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萌萌,35岁,上学时我的成绩年年第一,从来没人超过。我大学毕业后在军队里当过十年的军医,虽说是一名军医,但我的身手可不比军人的身手要差,可以说我是第一。离开军队后,我在一家医院里当了三年的主任医生。
我表面上是一位离开军队后的一名主任医生,其实我离开军队后,因为身手好,所以被黑龙帮的老大看中。黑龙帮是一个十分强大的组织,一旦进入,就永远不能够离开,除非死。
我加入了组织,成为他们的工具,杀他们想杀的人,偷他们想想要的东西,从未失手过。
但我需要一个身份来隐藏黑龙帮第一杀手这个身份,就进入了XX医院成了主任医生,两个工作我都十分用心地对待。
我还开发了一种药—万灵药。这种药用处十分大,可以治许多药解许多毒还可以消毒,没病的人吃了还可以强身健体,所以叫它万灵药。万灵药救了许多人的生命,也使我一举成名。但也成了别人要害我的理由。
有一天,我最好的朋友既然杀了我。将我从医院的顶楼推了下去,我被推了下去后往上看,看见我最好的朋友身边既然战着我的男朋友,我这才知道,这一切全都是他们计划好的我的心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
那一天下着大雨,就如同我的心一样阴沉。
我不甘心!我周萌萌赢了一辈子,却输在了友情和爱情上,我好不甘心!
“这废材大小姐真是胆大包天。”“就是,要死也别得罪厉王吧。”“就是,这下好了,还要拉着苏府跟她一起陪葬。”“呵呵,这苏尚书真是到了八辈子霉,生了个这么克父的女儿。”“就是就是。”
“谁,谁在说话,好吵。”周萌萌艰难地睁开眼睛,就被一个人狠狠地踢了一脚,周萌萌只感到了无奈和疼痛。原本这身体就疼的厉害,头上还有个洞,现在好了,骨头都快散架了。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一声愤怒的吼声传入周萌萌的耳朵里。周萌萌超那边看过去,只见一位穿着古装的中年男子。虽然步入中年,但他的样貌却十分好看。
“为什么穿着古装,难道在拍电视剧?”周萌萌心想。
“你这个不孝子知不知道刺杀皇室是死罪,你是想整个苏府都跟你一起陪葬吗!”那中年男子狠狠地说道。
突然周萌萌感到头一痛,一大串记忆涌入她的大脑。
周萌萌明白了,原来这个身体的主人是一位大小姐,名叫苏婷霜。
虽然是一位大小姐,但从小不学无术,名声十分差劲。家里人都不看好她。
周萌萌往上一撇,只见一位身穿纯黑古装的男子。那男子长得长眉秀目,俊美至极,皮肤白皙无瑕,长发睫毛黑漆漆的,眉间还有一点标志的鲜花如血的朱砂痣。衣服是用纯黑色的丝绸做成的,带着华丽的暗纹,边缘用金丝细致勾勒边线,彰显尊贵,那暗纹是祥云图案,极为奢华,双眉不浓不淡,双眼狭长,薄唇优美狂妄,如鬼斧神工,眼神冰冷。只要被看他一眼就像两把利剑穿透了身体一样。可以说那男子的容貌近乎完美,美中不足的是右臂上有一个血口子几位宫女正在为他消毒包扎。他就是厉王—慕城昂。
那血口子正是原主划的,但是是有人在背后推了原主一把,这才划到的。
“殿下,苏大小姐您打算如何处置?”说话的是一位公公,是厉王身边的下人裘公公。
“还想往常一样,杀了!”厉王说话铿锵有力,声音十分好听,一般女孩光听这声音就要心动了,更别说他还有一个好面相。但周萌萌可不是一般女子,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厉王刚说完就有一名中年妇女跪了下来,哭着说到:“殿下不要啊,请你大人有大量饶过小女一命吧!”那说话的中年妇女是原主的母亲林纳兰,林大将军唯一的女儿。林纳兰皮肤白里透红,眼睛十分水灵,保养得十分好,脸上一点皱纹也没有,但脸上有一个十分明显的伤疤。如果那伤疤能去掉得话一定是一个美人。
林纳兰脸上之所以会有伤疤,那还得拜原主的父亲苏阔海,也就是之前踢了周萌萌一脚的中年男子。
那还要从好几年前开始讲起,十几年前,那时候的苏尚书的容貌可不是一般的好看,迷妹一大片,其中林纳兰也是其中的一位。
林纳兰是什么身份,林大将军林国庆的女儿,嫁一个亲王都不成问题,但为什么会嫁给一个小小的尚书呢。这就是那伤疤的原因了。因为苏尚书才貌好看,迷倒了一个男人的女朋友,那男子气不过,就想着找个时机把苏阔海弄毁容。但这一幕被林纳兰看见了,冲上去替苏阔海挡了一下,这就在脸上留下了一个永远也去不了的伤疤,林纳兰也因此毁了容,也就没人要她了。苏阔海也很自责,在考上状元后娶了林纳兰当正妻,还生了苏婷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