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有用,但杯水车薪,基本上都只能赚因果点一两点。
因果点:17
根据这几次的经历,陆小凡知道,就这些,连一次都不够用。
基本上,都是一百一百的用,这还是现在,等到了以后,陆小凡猜都猜到,是一千一千,甚至一万一万的用。
君不见,爱迪生发明电灯,试了一万多次,才成功。修仙肯定比发明要麻烦的多吧?
他在想,有什么其他的事情,能赚更多因果点呢?
上一次,杀了一些土匪,虽然不是自己动手的,但同样有因果点入账,那么如果自己可以跟着门派长老,或者宗主出去,抱大腿,那么因果点一定涨的飞快吧。
陆小凡这样想到。
又或者,自己去锄强扶弱,劫富济贫,应该也是可以的。可是就自己这个小身板,才练气期第一层,放在游戏了,就是一个白的不能再白的菜鸟啊。随便一个哥布林,都可以搞定自己,自己现在应该也就可以和喷火兔玩玩,连放电猪都可能打不过。
如果没有大量的因果点进账,那么陆小凡就会吃不到这些美味的灵兽肉了。
如果人生不能吃的多,吃的好,又有什么意义?
而如果靠自己修炼,又要吃多久,这里的白粥咸菜。
不过,现在的天才,天赋还真是高。
要知道,陆小凡可是比别人多炼了95天,可是却,只是第37个炼出第一股气的。
现在的天才的天赋,可想而知。
修炼出第一股真气的感觉很奇怪。体内有一股气可以随意让自己控制,好像多长出一只手一样。
陆小凡让灵气从左手游到右手,再从右手游到左手,真有意思,玩了没多久,灵气就慢慢用完了。
坐下来打坐,两刻钟后,灵气才回复过来。恢复起来似乎特别慢,也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补充。
陆小凡感觉自己的左右手,似乎强壮了一点。
这样的话,如果用真气,内炼内脏,应该会很轻松,内脏比普通人强大,寿命比普通人强,自然再正常不过了。
在灵气环境下,事实上,连人的基因都会发生改变吧?
巫族就是最好的例子,它们进化出了更加适应灵气的身体,虽然陆小凡不知道那些羊角,毛发,对适应灵气有什么帮助。但在进化出与普通人不一样的躯体后,巫族一出生,就是修士。
所以,修炼,应该是一个不断适应灵气的事情。
而那些移山倒海的,应该就是因为灵气本身是一种能量源,就像核能一样,数量稀少,也可以发挥出很大威力,而且无处不在,随时可以补充。
这样一想,陆小凡视乎对无心经的感悟更深了。在放松自己,试图让自己适应灵气后,一股数量不小的灵气,往他的身体里挤,陆小凡调整自己,让自己适应,不抗拒。
过一刻钟,他突破到了,练气期第二层。
这时候,他有点震惊了。难道自己加入了顿悟状态?可是和顿悟也不像,毕竟只是突破了一层,放以前看的小说的猪脚身上,顿悟不突破到练气期九层,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
当然,他也知道,应该的确是顿悟,但自己资质不好,所以才会只突破一个小境界。
感受了体内是灵气,也只不过是从小黄豆,变成大黄豆。
但可以突破,陆小凡已经很满意了,现在陆小凡的修炼速度,应该可以赶上前三了吧,听说除了那个天赋最好的乙级天赋的,没有人突破到了练气期二层。
这样想来,自己现在是第二了。
但仔细一想,这些人,天赋比自己好上许多,也许还是修炼家族之后,每天都有丹药可以服用,天赋比自己好,丹药比自己足,如果自己没有金手指,还真是不可能追上它们。
现在到这,陆小凡得意的笑了起来,小爷可是有金手指的男人。
等他笑完后,他开始了今天的修炼,盘腿坐在床上,运行无心经,一个周天过后,陆小凡停下来。顺手往因果点上一看,
因果点:18
陆小凡擦了一下眼睛,再看,因果点:18
奇怪,他明明记得因果点是十七才对。
这时候,陆小凡心中一动,莫非,修炼无心经,也可以得到因果点?
陆小凡再次坐下,又运行了一个周天,又过去了三个时辰。外面的太阳,已经下去了。
运行完后,陆小凡再看自己的因果点
因果点:19
真的,修炼可以增加因果点,这真是奇怪,难道因果点,和自己想象的功德点不一样?
陆小凡思考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于是就算了,先去吃饭,吃完再想。
在吃饭的时候,陆小凡想,自己现在知道的,可以涨因果点的方法有三种,其中杀土匪的,来的最快,修炼来的最稳定。
这时候,陆小凡注意点,因果点的点字,最下面的最左边那个点,颜色好像变了。
陆小凡仔细一看,然后一个界面弹出来。
在村头种了三课树,奖励因果点20点。
学会了钓鱼,奖励因果点20点
钓上了第十头鱼,奖励因果点1点
剿灭了盘踞在村庄附近的土匪,奖励因果点100点
完成一次修炼,奖励因果点1点
拾金不昧,奖励因果点3点
完成一次修炼,奖励因果点1点
完成一次修炼,奖励因果点1点
等等
看着这些记录,陆小凡有些懵,感觉上是做什么都会被奖励因果点嘛。
但好像有一个规律,事情越大,奖励的越多。
但又有些不对,学会移形换影,那么大的事情居然也没有奖励?是因为自己是用因果点学会的吗?所以才没有获得因果点?
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以后要去搞事情?
他想了想,还是觉得算了。自己一向是低调做人,低调做事的。
搞事情什么的,不符合自己的风格。正所谓,闷声发大财。还是算了。
吃完饭后,陆小凡回到了自己的茅草屋。
在之前的时候,陆小凡可不记得金手指的哪里,颜色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