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丁玲和陈明的爱情,在文学圈甚至圈外,都引起人们关注。近日,年过九旬的陈明,出版了《我与丁玲五十年——陈明回忆录》,以亲历者的身份,系统地回顾两人相伴走过的历程。书中在陈明的简介中说:这本书,“对于了解丁玲是难得的第一手资料,也是极其宝贵的独家史料”。对像我这样关注丁玲的人来说,自然是必读的书了。读后有所感,为小文与读者分享,恳请陈明及方家批评指正。
丁玲与陈明的结合在1942年的延安。那时,丁玲38岁,陈明25岁,13岁的差距,典型的老妻少夫。此前,丁玲经历过两次婚姻——先与胡也频,胡被国民党杀害,后与冯达,和一次恋情——与冯雪峰相恋;陈明经历过一次婚姻。尽管陈明比丁玲小13岁,但自两人步入婚姻殿堂后,陈明一直扮演了丁玲守护者的角色。这角色,基本上是两个担当:一是在丁玲命途多舛的岁月中,不离不弃,成为其坚强的后盾;一是在政治上、历史上维护丁玲的名誉,尤其在丁玲1986年去世后,陈明虽再婚,但一直没有放弃丁玲名誉坚定捍卫者的责任。
在中国文学史上占一席地位的作家中,丁玲属于命运最为坎坷的一个。这种命运,肇始于1933年她被自己第二任丈夫冯达出卖而被捕。在被国民党软禁3年的岁月中,丁玲与冯达育有一女,直到1936年才在党组织的安排下奔赴陕北。在延安,丁玲又写过使她受了“几十年苦楚”(丁玲语)的《三八节有感》等杂文,成为延安整风中被批评的对象;而在接踵的“审干”中,丁玲被捕的历史又似霍桑笔下无法隐灭的“红字”,梦魇般地纠缠着她。然而,梦魇并未结束。1955年,丁玲又成为“反党小集团”的头目,1957年成为闻名全国的大“右派”。经历了风霜雨雪的北大荒岁月后又进秦城监狱;出狱后又被流放山西,直到1979年才重返北京,恢复党籍;而她被捕那段历史的结论,几经周折,直到1984年才尘埃落定,丁玲用“我可以死了”来告慰自己。此时,距离丁玲谢世仅有不足两年的时间!
在丁玲所遭受的几次大的创痛中,陈明不论从现今年轻人所不能理解的“党性”来说,还是从自己的命运考虑,都可以选择离开而不用背负道德的指责,但陈明坚定地和丁玲站在一起,成为丁玲栖息的港湾。这样的婚姻,这样的爱情,用“荡气回肠”的字眼来表达,都轻了。
丁玲谢世后,陈明依然没有放弃守护者的责任。虽然这种守护,使陈明常常有“按下葫芦起了瓢”的忙碌和尴尬,但陈明一直坚守,直到如今出版这本回忆录,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守护。
本来,丁玲一生坎坷,涉及的历史事件甚多,而自身的经历又是那样丰富,她的性格又是那样特立。对于研究者来说,观点各异,甚至针锋相对,不足为怪。但在陈明看来,凡是离开了他心目中丁玲形象的观点、言论,基本不足取,应该按照他的观点而对丁玲保持“舆论一律”。为此,陈明首先写下了大量文章批驳研究者,甚至采取上书的方式动用组织手段以维护丁玲的形象;其次,用对丁玲日记、讲话以及作品整理的方式,修改原始记录,以有利于己。在陈明这本回忆录中,依然可以找到类似的守护痕迹。
丁玲称陈明为“改家”,意即丁玲的作品都经过陈明的修改。在回忆录中,陈明专门有“关于修改丁玲的作品及遗物的处理”一节,说明自己这样做的理由,其中着重谈到了他对丁玲20世纪40年代日记的修改原因:
至于丁玲20世纪40年代的日记,因为要出版的时候她已经去世,没办法和她商量,只得我独自替她改。我为什么要改呢?因为她的日记本来就记得很不完全。我修改过她和毛主席的谈话,因为她与主席的谈话,也是凭记忆记下来的要点,不可能一字不差,意思可能不是很完整。比如毛主席说,茅盾的东西不忍卒读,看不下去。没有讲到茅盾作品的好处。我认为,如果把丁玲的日记原封不动地公开,人们会以为,丁玲是在借毛主席的话攻击茅盾。考虑到毛主席说这番话,只是在非正式场合说的,不是太严谨,同时对茅盾也稍过了一点,所以我把这段话做了适当的修改,把丁玲说的茅盾的话加进去了。再比如毛主席说郭沫若,有才华,但组织能力差一些,我的修改也没有违背主席的基本意思。丁玲接着毛主席的话说,他们的作品还是写得好,我不如他们。丁玲当时记的时候没有想到要去发表。丁玲去世后,我觉得这段谈话有意义,可以发表,比如毛主席一再对她说,看一个人,不能只看几年,而要看几十年。
这可以看做陈明修改丁玲作品的“夫子自道”。陈明何以要着重谈对丁玲日记的修改呢?缘于陈明与丁玲的儿子蒋祖林关于丁玲日记的“笔墨官司”。我在2年曾经写过一篇小文章,也谈到这一“官司”,因而与我也有点关系。
丁玲1947年至1954年的日记,经过陈明整理后,以《四十年前的生活片断》为题,首先发表在《新文学史料》1993年第2期上,注为“陈明整理稿”,陈明在注文中还说:“括弧内的字是我加的简注”。那么,未加括弧的,读者当然认为都是丁玲自己的亲笔内容,是原始的记录,陈明只是原稿照录,未经丝毫的改动或删节。
不料,丁玲和前夫胡也频的儿子蒋祖林于1994年5月22日给《新文学史料》(见1995年第1期第53页)编辑部写了一封信,严正指出经陈明之手整理发表的丁玲日记《四十年前的生活片断》“与原稿不符”,并以丁玲1948年6月15日的日记为例加以说明。蒋先生特意在括弧内加注说明:丁玲日记的原稿“现存我处”。
陈明“整理”稿:毛主席评郭文有才华奔放,组织差些;茅的作品是有意义的,不过说明多些,感情较少。蒋先生披露的日记原稿:毛主席评郭文,有才奔放,读茅文不能卒读。我不愿表示我对茅文风格不喜,只说他的作品是有意义的,不过说明多些,感情较少。郭文组织较差,而感情奔放。
除了蒋祖林指出的“丁玲的话,经‘整理’,成为毛泽东主席的言论了”之外,陈明还把有些语言上的丁玲式表述作了他自己以为通顺的修改。
蒋先生在信末指出:“总之,对待史料,应忠实于作者原稿。在内容上,不应随意修改和编造。在文字上,若修改不当,也会影响史料的文字水平。原稿中明显误写的地方,如修改,应注明是修改者的意见。”
当时,我为蒋先生认真求实的精神所感动,也为陈明对涉及毛泽东和丁玲谈茅盾、郭沫若的日记的“整理”感到震惊!因此,2年我在一篇文章中特意引用了这个例子(该文收在拙著《知情者眼中的周扬》一书中):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陈明当然知道党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当然也知道完整地保存史料对研究者的重要性,尤其是涉及到毛泽东这样的历史伟人的时候,更应慎之又慎。陈明的做法,名为整理,实则是肆意删改。这种对历史不负责任的态度,令我深感失望。失望之余,我还抱有希望——为保持丁玲的“完人”形象,陈明对文艺界发表的有关丁玲的文章,从“史实上”加以驳斥的很多,这回是涉及到他自己了,我真希望他也能撰文据理驳斥。我在文末还特意说:“顺带提个恳求:陈明可否就丁玲日记的修改问题,给像我这样的热爱丁玲、又有点‘考据癖’的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呢?”
由此说来,陈明回忆录中的“夫子自道”,算是给蒋先生和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了。
不过,陈明这个答复,实在难以服人。首先,陈明认为,在丁玲已经去世,“没办法和她商量”的情况下,“只得我独自替她改”;还说,“丁玲当时记的时候没有想到要去发表”。日记本来就不是为了发表才写下的,若是为了日后发表而写,那么这日记就失去了真实性。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这且不说,单说陈明把修改日记看作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连蒋先生这样不是历史的专门研究者都知道“对待史料,应忠实于作者原稿”,专门的研究者就更不同意陈明的观点和做法了。道理浅显易见,不必多费笔墨。其次,陈明认为,丁玲记毛的“意思可能不完整”,等等。
陈明并没有与闻这次谈话,如何知道的?再说,日记是什么?私密的个人感受的记录,意思完整不完整,是个人的感受,旁人,哪怕是丈夫这样的亲人,怎么能越俎代庖呢。第三,陈明认为毛的话“不是太严谨”才做修改。且不说这是率意的断语,即使毛的话就需要句句“严谨”“句句是真理”吗?更何况,毛是领袖,但毛也是人,他为什么就不能作为茅盾的读者,对茅盾的作品提出自己的评价呢?第四,陈明认为自己对毛的话的修改没有“违背主席的基本意思”。而根据蒋先生披露的日记原文,毛评郭沫若只说“有才奔放”,陈明生生地把丁玲的“郭文组织较差”的评价强加给毛,让丁玲背上“是在借毛主席的话攻击”郭沫若的黑锅不说,如果这样还不叫“违背主席的基本意思”,那倒真让人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