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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章 神鸟卖艺现场

再次睁开眼,伟大的神鸟大爷发现自己被人五花大绑,悬在床头,要多悲催,有多悲催。

而慕千璃已经梳洗完毕,换上干净的衣裳,神色慵懒的靠在床上。

“醒了?”慕千璃打了个哈欠,神色有些冷。

一修大爷看到慕千璃那张脸,鸟身止不住哆嗦了一些。

“你想对爷干毛!!!爷宁死不屈,誓死不从!!!节操可碎,贞cao不可碎!!!”

若不是翅膀被绑着,它一准做捂胸状。

然而神鸟大爷帅不过三秒。

“嗷嗷嗷嗷……表……表酱紫……这里不行……嗷嗷嗷……那里太重了……轻点……”

这声音听得要多ai昧有多ai昧,倒不至于让人浮现连篇,毕竟操着一口东北大碴子味叫chuang,实在让人有点那啥,本能想笑。

本来已经打算去睡觉的青瓷听到声响,以为出了什么时候,匆匆赶了过来。

结果却看见自家主子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手中抓着一根小细条,对着悬半空中的彩色鸟……施暴?

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挠痒痒。

“世子妃,这是?”

青瓷进来了,慕千璃也没停手,一边继续手上的活儿,一边对青瓷吩咐道:“哦,一只误入歧途的傻鸟而已!青瓷,你来的正好,本世子妃有些饿了,你把它拿到厨房炸了,额,好像也没两口肉,炖个汤吧。”

神鸟大爷一听,如丧考妣:“啊啊啊啊……杀千刀的娘们……你敢炖炖炖了爷……知道爷爷爷爷爷是……”

青瓷惊奇地看着这鸟:“世子妃,这鸟怎么……”

居然会说话!

“哦,只是一只嘴贱不讨喜的蠢鸟而已,要不是看在它的那点肉还能塞塞牙缝的份上,就凭它不怕死对本世子妃袭胸,就该大卸八块。”

慕千璃脸上表情阴森可怕,看的一修神鸟鸟身止不住的哆嗦起来。

青瓷无语。

其实她很想说,下锅炖汤貌似比大卸八块好不到哪儿,这可是死无全尸。

“世子妃,此鸟通人性会人语,只怕不是凡鸟。”青瓷知道慕千璃说的是玩笑话,并没有立刻将一修大爷拎下去炖了,“属下听闻此次封禅大典,南帝从天外仙山得了一只神鸟,只怕就是眼前这一只七彩神鸟。

民间有传言,百余年前有七彩神鸟自海上来,当时的九州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暴君当道,民不聊生,战乱不休。神鸟出现在推翻暴君的阵营之中,鼓舞士气,带来祥瑞之气,众人才得以推翻暴君统治,九州才能恢复平静。

所以也有传闻说,神鸟出,天下定,神鸟所选之人乃命定之君,天下之主。更有人说,神鸟出现是改朝换代,是大一统的象征。青瓷见这鸟的形状和标志性的七彩凤羽,都跟书籍上记载的非常相似,只怕这只便是踏浪而来神鸟,世子妃,此乃祥瑞,咱们还是先不要动她才好。”

慕千璃嘴角抽抽,跟一修绿豆大的眼睛对视了一眼。

神鸟?

七彩神鸟?

这特么的就是一嘴贱会说人话的八哥好吗?

“青瓷,传说之所以成为传说,是因为它只适合传,只适合说,到了现实中,它是会幻灭的。这只是一只普通的七彩文鸟,被人常时间训练,会说人话罢了。归根到底还是一只鸟,而且还是被人包养,不对,饲养的畜生宠物,别把它当回事。”

“大大大……大胆!你才是畜畜畜生……爷乃高贵大方美貌无双百年才出的旷世神神……神鸟!愚愚愚蠢滴人类竟敢污蔑一修大人……该死……该死……杀……杀……”

一修大爷生来高贵,除了它那个无道的主人,谁敢这么欺负它。

被人当成畜生,更是让一修大爷不满的叫嚣起来。

“你嘴巴可以再贱点,本世子妃不介意先扒光一嘴毛,大晚上雨水遛鸟!”

慕千璃的威胁显然是非常有效果的,又是配上那杀气腾腾的眼神,前一秒还叫嚣着的一修大爷一秒怂了。

慕千璃眯着眼,眼缝中狼光闪烁:“原本还想直接将你炖了补身体,现在看来是不行了。你都不出现,南帝拿什么唱戏?也罢,本世子妃就辛苦一点,明天带着你一起上泰山,小家伙,你可得给爷老实一点,不然的话,本世子妃就找一群杂毛麻雀破了你的处鸟之身。”

一修大爷惨遭晴空霹雳,绿豆一样的眼珠子惊恐地瞪着慕千璃,僵硬着鸟身不敢吱声。

次日一早,慕千璃带着青瓷,青瓷拎着蠢鸟,两人一鸟出了帝都。

慕千璃一向觉得自己的脾气不错(作者君:少女,你对自己有什么误解?)

至少忍耐力十足,当初慕家那群渣渣在她面前蹦跶的那么慌,她都没将他们给搞死。

可面对这只贪吃贪喝贪玩,破毛病一堆,嘴还特贱的蠢鸟,慕千璃纷纷将拔光她的毛炖锅子。

她终于深刻的体会到什么叫贱到人神共愤,贱到惨烈绝伦!

短短三日,慕千璃一直处于暴走的状态。

就说喝水,这厮要喝的是无根之水,无根之水是什么?

天来之水,不沾地气,而且雨水什么还不行,最好是露水,而且还是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过的露水。

再说喂食,酸的不行,甜的不行,苦的不行,辣的不行,咸的不行,要不酸不甜不苦不辣不咸的那种……

慕千璃的暴脾气,直接抓了个虫子,塞得它满嘴。

这还不是最气人的,最气人的是睡觉问题。

这只贱鸟但凡凡尘俗世的针织麻布丝绸动物皮毛都不肯睡,非要睡人肉大床,最喜欢睡的位置就是女子*****之间。

因为那儿够柔软,有弹性,自带温度。

这只贱鸟无数次用绿豆眼暗示,都被慕千璃无视,甚至最后还被暴打了一顿。

可每次慕千璃睡到一半,都会感觉到胸口传来异样感觉。

这只色鸟拿她的胸口当床垫也就算了,睡觉还忒不老实,时不时拿它的鸟嘴啄来啄去。

靠之,它当自己是啄木鸟吗?!

尤其是啄的位置很羞涩。

用这只色鸟的话说,每天晚上它都梦到自己在吃家乡雪山上的红果果。

慕千璃瞬间无话可说了。

忍不可忍,绝壁不忍!

宁得罪君子小人,千万不要得罪咱们世子妃。

嘴巴挑剔是吧,其他没有,只有虫子。

你可以选择生吃,蘸酱裹大葱,油炸清蒸也行,想怎么吃怎么吃。

不吃?

哦,饿着!

喝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过的露水?

醒醒吧!

直接吊打一顿,五花大绑挂在马车外面一夜,一夜过去,它身上沾了不少露珠,自产自销,随便喝。

至于半夜搞偷袭的事,慕千璃直接让青瓷抓了三只猫。

来吧,北鼻!

看到这只蠢鸟,慕千璃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它的主人绝壁是一朵旷世绝伦的大奇葩。

因为这事儿逼的破鸟,慕千璃在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一直到第三日的傍晚才匆匆赶到泰山脚下。

他们到的时候,泰山已经封闭山路了,周围百米内不允许任何人靠近。

慕千璃和青瓷只能绕远路,爬到对面的山头观摩情况。

发现泰山脚下密密麻麻的帐篷以及成千上万的巡逻士兵,听当地居民介绍,这些只是下面看守的,南帝以及一众朝臣已经登上了泰山,现如今就住在泰山上的青云道观之中。

后日一早南帝将登上泰山顶,进行封禅。

“世子妃,这泰山四周都是士兵,围得水泄不通,我们该怎么到山顶,找到世子所在?”时间不等人,他们也不确定容湛是不是会在封禅大典当天动手,也许他提前动手,而他们恰好没有赶到。

“别着急,总有法子的。”慕千璃趴在地上,就简易纸笔快速绘画地形图。

看着她气定神闲的画着地图,青瓷心头的不安却没有减轻半分。

“我们不知道世子的下落,又没办法上泰山,不如我们先四周找找,兴许能找到世子。”

“青瓷,稍安勿躁,关心则乱,你先让自己冷静下来再说。如果我猜测的没有错,阿湛这会儿应该已经在泰山之中,甚至很有可能已经在南帝的眼皮底下。”

换言之,你就算把四周翻个底朝天,也找不到半个人影。

慕千璃说完又继续画地图,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她才收手。

将地形图折好,塞在怀中,领着青瓷下山。

“走吧,我们先去最近的城镇休息一晚,什么事明天再说。”

青瓷脚步有些凝重,神色不解的看着慕千璃,要知道先前慕千璃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可是比谁都着急,怎么到了泰山下却这么不急不慢的呢?

慕千璃看穿了青瓷的心思,不过并不准备多做解释,只是沉默的朝山下走去。

一夜好梦,次日清晨慕千璃便早早的起身出门,青瓷本以为她是打算再去泰山脚下探查情况,结果慕千璃却是带着一只鸟上街六万。

青瓷一头雾水,实在摸不清这位主子到底在想些什么。

今日慕千璃也不知道是不是良心发现,竟然没有将一修蠢鸟五花大绑拎着走,而是任由它踩在自己的肩膀,并且各种好吃的好喝的伺候着。

从地狱突然回到天堂,一修神鸟顿时觉得惨淡的鸟身还有希望的光芒在。

吃的慕千璃递过来的美食,一修大爷想,也许自己误会了这娘们,其实这娘们是个好人。

慕千璃只是微笑着它,任由这个美丽的误会继续下去。

不过很可惜,一修大爷的美梦很快被打破了。

当慕千璃带着它来到城镇最繁华人烟最密集的地方时,意识到她要做什么的时候,一修大爷的指甲盖大小的脑袋瓜里终于冒出了它那无良主子曾经时不时挂在嘴边的话。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最毒妇人心”是个什么意思。

精美绝伦的鸟笼取代了慕千璃的肩膀,一修大爷发现慕千璃这娘们的最终目的居然是卖、了、它!

“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各位父老乡亲,大叔大婶大爷大姐,小弟跋山涉水前去寻亲,奈何山中遇盗匪,虽侥幸逃过一劫,但盘缠用尽,身边只剩下这只从天外来的神鸟。

小弟也知道七彩神鸟乃是神物,不能买卖,奈何小弟家中尚有病倒在床没钱看病的九十岁老母,下面还有五个嗷嗷待哺的小娃娃,一家老小朝不保夕,就等着小弟拿钱回去救命,万不得已,小弟只能卖鸟求存。”

出门在外,慕千璃一律男装示人,再加上这些日子,慕千璃为了赶路,风餐露宿,整个人憔悴了不少,在外人看来真有几分饿的腿打飘的落魄公子哥的感觉。

“九十岁老母?这小哥是在骗人吧,你今年才多大,弱冠之年有吗?”

“就是,别是个江湖骗子吧。”

质疑的声音此起彼伏,青瓷站在人群中,忍不住擦了擦脸上的汗。

自家这主子太能吹了,而且吹得一点都不切实际。

这谎言一戳击破,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穿好吗?

“这位大哥眼睛真毒,没错,小弟今年刚及弱冠。小弟老母是七十岁怀孕,生下小弟的。”

全场哗然,纷纷说不可能。

慕千璃顺势将手中的鸟笼提起来。

“这就是小弟为何要称这只鸟为神鸟的缘故了。自打这神鸟飞来,家母不但老蚌怀珠,七十高龄生下小弟,而且家父事业也是一路水涨船高。家父一口气活到了一百零八,家母也将近九十高龄,依旧如青松挺立,若非出了这些变故,只怕也不会变成如今这样。”

说到这里,慕千璃忍不住叹息一声。

“小弟想说的是,这真的是一只通人性的神鸟,此神鸟旺子嗣兴家业,有了它,小弟媳妇一口气生下五个娃,而且各个都是带把的。”

“这么厉害?这可比青云道观的仙长神药还厉害。”

“七十岁都能老蚌怀珠,俺才四十岁是不是也能再生个大胖小子?”

“一胎生五个小子,咱不要五,要两个就行,不贪多。”

有心动的,自然也有质疑的。

一修大爷也傻眼了,看着这一双双垂涎三尺的眼,突然觉得鸟身有点危险。

下意识的看向慕千璃,它啥时候还有生崽子功劳,它咋不知道?

“你说它是神鸟,它就是神鸟?俺左看右看,它也就皮毛鲜艳点,整个呆呆的,跟傻鸟似的,买回去炖汤估计也没二两肉,还浪费油烟。”

“就是,这长得这么奇奇怪怪,到底是个什么品种?我怎么看着有点像麻雀?”

“不对不对,你看看这嘴巴,有点像抓鱼水鸟。”

一修神鸟一听,瞬间怒了。

“区区人类,没眼光没见识,爷可是苍极山上百年才出一只的天命神鸟,跟那些麻雀水鸟才不是一家!”

“咦?居然会说话?难道是八哥?不过八哥说话有这么麻溜吗?”

一修大爷要愤怒的掉毛了,慕千璃看不过眼连忙打断众人的鸟身攻击。

“好了,诸位就不要对我家神鸟大人的品种计较那么多了。”

“都出来卖了,那还不能说说是啥品种吗?”

然而这世上的人都有好奇心,你越是不说,人家越是好奇。

看着激动的众人,一人一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尤其是一修神鸟,只觉人类好可怕,它想回家。

可惜现在它是笼中鸟,也不是它想走就能走的了。

慕千璃摸着鼻子,示意众人冷静一下。

“好吧,既然大家这么想知道,那小弟就说了。其实我家这神鸟的品种非常特殊,不是你们寻常看到鸟,但是你们平常能看到的鸟它的身上都有它们的血脉,事实上它是一只混了十六种鸟的神奇混血鸟。

它既不是麻雀,也不是水鸟,更不是八哥。不过它倒是跟八哥是亲戚,因为它爷爷的爷爷就是一只八哥,爷爷的奶奶则是一只麻雀,他爷爷身上混了四种血脉,然后它奶奶还是一种三色绿顶金刚鹦鹉,中间还混了一点斑鸠和百灵鸟的血脉,算来算去,她爹至少混了有十种血脉,这还不算,它娘也是混血,混的是金丝雀、丹顶鹤、金帽锥尾鹦鹉、塞内加尔鹦鹉、极地塔尔加云鸟……”

一堆神奇的鸟名从慕千璃的口中吐出,听得众人脑袋发晕。

就连一修神鸟也陷入了深思,原来自己的血脉这么神奇,混这么多也需要时间,一代代传承,所以它才是百年出来一只的超强混种神鸟。

“所以说,混了这么多血,小弟我也不清楚它到底是个什么品种?”慕千璃手一摊,一副她也不知道她也很茫然的姿势。

“俺知道,它就是杂种。”突然一个满脸鼻涕脏兮兮的小破孩儿跳了出来,指着鸟笼里一修大爷信誓旦旦的说。

一修神鸟还没从慕千璃的话里顺出思绪,此时正张开翅膀,翅尖摩挲着下巴,感慨着自己的亲戚居然这么多,突然被人这么一吼,瞬间黑了脸。

“滚滚滚滚滚,小破孩,亵渎本神鸟,小JJ会长不大的。”

“哇!!!”小破孩完美的被吓哭了。

场面顿时有点乱,慕千璃连忙站出来:“大家安静安静,关于我家神鸟的品种问题,咱们就暂时讨论到这儿,今日小弟来此,是来卖艺的,希望各位父老乡亲,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你倒是快卖啊,废话那么多。”

惨遭嫌弃的慕千璃囧了囧,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得嘞!俗话说的好,是不是好鸟,先拉出遛遛。我家这神鸟那可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不但淫的一手好湿,还能舞得一出好贱,最重要的是通人性,知天意,说句夸张的话,你臀部上有几颗小黑痣它都知道。”

一修神鸟:“……”它不知道啊。

“有没有这么神?别是忽悠人的吧。”众人半信半疑。

“神不神,大家自己看。”慕千璃说着,脸上露出一抹神秘莫测的笑容,低头拍了拍鸟笼,“小乖乖,来,给诸位乡亲们念一首诗,暖个场。”

一修大爷是一只非常有节操有逼格的鸟,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鸟头一别,就是不开口。

可惜它对上的是慕千璃,慕千璃立刻给人群中的青瓷一记眼神,后者不由分说抱来一只黑猫。

喵呜~

一修大爷立刻吓得***一紧,下面闭上,上面就开了,只是那绿油油的小眼神说不出幽怨。

“昨夜饮酒过度,沉醉不知归路,没钱付账跑路,误入树林深处,呕吐呕吐,惊起鸳鸯无数。”

“好!淫才!写实,逼真!”

此诗立刻得到某位有相似经历的仁兄高度赞赏,一锭金子瞬间入手。

“这位鸟兄,可否现场为在下吟诗一首,在下必定重金酬谢。”

一修大爷绿豆眼一瞪,这人类是想拿银子砸死它,好可怕!

“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一对狗男女,其中就有!”

“哈哈哈!”

立刻博得满堂喝彩。

那位仁兄灰白着脸,缩着脑袋走了。

场面气氛一时间被挑了起来,一堆铜板碎银子也刷刷丢过来,慕千璃点头哈腰不停的捡,嘴角咧到耳后根。

青瓷在人群中看着,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们战王府不差钱,不需要世子妃当街卖艺,赚钱养家好吗?

“你刚刚不是说这神鸟文武全才吗?念过诗,是不是该给我们打一套拳什么的?”

“动刀动枪这有什么意思?我家神鸟还会舞蹈,不如让它一展歌喉,舞一曲唱一段?”慕千璃将银子往布袋里面塞,不忘拍拍鸟笼,提醒一修大爷干活。

“这个可以有。”

一修大爷:“……”这个不能有。

但是!

不得不有。

一修大爷只觉鸟身一片黑暗,本想誓死不从,奈何敌人太残暴,黑猫太凶残。

不过说到载歌载舞,那可是一修大爷的强项。

它素来对自己妖娆的舞姿和销魂的歌喉十分自信,就是苦于没有知音,如今遇到慕千璃,也算是知音难求。

慕千璃深谙它心,为它亲自编曲编舞,这才完成了这首歌禽兽版芒种。

一修大爷正愁没人欣赏,没想到慕千璃早就给它准备好舞台。

感动ING!

一修大爷深吸一口气,翅膀大开,绿眼紧闭,做妖娆起势。

观众见它煞有其事的小模样,顿时也来了兴趣。

可下一秒……

众人集体傻眼。

再下一秒……

众人的面部神经失控。

再下一秒……

众人的胃开始痉挛。

再下一秒……

忍不住了,吐了。

偏偏一修大爷还沉浸在自己美妙的歌声中:“一想到你我就Wu~wu~空恨别梦久Wu~wu~烧去纸灰埋烟柳……

于鲜活的枝丫……凋零下的无暇……是收获谜底的代价

……余晖沾上……远行人的发……他洒下手中牵挂……于桥下……前世迟来者……擦肩而过……掌心刻……来生记得……你眼中烟波滴落一滴墨……Wo……若佛说……无牵无挂……放下执着……无相无色……我怎能……波澜不惊……去附和。

一想到你我就……Wu……wu……恨情不寿……总于苦海囚……Wu……wu……”

慕千璃耳朵里塞着厚实的棉花耳塞,神情愉悦的打着节拍,一修大爷的舞姿独树一帜,它的肢体完全没有协调性这一说话,就像是一个中了分筋错骨手之后的人跳舞一样。

每一个动作那都是对视觉的一种折磨。

每一个声音那都是对耳膜的一种屠杀。

这样的音乐舞蹈造诣那绝对是旷世绝伦,绝无仅有的,慕千璃听一次,惊艳一次。

等到一修大爷唱完,刚刚还叫嚣着的众人,纷纷以尿急尿频尿不尽的姿势半蹲着,满脸痛苦。

“这难道就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音杀吗?”

有人捂着胸口,一开口,紧随其后,呕了一声,呕出一肚子的葱姜大饼。

一修大爷这歌声典型的就是别人唱歌要钱,它唱歌要命。

一曲过后,鸦雀无声。

一修大爷垂着脑袋叹息一声,果然曲高和寡,不是所有人都能到达它这个境界的。

直到……

啪啪啪!

清脆的掌声响起来。

“好歌好舞,天下一绝。”

说话间,一个家丁打扮的男子走了过来,嘴上确实是在夸张,但是那神情……还真一言难尽。

慕千璃忍不住摸了摸鼻子,打从心里佩服他,看他这表情就跟吞了十斤翔一样,要多痛有多痛苦,偏偏他还得给自己催眠说翔翔很好吃。

“在下听了神鸟的歌声,只觉浑身通透,宛若重生,在下对这神鸟一见如故,不知道这位小哥能否割爱,将这神鸟卖给在下,在下愿意出一百两,不,一千两,在下愿意花一千两买下它。”

一修一双绿豆眼傻愣愣地看着这突然冒出来的知音,短暂的沉默之后,它的眼前像是看到春暖花开一般,扑棱着翅膀就要飞入知音怀抱。

“走走走,我们手拉手,爷我不要钱,只要你每天听爷唱一个时辰就行。”

额……

慕千璃觉得对方更愿意出一万两,让小修就此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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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想上的情商课》情商是一种很重要的能力,有了这种能力,就可以准确觉察、评价和表达情绪;就可以接近并产生感情,从而促进思维;就可以调节情绪,从而帮助情绪和智力发展。而这种能力的运用,则是一门人生艺术。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情绪体验,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过莫名其妙被某种情绪侵袭的经验。这些情绪体验不仅仅指积极的情绪体验,也包括消极的情绪体验。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情绪都是对人的行为有利的。因此,认识情绪,进而管理情绪,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 你是我夜半孤枕上的梦

    你是我夜半孤枕上的梦

    总有你温暖时光,但让我再次选择,我不会爱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