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南天门,孟星渊打开了玉帝给他的纸条。上面只有一副地图,和几个字:烈山神农氏。
孟星渊明白了,这是玉帝要自己去找神农氏拜师学艺。
神农氏,又号魁隗氏、连山氏、列山氏,传说他是牛头人身,因其母梦中受了龙气而怀孕,出生在烈山的一个山洞里。长大后,身高居然接近了三米。他是姜姓部落的首领由于懂得用火而得到王位,所以也称为炎帝。
神农氏发明农具,教人种植五谷,解决了人们吃饭生存的问题;他治麻为布,发明了衣服,结束了原始人树叶兽皮遮身的朦昧时代;他发明了弓箭,有效地抵抗野兽和其他部落的侵犯,更好地保卫了自身安全;他“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所避就”(出自《淮南子》),开创了中华中医药学文化。此外,他还在制陶、贸易、天文、气候等等众多领域做过出杰出贡献。
和这样的大神学艺,肯定会学到很多东西的,孟星渊很兴奋地按照地图出发了。
时间正是中午,太阳像火炉一样炙烤着大地,几乎连黄土都要冒出青烟来了。孟星渊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代,所以不敢轻易使用步法和法力,只能忍受着煎熬,靠俩条退走在炎炎烈日之下。
这时,孟星渊发现前面有一片小树林,清凉的树荫里还搭了一座小棚子,有人在叫卖着酒水。
快步走过去,孟星渊见叫卖之人是一个年轻的后生,穿着麻布短衫,看不出是哪个时代,只能确定是古人。
“客官,坐下来歇歇脚,顺便喝几碗酒吧。”看到来了买主,后生立刻热情地招待着。
“好,那就来俩碗吧。”天气太热了,孟星渊也是又饿又乏,实在不愿意走了。
后生麻利地在简陋的木桌上摆了俩个粗瓷大碗,抱着酒坛倒满了酒。然后,他还端上来俩盘子下酒菜。
别看这个小酒棚简陋破败,酒的味道倒是很不错,喝下去后绵甜柔和,尾净香长。下酒菜也是一荤一素:荤的是野猪肉,鲜香醇厚,油而不腻,颇有几分东坡肉的味道。素菜是一种孟星渊没有见过的豆制品,尝起来酥脆鲜香,微带辣气,居然有点像酒鬼花生。
在这样炎热的天气,坐在凉风习习的树荫里,就着经典的下酒小菜,喝着好酒,孟星渊变得心情大好!
“店家,再来一碗。”喝光了俩碗之后,孟星渊又叫了一碗。
后生连忙又抱着酒坛子过来,为孟星渊倒了第三碗酒。在他要继续倒酒到时候,却被孟星渊拦住了。
“客官,小店的酒菜不错吧?”后生热情地建议着,“这么热的天气,就多喝几碗吧。带着微微的醉意,再美美地睡一觉,那才叫舒服呢!”
“你的酒菜的确是不错。”孟星渊细细地回味着味道,“菜可以多吃;酒,我是真的不喝了。”
后生很奇怪地看招孟星渊:“客官,我看你连一点喝醉的意思也没有呀,为什么这么好的酒,说不喝就不喝了?”
“哈哈,难道一定要喝醉了,才可以停下来吗?”孟星渊耐心地解释着,“我以前给自己制定过一个规矩:不管是什么好酒,绝对不能超过三晚。”
“这样吧,客官。”后生又说,“你随意喝,不管喝多少碗,我都只收你三碗的钱,总可以了吧?”
“多谢你的美意,”孟星渊继续拒绝者“酒是好酒,菜也是好菜,只是我真的不喝了。”
接下来,不管后生如何奉劝,孟星渊只喝了三碗,连一滴都没有多喝。
休息够了,付了酒钱,孟星渊继续上路。路途太远,他走到了晚上也刚刚走了一半左右,只得找个地方借宿了。
可是,周围是荒山野岭,哪里会有人家?突然,孟星渊听到有人求救的声音传来。他急忙按照声音寻找——在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上,看到了一个坐在地上流着眼泪呻吟的女子。
那女子生的皮肤白皙,弯眉小口,头发乌黑。在刚刚入夜的星光里,看起来更是妩媚动人。
“大嫂,你怎么了?”孟星渊赶紧过去搀扶她,“我来帮你。”
“多谢公子了。”女子痛苦地站了起来,“我就住在这附近,白天出去赶集,回来的时候把脚扭伤了。哎呦,好疼!”
“那我送大嫂回家吧。”说着,孟星渊就把她背在了自己身上,按照她的指示,来到了她的家里。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把大嫂送到门口,孟星渊转身就要走:“大嫂,你进屋的时候小心点,我告辞了。”
“公子留步。”女子满脸羞涩,“其实,我还有成婚呢。今夜,我的父母都没有在家,公子就留下来住宿一晚吧,也算是我报答公子搭救之恩了。”
“原来是姑娘,我却叫了一路的大嫂。真是对不起了!”孟星渊很不好意思地说,“但是,你是一位姑娘,我是路过的外乡人,留宿就太不方便了。”
“这有什么不方便?”姑娘的脸一直是红红的,“公子送我回家,我原本就应该这样的。而且,我的脚连路都走不了,还要麻烦公子送我进屋的。”
“那样太不方便了,我这就喊你的邻居出来送你进屋。”孟星渊环视了四周,却发现这里只有这一户人家,根本没有什么邻居。
女子也身子一歪,带着一股香气扑到了孟星渊的怀里:“哎呦,公子,我的脚好痛。你就送我到我的闺房去吧。”
“姑娘,请你自重!”孟星渊把怀里的女子推开,头也不回地走了。
身后的女子还在大叫:“喂,你到底是傻子还是木头?”
那一夜,孟星渊是在一个山洞里凑合着熬过去的。
第二天早上,孟星渊继续赶路,渐渐地从荒野走进了一座人生鼎沸,热闹喧哗的城市里。
走了很远的路,孟星渊不觉得有些饿了,就走进了一家很豪华的酒馆打尖。谁知,叫人意外的事情又发生了。
他刚刚在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就听到了一阵热烈的掌声。转头一看,居然是一群人在向自己走来。
“各位,作为富豪酒楼的掌柜,”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指着孟星渊说,“我郑重地宣布,这位公子是第一万位进入我们酒楼的客人。我要赠送给他二十两黄金!”
周围人的掌声更加热烈了,脸上也都是羡慕和惊讶的神色。掌柜也把一个黄色的包袱放在了孟星渊面前——不用说,里面肯定就是二十两黄金了。
“把你的黄金收回去,”孟星渊看都没有看那个包袱一眼,“我现在只想要三碗酒,一只肥鸡,和一盘羊肉。”
“你是不是饿晕了?”掌柜瞪大了眼睛,“你要知道,二十两黄金买三千碗酒,一千只肥鸡,一千盘羊肉都是绰绰有余的。”
“我知道。”孟星渊不动声色地说,“可是,我真的不会要黄金,只想要一点酒肉。”
“他居然不要黄金,应该是个大傻子吧?”周围很多人的表情从羡慕,变成了嘲笑,“你要是不想要,就拿来送给我好了!”
孟星渊看着说话的人:“你要是帮我买三碗酒,一只肥鸡,和一盘羊肉的话,就可以把这个包袱拿走。”
“我帮你买!”
“他把二十两黄金送给我了,哈哈!”
“我早就想好为他买酒肉了。”
围观的人们立刻疯狂了,一起涌向孟星渊,确切地说,是涌向孟星渊面前装着黄金的包袱。
掌柜大声地制止着人们,一句话没有说完,就被人群挤倒了。那个包袱也同时被十几只手捏住,一下子就被撕成了碎片。包袱里的黄金也人们争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