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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沈棠,好梦

“人带来了吗?”黑暗里,那人开口,坐在废楼的阳台上,俯视着人间百态,烟火在昏暗里明明灭灭。

五个戴着面具的人涌来,将一个半人高的黑色袋子丢在地上,有风吹来,那人在黑暗里咳起来,拿着剩下的烟尾,走到黑色袋子面前,冷声道:“打开!”

其中一个戴面具的人蹲下身打开袋子,从里面露出一个脑袋,满脸是血,那人看了看戴面具的人,领头人拿下面具,露出脸来,是邢十,邢十说道:“这小子挺倔,不肯来,就被我们打了一顿。”

“活着就行。”那人蹲下身,将剩下的烟尾按在昏死过去的人脸上,人醒来,看清脸后一脸惊恐:“陈杨?”

“好久不见啊,小五!”小五动了动,才发现自己被绑着装在袋子里。

小五上次陷害陈杨,将带着毒品的衣服换给了陈杨,那么多的毒品,本来以为陈杨必死无疑的,结果给他又放了,现在满城通缉小五。

陈杨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枪抵在小五额头上:“为什么要害我?”

小五惊恐地睁大眼睛,连连摇头,浑身发抖:“我没有。”

陈杨扣动扳机嘴里数着倒计时:“三、二。”

“别人给了我钱,说只要你进局子里就行。”小五下尿了裤子,身体抑制不住地发抖,一股尿骚味袭来。

陈杨站起来,拿脚踩在小五脸上:“这就是你陷害别人的理由?如果没人救我,我就被你害死了,你难道不会愧疚吗?我和你年纪一样大啊,你凭什么就那么轻而易举地想要害我于死地?”

“凭什么?”

小五嚎啕大哭。

陈杨转身离开,走了几步,突然又回头朝着地上的小五开了两枪,血肉飞溅。

小五到死都睁着眼,不敢相信,他没被警察抓住,却栽在了人人都嘲笑的陈杨身上。

陈杨冷着眼,对邢十说:“收拾干净,别留什么线索。”

邢十点点头,他以前跟着陆总,现在跟着陆总儿子。

抑制不住的手抖,陈杨表面风轻云淡,其实也害怕,那是他第一次杀人,带着浓浓的仇恨,他没做过什么坏事,却要饱尝人间疾苦。

双手原本没沾血,可在陈杨眼里却是满手鲜血,陈杨拿着一旁的矿泉水倒了给自己洗手,可是怎么都洗不干净,陈杨干呕几声,胃里一片翻涌,最后趴在废弃的栏杆上,将白天吃过的东西全吐了出来,最后陈杨靠在栏杆上像是疯魔了一般,又哭又笑。

嘴里呢喃着:“世界对我不公,我凭什么要以琼浆抱之?”

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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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许多在坞城务工的人都回老家去了,沈棠居住的筒子楼里走了一半,唐秋景也在发恼骚,本来就没什么人光顾的花店,现在更少了,其实花店有没有人都无所谓,唐秋景就是闲得慌,她现在学会了和客人讨价还价,以前客人叫她便宜一点她还真的便宜,一便宜就是亏本,现在跟着沈棠学会了讨价还价,并且练得炉火纯青。

坞城是冷的,甚至是干燥,但沈棠却觉得,这里没有北方冷,北方的秋天是一点点入得,冷却时一下的,突然来的让人猝不及防。

中午的时候下了雨,雨落在玻璃上哗哗作响,唐秋景皱着眉抱怨:“这雨真烦,会把我白鞋子打湿的。”

店里开了暖气,暖烘烘的,沈棠的脸红彤彤的,像是擦多了腮红,有客人来买花,进门的时候将湿雨伞挂在门口,雨水滴在地板上。

懒得出去吃饭,唐秋景就叫了外卖,想着两个人先对付一下,外面雨太大,她不喜欢鞋子被打湿。

结果来送外卖的人,正巧就是秦有杨,他穿着雨衣,带着头盔,从风雨中来,他的鞋子被打湿,每走一步都会渗出水来,沈棠看看唐秋景,唐秋景还一脸惊愕,开口的第一句话不是“怎么是你?”而是:“你脚不冷吗?”

秦有杨低垂着眼帘,睫毛上挂着雨珠,满脸水渍,嘴唇都冻得青紫,张口就冒出寒气:“谢谢你上次帮我。”

唐秋景瞠目结舌:“不用谢,你这样会感冒的吧?”

秦有杨摇摇头:“没事,我等下就回家去换鞋。”

沈棠从一旁的架子上取下一条毛巾:“擦擦吧。”

秦有杨谢绝:“我刚才看见订单就知道是你们,嗯,我是想来说,那个钱,我过几天在还你。”

唐秋景摆摆手:“没事,没事,你不还都没关系。”

“不,要还的。”秦有杨将帽檐掀下来,身上的手机响起帮他自动接单的声音来,他犹豫了一会又说道:“这几天坞城都是大雨,你们女孩子出入注意点安全,记得带伞,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秦有杨转身离开。

“喂!回家换鞋啊!”唐秋景冲着他的背影喊道。

沈棠在一旁将毛巾挂回架子上,回头看见秦有杨背对着唐秋景做了个“OK”的手势。

“是个坚韧挺拔的男孩子。”沈棠说道。

唐秋景点头表示赞同:“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男孩子,像一棵小白杨,不屈不挠。”

坞城的这场雨,就没停过,一直连绵不断,沈棠的膝盖一到下雨天就疼,只是这种疼已经习以为常,也就不足为患了,沈棠想起,这还是大三那年野外训练,他们一群人,在雨里淋了四个小时,她的老寒腿,就是那时落下的。

周末林琼英给沈棠打电话,说想要沈棠陪她去逛逛商场。

在商场里,林琼英说着:“我都好几年没回家过年了,今年弟弟打电话让我回家过年。”

沈棠看看林琼英提着的袋子,里面装着她给父母和弟弟买的衣服。

“沈棠,你有弟弟吗?”林琼英随口问道。

沈棠点点头:“有的,叫沈海,在读大学。”

林琼英笑道:“那你们姐弟的名字组起来就是‘海棠’啊!”

沈棠:“其实最开始我的名字叫沈糖,糖果的糖,只是小时候上户口,那个上户口的写错了名字,我爸妈懒,就也懒得在改了,后来我弟弟出生,干脆就取名沈海了。”

林琼英沉默,回想起三年前见到的弟弟,年纪轻轻就辍学,在工地当水泥工,他还不到二十啊,别人都在上学的时候,他已经开始了起早贪黑的劳作。

林琼英扯起一丝苦笑:“多读书挺好的,我现在就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什么都不会。”

沈棠没有注意林琼英的表情。

“我明天的飞机,要回一趟家,回去过个年,开春了再来吧。”

沈棠想起林琼英是四川人:“听说四川最有名的就是火锅了,还真想尝试一下。”

林琼英笑道:“你还真是好上这一口啦!当然欢迎你来四川了,只是我家就在一个小山村里,并不是这样的城市。”

“有火锅就行。”沈棠对她一笑。

“那我们今晚就去吃火锅吧?”

沈棠点点头:“好主意。”

吃饭时喝了点酒,沈棠喝酒上脸,脸红彤彤的,染了红晕,倒是更显得娇艳。

旁边的一桌坐着小情侣,互相喂着吃食,林琼英被肉麻的一个激灵:“现在的小年轻倒是更加黏了。”

沈棠看过去,看见女孩子把肉叼在嘴里喂男孩子,沈棠噗呲一笑:“可能是我们老了吧,所以看见这些倒是显得肉麻了。”

林琼英将胳膊搭在桌子上,说道:“我还记得我小时候,躲在课桌下看小说,最向往的就是那些坐在男孩子单车后面的青春,还有穿着校服的爱情,只是很遗憾,我小时候读书时是寄读,没有单车,连校服都没有。”

看着眼神黯淡的林琼英,沈棠想到自己,沈棠过去的二十六年里,只有两段时光,一段是杜仲带给她的彩色青春,一段是现在杜仲离去带给她的黑白意念。

可能每个女孩子对于青春的想象都是一样的,记忆里是一成不变的校服,是一辆单车,是一个白衣少年,是一墙的爬山虎,是上了锈的校门,是一脸严肃的教导主任,是繁华青春里的跌跌撞撞,是知错就改,也是一去不复返。

沈棠的青春是什么样的?是每天清晨杜仲递上来的一袋牛奶,一个鸡蛋,是她做不到作业就能跑去他家抄,是能日常在他家蹭饭而不被嫌弃,是她跟着杜仲穿过一个个小巷子,只为了买一串老人的糖葫芦,是她叠了一大罐子的千纸鹤,是少年的满眼欢喜。

沈棠有些微醺歪着头看着被火锅白烟围绕的林琼英,吃吃地笑道:“我的青春啊,早就完结了。”

没有从校服到婚纱的童话,最后都是意难平。

沈棠撑着伞出了商场,路灯亮起来,天上飘着毛毛细雨,周围的人都在匆匆赶路,沈棠站在昏暗的路灯下,伸出手去接伞沿上滴落的雨水,打湿了整个手心,沈棠脸上的红晕还没有下去,刚才喝了不少酒。

她踮脚,踩着地上的积水,林琼英早就打车回了家,她还得去收下东西。

小时候啊,最喜欢踩水玩,总是会把裤脚弄湿,回到家就会被妈妈骂,可是那时的杜仲总是会护着沈棠,“阿姨,是我不小心把水溅到棠棠身上的,您别骂她。”

沈母笑着说没事,转身还是会责骂沈棠,然后扯着她去换衣服。

“你在干什么?”一道清冷的男声传来,沈棠抬头看他,是陆终南,他穿着黑色的呢子衣,身材挺拔,右脸嘴角有一道若隐若现的疤,眼睛下一颗泪痣,薄唇,沈棠记得书上说,薄唇的男人最薄情。

街角的角落里,有歌声传来,是林宥嘉的《浪费》。

“多久了,我都没变,爱你这回事,整整六年,你最好,做好准备,我没有打算,停止一切。”

他撑着一把纯黑色的伞,鼻梁上架着那副金丝框眼镜。

沈棠莞尔一笑:“我在等你呀。”

恍惚是回到了那久远的高中年代,少年少女骑着自行车停在前面,回头望着他:“陈杨你快点,我们不等你咯。”

“喝醉了?”陆终南柔和下来,连带着这种声音也温柔了下来,像是北方温柔的阳光,南方温暖的风,陆终南伸手扒了一下沈棠的头发,露出她染上红晕的脸庞。

沈棠也是难得的听话,乖顺地看着他,开口道:“好冷啊。”

陆终南伸手摸了她的手一下,一片冰凉:“在这站了多久了?”

沈棠摇摇头:“没多久。”

“去车上吧,那里暖和。”

沈棠乖顺地点点头,任陆终南拉着自己,像是个小孩子被大人拉着,街角的歌放到了结尾:“没关系你也不用对我忏悔,也许我根本喜欢被你浪费,就算我再去努力爱上谁,到头来也是白费,不如永远跟你耗来的快乐,对不对?”

对不对?我就喜欢和你耗一辈子。

从始至终。

沈棠上车就开始睡觉,靠在陆终南的肩膀上,陆终南让邢十把空调调高一点,怕沈棠觉得闷,又叫邢十把陆终南前面的副驾驶开一点小缝,陆终南一低头就能闻见沈棠头发上的香气,带着淡淡的茉莉香。

外面的雨开始下大,滴滴答答落在车窗上,其实早就到了沈棠的住处,陆终南一直没有叫醒沈棠,就一直看着睡着的沈棠,她的呼吸很浅,像一只蜷缩的小猫。

前面的雨刮器一直在晃,陆终南嗓子一痒,他想要抽烟,可是看了看沉睡的沈棠,最后还是忍着了。

沈棠靠在他肩上,像是有些不舒服似的,最后扭了扭,换了个姿势趴在他肩膀上。

她像是开在夜里发光的罂粟,勾着人上瘾,一双杏目里带着浩瀚星辰,陆终南就是爱上了那双装着星星的眼睛,一转眼就好多年。

她的睫毛颤了颤,然后睁开眼睛,陆终南一直盯着她漆黑的眼眸,里面是浩瀚星辰,沈棠本能想要后退,可是脖子因为太久歪着,有些泛酸,她眼睛一闭,放在腿上的手捏成了拳。

沈棠坐起来,扯了一下刚才弄皱的衣领,看了一下手机,已经晚上十点了,她说道:“麻烦了,我就回家了。”

打开车门,外面的雨小了些,陆终南突然拉住她,她回头看去,陆终南将座椅上的围巾拿起来,小心翼翼地围到沈棠的脖子上,沈棠看他,不知心里想的什么。

他说:“沈棠,好梦。”语气温柔的不像话,前面驾驶座的邢十虎躯一震,他还没听见过自家先生这么温柔的说过话。

沈棠点点头,撑着伞走了出去。

寒冷袭来,沈棠裹好围巾,上到楼上,沈棠还看见陆终南的车停在下面,沈棠一脸阴霾,抬起衣袖擦了擦嘴唇,她在忍,她不急,反正还有一生可以浪费,她会慢慢让那些害杜仲的人,付出代价。

陆终南抽完一支烟,邢十问道:“先生,城南那边的人已经同意私下解决了。”

他冷着眼将烟按熄,说道:“查清楚了吗?谁在幕后搞得。”

邢十回头说:“那人藏得很好,通过好几个人之手做这件事,原本员工意外死亡直接赔偿就好了,可是这幕后之人硬是把警察都牵扯进来了,还有,之前的那些钉子户,一起状告我们强拆。”

陆终南抬头,一双眼睛满是阴狠:“既然他想玩,那我们就好好陪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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