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带地区群山环绕,道路多有曲折。马车走的很慢,方世杰也并不在意。从柳城离开,距离兰村至少得有一天一夜的路程,就算他们昼夜兼程,最快也只能在明天天黑之前赶到兰村。反正这次准备足了一整天的干粮和酒水,也便不必太过着急了罢。
方世杰的头脑清醒,但黑夜之中,马儿虽知道怎么走,人却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借着月光,勉强能看到两三丈之内的光景,再远处,便只能用耳朵听了。
人们很聪明,总是把道路开在树林和山丘的两侧,所以只要沿着道路走下去,永远不至于担心自己会走丢。就算是第一次来这里的人,也不会半道走偏。要按往常,方世杰也许会跟南宫雨晴聊天,但今天有丁丽儿在,而且丁丽儿睡着了,他听到南宫雨晴也在打盹,便不好开口了。
夜晚总是很宁静,宁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让你更清楚的听见四周的所有微小声音。方世杰半躺着闭上眼睛,听着道路两旁“嘘嘘嘘”“秋秋秋”的声音,那是蟋蟀和蚊虫的叫声。在路过一个小池塘的时候,方世杰听到了“呱呱呱”的青蛙叫声,他的脸上浮现着微笑,这叫声让他想起一件有趣的小事。
那是他行走江湖遇到南宫雨晴后,在一起结伴而行的第一个月,初夏刚刚来到,他们那时候还是白天走路,晚上休息。但是有一天,路程没有计算好,结果走了一整天了,却连个村庄的影子都没有看到,更别说有城镇了。
可是他们的干粮只带了很少,中午的时候就吃光了。两个人都是饥肠辘辘,互相怨声载道,埋怨对方出门没有带脑子,怎么连下一个地方有多远都没有弄清楚。
南宫雨晴率先不干了,她怒道:我走不动了,连匹马都没有,这怎么走呀!
方世杰道:那还不是因为你事先根本不知道来的路上有条河,马根本过不来。结果在上个村庄连一匹马都买不到。
南宫雨晴道:那怨你没看地图,我有什么办法,你明知道我从来不看地图的。再说了,我哪知道那个村那么穷,居然只有一头牛耶。
方世杰道:那你就别埋怨了,想想我们是继续走,还是停下来休息吧。
南宫雨晴道:我怕黑,可我也不想在这里停,我讨厌这儿,你背我走吧!
方世杰无奈道:好吧好吧,要不是因为你是女的,我肯定踹你一脚。
南宫雨晴便伏到了方世杰的背上,方世杰说,你怎么这么沉呀。
南宫雨晴一掌拍了方世杰的脑袋一下:你瞎说,我才八十多斤!
就这样,两个人继续走。方世杰和南宫雨晴的轻功都很好,背个人也没觉得怎么样,走到凌晨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二里地之外有几户人家了。
方世杰放下南宫雨晴,终于感觉到很累很累。这时候才发现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里传来的呱呱呱叫的声音。
南宫雨晴道:咦,是什么东西呢?好奇心使她扒开了草丛,猛然看到了一只黑绿色的青蛙就在她的眼前。那青蛙再一叫,南宫雨晴便大跳起来哭喊道,是蛤蟆啊!然后迅速躲到方世杰后面,双手把方世杰向前一推,方世杰反应不及,就一脚踩进了水塘。水塘湿滑的淤泥将他滑倒,整个身子栽了进去,噗通一声响,水塘里的水溅起好多。方世杰再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满身是臭泥,狼狈不堪。
南宫雨晴见此情景,捂着鼻子哈哈大笑。方世杰愤怒的要揍南宫雨晴,南宫撒腿便跑!两个人都施展了绝妙轻功,霎时间便跑到了几户人家的篱笆墙外。篱笆墙内,已然升起了炊烟。两个人都闻到了蒸馒头的香味,便扣门向房屋里的人问好。
后来每次听到青蛙叫声,南宫雨晴便要拿这件事情开玩笑,在很多地方行侠仗义的大剑客,居然也有从池塘里爬出来,满身是臭泥的时候,哈哈哈哈!那天可是把方世杰的脸丢了个精光。
方世杰回想起这件事,自己又情不自禁的笑了。现在他的马车已经走了三个时辰了,正值子夜,再有两个时辰,天就要亮了。
方世杰刚才回忆趣事,精神便稍有疏忽了。突然,马不动了。方世杰立刻觉醒,手一按剑。便发现了树林里突然多了数十只绿色的眼睛。
狼来了,即便没有点燃火折子照亮,方世杰也知道是狼来了。一小股北方灰狼正盯上了他们。或者准确的说,是盯上了他们的马。
许多旅人在这一带山林过路的时候都难免遇到过狼。尤其是晚上的时候,走十次有五次大概都能够遇到。这个时候,只要人站在一旁,点起火把弃马而去,狼便不会给人造成伤害的。毕竟狼的主要目标是马,狼只求能够吃饱,一匹马就足够了,危险的人类不值得它们去冒险攻击。
方世杰却不愿意让马被这些狼也吃掉。他数了数,好在狼群不多,大约只有五六只狼。他一个人还是料理得了的。
方世杰迅速叫醒了南宫雨晴,叫她执住缰绳,防止马受惊乱跑。南宫雨晴行走江湖时间已长,心领神会。便从车篷里钻出来,点燃火折子,并紧紧攥住了栓马的缰绳,她运上了功力,马不至于癫狂乱跑。
丁丽儿也迷迷糊糊听到了动静,她睁开眼睛,问:“怎么了?”
“狼来了,你别动。”南宫雨晴回答道。丁丽儿听到这话,顿时脸色苍白,吓得缩成一团。“没事的,你别怕。”南宫雨晴安慰道。
方世杰摇身跳下,立在马前。他缓缓抽出了腰刀,面向了十来双绿色眼睛。
突然,狼群中一匹狼长啸一声,五六匹狼便向马冲了过来!这几匹狼显然已经是挨饿很久了。狼群速度太快,方世杰已经来不及思考,他一手将刀掷出,为首的狼便中刀倒下了。但其他几匹狼没有停止,一起冲了过来!方世杰都能够清楚的看到它们嘴里的獠牙了。
方世杰的剑出鞘了,蓝色的寒光一闪,方世杰使出了他的剑招:一字贯虹!一道长而粗的蓝色光芒点亮了漆黑的山夜,他的剑光呈一道弧形,刷刷刷!五匹狼便全部都倒下了。
方世杰叹了一声,武器多了不一定好,危急时刻,自己还是用剑更顺手。
在千钧一发之际,只有使用自己最熟悉,最趁手,威力最大的武器,才能够最保全自己的性命,或者自己最想要保护的东西。
方世杰没有再去捡那把刀,他把刀鞘也朝刀的方向一丢,不要了。
太阿剑装回了剑鞘。方世杰回到了马车上,南宫雨晴道:“你怎么把刀丢了?”
方世杰道:“使得不趁手,不要了。”
南宫雨晴一巴掌呼向了他:“大笨蛋!你不要也别乱扔呀,不要了可以卖钱嘛!”
方世杰道:“那狼皮也能卖钱,你去剥啊。”
南宫雨晴道:“混蛋,本小姐怎么会剥狼皮,快把刀取回来,能卖三十两银子!”
方世杰道:“我不卖。”
“那把刀能值三十两银子?”丁丽儿睁大眼睛问道。
“当然可以啊,那是把好刀!”南宫雨晴道。
“我去把它捡回来。我要了!”丁丽儿道。说罢,她跳下马车,怯怯得使劲把刀从那匹死狼身上拔了出来,然后捡了刀鞘。把刀入鞘之后,丁丽儿抱着刀跳回了马车。
丁丽儿看着方世杰和南宫雨晴,一脸认真的讲道:“这一天来,我太崇拜你们两个了,我也要学点武功,我也要能够保护好自己!”
方世杰笑道:“好啊,那这把小腰刀便先作为你的武器,天狗帮的剩余人目前就在你们兰村,到时候你要出手相助咯!”
“可是我现在还不会武功啊!”丁丽儿恐道。
“哈哈哈,我是说等我们打完了天狗帮,你要出手请我们去你家做客咯!”方世杰道。
“好的,没有问题!”丁丽儿笑道。
就这样,他们三人驾着马车继续前进。而在前方的兰村,方世杰和南宫雨晴将第一次遭遇到比他们武功更高的厉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