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顶板”太低,他们只好学“狗拉爬犁”:工人四肢爬地,双肩套上绳子,屁股后面挂上“专用”煤筐,煤筐底部有四个小轮子。在往前爬行的同时,工人嘴衔铁丝,为了省下蜡烛钱,就在下面吊着照明煤油灯,油灯四周顶部用白麻纸围住,以防被阴风吹灭,顶部再用纸盖住,以防烟火直接熏烤面部。工人常常是爬行三十多米就休息一下,因为这样烟熏火燎的,谁都受不了。
再往后,随着掘进工作面的逐渐前移,煤层“顶板”高度逐渐增高,有的地方达到两米多高。
这时当地人就想到用家中饲养的畜生牲口来代替人力在坑下拉煤车,于是,就出现一个新的“行业”:“坑下拉牲口的”,一个班下来能挣20~30元,牲口水料自备。
很快,附近村里的牛、驴、马、骡子都被人们牵来挣钱,一时间,狭窄的坑下成了农村集市的“骡马大会”。一个班下来,这些特殊的“矿工”和坑下的挖煤工人一样头脸鼻腔布满煤屑垢痂。
这是煤老板的小煤矿在“创业初期”的大概情况,由于生产力基本是“原始为主”,所以这期间煤老板花钱是不多的。总的来说,雇用工人的工资、饭钱、烟钱,施工用的钢钎、大钢锤和炸药,还有坑下“拉牲口的”等都要花钱,累计下来,大概要支出10万左右。这个数目,如果再往前推5年,考虑当时的社会物价因素,也许会变成5万。
再后来,在今天,一些财大气粗的煤老板为了更快、更直接地赚得金钱,干脆“掐头去尾”——直接出钱“买口子”。
“买口子”就是购买已找到煤层且开采产量有一定规模的坑口,价格由买卖双方根据煤炭质量、储量、坑下施工条件、煤炭运输状况以及坑品手续情况等诸多因素综合评估,最后议定出买卖双方都认可的价钱。
据了解,这种“现炒现卖”的“买口子”行为,由于“吃货快”、“来钱快”、“出手快”,在当地一些产煤区煤矿市场上已成为一种趋势。于是,在这一市场环境中,也就派生了一个新生行业——专门寻找煤层,然后出售坑口子,当地人称“卖口子的”。
系列调查:煤老板创业模式调查
煤老板能有今天,成功路上各有千秋。
有道是,“条条道路通罗马”,我们在对煤老板创业模式的调查中,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自我奋斗”型。
挖煤掏土是山西人的“祖传绝技”。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晋东南山沟里漫山遍野的都是左肩扛煤镐,右肩挎干粮袋的“找煤队”。
五十出头的王社清在当了一辈子煤矿“老头”,早年先在当时的公社办的煤矿,后来到县办国营煤矿,再后来又到当地私人承包的小煤矿。就这样,他在当地产煤山区坑下犄角旮旯里一钻就是几十年,天长日久,他对当地煤层分布、地质水文了如指掌。用一位和他同龄的老矿工的话说就是,“人家都成‘精’了,他磕磕碰碰一辈子没有给儿孙攒下啥,只落下一肚子‘煤经’”。
后来国家允许农民“单干”。他赶快把三个儿子带上,上山找“口子”,不出半年,当地煤储量最大的“口子”在他手里被挖开。没过几天,他们就以50万的价格卖掉,父子四人又接着干。短短四年,他们已有800万进帐,第五年,王老汉又挖出了一个,这一回,他不想出手卖掉了,他要自己当老板。
第二种,“公权借租”型。
刘成生是刘家庄大队支书,当时国家对煤炭市场刚刚开放。
当年刘家庄村办煤矿正红火的时候,刘成生就赶紧给镇上打报告,说是要“搞活农村经济”,自己要“带头”,随后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刘家庄煤矿的老板。
第三种,市场“买办”型。
这是煤老板在事业初期的成功捷径,其核心理念是在充分研究和掌握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利用第三方资金,通过煤矿市场的经营运作来谋取事业空间。
煤矿经营初期,“黑口子”买卖市场异常火暴,且朝专业化方向发展,卖的只管卖,买的先买下,运营一段时间,择机倒卖,再后来出现了周旋于买卖“口子”之间的“经纪人群体”。
这其中一部分人专门为煤矿投资商人在“黑口子”市场购买坑口,长此以往,他们也“转型”为煤老板了。只是一般情况下没几个这样的幸运儿。
第四种,“树下乘凉”型。
有道是,“朝里有人好做官”。在煤炭经营过程中,一些人依托姻缘亲情关系为事业发展核心纽带,在创业路上取得了长足发展。
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煤老板在政府部门的亲戚关照下,取得运营煤矿的关键岗位。比如团结村的煤老板康玉宁,就是在他当时在镇上当副书记的舅舅的关照下,才当上团结村的煤老板的。一开始他只是以承包人身份出现的,再后来通过资本运作和矿权组合,才“名正言顺”地当上了个体煤老板。
另外一种是一些煤老板在事业起步初期的“一穷二白”阶段,在资金、设备、技术方面得到另一位当煤老板的亲戚资助。如胜利村煤老板赵成功,初中毕业一直在家种地,接着娶妻生子,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后来,山西民间兴起挖煤潮,他一个开矿多年且成功运作的大舅哥实在没精力管理自己旗下多处煤矿,只好把他请出来,“揠苗助长”式地把他培养成“煤老板”。
于是,赵成功终于“成功”地当上了煤老板。
煤老板:我为鱼肉,谁操刀俎
煤老板被敲诈,找谁去喊冤?
在一般人心目中,煤老板日进斗金,腰缠万贯,所以人们常常把他们和财富联系在一些。
在本书前面第七章《悲情审视山西新闻“话语权”之失》,我们已经深入探讨了假记者勒索煤老板这一社会现象。当然,假记者固然应该打击,但是,只要煤矿存在安全事故及其隐瞒,就永远存在假记者“发财”的“土壤”。对于这些假记者的行为,地方政府往往报之以“运动”式的清理行动。
有人说,这样做往往是治标不治本。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避过这阵风头,又出现了一批大发其财的“假记者”群体。
在人们关注“假记者”现象的同时,煤老板被一些不良矿工敲诈索钱的事件也引起人们的关注。
作为高危行业的煤炭生产业,矿工伤亡事件不可避免时有发生,以致煤老板与矿工亲属常常为此纠纷不断。为此,国家在对死亡矿工亲属赔付标准上统一“铁规”:一旦发生事故,除了对死亡职工给予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1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的罚款,死亡3人则关闭煤矿。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利民政策,倒成了一些当地“假记者”和无德矿工们联合敲诈煤老板的“尚方宝剑”。
这笔数十万的抚恤赔偿金,对这些月收入只有两千多元的煤矿工人来说,就好像一个天文数字,而这些人正是看中这笔数目不菲的“现钱”,于是在煤老板身上打起了主意。
这是山西西部一个产煤山区县。在这里,有来自四川、河南、山东、安徽、陕西、贵州等贫困地区的外来矿工。其中,来自河南、四川和山东的矿工最多。他们中间好多人长年在山西下煤窑,对当地风土人情、煤老板“底细”非常熟悉,用当地人的话说,这些“外地人”已成“老山西”了。
时间长了,挥土如金的煤老板自然落入他们布下的圈套:他们事先在当地小镇上把一个长期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骗到煤矿坑下,几个人就用煤块残忍砸死,再现杀掉几只鸡,取鸡血伪造事故现场,然后装模作样向煤老板报告。同时他们在老家安排一个适龄妇女到矿上,以死者“家属”名义在煤老板办公室嚎啕痛哭、大闹不止,并做出要与煤老板“同归于尽”模样,或者住在煤老板家的意图。
这时,“假记者”以“正义者”的身份出现了,反复威胁煤老板要向媒体“曝光”,自知“理亏”的煤老板此时只好妥协。
至此,二十万到手,“敲诈大戏”完美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