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院住下,果然环境很清新,也不如市中心吵闹,叶青青怎么都觉得——这个像被圈/养的日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有点不好受,毕竟是寄人篱下,毕竟她虽然人穷志短,可自尊
心还是很强的。
两个丫环,一个叫怜翠,二十七八的样子,虽然不显老,可是在看惯年轻丫环之后,叶青青还是能发现她稍稍苍老了一些。另一个叫思思,瓜子脸,水嫩嫩的白皙皮肤,年轻漂亮,正宗的美人坯子,虽然做惯了丫头的思思被风霜打磨得消失了些光彩,可这丝毫掩盖不了她的美貌。
叶青青就想啊想,她的命,还算好的。
要是做了丫环,她铁定熬不过十天。
她又想啊想啊,小雪这个小妮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无论如何都要去探探她的情况。现在面前的思思多么像当初的小雪,美丽漂亮,风华正盛,可是结局呢?她怎么想也想不出。
三人经过了一天的放置行李,摆放家具,终于,在叶青青带头的一句:“好累!”之中结束。这个别院很大,布置好一切已经是深夜了。“怜翠,思思,你们都去睡吧,不用照看我了。
”微微一笑,温和地让婢女去休息,叶青青很有人道主义精神嘛!
怜翠和思思互相看了一眼,才道了一声:“是”。
两人退下,叶青青想起累了半天还没洗澡,估计已经臭汗淋漓了呀!
她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大小姐,洗澡水自己来提,还是没有怨言的。虽然米虫,很是迫不得已。准备完毕,衣衫褪尽,急切地钻进温热的还氤氲着袅袅热气的浴桶。
“好舒服呀!”
在最累的时候能这样泡上一个热腾腾的澡,实在是一种享受。
一头靠着浴桶的边沿,慵懒而自适。偶尔自恋地摸到自己的光滑细嫩的皮肤,还想着“年轻真好”的想法,想想自己二十岁穿越过来,在王府吃好住好,仿佛年纪都倒转了,比在现代年
轻光芒得多。
大概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个古代还有永驻青春的功效?
她明明知道自己在瞎想,可还是乐意这么胡思乱想。
因为这样,快乐呀!
比那些不懂得做梦的女人,幸福多了!
在水里扑腾扑腾地玩了好久,水也差不多都快凉了。她也只好起身穿衣,心里把最近的所有不高兴都忘光光了,现在的她,快乐自由地像只小鸟。
要是慕寻寒知道她这么容易满足,恐怕就后悔没有早点贿赂她了。
无情站在别院的门口,迟迟未踏进门去。
他闻到清冽的荷花香味淡淡飘来,想必这别院布置得还挺雅致的。有水塘,有自由,叶青青这个女人铁定被慕寻寒那个狡猾家伙哄得直乐了。想到这里,无情相当地烦躁,又听见屋里的
哗哗水声,就不由更加腻烦。
该死的女人,蠢女人!
落在他手里也比慕寻寒强啊!她就这么容易感动,喜欢投入美男的怀抱?所谓的喜欢心灵美,又算什么!
转身,优雅地淹没在夜色之中。都没有发现自己为什么如此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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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有一类天生喜欢享受的人,那就非叶青青莫属了。怜翠一早上去买菜去了,思思还在为叶青青梳妆打扮,而叶青青满脑子都是早饭吃什么,午饭吃什么之类的想法,甚至能看见肯德
基在她面前飞啊飞~飘啊飘~
去去去!
外国货,垃圾食品,叶青青不吃没营养的东西!
然后,继续幻想着诸如鸡汤,燕窝,她爱的小羊羔片……等到思思为她梳好了一个漂亮的发髻,她马上就跳下椅子,屁颠屁颠地朝餐桌走去。
呜呜,怜翠的厨艺就是好得没话说,色香味俱全啊!她终于知道为什么怜翠没有思思那么漂亮细心,慕寻寒也派她来伺候的原因了,实在是——她烧的太好吃了啊!貌似,和以前在王府
吃的味道一个样的。
难道慕寻寒把王府的御用大厨派了过来?
叶青青受宠若惊啊!心里,不禁就是一阵暖流,感动万分。“干嘛对我这样好呢?可是我又不会领情,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偷偷说拜拜了呢。。让我这么不好意思,我叶青青最怕欠人情了
啊!”
心里这样想着,也就动了筷子。
美味需要分享,于是叫思思过来,“思思,过来一起吃。饭菜还没凉呢,站着干什么,凉了就不好吃了。”讪笑着站在一旁的思思,觉得她听话得可爱。
思思很不好意思地坐下,脸畔红润。“谢谢叶姑娘。”
“以后就都一起吃吧,怜翠也是。等她回来,咱们一起去街上看看。”叶青青要买胭脂啊!
来到街上,熙熙攘攘的全都是人。
叶青青还被人撞了两下,当然也是因为她有些冒失。
她一边走马观花地寻找自己想要去的胭脂店,一边有意无意地说着:“思思,怜翠,你们以前在王府也能这样出府吗?”
思思先开口回答:“要遇上哪个主子想买东西,给了令牌才可以的。”
怜翠的回答就不同了,她说:“奴婢只负责王妃的伙食,买,洗,烧都交由奴婢一人,每天出入王府,也是家常便饭。”
“府里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翠姐姐呢!”
思思不假思索接话。
原来,连自由出入王府,都成了万人艳羡的差事。
叶青青苦笑啊苦笑。
不一会儿,她被街上的一很有特色的小摊吸引住了。那个摊主是个三十来岁的妇女,一脸温和的笑容,见人就微微一笑,整个一贤良淑德的良家妇女的形象!那小摊上玲琅满目地摆放着
各色手绢,漂亮得夺人眼球。
她走过去,思思和怜翠紧随其后。
仔细拿起一方手帕,轻轻一捻,就知道材质远没有王府的好。光是颜色的亮铖度和丝质的柔软程度,就明显逊色了很多。但不知为何,想起风渡尘给她的手帕已经被她吃完鸡腿的油手擦
得破旧了,就想买个新的。
虽然慕寻寒给了她很多名贵的赏赐,可她就是不喜欢。
倒喜欢上和风渡尘给的手绢材质相仿的地摊货。
她想,其实真的很想念他的,奈何有些人,注定神龙见首不见尾。
或许,命运就是这样的吧。
惊鸿一瞥或者是刚刚有点好感的时候,那人就那么不说一声地凭空消失了。任凭自己如何追缅,如何动不动就想起他,他就是从此不再出现了。这,是个多么哀伤的事情!在现代的时候
,叶青青喜欢过一个人,他像太阳一般阳光充满温暖,可是,她还来不及好好了解他,还来不及和他说几句表示好感的话,就——
穿、越、了!
而风渡尘的情况,偏偏和那个她喜欢的现代男人相仿,这让叶青青如何不感叹呢?唉,想想自己真的很少先主动关心某人的。
小摊的中年妇女笑呵呵地说:“姑娘眼光很好,这上面绣的是马蹄莲,象征最纯真美好的感情。一看姑娘就心地善良,这块手帕很适合你。”
思思撅着小嘴:“做生意的哪个不这样说。”她是真没看出这块手帕哪里好了,好歹她也跟过几位主子,见过世面的。
马蹄莲?象征纯洁?
叶青青忽然想起,风渡尘给的手帕也是绣的马蹄莲。
好巧!“那就这块吧。”思思付了钱,叶青青刚想走,不由想到了什么,转过头又问那位妇人,说:“你这里还有绣马蹄莲的吗?”
“没有了。”妇人说,“哪有手帕上绣马蹄莲的呀,这一块只不过我我心血来潮,胡乱就绣的,世面上哪个不绣梅兰竹菊的……”
叶青青笑了笑,去找寻她要的胭脂去了。
只不过,怜翠觉得叶青青笑得很诡异罢了。
思思就不这么觉得了,她满脑子都是刚才怎么忘记讨价还价一番。
现在的商人啊,见到穿着富庶的像叶青青这样的年轻女人,就随意喊价,这个……买贵了她多肉痛!
等到大包小包的都买齐了,包括胭脂啊,包括她吃过的冰糖葫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