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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体验了吗?[9]

弗雷迪·莫库里很大意义上是他的自我创造。他造就了他自己。

——罗杰·泰勒

就算在我最狂野的梦里,我也绝对想象不到布莱恩·梅这样的人是摇滚乐手。

——弗雷迪·莫库里

罗杰·泰勒就是摇滚界的小飞侠彼得·潘。

——布莱恩·梅

1964年,圣诞节,距离喧嚣的伦敦希斯罗机场片区仅6英里处的艾尔沃思工艺学校[10]里,学生剧团正在舞台上进行期末演出。今天演的是阿诺德·威斯克的社会剧《厨房》(The Kitchen),讲述了一桩发生在年轻主厨和已婚女服务员之间不被允许的情事。

剧中的门童迪米崔,一个来自塞浦路斯、因工作卑微而失意的角色,由名叫弗罗可·保萨拉的美术基础课程班十八岁学生扮演,大家都管他叫“弗雷德[11]”。保萨拉是个渴望融入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社交活动的人,他在同学中很受欢迎,凭标志性的夹克衫一眼就能认出他来:那件褐红色的法兰绒上衣他穿有点小了,是从他老家坦桑尼亚的桑给巴尔带来的。在表演《厨房》时,弗雷德·保萨拉身上换了件白色的门童西装外套。他的道具是一把扫帚。

十年后,1974年12月28日的《流行音乐周刊》(Melody Maker)封面标题叫作《皇后的圣诞致辞》[12]。下面配着皇后乐队主唱弗雷迪·莫库里的照片,穿着毛皮短外套的他看起来十分贵气,身旁飘洒着节日气氛的金箔,手里递出一杯香槟,头部边上的对话气泡里写着“干杯!”这一年皇后乐队表现上佳。《绝对心脏暴击》(Sheer Heart Attack)专辑取得榜单第二名的佳绩,而最近刚结束的巡演最后一场,巴塞罗那场的六千个座位在二十四小时内被一抢而空。

杂志内刊登了皇后乐队的采访,在某个前艾尔沃思工艺学校的学生眼里,这个弗雷迪·莫库里的照片看起来迷之眼熟。摄影师抓拍到了弗雷迪的习惯动作,他常常会收下唇以藏起凸出的门牙。尽管有摇滚明星的发型和服饰,这一点却直接把他暴露了。“当时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这不就是弗雷德·保萨拉嘛,”他的老校友说,“他嘴巴的那种不安的抽动是比他的褐红色外套还要鲜明的标志。”

弗雷迪在《厨房》里的表演应该算他的英国舞台首秀,几个月前他和家人才第一次踏上英国的土地。1946年9月5日,弗罗可·保萨拉出生于非洲温古贾岛上的桑给巴尔市,这个岛是桑给巴尔群岛中最大的一个。十九世纪下旬成为大英帝国的保护地之前,桑给巴尔曾是非洲奴隶贸易的中心;后来它的主要产业变成了香料出口。

弗雷迪的父亲波密曾担任桑给巴尔高等法院出纳员,为英国总督服务。妻子婕尔来自印度西部的古吉拉特邦,随丈夫到此地安家。两个人都是波斯裔印度帕西人,信仰琐罗亚斯德教[13],世界上最古老的宗教之一。几百年前,大量帕西人逃至印度次大陆,以躲避在故乡波斯发生的迫害。在非洲桑给巴尔也有日渐繁荣的帕西人群体。小保萨拉出生的那天正好是帕西新年,而且弗罗可这个名字在帕西人宗教团体里特别流行。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未来的弗雷迪·莫库里接受了传统的纳久特[14]仪式加入拜火教,在古老的祷词和沐浴中受洗。

因为是高级公务员家庭,保萨拉一家在桑给巴尔市的老城区石头城享受着舒适的生活。家里雇了佣人,包括一个照看大少爷和1952年出生的妹妹卡什米拉的阿娅(保姆)。“按照桑给巴尔的标准,他家算是上层中产阶级了,”一个家里的朋友回忆道,“对于这个收入的人群来说,雇些额外的帮手是很平常的。他们不能算大富大贵,但波密拿的是英国殖民政府公务员的薪水,这意味着他能买得起英制奥斯汀微型轿车作为家用。”

弗雷迪本人会说他是在“被呵护着”的环境里长大的,他回忆起从前在坦噶尼喀近郊的达累斯萨拉姆,住在他叔叔的别墅里的优渥生活:“有仆人会来叫醒我。握着备好的橙汁,我一出门就是海滩。”事实上,弗雷迪的叔叔曼切肖·保萨拉曾在桑给巴尔电气电讯公司工作,也住在石头城。1974年接受采访时,莫库里也会阻止别人用“小时候养尊处优”这种说法,被问及个人生活时,他经常喜欢故弄玄虚:“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富裕啦,但我猜我给人一种看起来家境很好的样子。我喜欢这样。”

五岁的时候,弗雷迪上了当地的教会学校,他的音乐爱好初次闪光可能是在社交场合给家人和客人们唱歌。1955年初,他的生活将遭到第一次剧变。保萨拉家里觉得桑给巴尔提供的教育有限,于是将八岁的儿子送去了远在印度的一所寄宿学校。“我是个早熟的孩子,”莫库里说,“我父母认为寄宿学校对我有好处。”

后来,有记者问他为什么对波斯背景和印度那边的家族关系如此敏感,莫库里打断他说:“哎,你这个人,别问我这些。实在没什么好说的。”终其一生,他成年之前的细节都是模糊不清的。与早期所述不符的是,保萨拉家并没有举家搬到印度。只有弗雷迪独自一人坐船到了孟买,他的姨妈和姑妈家都在这座城市。

在印度上岸后,弗雷迪还要换乘火车往北168英里,到达在马哈拉施特拉省的新学校。根据记录,保萨拉于1955年在潘奇加尼的圣彼得男子学校[15]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这所学校成立于1902年,以传统的戒律治校,校训是拉丁文“Ut Prosim”(意思是“我愿获益”)。学校有着优良的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达到就读英式大学的标准是该校的优势。尽管它欢迎各种不同宗教信仰的学生,包括拜火教在内,但圣彼得学校本质上来说还是一所英国国教的教会学校。它沿用了英国公立学校的许多制度特点,如男孩子们统一住宿舍,学校分四个学院,弗雷迪成了艾什林学院的一员。1958年,保萨拉在一封信中写道:“我在艾什林学院的朋友们就像我的家人。”他与真正的家离得如此遥远,被安排在这个学院已算是幸运。

比弗雷迪高一届的一个学生记得,他是一个“害羞、胆怯的男孩,不得不戴着一副看上去挺疼的牙箍”,有时候自然会遭到同学们的无情嘲笑。莫库里后来说:“当然会有种种被迫离开父母和妹妹的感受——孤独的感觉,被抛弃的感觉——但你又不得不去做。所以明智的办法是充分利用现状。寄宿学校教给我的一件事就是要自力更生。”

在圣彼得学校,弗雷德和苏巴希·沙阿成了好朋友。沙阿是学校里仅有的另一位来自桑给巴尔的男孩。“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我的父母认识他的父亲,但我们俩住在石头城时从未见过面。”如今沙阿回忆道。有时学校放假,在回家的漫长旅程上两个人会结伴同行。“我们一起坐过那艘船两次,它在塞舌尔、蒙巴萨岛、桑给巴尔停靠,最后开往南非。”为了打发船上的时间,两个孩子没完没了地打乒乓球,这时候的弗雷迪是乒乓球高手。“有一次,船长注意到我们一起坐船的孩子都是同一所学校的。”沙阿说,于是未来的弗雷迪·莫库里在这里经历了他的第一次升级。“我们大多数人都坐三等舱,但船长破例让我们加入了二等舱和头等舱的旅客中,于是我们可以享受特权和玩些更好的游戏。”

在另外那些不能坐船回家的假期,弗雷迪要么留在圣彼得学校,要么住在孟买的外婆家或者姨妈家,或者和学校的朋友待在一起。正是他的姨妈希茹注意到他可能有些艺术天分,给他买了一套油画颜料。她还发现他对音乐越来越感兴趣,就建议他的父母在学校给他报了一门钢琴课。在老师们的鼓励下,弗雷迪师从一位爱尔兰老钢琴家,根据当时一个学生的说法,这位教师“十分宠爱他”。

最初的几个学期下来,弗雷迪和艾什林学院的四名学生成了亲密的好朋友:布鲁斯·默里,法朗·伊拉尼,德瑞克·布兰切和维克多利·拉那。“我们那时听收音机里的流行榜单歌曲,”布鲁斯·默里回忆说,“有一档牙膏公司赞助的音乐节目,我们听完歌,弗雷迪就走去钢琴前一首首地演奏出来,居然弹得完全一样,他仅仅听过一遍而已。他喜欢小理查德[16],‘胖子’·多米诺[17],克里夫·理查德……”苏巴希·沙阿补充说,“他对印地语了解有限,但他也能听印度歌曲,而且以某种方法在钢琴上再现相同的节奏。只要他愿意的话,他是可以非常专注的。”弗雷迪加入了大部分朋友都在的学校合唱团,这给了他们难得的机会,能与来自附属女校的女孩子们交流。“无论是印度教徒、穆斯林还是基督徒,只要你能唱,你就可以加入合唱团。”默里说。

虽然本性害羞,但这个将来会成为弗雷迪·莫库里的男孩已经在圣彼得学校展露了他不止一面的戏剧表演天赋。在学校排演的十九世纪滑稽剧《烦躁之解药》(Cure for the Fidgets)中,他扮演一个医生,某次演出时被另一个演员不小心用剑戳到后背。他怒了,扇了那个同学一巴掌,冲下舞台。“他的性格中是有狂躁的一面,”德瑞克·布兰切回忆说,他把十几岁的弗雷迪的行为比作迪恩·马丁的搞怪喜剧搭档杰瑞·路易斯,“手乱舞,脚乱走”。

在潘奇加尼,男孩子们虽然被古典乐和印度音乐环绕,但西方流行乐才是他们的心爱之声。如布鲁斯·默里所言,“因为我们都想成为猫王。”在学校相处三年后,弗雷迪、布鲁斯、法朗、德瑞克和维克多利组了自己的乐队,起名为狂热乐队[18]。乐队占据了新宿舍附近的艺术教室,作为新手的鼻音和重击声让艺术老师感到很是分心。默里主唱,布兰切弹吉他,拉那打鼓,法朗·伊拉尼则模仿当时流行的英国即兴摇滚乐[19],用一个茶箱、一根木棒加上一条金属线充当临时拼凑的单弦贝斯。弗雷迪负责弹奏学校的立式钢琴。

在一个极度缺乏真正乐队表演的环境下,狂热乐队成了学校各个系部的明星,表演时观众里还有隔壁女子学校来的热情粉丝团。“她们会站在前排尖叫,”德瑞克·布兰切回忆说,“她们听说现在外面世界的女孩开始在偶像面前这样做,她们也表现得一样。”不过这会儿弗雷迪很乐意让布鲁斯·默里成为焦点人物。“弗雷迪似乎一点也不像天生的主唱,”布兰切说,“他满足于默默地待在背景里。”

“我是主唱,因为我是几个人里长得最帅的,”默里笑了,“我们表演过‘沿海航行者’乐队[20]的《吵吵闹闹》(Yakety Yak),很多猫王的曲子,迪翁[21]的曲子,可能还有一些瑞奇·尼尔森的。弗雷德虽然也唱唱和声,但他主要还是弹钢琴。他还有种在舞台上怪异的走步方式,有一点后来在皇后乐队的影子。我们从来没有在学校外面表演过,除了有一次,我去孟买看望我姑姑,在街上碰到了弗雷德。他到我家里来,我唱歌时他在一边弹钢琴。很多年过去,我姑姑还会问起那个‘弹钢琴的龅牙男孩’。”

狂热乐队表演时的老照片展现了一支典型的六十年代青少年学生乐队形象。标准的白衬衫、黑领带,笔挺的长裤,抹油的头发,有意识地和乐器一起摆造型;法朗·伊拉尼似乎要从他那笨重的茶箱上跃起,茶箱上用蜡笔模糊地涂着乐队名字。保萨拉看起来比他的队友们更没有明日之星的样子,他仍是个笨拙的男孩,因为口腔后部多长了四颗槽牙造成前牙外突,照片上笑着的他龅牙都露在外面。

布鲁斯·默里笃定地说没有人当着弗雷迪的面喊他“龅牙”(“否则我们会对付这些人”)。但其他人记得他确实是到处被叫这个绰号,或者说,是苏巴希·沙阿印象中的“龅牙仔”(Buckwee)[22]。同样地,布鲁斯·默里说大家都知道弗雷迪是他使用的英文名字,但苏巴希·沙阿记得在潘奇加尼他只用原名弗罗可。

十二岁那年,弗雷迪以优秀的学业成绩和体育成就获得了学校的年度青少年全能奖。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成了能力不错的板球运动员(尽管他后来声称讨厌这项运动)、曲棍球球员和轻量级拳击手。在拳击台上,他的朋友们进一步见识到了这位同学的骨气和专注力。“我没跟他对打过,因为我们的体重级别不同,”沙阿回忆,“但是那些和他打过的人只能用技巧击倒他。因为牙齿的关系,他的嘴一旦被打到就会血流不止。所以为了保护自己,他会狠狠地攻击对手。”

布鲁斯·默里曾目睹了一场鏖战。“弗雷迪的嘴在流血,流得满脸都是。我是他的助手,站在拳击场一角拿着毛巾。我不停地说,‘你看,弗雷迪,放弃吧。你都受伤了’。但他是不会停下来的。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坚定的信念,看着你的时候仿佛能直接把你看透。后来我们在英国再次见面时,我又看到了这样的表情。那种‘去他妈的,我就要做’的神态……”

到了在圣彼得学校的最后一年,他的成绩下滑了。也许是因为音乐和艺术分散了精力,他现在的成绩只能算平均水平。弗雷迪还在世时,官方的说法是他考过了“几门O-Level[23]科目,包括英国文学、艺术和历史。”事实上,他在潘奇加尼并未通过任何课程。另一种分心的可能性是青少年的荷尔蒙作祟。弗雷迪有几个隔壁女校的好友,但没和她们中任何一个产生恋爱关系。当时的女校学生吉塔·巴茹恰(后随夫姓琼克斯)据说是他的第一个暗恋对象。“假如那时他真的喜欢我,他也没告诉过我,”吉塔在2000年的采访中说,“但那时候的生活真的很单纯,男孩和女孩就只是见个面,拉拉手。”

有老师回忆起当时比较让人惊讶的事情,是弗雷迪开始使用“亲爱的”称呼其他男生了,后来皇后乐队的成员都知道他有这个口头禅,但此时似乎已有一丝踪迹。根据一些人的说法,是有人曾取笑过他的娘气,但更多时候不是人们注意不到,而是如一个朋友所说,“弗雷迪就那样”。当时圣彼得学校的同龄人里,有人说他是明显的同性恋,但另一些人则认为不明显。“我没看出什么迹象。”布鲁斯·默里坚持说。不过德瑞克·布兰切持另一种看法,他说:“圣彼得学校和其他寄宿制的公立学校一样,住校的学生,包括弗雷迪,在青春期来临时都要经历一段困惑期,身体开始产生和理智冲突的信号。”

各种关于弗雷迪·莫库里学生时代的传闻浮出水面,又自相矛盾,特别是在他去世之后。一个故事说他和学校里某个年长的男生交往过;另一个故事则说他是和孟买的一个男孩相恋。2008年,一位潘奇加尼的退休老师在接受《印度时报》(Hindustan Times)采访时提到,弗雷迪的一段同性关系被发现了,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他的父亲应该被通知到了,而且我敢说是感到非常失望。他家里几代人都保持严格的家教环境,而且琐罗亚斯德教是完全禁止同性恋的。”莫库里自己近乎揭露真相的一次是1974年接受《新音乐速递》(New Musical Express)杂志采访:“他们说的所有(关于寄宿学校的)事都是真的……有个古怪的男老师追过我。我并不惊讶。我迷恋上了一位男教师,愿意为他做任何事。”被问到他是不是“人人都想睡的漂亮小男生”时,莫库里说:“说来有趣,还真是……我应该是被当成基中翘楚了吧。”采访者以七十年代中期的说法问他是不是被“掰弯”了,弗雷迪回答说:“这么说吧,我也有过年轻青涩的时候。那种青春期男生的经历,同学之间的胡闹也有我的份儿,但我不会详述。”

1962年,弗雷迪离开圣彼得学校,回到桑给巴尔的家中。他在学校拍过的最后一张照片,展示了一个吊儿郎当的十六岁少年,斜躺在宿舍外面的长椅上。照片里,弗雷迪戴着一副大墨镜,竖起的额发梳得很有型。那年某个朋友的毕业签名簿上写着这样一段离别赠言:“现代绘画就像女人,如果你试着去理解她们,就不能好好欣赏她们了。——你永远的伙伴,F.保萨拉。”

1979年,弗雷迪的母亲婕尔把儿子的照片和其他纪念品捐赠给圣彼得学校,这可能是弗雷迪在多年以后最接近于重返母校的举动了。1991年他去世后,圣彼得学校向那些希望挖到更多弗雷迪·莫库里童年事迹的电视工作者和记者们敞开了大门。学校的大部分场地都保持未变;狂热乐队演出过的学校礼堂几乎还和五十年代时一模一样。甚至连他弹过的那架钢琴都没有动过,一直到2002年毁于一场火灾。

至于狂热乐队的成员,法朗·伊拉尼在孟买开了一家餐馆,作为“弗雷德·莫库里印度求学之旅线路”的一站,他会和前来歇脚吃饭的人们聊聊当时的故事;德瑞克·布兰切和布鲁斯·默里都搬到了英国——布兰切成了一个演员,演了无数七八十年代的电视剧,并参演了获得1985年奥斯卡提名的影片《欢乐洗衣店》(My Beautiful Launderette),默里进入了音乐管理行业。维克多利·拉那,狂热乐队的鼓手,后来从美国陆军军事学院毕业,于1999年被科非·安南任命为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指挥官,之后成为尼泊尔陆军总监。布兰切和默里后来都会再次与弗雷迪相遇。不过另一位同时代的人回忆说:“我认为弗雷迪迫不及待地想要忘掉印度,进入他人生的下一个舞台。”

下一个舞台,是他回到家人身边,在石头城花一年努力完成学业。在这儿,他和苏巴希·沙阿又相遇了。沙阿因为有一门功课挂科,父母决定把他从潘奇加尼召回来:“弗雷迪走进教室,我很震惊,因为我以为他已经在渡过印度洋回潘奇加尼的途中了。但他从来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他的父母把他从印度叫回来,我也没有问。”

在桑给巴尔就不会有什么“狂热乐队2”了。作为替代品,弗雷迪会从英语杂志中搜刮一切有关流行音乐文化的信息,这些杂志到他手上已经出版数周,甚至数月了。他收到一台录音机作为生日礼物,用它录下晚间英国节目中播放的流行歌曲。在学校里,弗雷迪、苏巴希和其他男生都必须坐在所有女生后面,他们之间隔着一条分界线。“所有非洲裔阿拉伯女孩都戴着一种叫布布(bui-bui)的传统头巾,”沙阿说,“有一次我们全班到海滩上去,那时候扭腰舞的热潮正在席卷全岛。我们第一次见到女孩子们摘下她们的布布。那场景,姑娘们疯狂地扭动着臀部,弗雷迪也在人群中做着同样的动作。”

到这个时候,短短一年前还激励过狂热乐队的克里夫·理查德、“胖子”·多米诺和小理查德,就要被取而代之了。1963年底的英国,披头士出道,马不停蹄地改变了流行音乐,滚石乐队亦在跟进。此时的桑给巴尔情况类似,一切都在改变,一场政治上的动荡将永久性地改变保萨拉一家的生活。

六十年代初,英国对该岛的殖民统治日渐削弱。1963年12月大选后,英国将权力移交给阿拉伯势力占绝大多数的桑给巴尔岛和奔巴岛人民联合党[24]。由非裔的非洲设拉子党[25]为主力组成的反对党认为选举受到人为操纵,有舞弊嫌疑。为了维持秩序,新政府将一些反对党禁言,并把非裔警察驱逐出岛,此举激发了不满。1964年1月12日,数百名反对党成员,包括许多被驱逐的警察,在暴力抗议中走上街头。由自封“在野执政官”的约翰·欧克罗和大约四十人的核心叛军带领,他们占领了桑给巴尔市政府大楼,九个小时后取得了岛上的控制权。沙阿回忆道:“革命之后,事情就失控了。我们有个固定的习惯,我下午5点30分左右到弗雷迪家去喝茶,然后我们会四处走走,保证在7点半之前回家。岛上死了那么多人,我就问他:‘龅牙仔,你觉得你会活多久?’他说:‘不知为何,我脑子里出现了‘45’这个数字。’然后他反问我认为我能活多久,我说:‘47吧。’这个问题不是刻意问的,仅仅是因为当下正在发生的事,我脑子里过了个念头而已。”1996年,苏巴希·沙阿才发现他的朋友弗雷迪·保萨拉已经去世,享年四十五岁。“那天是我的五十岁生日,我父亲发现了一张关于弗雷迪·莫库里的报纸剪报,里面提到这个人五年前就去世了,”他说,“我是听爵士乐的,对皇后乐队一无所知。我的父亲读着报道,才反应过来这位歌手不是别人,正是我们从孩提时就认识的弗罗可·保萨拉。”

那年6月,沙阿和家人迁往美国俄亥俄州,他被肯特州立大学录取了并申请到奖学金。沙阿记得保萨拉家走得更早些,3月就离开了。波密持有英国护照,据说一家人带了两个行李箱能装下的所有财产,逃往英国。保萨拉家在费尔特姆的豪恩斯洛安顿下来,这是伦敦西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离他们抵达的希斯罗机场仅3英里多一点。当地居民布莱恩·梅对费尔特姆直言不讳的描述是“一个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的地方”。先在亲戚家住了一阵子后,保萨拉家买下了格莱斯顿大道22号的一栋维多利亚时代的排屋。波密找到了工作,是当地的餐饮公司的会计,婕尔也找了商店店员的工作。

一家人确实处于艰难时期:移民身份,条件普通,又生活在一个寒冷、陌生的国家。不过据他的家人说,弗雷迪很高兴能来到英国。在开头最困难的那几个月里,是他一直保持乐观,鼓励着父母并让他们相信这一步是对的。好像印度、桑给巴尔都已经是回忆,他弗雷迪再也不会回头。后来,当朋友哄着他讲些私人信息时,莫库里谈起出生地并无感情。“我会问他:‘桑给巴尔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一定很有意思吧!’”他的一个老友说,“他会回我,‘可脏了!污秽之地,亲爱的。’”

现在到了弗雷迪决定人生规划的时候。“他知道我们希望他成为一名律师或者会计,因为他的大多数堂兄弟都是,”婕尔·保萨拉说,“但是他会说:‘我没那么聪明,妈妈。我没那么聪明。’”苏巴希·沙阿坚持认为,因为桑给巴尔革命爆发,弗雷迪其实未能完成他的学业。到了英国,保萨拉不顾一切地想去念艺术学校,似乎有部分原因是当时许多英国的流行明星都是艺术学校出来的。然而,他缺乏学历资格是个问题。1964年9月,十八岁的弗雷迪开始在艾尔沃思工艺学校学习基础美术课程。如果成功通过,他就能获得就读伊林艺术学院[26]必需的A-Level[27]资质,这所大学也是谁人乐队的吉他手彼得·汤申德的母校。

据莫库里的一个朋友说,“弗雷迪希望他的人生是从二十一岁在费尔特姆开始的”。支持这一说法的是他从来没有在任何采访中提到过艾尔沃思工艺学校这段往事。但是在这所学校短暂的两年却对他成年后的生活至关重要。离家三十五分钟公交车车程的艾尔沃思工艺学校,让从前在几千英里外只读到过的音乐、电影、戏剧和时尚变成了触手可及的事实。弗雷迪的美术基础课程上还有其他八名同学,有阿德里安·莫里希、布莱恩·范宁和帕特里克·科诺利。“我们都在课前培训见过面,然后被分到一个班上课,”阿德里安·莫里希回忆道,“弗雷迪、布莱恩·范宁和我都成了关系很好的朋友。我对弗雷迪的第一印象是腼腆可爱,但很有亲和力。”

起初,弗雷迪因为衣着和发型在同学中显得很是扎眼。“他穿着奇怪的紧身裤,裤腿不够长,还有一件中年人才穿的夹克,稍微有点小,”阿德里安记得,“我想他可能是从桑给巴尔或印度把这些衣服带来的。他似乎不是很擅长交际,但很想融入新环境。”

“我记得他一开始是挺孤独的,”帕特里克·科诺利说道,“但我喜欢他,因为他很敏感,会关心人,不像其他人那样自以为是。你可以看出他很有文化背景,只是在寻找适合他自己发展的方式。”同学们很快见识了这位新朋友的音乐才能。“课间休息时,我们会溜到礼堂去,”另一个前艾尔沃思工艺学校学生杰奥夫·莱特回忆,“弗雷德经常跑去弹那架立式钢琴。他从来不坐着,总是站着弹。他只要听过我们喜欢的那些流行歌曲就能原样弹出来。我喜欢冲浪音乐,尤其是沙滩男孩乐队[28]。于是他为我弹《随便走走》(I Get Around)。他可以直接弹,不用谱子。”

“他还能把早上家里收音机里听到的流行歌曲,在上学时用钢琴弹出来,”帕特里克·科诺利补充道,“然后他会说,‘但我们可以这么弹,或者是像那样?’就开始即兴演奏了,他尝试着怎么让歌曲更好听。”

有趣的是,改名的话题再度出现。布莱恩·范宁坚称弗雷德(而不是弗雷迪)这个名字是在艾尔沃思被叫开的:“他的本名是弗罗可,但他觉得一个英国化的名字有助于融入新环境。我记得这对他来说似乎很重要。所以我们集体给他起名为‘弗雷德’。”

他们会在课上到一半时跑去当地的咖啡馆和酒吧,“弗雷迪和我会逐个评判最新的点唱机歌单,”范宁记得,“比如奥蒂斯·雷丁的《我的姑娘》(My Girl)。而阿德里安·莫里希有时干脆整堂翘课。有一次,我实在是被一个姑娘迷得神魂颠倒,决定不去文史通识课了。弗雷迪冲进学生休息室,手段粗暴,和其他几个人直接把我抬起来运进了教室。弗雷迪总是数落我。他最喜欢讲的一句就是略带嗔怪的‘哦,阿德里安!’。”

1964年圣诞节的时候,弗雷迪加入了学校的青年合唱团(布莱恩·范宁曾有一盘合唱团的录音磁带,可惜丢了),并在《厨房》里饰演了迪米崔的角色。“他很紧张和不安,但同时,你也可以看出来他喜欢做这件事,”莫里希说,“他喜欢人们的关注,也喜欢登台演出,因为他很有自信。这是我们第一次感觉到他有展示自身的倾向。”

阿兰·希尔曾和弗雷迪一起出演《厨房》,后来又一起演了学校自制的作品《光谱》(Spectrum),“是一部戏剧评论”。希尔记得的是:“它是由不同的部分组成的。有一幕,我们应该在河里撑篙划船。另一幕,我们会以哑剧表现对某个女子的永恒爱恋。”莫里希和科诺利两人曾去过格莱斯顿大街的保萨拉家。“我们坐在他的房间里,播放唱片,聊那些青少年爱聊的事情,”莫里希说,“我记得他给我看了他父亲的集邮册,里面有印刷错误的少见邮票,很有价值。后来,我想它们被作为弗雷迪的收藏拍卖了,但我始终记得是他父亲的。”

弗雷迪也向帕特里克·科诺利透露了他的背景:“他告诉我以前家人在桑给巴尔的生活是多么富足,他如何住在一栋有象牙色钢琴的房子里。我想有时候他还是怀念曾经拥有的生活的。”他的回忆中也有黑暗的一面,“革命过后,弗雷迪说他父亲受到威胁,并被告知如果他不离开的话,叛军会把他的头砍下来”。

不过现在这些事已经是过去,弗雷迪急于参加学校之外的各种社交活动(“跳舞、夜店、派对,能去的都去。”阿兰·希尔回忆说),虽然有时候会因此和父母闹僵。他的妹妹卡什米拉·库克后来回忆,哥哥和母亲“常在这件事上拌嘴,但他就是决意要做他想做的事。有很多次摔门而出”。

“我有个朋友记得,某次我们开我朋友的车去弗雷迪家里接他去看演出,”莫里希说,“他父母看起来很不支持这件事,他怒气冲冲地走出来。”

为了攒些社交生活的经费,弗雷迪通过阿兰·希尔找了份兼职工作。“我曾经为杂志《全国男孩俱乐部》(National Boys Club)做图文设计,”他说,“弗雷德想挣点钱,鉴于我的这层关系,我给他争取到一些做版式设计的工作。”然而,帕特里克·科诺利不确定他是否适合这份工作。“老实说,弗雷德不是什么厉害的设计师。他完全没头绪。因为在艾尔沃思工艺学校,你也不需要非常出挑,你只要对学科感兴趣就行了。美术从来都不是他的最感兴趣的。弗雷德的兴趣点还是在音乐、唱歌和舞台表演上。”

1964至1965年间,伦敦特威克南的皇冠民谣俱乐部聚集着翻唱伯特·詹茨、约翰·任博和达斯特·班耐特的表演。鳗鱼派岛屿酒店[29]曾经因为爵士乐和大热乐队知名,而现在唱主角的是初出茅庐的滚石乐队、新兵乐队[30]和三叉戟乐队[31](其中有年轻的吉他手杰夫·贝克),还有嚎叫之狼乐队[32]和巴特菲尔德布鲁斯乐队[33]。过往的华丽建筑,现在已经破败失修(乔治·梅利[34]曾称之为“像田纳西·威廉姆斯[35]的小说里出来的”),它坐落在泰晤士河延伸段特威克南的一个岛上,只能通过人行天桥抵达。酒店离艾尔沃思不远,于是成了弗雷迪一帮人在星期日偶尔出没的场所。

“弗雷德和我们去过几次鳗鱼派,”布莱恩·范宁说,“有一晚我们去看洛·史都华,高个约翰·鲍德里和跳踢踏舞的单人乐队杰西·富勒。但那时候弗雷德走得都比较早,也没喝醉……或者相比之下不太醉。”那晚的鳗鱼派酒店里还有一位校外的朋友雷伊·珀尔。“弗雷德要回家练琴,他早早离开了鳗鱼派,”珀尔如今回忆道,“在我的记忆中,他很安静、内敛,感觉文化背景和他的同学们很不一样。”从雷伊·珀尔1965年的日记中可以一窥弗雷迪·保萨拉的社会生活:“都是些这样的事,‘和布莱、阿德、弗雷德他们去国家美术馆,看了一个很棒的展览’或者‘和阿德、希拉(艾尔沃思同学)、弗雷德在豪恩斯洛看了部电影《诀窍》(The Knack),挺开心的!’”

虽然他依然很听话,在酒吧喝酒、看乐队演出和频繁参加学校派对后,会早点回家练琴以安抚母亲,但如布莱恩·范宁所说,弗雷迪如同“一块好奇的海绵拼命吸收所有外界养分”。“弗雷德倒不是把精力集中在能让他自己受人瞩目的事情上,”范宁详述道,“他是在尽可能多地吸收这个他渴望成为其中一员的新文化的方方面面。”弗雷迪同样渴望能看看比他身处的伦敦西郊一隅更大的英国。1965年复活节那个周末,范宁、莫里希和珀尔计划和他一起搭便车去苏格兰最北端的约翰奥格罗茨[36]。但不知道是父母阻挠还是真的病了,弗雷迪告诉朋友们他得了流感,并未成行。

两个月后,布莱恩·范宁买了一台8毫米胶片摄影机带到学校。他用两天多时间拍摄了三分钟的无声录像,其中有弗雷迪、阿德里安和其他一些在工艺学校里闲逛的人。因为胶片很贵,布莱恩为省钱就只拍了单帧序列。弗雷迪出现在三到四个视频里,仍然穿着阿德里安·莫里希印象中的那件“中年人夹克”,但头发留长了,梳成类似披头士的样子。有一个场景中,他用上唇包在牙齿上把它们遮住;另一个场景里,他举起双臂的姿势,几乎和在皇后乐队表演时一模一样。但不管怎么看弗雷迪都不像是个明星。雷伊·珀尔说:“那个奔放的花蝴蝶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啊?”

无论是阿德里安·莫里希还是布莱恩·范宁都不记得弗雷迪在艾尔沃思工艺学校曾交过女朋友。“但我也不记得他给人以同性恋的印象,”布莱恩称,“当然可能因为那个年代不像现在这样能接受。”然而,阿兰·希尔的记忆则不一样。“弗雷德对异性很感兴趣,”他说,“我曾经约过一个女孩,后来他也约过她。”

到1966年底,工艺学校的课程快要结束,弗雷迪已经将过时的衣服换成了更时髦的穿着。他刚来时的那种不善交际的感觉也有所减轻。“从艾尔沃思快毕业时他的打扮都变了,”希尔记得,“那时流行李维斯那样的牛仔夹克,街上尽是那种款式。我有一件白色牛仔夹克,他一直借去穿。我觉得他穿的次数比我都多。我们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他总是要梳理打扮还要对着镜子往上捋头发。我们每次都要说,‘拜托,你看起来很好了,弗雷德,已经很好看了。我们走吧!’”

弗雷迪也再次表现出对音乐创作的兴趣。帕特里克·科诺利记得有一个“醉心于吉他”、想要成为雕塑家的同学保罗·马丁,他们常在格莱斯顿大道家里见面,尝试写歌。

“我们三个人围坐在他的钢琴旁唱歌,”帕特里克说,“唱的是一首我们都喜欢的歌,你别不信,就是那首《神龙帕夫》(Puff The Magic Dragon,民谣三重唱组合彼得、保罗和玛丽1963年的金曲)。保罗是弹吉他的,我又不会唱歌,但弗雷德的热情把我们凑到了一起。他会鼓励我说,‘你看,帕特里克,你在唱歌呢,你可以做到的’。”多年后,婕尔·保萨拉讲起她曾发现儿子把歌曲的想法随手写在纸上,起床去上学之前把它们塞到枕头底下。(“他会跟我说:‘别扔掉了,妈,这些很重要的。’”)

1966年底,艾尔沃思工艺学校学生会在预订舞会的表演乐队。那一年请的是迈克科顿之声[37]和格雷厄姆邦德组合[38]在学校礼堂演奏。在帕特里克·科诺利和保罗·马丁的帮助下,弗雷迪决定招募乐手组一个自己的乐队。“我设计了一张海报,我们把它分发给那片区域所有的学院和中学,任何我们能想到的地方,”科诺利透露说,“相对于音乐我其实觉得市场推广这件事更有趣,不过我们真的收到了不少回复。回想起来,在手机和互联网都还没出现的时代,那也算是个壮举了。”帕特里克记得当时有多达四十个想玩音乐的人出现,在艾尔沃思工艺学校的一个房间接受了弗雷迪的面试。“当中有这么一个很惊艳的吉他手,我记得弗雷德真的很中意。是啊,当然了,多年后我常常在想那人是否就是布莱恩·梅……”令人遗憾的是,当年在艾尔沃思参与过此事的人都记不起后续发展了。“醉心于吉他”的保罗·马丁后来再没有出现在任何弗雷迪同学的生活中,帕特里克·科诺利也记不起招募后是否有组过任何乐队。

弗雷迪从艾尔沃思工艺学校毕业时拿到了进入艺术大学必需的宝贵的A-Level,但是取得的过程有那么一点不易。他有一科要求以耶稣受难场景作画的课程作业是在朋友的小小帮助下完成的。“结果有一些人物是我帮他画的,”帕特里克·科诺利承认,“也许我不该告诉你这件事。”

1966年的复活节期间,歌手达斯蒂·斯普林菲尔德的《你不必告诉我你爱我》(You Don't Have to Say You Love Me)红遍酒吧点唱机,“弗雷德、艾德和布莱”三人组也曾在酒吧里度过了一些对音乐评头论足的午餐时光。三个月后,英国布鲁斯歌手约翰·梅奥尔将发布他的《布鲁斯破坏者乐队》(Bluesbreakers)专辑,其中展现了吉他手埃里克·克莱普顿的惊人天赋。1966年12月10日,弗雷迪和朋友们参加了艾尔沃思工艺学校的圣诞舞会。那场舞会来演出的正是克莱普顿新组的奶油乐队[39]。他们得到了600英镑的报酬,而且中场休息的时候被从附近的酒吧里拎回来,继续表演完下半场。

在毕业后到去艺术大学读书之前,弗雷迪和阿兰·希尔曾经陪着两个女朋友一起去参加一场艺校的舞会。到了地方之后,在喧闹的音乐和酒精的刺激下,弗雷迪的注意力渐渐转到了另一位女性来宾身上。他那晚的约会对象当然不太高兴。她把一杯啤酒劈头泼在弗雷迪身上,他仔细做过的发型被淋湿自不必说,激情也被浇熄了。“奔放的花蝴蝶”正在破茧而出。

12月16日,另一个巨大的影响闯入了弗雷迪·保萨拉的生活,那就是美国黑人吉他手吉米·亨德里克斯,他在英国音乐电视节目《准备出发》(Ready Steady Go)上初次亮相。闭塞的英国第一次接触到了音乐的原始力量。还是个无名小子的亨德里克斯来伦敦才三天,已经在地下酒吧俱乐部[40]和驻场乐队一起演出了。在这里,他激情演绎了穴居人乐队[41]的金曲《疯狂的家伙》(Wild Thing),翻唱了民谣摇滚经典《你好,乔》(Hey Joe),歌曲里充斥着狂野的吉他独奏和咆哮的回授噪声。

不出几周,有关亨德里克斯震撼表演的消息就传遍了伦敦音乐界。亨德里克斯在伦敦招募了英国鼓手和贝斯手,组成了吉米·亨德里克斯之体验乐队[42]。那个夏天,杰夫·贝克、吉米·佩奇、保罗·麦卡特尼、约翰·列侬和其他音乐家一样,争相挤在布雷斯酒吧和指甲袋[43]酒吧等伦敦夜生活场所里,观看亨德里克斯表演,引用一位在场人士的原话:“让所有人都感到身体被掏空。”10月,亨德里克斯和奶油乐队在伦敦摄政街工艺学校同台演出。上半年的时候,“克莱普顿就是上帝”这句话还被喷在伦敦北火车站附近的墙上。而那天晚上,用克莱普顿的话说:“亨德里克斯打败了我,毫无疑问!”

弗雷迪立刻就被吉米·亨德里克斯所吸引:他的演奏,他的服装,他的发型,他的肤色,他的音乐……关于吉米的一切都是迷人的。“他真的具备任何摇滚明星应该有的一切——台风,气场……”莫库里后来说,“他只要一出现,整个场子都燃了。他的活法就是我想要成为的全部。”

布莱恩·梅的房子并不是乡间小路上最惹人注目的。他的邻居比他招摇多了,那是一位阿拉伯酋长,宅邸两侧大门紧锁,装备了最先进的安保摄像头。梅的这栋十九世纪的田园寓所没那么壮观,它位于被约克公爵夫人莎拉·弗格森称为故乡的温德尔沙姆的萨里郡乡下。正如这位吉他手经常说的,“我不是很擅长当摇滚明星”。

现在是1998年6月,梅正在宣传他的个人专辑,但他依旧耐心地回答着那些关于皇后乐队,尤其是关于他们已故主唱弗雷迪·莫库里的问题。时至今日,他坦白说,没错,他的确还会梦到弗雷迪,还能准确无误指出9路伦敦巴士上的那个特别座位,二十五年前他们的主唱定期往返录音室时就坐在那里。

走进他的家,你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起居区域里到处都杵着吉他和功放,而且缺乏室内设计师所挑剔的“女性气息”。梅透露说,他的伴侣,女演员安妮塔·多布森[44],正离开家“在演一部戏”,因此她极少到这处房子来。在一间邻近的工作室里,他手工自制的那把珍贵的“绝世红”(Red Special)吉他,被拆开来重新组装;这个过程大概会让吉他手有些受伤。梅像从前一样穿着修身的牛仔裤,色彩亮丽的衬衫,当然也保持着他标志性的发型。其他事情也没有改变。布莱恩一旦大步轻快地走进房间,他的开场白常是先抱怨一句着凉了(“我觉得有点感冒”)。过去他不止一次在接受采访时使用这样的借口。

但梅根本就是客气礼貌的模范,同样情况下弗雷迪可能会倾向于装腔作势,他则完全不同。但他又是个操劳命。作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摇滚乐队之一的主音吉他手,他获得了赞誉、金钱、粉丝的崇拜和同行的尊敬,但你能感觉到他从来没有放松自己来享受这一切。到了职业生涯的这个阶段,无法想象皇后乐队会和其他歌手重返舞台。但没有了皇后乐队,布莱恩·梅有时会感到些许迷茫。“我希望能被当作活跃的、有意义的存在,”他说道,表情很烦扰,“不是什么老古董。”

1966年12月,彼时弗雷迪·保萨拉离实现音乐梦想尚有较大差距,而时年十九岁的物理系学生、业余吉他手梅似乎离这个梦想稍微近一点。虽然他们都住在费尔特姆,距离仅有几分钟路程,但此时两人互不相识。不久之后,弗雷迪会嚷着“我要刷遍全国”,到处去看亨德里克斯的表演,这意味着,1967年1月29日亨德里克斯在伦敦萨维尔剧院演出时,他和皇后乐队未来的吉他手很有可能同在观众群中。

对梅来说,目睹亨德里克斯表演是人生中的关键时刻。“我那时已经在弹吉他,参加过几个乐队了。然后这个家伙就出现了,远远超过所有人,到了可怕的地步,”他在1991年时回忆说,“他虽然走在同一条道上,但远在我们前面几乎看不见的地方。我看亨德里克斯之前,还觉得自己挺不错呢。”1967年底,他当时的乐队成员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布莱米”(Brimi),体现了他对那位吉他手的热爱。

梅和保萨拉对亨德里克斯的共同喜爱是他们人生轨迹发生交叠的第一步。不过,成长在伦敦西郊的梅,他的童年经历和主唱截然不同。

布莱恩·哈罗德·梅,1947年7月19日诞生于肯特郡塞文欧克斯的格洛斯特护理院[45],比未来的事业搭档弗雷迪小将近一岁。他是父母哈罗德和露丝唯一的孩子。父亲是一位电子工程师,任航空部高级制图员,研究协和式飞机的盲着陆装置。此前,哈罗德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担任无线电报务员。

梅的家位于沃尔沙姆路6号一条一头封闭的小路上,离格莱斯顿大街上的保萨拉一家仅仅几百码[46]远。布莱恩五岁时开始在汉沃思路小学[47]读书;一年后,他迈出了学习音乐的第一步,因为父亲喜欢战时艺人乔治·福拜,开始教他用福拜标志性的尤克里里琴弹一些和弦。很快钢琴课随之而来,虽然梅声称自己仅仅是能忍受而不是享受学钢琴。

七岁生日那天,布莱恩一觉醒来发现“一把西班牙吉他挂在我床尾”。他的手还太小不能很好地弹奏,于是哈罗德帮忙把琴马改小。梅爸爸是出了名的足智多谋。布莱恩说,因为手头不宽裕,“我爸爸打造了一切。他是技术型公务员。所以他会摆弄修理各种设备。我们家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做出来的:收音机、电视机、录音机……”

一天晚上,哈罗德回家时捎上了一张龙尼·多纳根的唱片。他在1955年的金曲《摇滚岛航线》(Rock Island Line)宣告了五十年代中期即兴摇滚乐的繁荣,常以自制乐器与本土音乐家共同演奏美国民谣、布鲁斯和流行乐的混合体。千里之外的印度,也是即兴摇滚乐促使弗雷迪·保萨拉的学校乐队队员做了自己的茶箱贝斯。

布莱恩听得入了迷。“我喜欢那种结合了吉他音、歌声和布鲁斯感觉的声音,”他解释说,“我曾经躺在被窝里,用我的小晶体管收音机听着卢森堡电台,听着所有这些感觉非常刺激、危险、禁忌的东西。我第一次听到巴迪·霍利[48]的歌曲时,简直脊背发凉。”从这里开始,他一路喜欢上了埃弗利兄弟组合[49]、布兰达·李、小理查德,还有他的初恋偶像康妮·弗朗西斯[50]。

作为独生子,布莱恩既有时间也有空间来沉迷于他的兴趣。他把唱片按字母顺序归档,完好地保存着。作为一个热衷收藏的人,他存着奶酪标签、火柴盒、“飞行员丹·戴尔和老鹰”[51]漫画书(很多年后,百代唱片公司的一位经理回忆,梅在皇后乐队巡演期间会收集酒店的纸夹火柴)。当梅发现了一本由科学家兼电视节目主持人帕特里克·摩尔所著的天文学书时,“永远地迷恋上了天文学”。作为两种消遣的结合,布莱恩写了一段关于恒星运动的独白,以古斯塔夫·霍尔斯特的《行星组曲》(The Planets Suite)中的《土星:上古的使者》(Saturn:The Bringer of Old Age)为伴奏,在家人面前表演。不久后,他的收藏中又加上了一台照相机和一副望远镜(当然了,是自制的)。

但这时音乐只是一种爱好,决不能妨碍学业。在汉沃思路小学,布莱恩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我以前是个学霸,”他承认说,“我申请了很多科目而且我喜欢把它们都拿下。”

1958年,他的勤奋得到了回报,顺利通过11-plus[52]考试并拿到汉普顿文法中学的奖学金。这所学校在2006年时庆祝了建校四百五十周年,布莱恩在著名校友之列;名单里还有王室法律顾问、法官、奥林匹克运动员等,奇怪的是,十八世纪的大盗威廉·佩吉也赫然在列。

在汉普顿文法中学的第一年,同学戴夫·迪洛威听到了来自布莱恩那把西班牙吉他的声音。“我记得我在楼上侧翼的一个走廊里走着,听到这人在弹木吉他,唱着汤米·斯特尔的歌《吟唱布鲁斯》(Singing the Blues,1956年盖伊·米切尔、1957年汤米·斯特尔的金曲)。听起来不错,但我也没多想。”

一年后,迪洛威和梅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精英班2LA。“就是两个拉丁字母A的意思,”戴夫解释说,“这是快班,意味着你可以提前一年考A-Level,去面试大学的时候A-Level的考试成绩已经揣在兜里了。”当时,迪洛威正在学习弹他祖父的吉他,梅用的仍是自己的西班牙吉他。迪洛威说:“所以我们找到了共同的兴趣攀谈起来。他住在费尔特姆,我住在惠顿,我们会在星期六下午去对方家里一起学曲子。”

这还是披头士之前的年代,他们学的歌曲是影子乐队[53]、冒险乐队[54]和莱斯·保罗[55]的。“主要是些纯音乐,”戴夫回忆说,“可能现在听起来很不可思议,那时常常弹主音吉他的是我,布莱恩配节奏吉他,因为对我这样的初学者来说配和弦比较难。”

由于很想模仿影子乐队吉他手汉克·马文的那种电吉他音色,布莱恩和父亲开始在西班牙吉他上鼓捣自制的拾音器。“我们是用磁铁和金属丝做的,”梅回忆道,“插到我爸的收音机上,听起来超棒。”

在学校里,两人不停地谈音乐。“布莱恩曾在德语课上教我弹和弦,”戴夫说,“我常常把衬衫袖口卷到胳臂上,手上画着吉他指板,我就是这么学弹和弦的:‘这个音按哪,布莱恩?’他就会告诉我手指在指板上的位置。好笑的是,我的O-Level德语科目没通过,他却过了,这家伙真的很聪明。”

除了上课和弹吉他之外,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布莱恩克服了自己天生的羞怯,成了学校辩论协会干事,并出演了一些学校戏剧,在其中的《孤岛历险记》[56]和《情敌》[57]中“异装”扮演女人(比皇后乐队在歌曲《我要挣脱一切》宣传视频中著名的女装扮相早了二十年)。多年后,梅经常在采访中承认自己十几岁时没有安全感:“我会想,‘天啊,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穿什么,我不知道我是谁’。”

演奏音乐似乎是一种心灵上的纾解。随着摇滚乐队组团热潮的开始,汉普顿文法中学里像梅和迪洛威这样心怀音乐梦想的人越来越多。“当时是这样的场景,”戴夫说,“很多弹吉他的人纷纷带着小扩音器来学校,在午餐时间开演。”其他高年级的学生已经在乐队中演出了:约翰·加纳姆,绰号“美洲虎”,有一把漂亮的德国霍夫纳·卡罗让玛吉他[58];皮特·“毛糙”·哈默顿曾有一把电视播音员[59]电吉他,后来又换成了布莱恩特别羡慕的吉布森SG。弹过这把吉他,又摸过其他朋友的吉他后,梅开始对偏好的音质有了认知。因为买不起电吉他,他和父亲决定自行制作一把吉他。

1963的夏天,父子俩开始了从无到有的艰苦历程,从设计图纸开始打造电吉他。他们花了整整十八个月的时间才完成,但造出来的这把神器,成了梅接下来四十五年的标志物件。琴身以橡木和细木工板打造;琴颈用的是一块从朋友家里捞来的十八世纪壁炉上的红木(有两个虫眼,用火柴棍填上了);指板上的标记点是珍珠母纽扣,来自梅妈妈的针线盒,经过了手工打磨;而摇把取自一根原本用于支撑自行车鞍的钢棍,布莱恩回忆说,“末端还套了一截我妈妈的塑料毛衣针”。两根从1928年产的黑豹牌摩托车上拆下来的气门弹簧用来调节琴弦松紧。

吉他上仅有的两个非自制部分是拾音器和品丝。因为布莱恩和哈罗德手工做的拾音器达不到他们想要的声音效果,布莱恩借鉴并安装了伯恩斯[60]拾音器(这也是影子乐队喜欢用的)。“然后我从(伦敦)剑桥广场的一家叫克利福德埃塞克斯的店里买了品丝,”他回忆说,“但其他东西都是用收来的破烂拼的。”

二十四条品丝加上个性化的拾音器位置,给了这件DIY的乐器独一无二的声音和音调。主体完成后,再刷上深红木色的清漆,这把被称为“绝世红”的自制吉他诞生了。梅在制作吉他的每个阶段都留下了照片,体现了他对细节的一贯关注。1998年,当绝世红终于被拆开进行重装时,布莱恩的吉他制作技艺得以再次展现,用的还是原来哈罗德·梅的工具箱,里面装着同一套螺丝刀、品丝锯,甚至连木材着色剂都还是将近三十五年前用的那一罐。

还在1964年初的时候,借着同样的心灵手巧,布莱恩与戴夫已经开始使用两台卷轴式磁带录音机来试验多层音轨录音了;先用一台录音机把吉他录在一盒磁带上,然后在房间里放着这段磁带作为背景音再弹录。迪洛威自制的贝斯也加入了混音。“通常布莱恩或我会弹贝斯,然后我随便找个能敲的东西——帽盒、麦卡诺(Meccano)拼装玩具的拼装条——当鼓声。没啥复杂的设备。”戴夫说。这对双人搭档录了简制版的波·狄德利的同名金曲,影子乐队的《阿帕奇》(Apache)和《FBI》,切特·阿特金斯的《风中的温暖》(Windy and Warm)等等。

不久后,两人开始在午饭音乐时段扫荡校园(梅:“我们过去经常在自行车棚弹,因为不准我们在学校里弹。”),寻找志同道合的乐手。很快他们组了一个临时小队,布莱恩弹吉他,戴夫弹贝斯,同学约翰·桑格弹钢琴,汉普顿高年级的学生比尔·理查兹负责主唱同时也弹吉他。

他们的保留曲目来自曼弗雷德·曼恩乐队[61],披头士乐队,还有忧郁布鲁斯乐队[62]。理查兹在这个团体的任期很短暂,梅礼貌地告诉他,由于他的吉他没有达到标准,请他去买把新的,要不只能离开。“老实说,我觉得布莱恩是采用了迂回方式,没提我声音的问题,其实那时候是我唱得不行。”理查兹说。他的继任者马尔科姆·查尔德也被证明不可靠,没待上几天。不久之后,约翰·“美洲虎”·加纳姆加入了——带着他的霍夫纳·卡罗让玛吉他。

“我们和‘美洲虎’谈过,他已经参加过乐队并且比我们大一岁,”戴夫·迪洛威回忆说,“他还有车,有麦克风和柜子,这很重要。”

“我曾经在另一个队里和皮特·哈默顿演奏过,他的绰号是‘毛糙’——完全不知道为啥叫这个——这名字有点尴尬,”约翰·加纳姆回忆说,“他后来走了,于是我开始跟戴夫和布莱恩·梅一起演出。我本来比布莱恩高一届,但他不是特别聪明嘛,跳了一级。”

虽然加纳姆可以唱歌,梅和迪洛威在卧室录音的时候也录过歌声,但这个团队还是需要一个专门的主唱。星期六晚上的一次当地舞会令他们有所收获。“我们去惠顿的默里公园大厅看乐队演出,”戴夫说,“这支乐队叫‘克里斯和旋风’[63]。我们感觉不错,因为主音吉他手的吉他很好看。看演出的时候,我们注意到了这个小伙,在学校见过的,也在舞台下面。他自顾自地坐着,但不时地会跟着乐队吹口琴。台上的乐队听不见,但我们能听到,他吹得很好。我们完全不知道他会不会唱歌,但还是邀请他一起来排练,看看他能做什么。”

他们的这位新成员就是来自特丁顿的蒂姆·史塔菲,也是汉普顿的学生,十六岁,比戴夫和布莱恩小几个月。像约翰·加纳姆一样,蒂姆已经有过表演经验,并曾在一个叫“火车人”[64]的本地乐队里唱过歌。和他的这些勤奋学习的队友不同的是,蒂姆的学业比较挣扎。三年前,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使他落下了功课,并“失去了很多”。不过,蒂姆对艺术很有兴趣,他已经将目光投向了去艺术学院就读(这个决定将会对布莱恩·梅的职业产生深远影响)。他退出了“火车人”,带上装备加入了布莱恩和他的朋友们。

然而,这个乐队仍然缺少一个关键人物:鼓手。“于是我们写了一张卡片,说我们在找鼓手,贴在了特威克南的艾伯特音乐商店橱窗上。”加纳姆说。他们有了一个应征者理查德·汤普森,是艾尔沃思春林文法学校的学生,已经作为一个叫第五纵队乐队[65]的成员在当地青年俱乐部演出过。

“理查德·汤普森骑着摩托车出现在我父母家门口,”迪洛威回忆说,“他是让哥们开着车一块来的,所以他还把自己的鼓件都带来了。看起来似乎很靠谱,就让他加入了。”

乐队开始定期在特威克南英式橄榄球赛场隔壁的查斯桥小学排练,因为那时里士满议会允许乐队以很少的年费租用当地的学校和青年俱乐部。“他们成立了一个叫作‘惠顿俱乐部之节拍’[66]的组织,”戴夫·迪洛威回忆说,“于是我们常在这儿的小学排练。乐队现在核心成员是我,布莱恩,蒂姆,理查德,还有约翰·加纳姆的节奏吉他,约翰·桑格仍在外围,负责弹钢琴。”他们的曲目组合包括翻唱当时各种流行歌曲,还有如布莱恩·梅回忆的,“混合着搭配得上的灵魂乐歌曲,比如山姆和戴夫组合[67],奥蒂斯·雷丁等。”

乐队名也定了,叫“1984”,取自乔治·奥威尔的同名科幻反乌托邦小说。布莱恩和蒂姆都是狂热的科幻迷,这名字就这么来了。

几个月来,朋友们看着布莱恩在课间打磨吉他琴颈,现在“绝世红”终于完工了。“我最早看的时候它还只是纸上的一幅图,一片壁炉板,”戴夫·迪洛威笑着说,“一点没瞎说。所有那些关于他妈妈的针线盒和摩托车弹簧的故事都是真的。他们甚至连机床都没有;摩托车气门弹簧是用电钻弄的。但那就是布莱恩——永远的完美主义者。”

不久后,他们通过“惠顿俱乐部之节拍”的关系获得了演出机会。“我们被请去一家青年俱乐部演出,”戴夫·迪洛威说,“是我们认识的人的朋友,他和他女朋友还是老婆订了我们去特威克南的圣玛丽礼堂演出。”1964年10月28日,当弗罗可·保萨拉还在适应艾尔沃思学校的生活时,1984乐队已经开了首场演唱会了,地点正好就在鳗鱼派岛屿酒店对面。

约翰·桑格作为键盘手也跟着演出。“这时还没有电子键盘,”戴夫说,“有的演出中,如果学校里有钢琴的话,约翰会弹奏学校礼堂的立式钢琴,麦克风粘在琴背后那种。但我们第一次演出时,他们没有钢琴,所以我们借用了一台簧风琴。问题是,这东西就像有键盘的放大版口风琴,而且开起来时声音吵得像一台胡佛马达。再经过麦克风一放大,你听到的就全是像风洞出来的那种噪声。”

后来,布莱恩会说“吉他是一面遮挡我的盾牌”,相比在舞池中“犹豫着该不该邀请某位女生跳舞”而言,这位少年无比想要在舞台上表演。“布莱恩似乎从来不像其他人那样融入社会,比如我和蒂姆。”理查德·汤普森说道。不过布莱恩这时有了女朋友帕特,是附近里士满女校的学生。他们的关系会一直保持到布莱恩上大学一年级。是帕特和她的朋友,也即蒂姆·史塔菲的女朋友,帮助1984乐队获得了下一个预订,11月4日在女校大厅演出。

“蒂姆和布莱恩的女朋友都是这个学校的,对,我们就是这样获得演出机会的,”戴夫回忆说,“但我们的曲库告急。我们预订的是两个小时,拖成了三个小时,所以歌曲可能要重复唱。”

约翰·加纳姆解释说:“我们为1984乐队做了一些歌,但没有真正的方向。布莱恩和戴夫喜欢披头士,我则更喜欢查克·贝里和节奏布鲁斯,我也关注一些灵魂乐。我总是说,‘我们必须做些能让人跟着跳舞的东西’,因为我喜欢跳舞也喜欢姑娘,而姑娘们喜欢跳舞。”

尽管在乐队里演出能够带来更多关注,但约翰坚称:“我们都不是那种满脑子想着姑娘的人。所有1984乐队的成员里面,最不像这种人的就是布莱恩。他后来确实是有帕特这个女朋友,但我不记得他带她去看过演出,她不像我女朋友或者理查德女朋友那样穿短裙。”(戴夫·迪洛威:“约翰的一些女朋友真的漂亮。”)

这一年,乐队的曲目清单很照顾女性听众,从披头士的《救命!》(Help!)和《我感觉不错》(I Feel Fine)到小理查德的《露西尔》(Lucille),从龙尼·多纳根的《方块J》(Jack O'Diamonds)到鲁弗斯·托马斯的《遛狗》(Walkin' the Dog),返场曲是桑尼·男孩·威廉姆斯一世的《鸟儿再见》(Bye Bye Bird)。不过如蒂姆·史塔菲所说:“这些歌曲是从各种风格里挖出来的。由于选的这些歌性质相似,我们近似于一个男孩歌舞团了。”

查斯桥的排练和偶尔获得的演出仍在继续,但约翰·桑格退出了,因为他要去曼彻斯特大学读书。“我并没有要成为音乐家的宏伟计划。”他说(不过几年后他又重新回到了1984乐队)。乐队以五人形式走下去,蒂姆和布莱恩每周排练时要比赛一次,比谁唱的音更高。“他们的目标是看谁先唱得比约翰·列侬高。”加纳姆回忆说。

演出时,布莱恩由老爸开着标枪牌轿车送去学校大厅或者青年俱乐部,而年纪大些的“美洲虎”则自己开着他的宝马依赛塔迷你汽车,把能装下的乐队设备都塞进去。“我爸以前经常帮我把鼓都搬到车里。”理查德·汤普森回忆说。但有这么一次,乐队差点失去一件至关重要的设备。“某次演出前,我们安排布莱恩在普特尼桥等,”汤普森说,“我们接上他,开车去演出地点,等到了那儿,布莱恩突然想起来他把吉他给忘在桥上了,就是那把‘绝世红’。我们花了一个小时赶回去,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吉他还在原处没被动过,好好地靠在桥上。布莱恩也会有点丢三落四。”有几次演出,加纳姆和迪洛威甚至互换了乐器,“美洲虎”弹戴夫的自制贝斯。“但是它的声音有点闷,”加纳姆说,“不及布莱恩的‘绝世红’的质感。”

他们的“男孩歌舞团”亦面临着激烈的本地竞争。“我们那片还有一个受欢迎的乐队叫‘火焰’[68]。”约翰·加纳姆记得。(火焰乐队的吉他手戴夫·兰伯特后来加入了草莓乐队[69]。)“我们都紧盯着这些乐队的动向,特别是一个叫‘他人’[70]的乐队”,1964年10月—1984乐队首演时——由五名汉普顿文法学校学生组成的他人乐队,其中三个人还和布莱恩、迪洛威一样大,已经发布了一首单曲《噢耶!》(Oh Yeah!),是波·狄德利的歌。“这让他们成了学校里的小英雄。”戴夫回忆说。加纳姆补充道:“他们也唱些早期滚石乐队的歌,比如《66号公路》(Route 66)……他们还是有点姿态的。”

“他人乐队那时很火,”布莱恩·梅记得,“他们是不屑学习的反叛代表。对我也有很大影响。我很嫉妒那些在学校里做音乐能做到半专业的团队,因为我背负的压力都是要好好继续学业。我父母认为我就该待在家里做作业……等二十岁出头了才能出去闯荡。我真的被管得有点严。”

他人乐队则完全是一副不受管教的形象。从一张当年保存下来的宣传照里,能看到五个年轻人留着布莱恩·琼斯[71]式的刘海儿,打着他那样的细领带,表现出与滚石乐队第一张专辑封面形象相似的乖戾。《噢耶!》是一首比较做作的英式流行歌;犹如新兵乐队的学生版,有许多哀号的口琴声和虚张声势的歌词。虽然他人乐队最终没能留名排行榜(三年后短暂重组为沙子乐队[72]),但他们硬朗的乐风与1984乐队正好相反。

梅崇拜着新兵乐队的那种“生猛与愤怒”,他人乐队已经找到几分感觉,但布莱恩自己还是羞涩的性格。“舞台上的他从来不是个外向的人,”加纳姆说,“在学校里布莱恩是高智商天才,是正派好学生。但他在早期的乐队里都表现得很安静。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到了皇后乐队演出的时候,他居然冲到舞台前面做彼得·汤申德那样的风车抡臂动作,俨然一位摇滚吉他大师。我就想:‘这根本不是同一个人嘛。’我认为布莱恩在加入皇后乐队后,外在性格发生了变化,但他的内里是保持不变的。”

“布莱恩总是很严肃认真,”戴夫·迪洛威表示同意,“他向来不是乐队的活力之源和灵魂所在。在1984里面,蒂姆和理查德才是最不羁的人,最有个性。约翰加入是为了好玩,我就只是个贝斯手……”他笑了,“我们没什么个性。”

由于不少汉普顿校园乐队的乐手逐渐完成考试迈向大学,其他人就入场顶替他们的位置。“大家开始穿插到其他团队里,让乐队能延续下去。”加纳姆解释说,他加入1984前的搭档皮特·“毛糙”·哈默顿又跑到他人乐队里去了。与此同时,出现了哈默顿和布莱恩·梅在本地青年俱乐部里互相较劲的场景;两个吉他高手都渴望胜过对方一筹。“我不想说谁更厉害,他俩的技术和弹速都比平均水平要高得多。”戴夫·迪洛威说。

“有个比赛是看谁能最快弹出新歌,”布莱恩说,“所以新专辑一出来,我们都在家里疯狂地研究。”一支瑞典的器乐演奏组合斯普特尼克斯乐队[73]带来了终极挑战——他们在1963年表演了蓝草乐经典《橙子花开》(Orange Blossom Special)以及稍后发布的单曲《快乐的亨德里克波尔卡》(Happy Hendrick's Polka)。“我们真是玩命地弹,手指都要弹出血来。”后来他们才发现,斯普特尼克斯乐队其实是在录音室里做了快进处理。

这种频频换人的情况使得布莱恩偶尔会到他人乐队里客串一下,1965年在谢珀顿划艇俱乐部[74],他和哈默顿还有过唯一一次的同台演出。“毛糙”担任主唱和吉他手,布莱恩换去弹贝斯,理查德·汤普森打鼓。除了翻唱披头士乐队和玛莎与维德拉合唱团[75]的歌,还唱了他人乐队的《我要带她回家》(I'm Taking Her Home),三个人还演绎了试水版的谁人乐队的《我们这一代》(My Generation);这首歌加上其他新兵乐队的歌,预示了1984乐队在接下来十二个月里音乐方向的转变。

不过,1965年秋季的时候,1984乐队和队中的明星学生也要进入下个阶段了。布莱恩·梅从汉普顿文法学校毕业,拿到10门O-Level、4门A-Level,分别是物理学、应用数学、理论数学和补充数学。此时去做个全职吉他手还为时尚早,于是梅投身天体物理学,被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物理和红外天文学系录取,接受三年制本科学位课程。理查德已经工作一段时间了,约翰在英国广播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戴夫前往南安普顿大学学习电子,蒂姆则报了伊林艺术学院的平面设计课程。

此外,去帝国理工读书之前,布莱恩通过在费尔特姆制导武器研究中心做暑期工,攒够钱买了一个吉他功放。这个职位比上一份假期工作更适合他的科学家属性:之前是在一家灭火器厂制作挡风玻璃雨刷以换取一点工资。

1984乐队开始了一段用戴夫·迪洛威的话说“按字母顺序排练”的日子。不过,他们仍然利用大部分其他周末时间在伦敦西部郊区演出,出现在普特尼泰晤士河赛艇俱乐部、特威克南的诸圣教堂大厅、费尔特姆节奏布鲁斯俱乐部[76]……一场在绍索尔白鹿酒馆[77]的演出让他们第一次体验了醉酒暴力,观众群里发生了厮打,直到有人报警;另一场演出,他们在一位几乎全裸着与蛇共舞的女舞者身后演奏。之后,他们在三小时的演出里插入了一些插科打诨,在舞台上扔假砖头和剃须泡沫玩闹;总之就是尽量区别于其他唱相同歌曲的青少年乐队。

新兵乐队的《满腹衷肠》(Heart Full of Soul)和《我愿你》(I Wish You Would)现在已悄然加入歌单,观众不在跳舞的时候,布莱恩弹奏《快乐的亨德里克波尔卡》的无影手会让人目瞪口呆。“应该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这些小俱乐部看过布莱恩·梅演出,而且绝对想不到他就是后来皇后乐队的吉他手。”戴夫·迪洛威说。

这一年里大家还需要不断平衡好排练、演出和学习的时间。戴夫、约翰和布莱恩的父母能接受他们儿子的音乐爱好,但蒂姆的爸妈对这种“乐队劳什子”并不看好。1965年底,在南安普顿大学读了一年的戴夫·迪洛威退学了,转到特威克南技术学院读电子高等教育。回到伦敦西郊的他能更快地在演出场地穿梭。

梅在帝国理工的人际关系也为1984乐队挣了一些预订场次,包括1966年的春季化装舞会。第二年,他们在帝国理工某个二楼房间里循环演奏歌曲,好让学生们一直跳舞,戴夫·迪洛威说:“主乐队在楼下大厅演奏。”中间休息时他们在两个房间来回跑,逃票混进楼下大厅,为了能听到一些对手乐队的歌单片段。

到本科第三年,乐队成员已成了鳗鱼派酒店和里士满车站酒店的常客,他们去看滚石乐队、弗利特伍德·麦克乐队[78]、三叉戟乐队和新兵乐队的演出。“我在大帐篷俱乐部[79]看的新兵,杰夫·贝克那时刚加入不久,”梅回忆道,“埃里克·克莱普顿上来并在结尾时即兴合奏。我永远都忘不了。”克莱普顿的下一个乐队“奶油”给他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这支三人乐队于1966年夏季首次亮相,秀出了他们准备在12月推出的第一张专辑《鲜奶油》(Fresh Cream)。奶油乐队与吉米·亨德里克斯之体验并驾齐驱,随心所欲的声效和精湛的技巧催生了布鲁斯音乐的多样性演化。这两支乐队里的克莱普顿和亨德里克斯让梅大开眼界,让他看到了无限可能的音乐新世界。

布莱恩亲眼看到亨德里克斯在萨维尔剧院把谁人乐队比下去,不久之后,戴夫·迪洛威也在1984乐队的地盘——豪恩斯洛瑞奇提克俱乐部——近距离见证了吉米的演出。“那是个比本地村礼堂还小的俱乐部,”戴夫说,“扩音系统用的是一对4×12的喇叭加一个马歇尔[80]音箱堆。难以置信。”很快地,克莱普顿和亨德里克斯的影响力就在1984乐队里体现出来了,后者的《自由之石》(Stone Free)加进了歌单。“布莱恩受到的影响明显从披头士乐队切换到了亨德里克斯和奶油乐队,”约翰·加纳姆回忆,“但我在1984时依然觉得我们应该唱些能让人们跟着跳舞的歌曲,像奶油乐队的《爱的阳光》(Sunshine of Your Love)就不算。我弹的是查克·贝里那种的噼里啪啦的风格。我弹不来埃里克·克莱普顿的花样,但布莱恩能弹,”戴夫·迪洛威补充道,“因为有了能演奏克莱普顿和亨德里克斯的吉他手,于是我们就这么随波逐流,裹挟在音乐潮流里往前跑。”

1967年2月,蒂姆满心欢喜地在本地报纸《米德尔塞克斯纪事》(Middlesex Chronicle)上找到一篇文章,宣称“迷幻音乐将长盛不衰”。为了跟上迷幻音乐时代,擅长电子设备的迪洛威尝试着做了一套初级的灯光装置,灵感来自日渐崛起的平克·弗洛伊德乐队。但是1984成员那点奖学金根本买不起平克·弗洛伊德用的滑块和投影装置。“我们的照明设备非常原始。我们有想法也懂技术,但就是没钱,”戴夫笑着说,“我们买不起更大的灯泡!演出赚的都是小钱,但每一分我们都用在了乐队身上。布莱恩和我们一起的整个时期,我们都没有扩音系统:就只有两个AC30扩音器。”

也许真的像他们毫不介意地承认的那样,“1984终究是个不知名小乐队”,但在有布莱恩·梅的最后一个月里,乐队还是跌跌撞撞地迈出了接近音乐偶像的一步。戴夫·迪洛威在特威克南的课程让他认识了泰晤士电视台特丁顿录音室的实习技师们。录音室刚投资了新设备,需要一个乐队来试音。迪洛威便提了1984乐队。3月31日,乐队作为小白鼠在录音室待了一天(省掉了录音室应该要付给专业乐队的试音费用),录了不少歌曲,包括奶油乐队的《NSU》,山姆和戴夫组合的《坚持住,我就要来到你身旁》(Hold On I'm Coming),亨德里克斯的《紫色迷雾》(Purple Haze),埃迪·弗洛伊德的《祈求好运》(Knock on Wood)。今天听来,最突出的是梅的吉他演奏和史塔菲类似史蒂夫·温伍德的慵懒和充满感情的歌声。值得一提的是,史塔菲唱灵魂乐歌曲的声音听起来比唱《紫色迷雾》更舒服,而吉米的这首曲子自然更能让梅释放吉他。

1984乐队主唱和主音吉他手的不同音乐口味将成为后来的症结所在,但在1967年,蒂姆和布莱恩还是十分合拍,一起写了歌。那天的录音室记录下了梅和史塔菲共同创作的《践踏我》(Step On Me)的两个版本。“我那时并不知道布莱恩会尝试创作歌曲,甚至不知道他都已经有概念了,”戴夫·迪洛威承认说,“我觉得我们其他人都没有这个志向。”《践踏我》是1984乐队现场演出时唯一一首原创歌曲。除了优美的旋律和柔和的吉他独奏,这首歌最大的特点是精致的和声;有点像是梅后来在皇后乐队里全面运用的声效的早期雏形。

仅几周后,布莱恩又回到了录音室,这次是来给汉普顿文法学校的同学比尔·理查兹帮忙的。两年前,理查兹组建了一个名为“不当婚姻”[81]的乐队,并于1967年1月私下发行了一张专辑。两个月后,理查兹作为作曲者,与百代旗下的阿德莫尔和比奇伍德[82]音乐出版公司签约。理查兹想请梅帮忙增强乐队的声音。梅和乐队在特威克南的一间录音室里,为筹划中的迷你专辑(EP)录了四首歌曲。这张专辑后来没发成,但两个月后,阿德莫尔和比奇伍德公司付钱请他们做一次更高规格的录音。这次,戴夫·迪洛威加入了,作为不当婚姻乐队的替补贝斯手。“我们被带去了艾比路录音室[83],”戴夫说,“那会正是披头士乐队的巅峰时期,所以可以说是非常令人兴奋了。”

比尔后来忆起,录音期间曾来过一个星探,但他没有被布莱恩的演奏所打动。未受影响的梅在7月份照旧参加了在伦敦摄政声乐录音室[84]的第三次录音。不当婚姻乐队主唱亨利·希尔人声清晰,融合了奇想乐队[85]的元素,但同时合唱的珍妮·希尔的唱腔更偏民谣。最终,比尔的作曲生涯未取得成功。但摄政声乐录音室的这段录音,被收录在不当婚姻乐队1993年的《疯狂的锁链》(Crazy Chain)专辑中,让皇后乐队的粉丝能够有机会听到他们的吉他英雄尚且青涩的乐声;“绝世红”的音色点缀在一首首六十年代中期的古怪流行歌曲中,远不及皇后乐队里的壮丽。

在参加录音的间隙,梅还获得了一次和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5月13日,1984乐队拿到了与“吉米·亨德里克斯之体验”共同在帝国理工演出的预订,这正好是后者发布首张专辑《你体验了吗?》的第二天。“布莱米”简直求之不得。但两支乐队之间其实并没有交流;除了吉米从更衣室出来,大步沿着走廊走过时问了一下蒂姆·史塔菲:“舞台是哪条道,兄弟?”那天晚上,布莱恩·琼斯也出现在亨德里克斯的随行人员中,他很快就要因为过度酗酒和吸毒被滚石乐队开除了。戴夫·迪洛威瞥见了有如鬼魅般的琼斯,尾随在亨德里克斯走向舞台的路上,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要虚弱病态。不到两个月后琼斯就死了。

1967年9月,1984乐队接到伦敦医学院的一场演出,被星探看上了,这促成了另一次与吉米的见面。“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这些人是谁,”迪洛威笑道,“这三个人说是要进入音乐行业打拼,在找经手的乐队。伦敦医学院的这场我们和另一个乐队演出重了。我猜他们可能看了那个团,然后决定还是选我们。”

约翰·加纳姆和理查德·汤普森也对这几个“有来头的人”的身份感到疑惑。不管怎样,他们的新赞助人观看了乐队排练,说他们需要提升一下形象。1984乐队早期的照片里,大家几乎都穿着瘦长的裤子,打扮成那时流行的伦敦切尔西帮派的感觉,蒂姆·史塔菲和约翰·加纳姆轮流戴一顶平顶卷边帽。有意思的是,看起来最不自在的竟然是布莱恩·梅;他一副郊区学生的打扮,穿着套头羊毛衫,抱吉他如同抱一卷舒服的毯子。蒂姆遗憾地说:“我从来都觉得布莱恩释放不出的那种危险气息,那时还挺需要的。”

乐队现在要学着拥抱时尚了。虽然史塔菲后来声称他不喜欢那种花里胡哨衬衫的嬉皮士“爱之夏”[86]造型,但眼下他也只能和其他人一样与时俱进。9月9日,一番精品店购物之旅后,他们出现在克罗伊登顶级俱乐部[87]参加一场乐队比赛,个个看上去都有点明日之星的样子,连布莱恩都打扮好了。

比赛是思高[88]磁带赞助的,参赛乐队必须提交使用思高磁带录制的歌曲。1984乐队提交了两首歌:埃弗利兄弟乐队的《雨中哭泣》(Crying in the Rain)和马文·盖伊的《那不是很怪吗?》(Ain't That Peculiar?)。那天晚上,他们演了两回(第一次是给一位名叫丽萨·佩雷兹的不知名歌手当伴奏团),正式演完后不费吹灰之力就赢了比赛。“不过那就是个笑话,”戴夫笑着说,“得奖之后啥也没有。”

获奖乐队只收到一盒思高磁带以及每人一张质量粗劣的专辑,有西蒙和加芬克尔组合[89]的《寂静之声》(The Sound of Silence)(被蒂姆·史塔菲哄去了),最差的一张爱尔兰乐队主创人汤米·马克姆的专辑给了戴夫·迪洛威。“就是这些,几张破专辑。”约翰·加纳姆说。

好在获胜乐队有拍照纪念,留下了一张1984乐队当年的形象。二十岁的布莱恩·梅的头发是按披头士的样子做的,穿了亨德里克斯同款军装夹克。蒂姆·史塔菲如今懊悔不已,他那天穿了一件带粉色波点的衬衫。

接下来乐队又参加了另一场所谓的比赛,一群人挤在理查德·汤普森的运货车上,长途奔波到伦敦东部的福里斯特盖特,到上勾拳俱乐部[90]里为目前为止最多的观众表演。“这家俱乐部是拳击手比利·沃克开的,”汤普森说,“谁人乐队作的开场,我甚至都搞不清楚是不是真的有比赛。我感觉只是一个吸引人群的噱头。那天晚上我们的观众有几千人。”

满口大话的经理人消失得就像他们出现的一样快。不过,这些人的忽悠能力竟然还是给乐队弄到了“地球圣诞延续不断”特别演唱会的演出机会。“地球圣诞延续不断”是12月22日在伦敦肯辛顿奥林匹亚举办的一场音乐盛会,十五场表演将持续一整个通宵,包括平克·弗洛伊德乐队,谁人乐队(根本没来),移动乐队[91],软机器乐队[92],以及头牌吉米·亨德里克斯。

演出前,乐队所谓的经理人打发他们去买些新服装。“我印象中是蒂姆和理查德去卡纳比街给我们买了穿的东西,”约翰·加纳姆回忆说,“他们给了我一套黑色衬衫配银色马夹。”不过蒂姆·史塔菲记得的是,“经理给我们买了天鹅绒的守卫夹克,让我们化了浓妆。十分难看。”打扮一新之后,乐队开车去奥林匹亚,把车停在一条背街上,开始卸装备。

进了演出场地,他们被告知上台时间“非常晚”。乐队只好留在表演人员专用观看区俯瞰舞台。看了好几个小时无休止的试音之后,终于等到了移动乐队和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的表演。在舞台换布景的空档,他们到奥林匹亚的餐厅去,在那里又见到了吉米·亨德里克斯。“我记得我当时脑子里在想,‘哇,我们要发达了。’”约翰·加纳姆说。随后而来的是:“到凌晨1点,我们准备要上台了,有个家伙冲过来说:‘不不不……’,于是又回来等了几个小时。”最后,根据乐队成员叙述的不同版本,1984乐队终于在12月23日凌晨4点半到6点的某段时间登台演出了。“舞台下面全是喝醉的、不省人事的观众,我们这才亮相,”蒂姆·史塔菲说,“我觉得那时候人们已经听够了,”约翰补充道,“我们只能专心表演并且期望不要出事,谢天谢地,没有被嘘下台去。”“因为我们不是正规签约的乐队,没有版权费用,我感觉我们有一段曲目被用到了电视节目上,”戴夫·迪洛威回忆说,“回想起来,那场演出很普通,只不过声音够大。”

糟糕的事情在后面。乐队回到更衣室后,发现他们的钱被偷了。然后,在奥林匹亚演出场地里耗了差不多十五个小时之后,他们重新回到了12月底清晨寒冷的马路上,发现车子也被拖走了。据戴夫·迪洛威说,乐队仍穿着花哨的演出服装,“带着艳俗的化妆痕迹”,再艰难徒步走到4英里外的汉默史密斯警察局。付了罚款把车子取回来之后,筋疲力尽的他们还要恍惚地在这天剩下的时间里想办法把圣诞礼物买好。虽然对乐队来说,奥林匹亚盛会是他们级别最高的一次演出,但它也预示着结束。

新年刚过几个月,布莱恩就从1984乐队退出了。他的本科到了最后一年,不得不全力认真学习了。他们做出了友好的分手决定。“我们没想着要改变世界,”戴夫·迪洛威耸耸肩,“我并没有料到布莱恩·梅想要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乐队勉强延续,蒂姆兼任主唱和主音吉他手,但不久之后,他就会被布莱恩怂恿,回去继续和他一起搞音乐。

远离舞台和录音室的地方,另一个实际上更为重要的联系正在形成。史塔菲在伊林学院新认识的同学里,有一个人成了1984乐队的忠实观众。“他是蒂姆的朋友,超级喜欢亨德里克斯,最爱那种场面,”戴夫·迪洛威说道,“他常常作为我们的演出帮工,免费进入演出场地。他从来没提过唱歌或者演奏,以至于我根本不知道他懂音乐。”这位帮工的名字,叫作弗雷迪·保萨拉。

枪炮与玫瑰乐队的前鼓手马特·索兰喜欢讲述皇后乐队罗杰·泰勒的一件逸事。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十五岁的索兰和朋友们常在洛杉矶日落大道上消磨夜晚时光。一天晚上,这群人看见一辆劳斯莱斯在一家好莱坞夜总会外面停下来。车门打开,罗杰·泰勒闪亮登场。鼓手戴着墨镜,通身雪白的西装,一手拿着装有起泡酒的高脚杯,另一只手搂着漂亮的姑娘。从那一刻起,索兰说:“我就想要成为罗杰·泰勒。”

时间快进到2005年,泰勒此刻坐在伦敦领土剧院[93]楼上无人的酒吧里,厅里正在上演皇后乐队出品的音乐剧《我们将震撼你》,这部剧已经在伦敦西区连演三年。他抚着自己白色的山羊胡子,相当羞涩地一笑。“我总觉得做人就是要开心享受啊,”他点头,然后笑出声,“哦,天哪,我是不是太俗了?”皇后乐队即将在时隔十九年后再次举办巡演。只不过现在乐队成员只剩下泰勒和布莱恩·梅,弗雷迪·莫库里的角色由保罗·罗杰斯担当,他是依然坚挺的布鲁斯摇滚乐队坏伙伴乐队[94]的主唱,在此之前则是自由乐队[95]的主唱。罗杰斯告诉评论家们,他可不会穿前任主唱的那种“连体紧身服”。应该说皇后乐迷、评论家都带着不同程度的担忧看待这个新的组合。泰勒却完全对这次巡演充满信心,正如在皇后乐队生涯开端时的态度一样,他等着斥退那些唱反调的人。“取悦评论无异于找死,”他这么说,“这大概就是我们依旧存活的原因。”

1967年初,当身在伦敦的弗雷迪·保萨拉和布莱恩·梅为吉米·亨德里克斯惊羡不已时,十八岁的罗杰·美多斯·泰勒则自有打算。泰勒家住康沃尔郡的特鲁罗,他驱车160英里到了布里斯托尔,这是吉米的巡演离他最近的城市。泰勒立刻被折服了,连续看了三场亨德里克斯的现场。回到特鲁罗后,他自己的反响乐队[96]便着手让声音更激进,不再翻唱摩城音乐[97]和流行歌曲,努力模仿这种激动人心的新音乐,跟布莱恩·梅在1984乐队里做的事情一模一样。到了1967年夏天,泰勒离开特鲁罗到伦敦医学院学习牙科课程。反响乐队还在,不过罗杰搬去首都这件事,最终会导致这支曾被称为“康沃尔冠军”的组合解散。

罗杰·泰勒(“美多斯”是家族名)于1949年7月26日诞生在西诺福克郡国王林恩医院[98],父母分别是迈克尔和威妮弗蕾德。迈克尔是英国食品部的一位管理者(任马铃薯市场委员会监管员),威妮弗蕾德可以算是有音乐基因,幼时曾演奏过手风琴。1953年女儿克莱尔出生后,全家从国王林恩搬到了美丽的集市小镇特鲁罗,它自封为康沃尔的“首府”。

罗杰就读于波斯维格花园小学[99],八岁时就在那里开始弹尤克里里琴。没过几个月,他就成立了一个即兴摇滚乐团,叫作开心冒泡男孩组合[100],他弹尤克里里琴,其他成员有几个弹吉他的,还有一个弹必不可少的自制茶箱贝斯。他们在学校舞会上表演过,但泰勒自称“演得很差劲,真的很差”。1960年5月,十一岁的他拿了特鲁罗教会学校[101]的唱诗班奖学金;要求在所有场合参加演唱,并在礼拜天在学校唱诗团唱好几次。仅四个月后,他又拿到了有名的特鲁罗学校[102]的奖学金,转学过去了。这时候,某位有丹赛特(Dansette)唱片机的表哥向罗杰介绍了猫王和杰瑞·李·刘易斯。很快地,他的新欢就从尤克里里琴换成了一把便宜的木吉他。罗杰接触了吉他的入门知识,旋即又被另一种更吵的乐器所吸引。

“我记得曾拿我妈的毛衣针敲打她的那些平底锅,”罗杰说,“然后我爸在单位的储藏箱里找到一个老旧的小军鼓。那就是我的起点。”1961年圣诞节,迈克尔·泰勒为儿子买了新的小军鼓和一个镲。不久后,他得了一套旧的阿贾克斯架子鼓:“有一个嗵鼓,一个低音大鼓,一个小军鼓和一个小镲。”这就足够他起步了。

1964年,由于父母分居,罗杰和妹妹克莱尔跟随母亲离开法尔茅斯路的旧家,搬到了贺兰路的一幢新房子,不止一位邻居仍能记起“那个吵得要死的小孩,总是开着车库门在那里敲鼓”。十三岁的罗杰再次被1963年的金曲《钻石》(Diamonds)刺激得蠢蠢欲动,这首由前影子乐队成员杰特·哈里斯和托尼·米翰创作的歌曲有着狂热的节奏感,击打着年轻鼓手的心。在出去念书前,他在一个三人团里负责打鼓,另外两位是特鲁罗的学生,贝斯手大卫·道丁和吉他手迈克·达德利。他们的名称变了几次,有“杰克表哥组”[103]、“无限节拍团”[104],可能还叫过“猎鹰组合”[105],三个人在道丁父母位于特鲁罗附近新米尔斯的谷仓里排练;练习简单翻唱影子乐队的《阿帕奇》(Apache)和《FBI》(布莱恩·梅和戴夫·迪洛威也在同样的时间点做着同样的事),还有泰勒的拿手好戏——一首小军鼓鼓点很重的冲浪团[106]乐队的《跌落》(Wipe Out)。

在这期间,一位主唱加入了三人组,他们开始在学校、私人聚会和特鲁罗青年自由党募款场合上演出,募款这场是罗杰的校友、已故自由党议员大卫·彭哈利根组织的。“我经办了那场演出,赔了不少钱,这可能是对青年自由党处境的一种反映吧。”彭哈利根回忆道。泰勒学生时代的其他同龄人回忆起这个男孩,都说他“为鼓痴狂”,带着彭哈利根口中所说的“想要成为明星的痴迷”。“我一直想成为摇滚乐队的一员,不一定非要是摇滚明星,”泰勒在1999年声称,“当然我以前听音乐看歌手表现时也想着:‘我要来点这样的。’”

到1965年,无限节拍团已经不能满足泰勒和迈克·达德利的水平了。特鲁罗的音乐圈子从镇上的夜总会到福特音乐商店,延伸到老桥街的咖啡吧,于是契机出现了。本地乐手约翰·格罗斯,艺名约翰尼·奎尔,找到了罗杰和迈克,请他俩加入他的伴奏乐队。迈克·达德利将奎尔描述为“猫王/比利·弗里[107]附身”,他梳着猫王的飞机头,试图唱得和他心目中的英雄一样好。

以约翰尼·奎尔和反响乐队[108]为名头的组合里现有泰勒和达德利(目前弹键盘),贝斯手吉姆·克雷文,吉他手格雷厄姆·汉金斯和萨克风手约翰·斯内尔。最后一位绰号“艾可”,以此向偶像——演奏传统爵士乐的“单簧管大师”艾可·比尔克致敬。3月,经过几周的排练,他们参加了一年一度的特鲁罗摇滚与节奏乐锦标赛,在特鲁罗市政厅[109]首次登台演出,演奏了披头士乐队、罗伊·欧比森和猫王的曲子,取得了第四名的成绩(总共十五队参赛)。

特鲁罗学校的同学杰夫·“本”·丹尼尔当时在另一个乐队里演奏吉他。“这些乐队来自西康沃尔和东康沃尔,所以也分成了两个派系,”他解释说,“竞争非常激烈。我觉得罗杰很气愤,因为那天他们没赢得冠军。他最喜欢说的就是‘我要当明星’。这句话他随时都挂在嘴边,大家都听腻了。”泰勒已经展示出远见和野心勃勃的企图。“他来看过我那个团在坎伯恩的演出,”丹尼尔回忆道,“第二天上学时他来找我,说:‘如果你在那个乐队待够了的话……’”

丹尼尔后来的确接受了泰勒的提议,不过那是下一年的事了。在此期间,约翰尼·奎尔和反响乐队整个夏天都固定在特鲁罗、彭赞斯和法尔茅斯演出。泰勒在家听的音乐里最受启发的是新兵乐队和谁人乐队,直到1966年听到《左轮手枪》(Revolver)专辑后才转向披头士乐队。舞台上他充满自信的打鼓风格是在效仿偶像,谁人乐队的基思·莫恩。“莫恩有独一无二的风格,”泰勒说,“他没有模仿任何人。谁人乐队就是如此爆裂:真实的能量,真正的艺术。”那个秋天,他的偶像在坎伯恩室内溜冰场演出,泰勒带着女朋友去了现场,当莫恩把鼓棒甩给观众时他也去抢,没抢到。不久后,泰勒开始与特鲁罗文法学校[110]一名叫吉尔·约翰逊的女孩交往。吉尔是女子三人民谣摇滚组合成员,曾取名做三杰乐队[111],迈克·达德利的女朋友也是这个组合的。特鲁罗的某处应该有这么一盘磁带,记录着罗杰为三个女孩伴奏的鼓声,是他罕见地涉足民谣的经历。不论台上台下,有没有固定女朋友,泰勒的金发和姣好面容都给他带来了很多女孩的青睐。迈克·达德利回忆说,错失摇滚与节奏乐锦标赛冠军后,罗杰转头就勾搭上了跟着获胜乐队来的啦啦队美女。

9月,一次口角之后约翰尼·奎尔愤而离开了乐队。由于对猫王十分崇拜,他特别要求每个星期六晚上的时间要空出来,他好到特鲁罗广场去看猫王的电影。然而,乐队接受了一次演出预订,迫使作为专业人士的约翰尼只能放弃安排才能完成演出。他怒不可遏,立即辞职。乐队没有气馁,他们找到了接替者,一个兼职乡村舞会推广/唱歌、本职是肉铺助手的人,叫作罗杰·“桑迪”·布罗肯希尔。“桑迪”是个演出老手,拥有一头蓬乱的发型和许多华丽的舞台服装,自童年起就开始上台表演了。事实上,这名二十四岁的歌手和前任主唱是同一块料子,他彪悍的嗓音足够让他高歌詹姆斯·布朗的《我要疯了》(I Go Crazy)和雷·查尔斯的《我该说什么》(What'd I Say)了。“罗杰·泰勒不算是我合作过的最好的鼓手,”多年以后,布罗肯希尔回忆道,“但他人长得好看,而且很懂音乐。他以前常在我工作的肉铺外面等我,然后我们一起出发去演出。”

一位乐队成员回忆,布罗肯希尔常常带着“刚做完香肠的油腻”就来了,目前反响乐队的曲目既有高爆发的灵魂乐歌曲(如1984乐队也加入歌单的《我的姑娘》和《祈求好运》),也有时兴的摇滚乐,如滚石乐队的《满足》(Satisfaction),这首歌由泰勒边打鼓边唱主音。1966年3月,以新面貌出现的反响乐队(名字也从The Reactions调整成了The Reaction)重新参加了在市政厅举办的摇滚和节奏乐锦标赛。此时吉他手杰夫·“本”·丹尼尔已经加入。“自从‘古代中东国王本—哈达德’事件之后,学校里大家都叫我本,”他说,“我在宗教研究课上过于大声地念出他的名字,引起哄堂大笑。之后这个外号就叫开了。我觉得格雷厄姆·汉金斯和反响乐队的其他成员闹翻了,于是我在1966年初加入了。”

市政厅演出上,乐队以高领黑色毛衣亮相,泰勒的低音鼓皮上涂着很时髦的靶标图案,他们倾情演奏了威尔逊·皮克特的《午夜时分》(In the Midnight Hour)和雪莉丝[112]乐队的《明天你依然爱我吗?》(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虽然罗杰·布罗肯希尔穿着花花绿绿的裤子和又粉又蓝的羊皮夹克,但没破坏他们的光彩表现。反响乐队领跑比赛,击败了特鲁罗的陌生人乐队、纽奎的另外五人乐队[113]和法尔茅斯的康蒂基党乐队[114]。据《西英及皇家康沃尔公报》(West Briton and Royal Cornwall Gazette)报道,他们赢得了比赛,并“淹没在年轻姑娘的包围中”。

作为竞赛获胜者,反响乐队的演出量增加了。随之而来的还有新的头衔:“康沃尔冠军”。他们在托基镇大厅[115]为奇想乐队暖过场,在雷德鲁斯的弗拉明戈舞厅[116]为盖瑞和领跑者乐队[117]开场,并在特鲁罗一家叫PJ's的新俱乐部固定驻唱。当地小老板里克·埃文斯在一场婚宴演出上初识反响乐队。二十一岁的埃文斯不久前买了一家帐篷公司,正好为这场婚礼提供帐篷租赁。他和泰勒成了朋友。“那时候我只要接手婚庆都会订反响乐队去演出,”里克说。“他们是支很不错的乐队。鼓手兼歌手是很少见的,除了戴夫·克拉克五人组[118],但罗杰那时候就已经唱得很棒了。”

一个周末,反响乐队要在托基市作为纳什维尔青少年[119]组合的暖场乐队,但贝斯手吉姆·克雷文没法来,换成了里克·彭罗斯。彭罗斯在特鲁罗教会学校时就见过罗杰。他本来是陌生人乐队的贝斯手,在演出圈子里又和罗杰联系上了。托基这场,里克见识了反响乐队鼓手在泡妞上的手段。“演出结束后,罗杰用我们的车送几个姑娘回家。他下车带着人走了,再没回来。搞得我们不得不帮他把鼓一个个拆下来,然后拎着所有装备被扔在大街上。天知道他把我们晾在那里等了多久。”带着同样又好气又好笑的语气,里克又说起罗杰拼命保护架子鼓的事。“我们在普利茅斯技术学院演出过,那儿的舞台是抛光的木地板。因为罗杰打低音大鼓实在是用力,鼓一直在动。所以演出前,他找了些6英寸长的钉子,把鼓下面的支脚直接钉在了舞台上。”“这种事把人们气个半死。”迈克·达德利回忆说。

不管怎样,彭罗斯算是成为反响乐队正式成员,10月份时他和乐队及前主唱约翰尼·奎尔一起去了韦德布里奇的录音室录音。奎尔已经和百代制作人诺里·帕拉莫签了合约,要录一段小样给他。“诺里的一个朋友在经营这家录音室,”杰夫·丹尼尔解释说,“约翰尼想做一张他喜欢的音乐类型的迷你专辑,也就是猫王那样的风格。我们同意做他的伴奏乐团,但老实说,那天基本就是他自己在做主。”在陪同奎尔录了四首音轨后,录音室工程师给开了个后门。“我们偷偷地塞给他几英镑,”丹尼尔说,“他让我们录了几首歌。”反响乐队即兴录制了《拥有你感觉太美妙》(I Feel Good I Got You)和《午夜时分》,罗杰主唱,这成了未来皇后乐队鼓手的第一盘专业录音带。

重听约翰尼·奎尔的迷你专辑,这个团队的一些不足显现了出来。“我们开除了约翰·斯内尔,因为他那该死的萨克斯风从来没在调子上,”迈克·达德利说,紧接着罗杰·布罗肯希尔也走了。“桑迪是很优秀的主唱,因为他特别有活力。他绝对是能表现的人,”里克·彭罗斯笑道,“倒不是背后说他坏话,但他太喜欢尖叫嘶吼了,还经常穿着那件搞笑的羊皮外套跑来跑去,感觉是在模仿桑尼·波诺……”到了鲍勃·迪伦《重返61号公路》(Highway 61 Revisited)的时代,反响乐队的演奏曲目加入了这张专辑里的三首歌,布罗肯希尔那种歌舞表演的风格已经显得不协调。“他和罗杰、迈克闹得不愉快,”杰夫·丹尼尔回忆道,“但我是置身事外的。”然而,其他人记忆中布罗肯希尔的退出有所不同:乐队的其他成员没去肉铺接他演出之后他才得到消息。布罗肯希尔没有在意,他改了个艺名叫“摇滚罗杰·迪”,此后三十年间一直在康沃尔郡的俱乐部圈子里演出。

和布莱恩·梅的学校乐队情况一样,反响乐队从1967年起出现了变化。“我们都迷上了奶油乐队和亨德里克斯,”杰夫·丹尼尔说,那年夏天他离开了乐队去上大学。泰勒的架子鼓更进一步移到了舞台中间前部,这个唱歌的鼓手(现在乐队里给他取了外号“大斑块”)成了反响乐队的队长,其他人都乐意跟随他。除了基思·莫恩,泰勒又多了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吉米·亨德里克斯之体验乐队的鼓手米基·米歇尔。“罗杰总是很有远见,”里克·彭罗斯说,“任何乐队里总有人只是图个好玩,但罗杰是真的有野心的。”

从接管以来,泰勒一直尽可能地确保反响乐队拿到最好的演出,还在当地演出中介那里做了登记。后来他意识到自己找预订更省钱,于是放弃了中介自力更生。舞台上,想要制造惊喜的他想出一招,结束演出的时候在镲的边缘喷上汽油然后点燃。同时,泰勒家祖传钢琴被他撕开木质外壳,喷上漆运送到演出的地方,在疯狂地演绎威尔逊·皮克特的《千舞之地》(Land of 1000 Dances)的同时,罗杰会用锤子猛锤钢琴。泰勒反反复复念叨的那句咒语,“我要当明星”,现在看起来更可信了。

不过反响乐队这种灵魂乐歌舞剧风格的表演没有持续太久。里克·彭罗斯比泰勒和达德利大一岁,加入乐队的同时已经有一份全职工作。现在乐队缩减到了三人,就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受奶油乐队和吉米·亨德里克斯之体验乐队的启发,反响乐队更新了,迈克·达德利卖掉了旧琴,购入一把白色的吉米款斯特拉托卡斯特电吉他。罗杰和迈克听的音乐风格也在转变,他们爱听谁人乐队的《售罄的谁人》(The Who Sell Out),奶油乐队的《迪斯雷利装备》(Disraeli Gears),以及亨德里克斯的《你体验了吗?》。演奏曲目也跟着变了。“我感觉挺难的,”彭罗斯承认,“乐队有五六个人的时候,还是令人安心的。现在我们就三个人,必须更加努力。我参加乐队是出于兴趣,但那时乐队之外的压力在逼迫我离开。”

里克处于既要对乐队负责又要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两难中。1967年2月,去演出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后,他才做出了决定。当时罗杰驾驶着乐队的福特泰晤士商人牌小货车。后面坐着里克、迈克·达德利和其他四个朋友,包括特鲁罗学校的同学兼演出工作人员尼尔·巴特斯比和彼得·吉尔—凯利。十七岁的泰勒刚刚通过驾照考试,原本的司机巴特斯比把车钥匙交给了他。

大雨和浓雾中开车经过康沃尔的印第安奎斯村时,泰勒没看到半路上停着一辆关了灯、无人看管的运鱼卡车,卡车和乐队的小车撞得各自翻倒,罗杰自己被甩出挡风玻璃。但有如神助般,竟然没受什么伤。但同车的里克·彭罗斯被撒下的玻璃碎渣割伤多处,迈克·达德利的鼻子和手都破了。然而受伤最严重的是彼得·吉尔—凯利,他肺部穿孔。虽然最终康复,但还是住院休养了好几个月。随后的保险索赔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解决,因为那辆卡车车主拒绝为这次撞车负责。这件事给所有当事人都留下了一道阴影。“那次可怕的事故成了转折点,”里克·彭罗斯说,“本来人们就想让我离开乐队,接着又发生了这种事。这也太巧了。”

对于罗杰和其他人来说,还有个念大学的问题。泰勒后来声称他是一个“懒学生”,但是1967年夏天离开特鲁罗学校的时候,他依然拿到了7门O-level和3门A-level(分别是物理、化学和生物),尽管他的A-level成绩可能没有预期的那么高。他的老同学大卫·彭哈利根后来开玩笑说:“我们总说因为他(罗杰)拉人进乐队,搞砸了起码四五个人的学业前途。”不过迈克·达德利是这个说法的反例,他后来去了牛津大学。在里克·彭罗斯的记忆中,泰勒那时面临着来自父母的沉重压力:“罗杰已经准备好去上大学,他妈交代他说:‘罗杰,不许你到那边之后又开始搞什么乐队。’”

泰勒只能把鼓都留在家里,1967年10月,他在怀特查佩尔区的伦敦医学院开始了牙医专业的第一学年。泰勒在辛克莱花园路19号找了一间位于一楼的公寓,和其他四个人合租,包括一个也是来自特鲁罗的男生莱斯·布朗。巧得很,布朗正好在帝国理工学院上学。泰勒开始他的本科课程的同时,布莱恩正在帝国理工埋头于第二年的学业,弗雷迪·保萨拉也在伊林艺术学院开始了大二课程。接下来在伦敦度过的这一年,泰勒遵照母亲的要求没有打鼓。无鼓可打,他便前往大帐篷俱乐部看别人打,很快辛克莱花园路的公寓里就回荡着前卫摇滚的重重声响,包括自由乐队的首张专辑《一把呜咽》(Tons of Sobs)、家庭乐队[120]的《娃娃屋之声》(Music in a Dolls House)等。

1968年,罗杰回特鲁罗过暑假,又重新启动了反响乐队,只要当地可以用的乐手他都拉进来。受到伦敦演出市场的启发,泰勒与帐篷租赁公司的朋友里克·埃文斯达成了协议,办几场他们自己的演出。

以“体验夏日海滨之声”为名,这场活动由反响乐队提供现场音乐,里克聘请一个收门票的,收益平分(“门票是每人五先令”)。“我们把帐篷扎在康沃尔各处,”埃文斯说,“最棒的一次演出是在佩伦波斯海滩。那里的救生俱乐部有烧烤,反响乐队表演音乐。不幸的是,地方议会不允许我们在那演出,所以我们没再回去过。很多时候,我们就在一些小海湾边上搭个帐篷,甚至都不知道这片地方是谁的,泰勒他们插上电就开始演了,能赚一些门票钱。纯粹是跟着感觉走。”有一次,在圣艾格尼丝附近特弗拉斯港的隐蔽海湾上举办的活动正好遇上雷暴雨,只有寥寥几个付了钱的船夫来看。“我记得我就看到五个小混混,在水坑里跳来跳去。”里克·埃文斯笑着说。

随着假期的结束,反响乐队因为种种理由而永远解散了:妻子、家庭、正当工作、读大学都导致了它的终结。迈克·达德利回到牛津大学,虽有继续演奏音乐,但最终从事了保险业;里克·彭罗斯曾在一个歌舞乐团演出,后来成为一名摄影师;杰夫·“本”·丹尼尔担任工程顾问,后来搬去了香港。里克·埃文斯仍在特鲁罗经营着他的帐篷租赁公司。当泰勒在采访中被问及反响乐队的那些岁月时,他总是显得很不好意思。“我和我的朋友们在上学时组了一支乐队。它是在学校成立起来的,最后慢慢地从不怎么样的乐队变成了还不错的乐队,”他有次说,“我一直是领头人。我应该就是团队里的那个推动者。”

1968年秋季,回到伦敦医学院,泰勒的这种主动性将会让他脱颖而出。在特鲁罗再次演出让他意识到了生活中缺失的部分。此外,他对牙科课程也失去了兴趣。“我只是跳出了那种中产阶级的人生规划,”他说道,“你必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好好发展事业之类……我找到了留在伦敦但又不用非要上班的办法。”他急切地想要组一支新乐队,甚至联系了里克·彭罗斯,邀请他来伦敦。“但我拒绝了,”里克说,“对此我并不后悔。有时候我觉得一个人的命运是注定的。”

要不了多久,泰勒就会找到他的新队友了。那年秋天,他的室友莱斯·布朗在帝国理工学院的布告板上看到一张钉着的卡片。要求很简单:“招募金格·贝克[121]/米基·米歇尔风格的鼓手”。十九岁鼓手的人生新篇章由此开启。“在乐队里打鼓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多年后,泰勒坚持说,“我时刻想着要这么做,最终这件事也占了上风。我站出来应征,就是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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