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煤老板应学习晋商老祖宗们在商言商、勇于开拓的进取之志。
在商必须言商,这是自古以来,一名合格的商人在风起云涌的商海中安身立业的基本前提。
在商必须言商,就是要有强烈的经营意识,具体就是“干一行,专一行;干一行,精一行”。
在商必须言商,这里要强调两个字:“必须”。这既可以理解为基于商业环境所要求,也可以理解为从业者职业责任与事业使命共同促成的“言商”的“必须性”。
在商必须言商,就是积极倡导商业经营的传承与超越,革故鼎新,勇于超越,在商业经营中不断自我否定,进而构建新晋商的商业文化,力图提升晋商国际竞争能力。这也正是他们“妙手聚财富,铁肩担道义”新时期“商人价值观”典范的完美体现。
在商必须言商,实际上就是说,他们矢志于商途,不忘进取之志,他们与时俱进,继往开来,自强不息,并遵循“诚信、勤奋、进取、敬业”之理念,以弘扬、光大晋商精神为已任。
其三,煤老板应学习晋商老祖宗们韬光养晦,执着坚忍,从容迈步世界经济舞台的远见和雄心。
遥想当年,那些晋商的老祖宗们,跨越千山万水,跋涉沙漠瀚海,夏则头顶烈日,冬则餐冰饮雪,把生意做大做强,称雄商界。他们笃信“诚实守信、义利并举”的儒商精神,用智慧和汗水铸就了举世瞩目的辉煌业绩,用诚信义利铸就了成为明清晋商光耀千秋的金字招牌。
煤老板更应学习他们畅行于瞬息万变的商业市场,在经营活动中深谋略,通权变,更善于审时度势,以非凡的胆识和兼容并包的气魄,融四海之新知,汇八方之信息,并在此过程中汲取先进商业思想,进而以时代商业先锋的姿态融入全球化进程。
其四,煤老板应学习晋商老祖宗们倡导在市场上既竞争又合作的立商、富商思想。
在这一思想主导下,他们制定了全方位、多视角的国际化竞争战略,使得团队精神在市场竞争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而提升社会、经济效益。
这正是晋商在风起云涌的商海大潮中进退自如、左右逢源的生存妙招。
而最能体现晋商商业经营管理科学性的,就是他们创造了一种符合当今商业界争先推崇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股份制,这已在晋商身上萌芽、生根、落地,并正确践行。
今天,我们仔细观察晋商的发达史,发掘其精神,更能体味出晋商老祖宗们在市场中倡导竞争合作、科学管理的立商、富商思想之博大与精深。
最后,煤老板应学习晋商老祖宗们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济世道义。
有道是,“君子理财,取之有方,散之有道”。
我们认为,此正为晋商行走商道之首要旨意。
依晋商的行事规矩,他们必须用辛苦挣来的钱财,经常参加各种社会善捐活动,时常周济桑梓乡亲和身边的穷苦百姓。有人曾经这样评价他们:“胸怀民族大义,心系人民福祉,振兴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而他们这种倡导财富“取之于社会,又回归于社会”的价值观和普世观,则会让其人性道德之光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为晋商事业生命的持续发展和永继经营提供了无坚不摧的道义保障。他们由此让我们后人充分领略那种千年易过山高水长而人性难变的“晋商之魅”。
而在这时,就会让人想到在古代罗马法庭前的正义女神雕像背后刻有那句古老的法谚:“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新旧文明尚相益,东西义理本自同。”
此言此行,让人深思。
至此,我们可以明白,即使博大精深的晋商精神在历史背景和文化信仰完全不同的背景下,住在地球任何一端的世人也同样可以读懂“义”为何物,更何况要“向晋商老祖宗学习”的山西煤老板!
我们认为,在今天的市场经济大潮中,许多山西煤老板有钱了,发财了,看似成功了。
但一时的成功,并不代表一生的成功。
有道是,“岁月不居,忽焉已至”。
人生区区几十年仅仅是历史长河中的“沧海一粟”。
博大精深的晋商文化曾把华夏东方商业文明推向极致,这也是我们后世子孙得以“侥幸”荫享的一份荣光。
从这个角度讲,煤老板要学的还有很多。
煤老板相“望”于江湖
“煤老板现象”的时代解读
这是在一个具有特殊意义语境下的“时代语汇”。
这是在一定条件背景下人们对一个群体的“特殊称谓”。
山西煤老板!
反思“山西煤老板现象”,有人就发出这样的疑问:煤老板给山西带来了什么?
煤老板给山西带来的是喜欤?
煤老板给山西带来的是悲欤?
煤老板的小煤矿给山西带来的环境污染是众所周知的,有人说,但凡煤老板出没之处,必是“山空水污”之地。
实际上,煤老板的小煤矿对山西环境的危害还不止这些。遍布山西产煤区大地上一眼眼“黑洞”,这仿佛成了一张张吃人的老虎嘴,难怪有人发出“进了小煤矿,就是进了埋人的棺”的唏嘘。
事实上,有资料统计,山西80%以上的矿难事故均发生在小煤矿,也就是说,小煤矿是山西省矿难频发的事故“渊薮”。
反思“山西煤老板现象”,有人就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何煤老板往往总是被贴有“山西”标签?这个问题用另一个提问版本来问就是:为何山西盛产煤老板?而提及山西,我们几乎条件反射想到煤,想到矿难和血腥,想到一次次因为矿难而引发的“官场地震”。有人说,煤老板是山西社会变革、各方社会“阶层版块”在利益调整的缝隙中生长的“蒿草”。
我们认为,山西“生产”煤老板,是诸多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首先,从山西的现实情况看,山西作为国家能源基地和老工业基地,其整体经济结构历来就以能源、原材料工业为主体,其主要特征是:一、三产比重低,二产比重大。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战略序幕次第拉开,在国家“有水快流”的战略方针指导下,山西煤炭工业酝酿着大变革。这为“煤老板”的“事实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政策荫护”。
其次,山西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其煤炭“三量”(储量、质量、产量)在中国诸多省区中一直独领风骚,比如在山西产煤区,一些农民在自家土窑洞里就可以挖出优质煤。
这就是说,丰富的煤炭资源为煤老板的“现实产生”提供了关键的“催生条件”。
其三,煤炭业作为“原始粗放式”生产的“力气型”行业,而非对投入产出、成本效益、市场生产技术和经营风险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的“技术型”行业。
这就是说,极低的“行业门槛”和相对宽松的“行业准入制”,为煤老板的“成功创业”提供了必要的“入行条件”。
其四,地方黑金经济环境为煤老板的发展提供了决定性的生存土壤,明明知道小煤矿会污染环境,明明知道小煤矿会滋生矿难,明明知道小煤矿会腐蚀干部,为何小煤矿在地方政府的“整治打击”下却“愈挫愈勇”?
我们认为,这与一些地方部门只顾眼前小利而看不到长远收益的短视行为,进而发展到对煤老板的纵容和姑息不无关系。
这为煤老板事业的“不断壮大”提供了关键的“非正常保证”。
至此,我们可以肯定,山西诸多受伤之“果”,只能共同指向“山西煤老板”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