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戈符一张,对敌时可幻化成你需要的刀枪剑戟任何一种,白银五两,或者桃血藤一根。”黑裙女子取出一张布满灵纹的黄色灵符,说出了自己的需求。
唐笑看了一眼,没有出价打算——兵戈符对于普通超凡者来说还算不错,但对继承金龙族血脉的他来说只是一张鸡肋。
此符所化的兵刃,因为等级低微缘故,坚硬锋锐程度完全比不上他自己的身体。五两白银不便宜,可是他一个月的工资。至于那桃血藤,他更是听都没听过。
“毕竟继承了金龙族血脉,对普通野生超凡者的宝物,看不上也很正常……”心中悠悠想着,唐笑倒是发现,就算这些超凡者,似乎也很在意钱财。
就连兵戈符这种超凡符箓,都可以直接用银钱购买,而且价钱似乎还不算太贵。
其他四人,也不知心中是怎么预估判断的,都没有开口出价打算。
黑裙女子等了一会,不甘心继续:“各位,如果手头紧的话,价格也不是不能商量,四两……”
“哈哈,王小姐,老夫要了!”红发男才一听到四两这个价格,立刻开口买下这张灵符。
王小姐愣了愣,右手握拳似有些不爽,但也没有反悔,一手收钱一手将兵戈符送到了红发男子手中。
等了一分钟,见再无人说话,刚刚完成一次交易心情不错的红发男开口:“既然大家都没有物品售卖了,那就按老规矩抽签离开……”说着,他随手从烟袋中取出长短不一的六根烟丝,刻意避嫌,让黑裙女子拿出一个小皮包,将六根烟丝放在了皮包中。
唐笑知道这是每次聚会的老套路了——未免聚会结束发生杀人夺宝之类的遗憾事情,每次聚会结束,都会走这一个流程。
黑裙女子第一个抽,抽出了最长的那一根烟丝。接下来五人先后去抽,唐笑抽中了不长不短的一根烟丝,按照他们事先约好的,应该是第三个离开。
“各位,期待下个月的再会。”黑裙女子说完,推门离开。
剩余五人坐在包厢中,等够十分钟。接着,就是抽中第二长烟丝的红发男子。没有和他们四个告辞打算,直接推门离开。
又过了十分钟,轮到了唐笑,他起身后呆愣片刻欲言欲止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一个字都没说出来,推门离开了包厢。
走出包厢十步远,他长长呼了一口气,发出不小声音——从一进入柒伍壹包厢他,他隐藏在面具下的鼻子和嘴巴,就没有呼吸过一次。
从进入包厢到聚会结束,一共过了一个半小时,普通人类早就活活把自己憋死。但对天赋强横的龙族来说,一个半小时不呼吸算不上什么大问题,就算他都可以做到。
下楼离开雪家烟所,五感全开确认自己没有被跟踪,穿过一条小巷,将自己伪装用的假发面具还有浑身衣服飞快脱下丢掉,换上了一套早早准备好的新衣,将长发直接束在脑后,接着又七绕八绕走了五分钟,这才在另一街口拦下一辆双轮马车。
二十分钟后,回到云溪坊,和富人居住的繁华十里坊不同,云溪坊在飘雪冬夜显得很萧条。
长长街道十分昏暗,只有几家店子孤零零开门,街头还不时走过三五成群喝的烂醉的混混,让偶尔路过的普通人十分害怕,都赶忙加快脚步,希望可以安全回家。
取出钥匙打开一楼铁门,唐笑上到十楼,进到自己小屋中。
点燃火盆,感觉室内温度渐渐上升,他开始仔细回忆今日聚会的细节。
时间一点点过去,客厅破旧木钟发出十声连响,已经到了深夜十点——在这个娱乐匮乏的年代,普通平民早就入睡。
唐笑今天却没有上床睡觉的打算,一动不动坐在客厅椅子上,桌上油灯熄灭了也不管,好像变成了黑夜中的雕像,双眼放空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时间一点点过去,窗外除了偶尔传来街上斗殴惨叫与几声狗吠猫叫外,变得愈发安静。
咔嚓一声弱响,客厅外的大门,轻轻打开一条缝,一个人走了进来——这人穿了一身御寒能力差但很隐蔽的黑衣,才刚进来立刻将大门小心锁好,明显是一不怀好意的不速之客。
“来了啊。”唐笑在这人将房门关好后,突然开口,好像和友人打招呼一样。
那人吓了一条,反应却一点不慢,双眼瞬间变成猩红颜色,浑身散发出阴冷嗜血气息,十指指尖瞬间生长变长,带上了危险的弧度,发出破空声向着唐笑袭来。
唐笑一动不动,好像被吓呆了一样。黑衣人大喜,嘴角上挑带出冷笑,露出四颗尖锐如同犬齿的白牙。
瞬间冲到唐笑身边,锋锐利爪就要抓破他的喉咙时。一动不动的唐笑身上,传出某种苍凉高远的特殊气息。
一声悲鸣,如同断翅蜻蜓,黑衣人浑身瘫软倒地,发出哀鸣声,脸色也变得煞白,通红双眼中流出一滴滴血泪。
“果然是带着血脉烙印的龙奴……”唐笑居高临下看着黑衣人,悠悠说着。
“你,你果然是龙族,还是金龙!那为什么……为什么无效……”黑衣人想要起身,却怎么也做不到,如同在荒野中遇到天敌的小兽,怎么挣扎都是徒劳。
“因为今天和你见面时我没有呼吸……”唐笑知道此人疑惑,随口解答一句,好整以暇走到黑衣人身边,半蹲下身子。
“曲先生,作为龙奴你做的不错,已经杀了我一次了,是龙欢散吗?”唐笑识海中倒三角符文发出淡淡金光,一把飞刀凭空飞来,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操纵,抵在了黑衣人咽喉要害上。
聚会中皮衣男曲先生,感受到恐怖气息扑面而来,浑身控制不住的战栗,却根本无法反抗:“是,是龙欢散……你什么意思……”显然,他根本听不懂所谓杀了唐笑一次是什么意思。
果然……金龙一族因为过于强大,为了繁殖后代开发出了龙欢散这种增加怀孕几率的秘药。这秘药没有负面作用,但对服用的金龙有修为要求。因为药效强大,如果没有达到金丹修为,金龙魂魄会被这秘药融化。
所以,我穿越而来时,肉身没有任何伤口。
而所谓龙奴,顾名思义,乃是龙族留下烙印的奴隶下属。因为千年血战败给人族,后面几纪,龙族已经很少奴役人族,而是把目光放在了夜歌纪崛起的黑夜种族。
留下存在于魂魄中的龙奴烙印后,龙奴面对龙族天生自带龙威,龙奴们根本无法反抗。
不仅如此,这种烙印在魂魄中的龙奴烙印,几乎永生不能破解。和他人生育后裔的话,百分百会遗传给自己后裔,让后裔天生便在魂魄中拥有龙奴烙印。
古话有云“情深不寿,强极则辱”,确实也有一定道理。龙奴烙印如此霸道,自然也是是一体两面有坏处也有好处,因为龙奴血脉烙印存在缘故,龙奴会有一丝微弱龙族血脉,对于个体修炼有不小帮助,同时对龙族气息也会十分敏感。前身完美的伪装,在此人面前却远远算不上完美,被他察觉到端倪。
按照唐笑继承前身记忆,五十年前金龙一族被灭后,八大派都找来许多拥有金龙族龙奴驱使,分散在整个太盘大陆上,利用金龙族龙奴对于金龙一族敏锐探查能力猎杀漏网之鱼。
这也是为何前身聚会时候如此小心谨慎伪装后,还会被曲先生在聚会中察觉到真实身份的原因。
前身倒也有应对可能被龙奴检查的秘法,但不能时时生效。
所以不管前身再怎么谨慎小心,也想不到仅仅是一个随意加入的超凡聚会就会遇到一在血脉中恰好有金龙族烙印的龙奴,完全无视了高位格秘法锁魂咒,无意间嗅到了一丝属于金龙族的气息。
因为这一丝气息,曲先生大胆判断出了前身金龙一族身份,因为心中贪欲和自己血妖的尴尬身份,没有上报临风城或是问剑宗,而是费劲千辛万苦用半年时间炼制了一份龙欢散,在聚会结束后跟着前身龙威气息,找到了前身住所,让前身无意中吸入!
此人确实足够谨慎,就算前日下毒成功,却根本没有在前身住所停留,直接抽身离开。所以唐笑穿越而来的那一晚,才没有直接抓住这人!
一切都很完美,除了一个变故——前身魂飞魄散时,来自地球的唐笑,不知怎么穿越而来,继承了前身的一切。
“血妖?怎么来到临风城的?”唐笑心中疑问得到解答,自然没有回答曲先生疑问的答案,而是继续发问。
曲先生面对烙印在血脉上的“主人”,自然无法反抗,语气颤抖的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