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谈话,沈清清都听见了,只是她没有吱声,她能够预感到,无论她说什么,方好好都能和她杠起来。
现在职场对女性确实太苛刻了,沈清清的表妹是一家公司的HR,以前就和沈清清吐槽过,说新招进来的员工,面试的时候说的很好,一年内不要孩子,可结果呢?
转正后一星期就说已经怀孕了,她事先不知情,怀孕四个多月,一点反应都没有?
沈清清表妹不是个傻子,自然明白一切都是借口,无非就是想转正后,留在公司生孩子。
沈清清表妹公司试用期只有短短的一个月,说明这位女性来面试的时候,已经怀孕三个月了……
要是单纯怀孕也还好,可这位以身体不适为理由,回家养胎去了,她的职位本来就是要找人接替才招人的,这下子必须要重新招人了,因为这件事,沈清清表妹被扣了半个月的绩效,一肚子火气。
已婚女性找工作难,HR招人同样难。
临近下班时间,办公室里的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站在各自的角度,有不同的想法,最后一致感慨:他们这种国企像是温室,只有在这里,才会不怕外面的那些变动。
沈清清最了解方好好了,她说半句,沈清清能猜出一分含义。
方好好之所以感慨这些,不为别的,她自己想怀孕了。
沈清清不是胡乱猜测的,她是根据一些小细节推算出来的。
办公室里有刚生二胎的一位大姐,产假后回来工作两个多月了,最近方好好总会向大姐打听生孩子的事情,大姐也爱聊,俩人一聊就是一中午。
另外沈清清路过方好好工位的时候,瞧见过她在浏览母婴的店铺,一般人谁会看这个?
根据以上,沈清清打算,至少方好好有备孕的打算了。
方好好如果怀孕,看似和沈清清没有关系,实际上牵连很大。
首先来说,他们这种单位,如果有员工怀孕,是不可能新招人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招了新人,老员工休了产假回来怎么办?名额都是有限的,所以只能身边同事分担工作。
这也是单位里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了。
沈清清的工作和方好好的有交集,至少能分摊她的三分之一,要是别人就算了,还能知道感恩,方好好……她的工作,沈清清实在不愿意分担。
可沈清清也知道,这种事情她没有发言权,还得看领导怎么安排。
沈清清结婚后,倒是有热心的部门女同事劝过她,说女同志早生育早恢复,现在一般都要个二胎,早点生孩子对自己有好处。
已婚已育的女人,总是对别人怀着很大的热情,沈清清搪塞了几次,对方也看出沈清清的意思,说道:“你啊,到底年轻,谁家不得有个孩子热闹着?”
生孩子?
沈清清不排斥,结婚生子都在她的人生规划里,生一个她和顾明的爱情结晶,一想就是很美好的事情。
可前提是,她有条件生。
一想到这里,沈清清忍不住叹气。
在结婚这一点上,方好好看起来比沈清清条件要好一些。
有婚房。
所以,才有了生孩子的勇气吧。
越想越丧,到了下班时间,沈清清连忙收拾东西赶去坐地铁。
周末,是沈清清和顾明难得相聚的日子。
明明是同城,活生生变成了牛郎和织女,不过比牛郎织女强一点,人家一年只能见一次,还得搭鹊桥,他们好歹一周见两天呢。
顾明难得不用加班,但下班时间也不算早,八点才能从公司离开,沈清清六点下班,赶到中关村附近的时候,才七点多一点。
两个人约好了一起吃饭,沈清清选了一家网红店,一家四川冒菜店,店虽然不大,但是排队的人很多,需要等位。
沈清清给顾明发了语音,说自己先等位,他下班后就过来,
沈清清在等位的时候,遇见了陆声。
沈清清微微愣了一下,有点没缓过神。
陆声啊。
陆声是沈清清的初中同学,当年风靡一时的校草。
人如其名,不仅声音好听,人也英俊帅气。
在初中那个男生普遍还没发个儿,初一平均身高不到一米六的环境下,一米八五的陆声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
等到了初中毕业,陆声的身高直逼180,不愧校草的名号,那时候还没有男神这个说法,陆声当之无愧是全校女生的男神。
沈清清当时是陆声的同桌。
陆声学习成绩很好,成绩很稳定,一直是全年级前三名。
沈清清暗恋过陆声吗?
那是自然,这么优秀的男生, 春心萌动的沈清清不喜欢都难吧。
只是和其他给陆声送礼物、看他打球博关注的女生不同。
沈清清只想在成绩上超过他,这样,陆声就会注意到她。
沈清清在语文课本上学过席慕蓉的一首诗歌:“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
沈清清把这句话抄在了笔记本的扉页上,时时刻刻提醒自己。
暗恋像是一颗种子在沈清清心中生根发芽,最后破土而出。
沈清清到了初二,成绩变得异常优异,连她爸妈都很惊奇,成绩中等的女儿,为什么突然变成了人人称赞的三好生。
突然吗?
一点都不突然,沈清清付出了多少努力,只有她自己知道。
不,陆声可能也知道。
作为沈清清的同桌,陆声算是一点点见证她的变化的,到了初二,沈清清进入了全年级前十名。
在他们学校, 中考能考进全校前十名,高中妥妥能进区重点。
想起往事,沈清清有点酸涩,虽说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到底是青春时代的一段求而不得。
她和顾明在一起后,和顾明讲过初中这段往事,顾明笑话她:小女生心思,所谓的喜欢再浅薄不过了。
是啊,那段浅薄的岁月,终究在时光的泡影里杳然无痕迹。
沈清清正在胡思乱想,没想到陆声过来和她打招呼:“清清?大老远看着像你,但是我没敢认。”
沈清清呵呵一声:“是啊,好巧,你来这里是?”
“我约了朋友在楼上吃饭,你一个人?”陆声朝四周扫视一眼,问道。
沈清清点点头:“我一个人,我老公一会儿过来。”
陆声神色微动:“你结婚了?”
“嗯,今年结的婚。”
又寒暄了几句,陆声看了看腕表,和沈清清告别去了楼上。
沈清清叹口气,她没想到,北京这么大,会遇见早已没有联系的陆声。
说起来,沈清清和方好好的关系交恶,很大程度上和陆声有关系。
方好好发育的早,在一堆初中生小豆芽里,算是一个小美女了,学习成绩中上,自然有骄傲的资本。
方好好在沈清清的隔壁班,到物理课做实验时,两个班会合在一起,物理实验通常是两个人一起做,分配办法呢?十分简单粗暴,按照座位分配,同桌和同桌一起做实验。
每到这时候,方好好就会苦苦哀求沈清清,要和她调换座位,方好好想和陆声在一起做实验。
沈清清求之不得。
陆声虽然不言不语,可只要出现了,就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沈清清可不想当背景板,小炮灰。
沈清清在中学年代,是一个孤言寡语的人,不像后来那么活泼,自从成了陆声的同桌,她的“好朋友”突然多了起来,都是向他打听陆声的情况的,天知道,沈清清对陆声一点不了解。
而沈清清之所以能够一直做陆声的同桌,沈清清后来听说是陆声要求的。
当时她听到这个消息感动又惊喜,难道真的像她看的那些青春小说一样,陆声像智银圣喜欢千穗一样,对自己产生了别样的情感吗?
呵呵,事实证明,脑残青春小说还是少看为妙。
陆声选沈清清做同桌的原因很简单:人傻话少,不缠着他。
沈清清知道以后,恨不得拿篮球在他脸上砸一个坑出来。
大概是因为沈清清是陆声的同桌吧,所以方好好才会不喜欢她,到了后面,沈清清在成绩上全面超过方好好,就更成为她的眼中钉了。
沈清清对陆声的迷恋,结束于初三,大概是沉迷于学习,她渐渐对陆声的执念就小了很多,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会生气,会骄傲,有常人都有的缺点。
陆声除去了校草的这一层光环,在沈清清眼里,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初三男生而已。
少女时期的爱慕来得早散的快,今朝喜欢这个阳光的篮球男生,明日说不定会爱上那个沉稳的白皮肤班长,少年不知愁滋味,连失恋的哀伤都略显浅薄。
陆声初三下学期就转学了,谁也不知道原因,学校里流转着很多个版本,真真假假。
伴随着陆声的离开,沈清清的第一段暗恋,也真的戛然而止。
想到这,沈清清给顾明发了一条消息:“老公,你猜我遇到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