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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战争之中

战场就是那么残酷的,没有任何感性的东西存在。

作为一名低级军官,薛云一直是这么觉得的,直到自己在战斗中的一次不经意的余光。

余光偶然间扫过那道端坐马背、镇定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倩影,那道倩影拥有着巾帼不让须眉的英豪之气,却让从来不近女色的自己第一次有了一种独特的感觉。

原本,这不过是一种好感,似乎男女之间很容易产生这种好感,然而,当薛云在询问了自己曾经在帝国军官学校的同学——现在的先遣团第一营副营尉——慕秋,这位凭着父亲是淮南师团统领的缘故而前途坦荡的年轻人,不无仰慕地对薛云如是说道:“她叫季绮,是先遣团代任校尉,最近我们先遣团三战三胜,就是靠她的运筹帷幄。我们先遣团的几个年轻军官都对她很是崇拜,有几个家伙还想追求这位美女校尉,可惜,这些倒霉的家伙直接被她揍了一顿,毫无还手之力地被羞辱了一顿。”

在某个无人察觉的瞬间,薛云发觉自己自己对这个神秘的少女有着难以叙述的情愫,甚至很想去了解她的一切,很想去站在她面前,很想去用行动去吸引她的注意力。这种幼稚的行为原本是薛云最嗤之以鼻的,但当你真的对一个人产生一种魔力般的兴趣,这种渴望自己被对方注意到的情感,实在是难以抑制的。

薛云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自己的情感变化,毕竟一直以来,自己都认为,如何建功立业才是一个青年该去日思夜想的,而不是一个女人。但再想想,男人建功立业之后的成果,不就是拥有更加貌美的女人做妻子吗?而且大多是那种自己原本配不上的女人。那一个男子的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

总之,虽然薛云心中思绪烦乱,但或许是冥冥中的必然,薛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不知道名字,甚至对方都不会在记忆中记得自己的少女。未来留给自己的或许是荣华富贵,或许是入土为安,也许多年后的自己会嘲笑此时的那份单纯,但这一份爱恋终归是美好的。

当然,对薛云来说,杀戮才是军人在战场上应该思考和面对的。美好的爱恋终将是一段小插曲,而战场却依旧是血腥而残忍的,所谓的丛林法则在战场上格外生效。

至少到目前为止,薛云都是丛林法则的胜利一方,在这场与羌契外敌的战斗中,凭借着祖传的百胜剑和凌厉的剑法,死于百胜剑下的羌契人足足二十余。

薛云也依靠着由一个个死于剑下的羌契人铸就而成的军功,当上了百夫长,一个百人小队听命于自己。虽然自己那些军官学校的同学都早已担任千夫长以上的军职,只有自己还在最底层靠军功一步步往上爬。

那些靠着父母的权势而一再被提拔的同学们一向很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没有显赫的家室也没有贵族的血脉,当然,他们都错了……如果自己真的毫无背景的话,又怎么可能进入一向只招收帝国名门子女的帝国军官学校呢?

薛云所在的先遣团一共有四个营,总计两万人马,隶属于边防军西北师团,主要就是镇守关西边境,对抗来自北方大草原上的羌契人。

羌契以一条被羌契人称为“圣河”的河流分割为南北两部分,北方是羌契帝国,南方则是由大大小小的草原部落组建的部落联盟,南方的草原部落在五十年前诞生了一位伟大的领导者——南兴晟王。他的崛起,将一直以来都自我纷争不断的草原各民族渐渐联合了起来。

而这对华夏帝国来说,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羌契人的掠夺从此变得有组织有计划,不再是几百羌契人对一个华夏边界小村子的掠夺,而是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的精锐羌契部队在丰收的时节,对华夏边界的产粮重镇进行集体性的烧杀强掠。这对于西北的老百姓来说,简直是末日的来临。

华夏帝国对此却毫无办法,只能被动防御,而与羌契接壤的华夏帝国区域从西往东分别为玉门关地区,关西地区,燕云地区,辽东地区。玉门关城池坚固,为华夏第三大巨城之一,整个玉门关地区自古至今始终保持有一支六万人的师团守城,且有华夏将门世家刑家坐镇,精兵猛将,让羌契多年来都不敢进犯。燕云地区山脉众多,而且燕州城、云州城两座巨城相互呼应,互为倚角,一城被攻,另一城必然救援,让得进犯者进退两难。至于辽东地区,其紧邻华夏的属国高丽,一旦羌契来犯,只要辽东的华夏军队缠住敌军,数万高丽骑兵的救援很快就会到来,从后方截断羌契人的退路,并和边防军两面夹击,不但辽东无忧,甚至能够让羌契人有来无回。

相比之下,关西既没有地利,也没有坚城,还没有猛将,因此成为了游猎抢夺的羌契人攻击的第一选择。

关西平原之上三百万百姓在羌契轻骑的践踏与掠夺下,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直到二十年前,为了增加关西地区战略纵深和防御力,由边防军当时的总都统叶飞提议,在关西边界地区建设了十五座比正常城市稍小的寨子,并迁移人口进入寨内定居,但定居者每户必须出一人参军,参与保护自己所在的寨子。这些寨子合起来号称关西十五寨,又称关西连寨。

这一措施取得了巨大成效。原本,由于关西边区地带拥有坚固城墙的城池较少,边防军与羌契军队一直进行野战,而羌契轻骑号称野战“无敌之师”,灵活机动的轻骑在运动战中打得身穿厚甲、行军迟缓的边防军毫无还手之力。然而,这些寨子的建立,让一切都改变了,每个寨子就如同一个小型城池,羌契军队不得不进行他们最不擅长的攻城战,精锐的轻骑在坚固的城墙面前只得望而兴叹。强攻则往往伤亡惨重,得不偿失。

而此次,羌契人的入侵似乎和以往没有什么区别,在死伤了将近两千名士兵之后,羌契南部最精锐的师团之一的猎鹰师团终于夺下了五个寨子,然而,在寨中守军的顽强抵抗下,虽然华夏守军同样也死伤了三千多人,但给边防军大部队的到来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接着,事情仿佛是剧本的再次重演,一如既往地往所有人都意料之中的方向发展:先遣团重新收复了五个寨子中的三个,只剩下最后两个十五寨中最小的玲珑寨以及最易攻难守的青云寨,而猎鹰师团大部人马直接撤回到羌契境内,只留下一个团的步兵断后,由此看来,将羌契人赶出帝国境内的目标似乎已在眼前。

而所有的边防军将士,都在为此而努力着,即使代价是要付出他们年轻而鲜活的生命。

“刘轩士官!带着你的千人队,攻击玲珑寨北部的一个村落。那里有羌契岗哨。将其占据,我军总攻时,可能会有敌军从那里撤退。”一个传令兵模样的人拉长了嗓门,几乎是嘶吼着喊出了一条命令。

传令兵有些嘶哑的声音似乎也预示着战斗的激烈,他已经传了无数条命令了吧。这命令,是她下的吗?

薛云正胡思乱想着,自己的顶头上司刘轩转身就向自己走了过来,他尖锐的眼神直勾勾盯着自己,很是豪迈地拍拍自己肩膀,仿佛在颁什么荣誉勋章一样:“先遣的任务,就交给你了。去吧,老子的兵没有孬种!谁要是当逃兵,我的刀,绝不留情!”

薛云也没有料到先遣队会轮到自己,一般这种探路观察敌情的任务都是交给一些身经百战的百夫长们,而不是初出茅庐、刚刚当上百夫长的自己。

不过,这位刘轩长官倒也常常出乎人的意料,他似乎从来不考虑谋略和战略之类的东西,虽然如此,刘轩的千人队却是先遣团所有千人队中战斗力偏上的了,原因就是他严厉的治军和虽然野蛮粗鲁却十分有效的激励之言。

据说,他的妻子是一个来自书香门第的贵族小姐,也不知道这粗鲁的家伙走了什么好运。刘轩这个极为文雅的名字也是妻子为他起的名字,不过他本人却是没有这么文雅,全身上下十几处刀疤,一打起仗来就兴起,而且还总是一脸凶相,好像每个人都是他的仇人一般。

“对了,还有几个被打残的百人队也都归你指挥,去收整一下士兵,然后立刻出发!”

“是!”薛云没有多废话,他还记得刘轩最讨厌永远是那些废话一套一套的所谓参谋了。

整队,出发。

薛云走在实际人数超过两百人的百人队的最前面,身后跟着一壮一瘦两个年纪和他差不多的青年。

壮者,大家都称他小韩子,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农民,祖上历代从农,是被强拉来的壮丁,不过他不像其他壮丁一样畏战不前,英勇的战斗为他换来了百夫长副官的小职位。

瘦者,叫魏煦,与薛云一样,毕业于帝国军校,属于那种平庸老实但还挺努力的人。他原本也是一名百夫长,只是先前的战斗让他的百人队伤亡过半,因而随残部一起归于薛云手下了。

“上!”薛云望着不远处的村庄,村口大概有十多个羌契步兵,他挥手示意身后百人队出击。这种小规模战斗,根本不需要什么战术,更何况己方人数数倍于敌,基本上只要一个冲锋羌契人就垮了。

察觉到薛云百人队的攻击,大约又是十多个羌契士兵从村中冲了出来,这些刚好轮班到休息的士兵,有的甚至盔甲都没有穿戴整齐,匆匆忙忙地出来迎敌。

小韩子依旧是身先士卒,似乎他确实是有杀人的“天赋”,几个劈砍间,一个站在队列最前方的倒霉的羌契士兵,就成为了一个带着几道血淋淋伤口的冰冷尸体,鲜红的血液从伤口中渗出,浸润了泥土,残忍的战斗叙说着大地的哀歌。很快,这片大地上就少了三十多个鲜活的生命,多了三十多具沾满血红色的尸体。

“搜查每一间房屋,所有羌契士兵凡是不立刻丢弃武器投降的,全部格杀。”薛云左手持剑,尖锐的刀锋抹上最后一个依旧站立的羌契士兵的脖子,战斗结束了。薛云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得这么冷血,战争,似乎能让每一个绅士变成恶魔。

薛云一番搜索之后,皱着眉头道:“人数不太对啊。根据羌契人的炉灶和床铺被褥,这里至少驻扎着两百名羌契士兵啊。“说着,不知为何,心中有一丝不好的预感。

”尸体清点过了,羌契一共阵亡二十五人,我方十三人亡,十六人伤。“小韩子负责打扫战场,双方伤亡人数都不多,也是一下子就统计出来了。

魏煦不以为然,”或许只是当初羌契人攻过来时,曾有一个百人队临时驻扎于此,后来急于进攻,就放弃了这些吃住的物资。别太紧张了,后续部队马上就会到达这附近,不会有什么事的。“

”报!西面不远处有火光。“

”小韩子,跟我去看看。“薛云心头一惊,似乎冥冥中的预感有所应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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