仆人干的;对,仆人干是很有可能的。这种事是常有的,不是吗?可决不会是莱格特干的。他是个有相当地位的科学家——在染色方面有非凡的造诣——而且,除非我们的信用调查部门情报有误,否则据我们所知他的经济情况肯定有中等以上的水平。我不是说他已经富到了时下的那种所谓有钱人的地步,不过他钱还是有一些的,不至于会干出这种事来。而且,我可以偷偷告诉你,我正好了解个情况,就是他在西曼的国民银行户头上目前的存款余额超过了一万。所以你想呀——八颗钻石总共才值个千把块钱哩,一千二三百块是最多了。”

“是零售价吧?这么说你的成本才五六百块咯。”

“嗳嗳,”嘻嘻一笑,“七百五还差不离吧。”

“你怎么会把钻石给了他的?”

“我跟你说过了,他是我们的一个主顾,我知道了他有玻璃染色的专长,就起了个想法,我想,要是他这种工艺能用在钻石上,那真是太妙了。菲茨斯蒂芬——我知道莱格特在研究玻璃染色主要就是他告诉我的——他认为怕不见得办得到,不过我觉得倒很值得一试——我到现在还觉得很值得一试——所以我就请莱格特试验试验看。”

菲茨斯蒂芬,好耳熟的名字。我就问:“哪个菲茨斯蒂芬?”

“就是作家欧文·菲茨斯蒂芬。你认识他?”

“认识,不过倒不知道他在西海岸。我们以前是常在一起喝酒的。你知道他的住址吗?”

霍尔斯特德在电话号簿里替我找到了地址,那是位于诺布冈的一套公寓。

我从珠宝店出来,就去明妮·赫尔希家的附近一带。那是一个黑人住区,遇上这种事情要想摸到一些比较可靠的情况本来就希望不大,何况又是在黑人住区,所以看来希望也格外渺茫了。

我打听到的情况总括起来是这样:那个混血儿姑娘是在四五年以前从弗吉尼亚的温切斯特到旧金山来的,最近半年来跟一个叫“犀牛”廷利的黑人住在一起。一个人告诉我“犀牛”的名字叫爱德,另一个人却又说叫比尔,反正有一点是说法一致的,就是此人年轻,个大,奇黑,下巴上有个伤疤,一眼就认得出来。我还听说他的生活来源一是靠明妮,二是靠赌博;还听说他不发火还是不错的,一发火可就无法无天了。我还打听到,要看看他的话一般晚上来都能找到,只是要来得早一些:他不是在邦尼·麦克的理发店里,就一定是在“大脚野人”格伯的雪茄烟店里。

我问清楚了这两家店开在什么地方,就又回城里去了。我来到司法大楼里的警察局侦缉科。“经侦队”的办公室里没有人。我就穿过走廊,到对面房间里去问达夫副科长:莱格特的案子是不是已经派谁负责侦查了?

他说:“去找奥加尔好了。”

我就到会议室里去找奥加尔,心里有点纳闷:奥加尔是“刑侦队”的探长,跟我手上的这个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奥加尔和他的搭档帕特·雷迪都不在。我抽了支烟,心里捉摸:是不是有谁给杀了?后来我就决定给莱格特打个电话。

“我走了以后,有警察局的探员来过吗?”一听到他那个粗粝的嗓音,我就问。

“没有,不过不多久以前他们来过个电话,要我太太和女儿到金门大街的一个什么地方去认一个人是不是见过。她们母女俩走了才几分钟。我没跟她们一块儿去,那个估计是小偷的人我可没见过。”

“金门大街的哪一带?”

他记不得报的是什么门牌号码,不过那个地段他熟——是在范内斯大街过去一点。我谢过了他,就直接上那儿去了。

到了他告诉我的那个地段,我看到有个穿制服的警察站在一幢小公寓的门口。我就问他奥加尔在不在这里。

“在上面三一〇室。”

我就乘电梯上去,电梯老得都摇摇晃晃了。到了三楼走出来,劈面就遇上了莱格特太太母女俩,正打算回去。

“现在我想你总该相信了吧,明妮跟这事根本不相干,”莱格特太太带着责备的口气说。

“警察找到你们看见的那个人啦?”

“对。”

我对嘉波莉·莱格特说:“埃里克·科林森说星期六晚上你们回到家里才不过半夜,至多也不过是半夜稍过一点。”

她从我跟前擦身而过,径自跨进电梯,气鼓鼓地说:“埃里克是头蠢驴。”

她母亲跟着她进了电梯,温和地责备她说:“别这样,亲爱的。”

我顺着过道走去,见帕特·雷迪站在一套房间的门口跟几个记者在说话,就过去打了招呼,挤身而过,走进一条短短的走廊,过了走廊来到一个家具简陋的房间里,见一张嵌壁床上躺着一个死人。

警察局鉴证科的费尔斯正拿着一把放大镜在屋里查看,他抬眼一瞧,冲我点了点头,又管自在一张教会式桌子[1]的边边上继续查看了。

奥加尔从开着的窗子里把脑袋和肩膀缩了回来,嘟囔了一声:“这么说我们又得将就着点,跟你老兄一块儿干了?”

奥加尔有五十岁,体格魁梧,总是一脸淡漠,惯戴电影里县治安官[2]的那种阔边黑帽子。他那颗顽固的圆圆脑袋其实倒是蛮有见识的,跟他一块儿办事是很容易相处的。

我把那具尸体看了一下——那人有四十来岁,粗线条的脸白不龇咧的,短短的头发有些花白,黑沉沉的小胡子又粗又短,胳膊大腿都很粗壮。在肚脐眼上面一点的地方有个子弹洞,左胸上部还另有一个。

我把毯子重新给他盖上,奥加尔说:“看到啦?是个男的,已经死了。”

“人家还告诉了你什么情况吗?”我问。

“看来他和另一个家伙偷到了钻石,那另一个家伙却打算来个独吞。信封都在这里,”——奥加尔从口袋里掏出一叠信封来,拿大拇指按着信封边逐个捋了一遍——“可就是没有钻石。钻石在另一个家伙那儿,一会儿以前他带上东西爬防火梯下去了。有人看见他偷偷溜下去的,可只见他往后街一窜,就没了影儿。那人高个儿,长鼻子。这人”——他拿着信封朝床上一指——“住在这儿已有一个星期。他名叫路易斯·厄普顿,衣服是纽约的商标。他的情况我们不了解。问这幢破房子里的人也问不出什么名堂,都说没见过他跟什么人有过来往。也都说不认识那个长鼻子。”

帕特·雷迪进来了。他是一个乐呵呵的大个子年轻人,虽然缺乏经验,倒也有些头脑,勉强还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我把接手这个案子以来迄今摸到的情况都告诉了他和奥加尔。

“莫非就是长鼻子和这小子在轮流窥探莱格特的家?”雷迪提出了他的看法。

“没准儿是,”我说,“不过也不能排除内线作案的可能。你那里的信封总共是几个,奥加尔?”

“七个。”

“这么说,扔在那儿的那颗钻石,信封就没在里边。”

“那个混血儿女仆怎么样?”雷迪问。

“我打算今天晚上看看她那个男人去,”我说,“这个厄普顿的情况你们会去向纽约方面了解吧?”

奥加尔只是回了我一个“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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