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廖程宇对刘莫一说:“等我好了之后,我会再来找你的。”
转眼之间,她从四岁的幼童变成了二十四岁的姑娘,想着,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吧!穿梭在这个城市里,为的就是寻找他的踪迹,为的就是二十年前的那句话……
那日冒着晨雾,乘往去广东的火车,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加快了脚步,赶紧上了火车,将物品搁置好,便刷起了微博。
系统更新,最顶端的一条,博客为“天涯的芳草”。我觉着应该是等待爱情的昙花,但仍耐不住好奇心,点击了她的文章。没错,我觉着她是女生。
“你向往外面的世界,喜欢飞,但我是名路痴,等你归。被风撕碎的回忆,全都埋葬在过去。我想握紧你的双手,站在你的身旁,闻你淡淡的发香,听你陶醉把歌唱,可是,永远也不会再有那一天了……”
言尽而意未穷,意未穷且情深浓。
出于对结局的好奇,在纠结半天要不要打听别人隐私后终究还是给那位“天涯的芳草”发了一条私信,内容很简单,问她能否将她的故事告诉于我。
在等她回消息的同时,我看着火车慢慢启动,站台越来越远,太阳终于漫出了地平线,想念的心更加紧了。我想,大多数人拿着行李漂向远方,有的是为了梦想,有的应该是为了生计吧。人们总要认识“漂”,经历“漂”,最终,再回到这片所热爱的土地。
等了很久,也没有收到回信。由于没吃早餐,便在火车上买了盒饭。相对于家里的饭菜,外头确实很难合胃口。但我对米饭的喜爱程度,是高于其他解饿食物的。然而,我正准备开动时,那位“天涯的芳草”给我发了一条私信。我无心再吃了,看着她的故事就能缓解饥饿的效果。
大意就是他(对,没错,男生)从高三就暗恋隔壁班一位女生。在到处打听那位女生想报考哪所学校后,毅然决然的将那所学校填成第一志愿。高考后,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学校,那位女生从别人那里得知他的存在后,又鉴于他忠厚老实,便答应跟他处对象。可是好景不长,两人的话题越来越少,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若离若合。
这种情况,结局一般只有两种,要么在一起,要么相反。而他,拿起了,放不下。
我给他发了一条信息――时间能够冲淡一切。
我才刚吃一口饭,他就来了一句,我记忆犹新――但留下了真心。
时间能够冲淡一切,但唯留下了真心,而真心,唯有时间能够证明。
突然觉得,每个道理,都有它的归宿处,都有它真正的主人,它并不适合所有人。
他好不容易才够和喜欢的女生在一起的能力,却承担不起它的重力。
韩寒曾说,“不能说他们不能谈恋爱,只能说他们没有能力。”
是啊,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也没有承担后果的能力。
追自己喜欢的女生追了那么久,最后也只是曲终尽,宴将散。可是,被风吹散的感情,能多坚固呢?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叫刘莫一的女孩,她曾告诉过我她的故事。
……
一九九七年,那年她四岁,家里的独生女,几乎被捧上了天,那种骨子里的叛逆,像是与生俱来,用别人的话来说,却是阴阳怪气。
家人最头痛的就是送她上幼儿园。可是她说幼儿园老师长得比她好看,她不想去。父母觉得她无理取闹,硬是将她拽去幼儿园。
与老师作对的生活,从此开始。
怎奈那老师不但年轻漂亮,而且特别有耐心。可那个年纪的她,非常叛逆,那个时候,养尊处优,喜欢作弄别人。别的小孩看见她就躲得远远的,她却引以为骄傲,觉得自己很酷炫。
看见老师没有发过脾气,她便觉得还不够好,便经常装肚子疼。
这个方法,确实奏效。
在次数过于频繁之后,幼儿园园长给她家长打了电话,说出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劝他们带孩子去医院检查。父母听到消息后,赶紧将工作搁置一旁直奔回家,并将她带去医院。
刚下公交,便被眼前的事物所吸引,耳目一新。叛逆袭上大脑,极快地挣脱母亲的手,跑向马路对面。
父母的脸上满是惊慌,然后是恐惧。
“一一!”
声嘶力竭。
母亲冲上前去,抱起她撕心裂肺地哭喊。她父亲也跑了过来,看着她平日里的小霸王此时此刻一动也不动,差点晕倒在地。
车上的人赶紧下来,掏出手机拨了120……
人越来越多,父母的哭喊声也越来越大,她像没睡醒一样,看不清别人的脸,满心确实害怕,她都感觉不到痛了,但她听见了爸爸妈妈的哭声,由此,更加恐惧。好想睡觉啊,周边怎么这么多人啊?
……
再次醒过来时,已经躺在了病床上,右脚吊起,头被包了起来。
看着一旁的母亲,双眼红肿,父亲赶紧去喊来了医生……
她闭上了双眼,害怕,都是害怕。
在病房差不多了待了一个多月,房里来了第二位患者。
刘莫一第一次见到廖程宇时,只觉得这位大哥哥长得比别人白些,有着浓密的头发,眼睛大大的。
然后,相处了一个多月,觉得他很安静,很少说话。
她发现,来照顾大哥哥的,永远都是他的爷爷奶奶。有一次,她就悄悄问了他“哥哥,你的爸爸妈妈呢?他们怎么不来看你啊?”
他眼中划过一丝失落,脸色变得更加苍白,然后闭上双眼。她第一感觉就是害怕,便大声喊了妈妈,她母亲赶紧跑了过来,问她怎么了,她说哥哥睡着了。她母亲觉得她的话无厘头,但又觉得不对劲,便看看他,然后慌张地跑了出去喊了医生……
幸好,抢救过来了。
她多年以后才真正明白,血癌,到底是什么。它是一种遗传病,会使患者白细胞增多,出现贫血、出血、脾脏肿大、眩晕等症状。那时,她从母亲口中得知,大哥哥的父亲生病了,然后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大哥哥也生了这种病,他的妈妈就离开了他。
当时的她,觉得当时的他很可怜,然后她就想,自己的好吃的,分他一半!
有一次她要她妈妈买了一些好吃的送给他,他奶奶一边接过一边忙着说谢谢,他却像个木头一样,一动也不动。她觉得他肯定是不好意思,可是,她从来没见过他吃那些东西。
住了差不多三个月,竟然有些想家了,可医生说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至少一个礼拜。
除了右脚有时还有一点痛之外,其他地方都好了。
这次车祸,仍然没有改变她的坏毛病,一点也没有。
看到母亲出去打水去了,她盯着墙上那只飞蛾已经很久了。这才一会儿功夫,她便从床上爬下来,将右脚悬空,只用左脚支撑自身的重力,她伸手去抓那只飞蛾,可它似乎对外界很敏感,在她伸手过来的前一秒就飞向了天花板。
“嘶……”
不满的刘莫一发出不快的声音。
声音惊到了廖程宇,他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看着她用一只脚在那里蹬啊蹬,然后,她急哭了。他起床,来到了她身旁,然后将她抱到病床上了。
很奇怪,她觉得他就像自己的亲哥哥一样,让人感到很亲很亲的那种。近距离的时候,她觉得大哥哥的眼睛比自己的妈妈的还要好看。
他回到自己的病床上后,仍一言不发,静静躺着。
……
在刘莫一出院之前,廖程宇转院了,他说:“等我病好了之后就回来找你。”
她仔细想想,这是他第一次跟她说话……
从医院回来后,她像变了个人似的,活泼开朗,爱和同学们玩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三好学生。
……
火车穿过的两边,是无边无际的甘蔗林,郁郁葱葱的,亭亭玉立的!
我知道,我的目的地快到了,我曾经来到过的地方,就是这个地方,我认识了那位名叫刘莫一的女孩子,以及她身旁的男子――廖程宇。
第一次到南下,是来旅游,初来乍到,又只是一个人,在饭店因顾客已经满员而在店员建议下与一对情侣拼桌。那对情侣看着十分面善,语气也十分温和。当下就决定交个朋友。
然后,我发觉,两人相敬如宾,没有拌过嘴,看着对方,眼里的星光都要溢出来了。
相处了几天之后,莫一便告诉了我关于她的故事。我很惊讶,因为一句话,可以坚持这么久。二十年,沧海桑田,可是,原来的人,好像没变。
当我问她是如何确定就能找到他的时候,她说了一句话,让我觉得爱情的力量,有时候很神奇。
她说――“因为我相信,他在等我,所以我有动力。”
二十年的寻找才换来一次相遇,因此,更应该好好珍惜。
其实,一个人的一生,“成功100%=运气90%+理想主义5%+激情2%+坚韧意志2%+控制力2%+自省力2%+平常心2%-浮躁1%-懒惰1%-贪婪1%-依赖1%-没有同情心1%”当然,摘自他人书中,但本人较为赞同,因为,在很多‘方法论’上,这个‘世界观’都能彰显其就,自然,包括追求自己喜欢的人。
当然,所有的见解都是因人而异的。
从四岁,再到二十四岁,感受着周围事物的变化,自己也有了许多变化。因为家境优越,不用在职业生涯摸爬滚打,大学一毕业就被安排进了父亲的公司,设计部门,担任总监。当初,也是父母让学的设计专业。
二零一六年五月,在与父母心平气和地谈论了一个晚上后,辞掉了工作,开始寻找当年对她说那句话的人。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而深远。”正是因为了解女儿的性格,才放手,让她真正的长大。
她知道,白血病,很难医治,更何况在那个年代。但是,她始终相信,那个人还在,只是她暂时没有找到。
起初,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后来,妈妈告诉她有一次聊天得知了对方大致的住址。
去到那个陌生的地方,四处打听这个人,得知他刚出生父亲便因白血病去世,医生说他也有这种病,他母亲受不了这种打击,狠心抛下了刚出生的他,改嫁他乡,留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他。后来由于社会上的救济,他的治疗一直在延续。更重要的是,他白血病的诊断是错的,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她很庆幸,幸好不是白血病。
当时有一名教授在白血病这方面很有研究,所以,他得到了上天的眷顾,成为了正常人。现在,他是一名医生,是那位教授的学生,如今在治疗类白血病方面也有些权威。奈何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爷爷奶奶都被岁月打败,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听到关于他的一些事迹,她很难过,但又很欣慰,最起码,他不是幻想,是真正存在的一个人。
……
刘莫一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总是浮着笑容,洋溢着幸福,双眼中总是透露着爱意。
我问道,他们以后有什么规划。
她说,等回去了就结婚。
那种笑容,带着少女初萌的青涩,更多的是,即将携手白头的幸福,亦是最美,最真的笑容。
当初,刘莫一从未忘记那句话,从未忘掉他。有些深埋于心脏的记忆,岁月冲刷不去。
当月老在两个人的脚上系了红绳,纵使相隔两地,最终,也会相遇。
世界是很小的,让两个人很快相遇,因为你将这个世界划分出属于你跟他的小世界。刘莫一说,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人,是要在一起的。
刘莫一穿梭在这个可能有他的城市,身边每天都路过形形色色的人,或许,其中就有她想找的那个人。
兴许,擦肩而过。
刘莫一上了公交,已经没有座位了,一旁的男子很有风度地站了起来,将座位让给她,她点头微笑,以示谢意。男子西装革履,一米八的个,看着精神爽朗,眼睛,格外的好看。
感人有人盯着自己,她望过去,两人四目相对,那一刻,窗外的风都停了。
我有一个秘密,
曾把它放在皮包的小小夹层里。
我有一个秘密,曾把它埋在深深的泥土里。
我有一个秘密,
曾把它烙在鲜活的心里。
我有一个秘密,
我曾对着百花宣誓,对着流星许愿。
我有一个秘密,
我曾站在太阳底下,站在山川之上付诸诚意。
我有一个秘密,
它就这样悄然无息地来到了我的心里。
我有一个秘密,
一个用心去呵护、陪伴的秘密。
我告诉你,
我的秘密,
就是你。
刘莫一尴尬的地眨了眨眼,赶紧转移视线,看不见的余光里,他的嘴角,有一抹笑。
因为心血来潮,她想回到当初住过的医院看看。很久之后才明白,其实早该遇到的,只是缘分未到。
从车上下来,挤过人群,到医院门口时,看到了刚才那名男子。
“来探望朋友吗?”男子小心问道。
“没有,就是来看看,你呢?”
很奇怪,她回答了他的问题。很奇妙,并没有掩饰什么。
“我在这儿工作啊,你不会以为我跟踪你吧?”
“啊?”刘莫一慌忙地摇摇头,笑着说:“你还挺幽默啊!”
刚进医院大门,就有一个小护士走过来,“廖医生,你女朋友很漂亮哦!我还以为你单身呢!”护士姐姐的脸上开了花似的。
“现在是上班时间。”
护士姐姐听到后,脸一下子拉的好长,嘴里嘟囔着“好像你不上班一样。”赶紧识趣地走开了。
“你请便,我先去工作了。”
她站在原地,看着他上了电梯,无比尴尬,但想到刚才那位护士误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的时候,他并没有着急否认,觉得有些奇怪,便跟了上去。
她一层一层的找,找刚才那位男子。正纳闷人到哪儿去了,就看到了他。
“小宇,最近医院来了一位骨髓增生异常的患者,你之前跟着陈教授很有研究,手术方面的事就交给你了。”
“院长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尽全力的。”
“艾!”
见到他从面前走过,想叫住他,但发现她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仔细想想,还是算了吧,要不然会被认为是搭讪的!
她耸了耸肩,便走开了。
……
我下了火车,顶着烈日,赶紧租了辆车。
开车的师傅三十不到,竟和我拉起了家常。
“姑娘,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车堵在了三环,本就酷热的天气,让我有些烦躁,这师傅突然说的这句话,让气氛一下子降到冰点,我尴尬地笑笑,表示不语。
透过后视镜,看到我的表情后又赶紧加了一句――“你别误会,我觉得叫美女太肤浅了,叫姑娘更有感觉。我并没有其他意思,就是想交个朋友。另外,我是真的感觉在哪里见过你。”
我犯着嘀咕:“What?难道我失忆了?”
我经常在外面漂泊,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可是,是真的没什么记忆了。不过觉得这师傅是老司机啊!太有文化了!
一座座高楼崛起,一条条道路疏通,生活节奏在加快,我的心跳也跟着加快了。看着窗外的长龙,我闭上了双眼,眯一会儿,马上就可以见到想见的人了。脑海中循环播放着师傅刚才的那句话,竟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了刘莫一。
……
刘莫一走在医院的走廊里,依稀听到了哭声,她听到哭声是从21房那边传来的,看见门虚掩着,就轻轻地走了进去。她看见一位三十来岁的母亲一边喂病床上的孩子吃饭一边哭泣。那孩子才七八岁,十分可爱,只是脸色很苍白,就像二十年前的廖程宇一样。
男孩让他的母亲不要哭,他母亲在强行挤出笑容的同时泪也在不停地掉。
就在这个时刻,有人进来了。
她与他再次四目相对。
这次,是他先离开她的视线。
他来到母子俩身边,温和地问男孩:“现在还难不难受啊?”还摸摸他的头。男孩露出笑容,现出两颗小虎牙。
她看着,想起了廖程宇,好像,他也有这样的牙齿。好像,好像。
“医生。”
男孩母亲站起来,擦去眼角的泪花,说:“真的是太感谢你了,如果不是你的话,我觉得我家孩子肯定是没救了。”她又低声抽噎着。
他看着病人家属这个样子,像极了当年他奶奶知道他可以救活的模样。笑了笑,“多陪陪孩子。”
男孩母亲点点头,又坐了下去,抚摸着男孩的小脑袋。
他从她身旁走过,什么也没说,她赶紧追了上去。
他突然转过身来,她差点就撞到他了!赶紧往后退了两步。
“姑娘,我们在哪里见过?”
他问的这样坦诚,她却听不出他言外之意。
“你是鱼的记忆吗?我们刚才见过啊!”
“我问的是之前,我们之前有没有见过?”
被他言行感到惊慌,愣在了原地,想火速逃离那个地方,可双腿不听劝,硬是征在了原地,面部僵硬。
她看见他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就走了。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来袭了低落,降临了落魄。感觉一个人,很难过,如鲠在喉。
她原来以为,他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后来发现,他是终点站,是她多年来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是归宿。
乡村的夜,静的无声无息,如诗如画。这火速发展的城市,即使半夜,那霓虹灯也总闪着耀眼的光芒,街道仍是车水马龙。
刘莫一准备回酒店休息了,刚欣赏完这座城市的夜景,晚风越来越调皮,她受不住寒冷。
来来往往的车辆,车头的照明灯射出的光亮又远到近,再由近到远。路上仍有行人,或许,他们是刚下晚班的游子,又或许是加班加点的奉献者。
着急赶路的她并未发现任何异常。气温下降,她一边走一边将外套裹紧。后面一直跟踪她的男子突然冲上前来,快速抢了她的包,飞奔逃去。当时,像傻了一样,根本不敢相信法治社会居然还有人敢抢劫!愣住了,看到一个身影冲了上去,去追那个抢劫犯。
廖程宇追着抢劫犯追了几条街,穷追不舍。那抢劫犯一看,情势不妙,保命要紧,将包一丢,拼了命地跑。见他丢包逃命,他便不再紧追,去捡包,以及被甩出来碎了膜的手机。
待他折回去时,她居然还愣在原地!
“东西我帮你追回来了,只是手机屏幕碎了!”
她半天才反应过来,连忙接过手机,说着谢谢。
“我刚下晚班,看见你一个女孩子走夜路不放心,所以便跟着你。没想到遇到了抢劫犯!晚上不安全,以后不要一个人到处乱跑。”
他话里带着训斥,可是,却那样的温柔。
“我家就在附近,去我家吧。”
啊?去他家?他只不过帮我追回了我的包,难道我就要以身相许了吗?
“有客房。”
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可他说出这句话后,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最后,终究去了。
白色格调,敞亮,干净。
她发现,门口的鞋,喝水的被子,都是双份。
“你家……还有人?”
“没有,我家就我一个人,他们都走了。”他说这句话后眼中划过一丝失落。这几年,一个人对着这房子发呆,有时候也在想,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她?“这些都是我给她准备的,只是过去很多年了,她没有回来。”说完转身朝厨房走去。
她?他口中的她难道是他的女朋友吗?什么东西都有双份,应该是很喜欢很喜欢才会一直在等她回来吧。
刘莫一这样想着,突然也失落起来,明明她等了这么多年,找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没有遇见呢?
她换好他刚才拿来的拖鞋,看着房间的布局,突然之间觉得他好有情调。阳台那儿的玻璃门上面,贴满了机器猫多啦A梦。她伸手去摸,这可是她从小到大最喜欢的呀!小时候最喜欢看哆啦A梦了,她住院的时候,妈妈给她买了机器猫,她在廖程宇转院那天送给了他。那些回忆,都被眼前的物品勾勒出来。
他端来一碗面,说“别的我不会做,只会煮清汤面,别介意就好。”
她走了过去,这面……色……?真的是清汤寡水的。本来晚上不吃东西的,但是不好拒绝,便开动了。那味道真是――没有味道?
难道,没有放盐?
实在是太淡了!
“你……放盐了吗?”
“忘了。用完了,忘记买了。”
……
也难怪,难怪这么淡。
……
“那个,客房杂物太多了,你睡我房间吧,我睡客厅。”
“哦,也行。”
跟着他进了他的房间,一进去,最先吸引视线的,就是床头的机器猫。她本能地走过去拿起机器猫,并且在机器猫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yi”。这是她送给他的!这个字母是她写上去的啊!有些歪歪斜斜的,非常可爱。
就是这么奇妙,时间对的刚刚好,一分也不少。
她转过身去,双眼含着热泪。
“刘莫一,今天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眼熟,但我不敢保证你就是我要等的那个人。但我看到你额头上有一道浅浅的疤,(用手拨开她的刘海,摸了摸那道疤)我想,肯定是那次车祸留下来的。之前,老家的人联系我说最近有个姑娘来打听我,我想,一定是你。今天你离开医院之前,我偷拍了一张照片,给老家的人发了过去,他说就是你。所以,今晚,我才跟着你。刚才,你看见玻璃门上贴着哆啦A梦,我以为你会想起我是谁了,可我表现得这样明显,你看到这个机器猫才想起来是我,刘莫一,我一直都在我们以前住院的医院工作。莫一,我等了你好久,你终于来了。”
她早已泪流满面。
这世上要太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明天会发生什么,偏偏等你毫无准备的时候,它就悄然无息地来临了。
“廖程宇!”她哭出了声“我找你找了好久了!我到处都找遍了都没有找到你!我一直都不敢相信你不在,原来你一直都在这里!”
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能看透对方的心思。
他一把将眼前的人揽在怀里,紧紧相拥。为二十年前的相遇,更为了二十年后的相逢。二十年的寻找与等待,重隔多年依然能在人群中认出对方的心。
……
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廖程宇不再只顾着工作,而是多抽时间陪她……
刘莫一想,刚进医院的时候,那名护士喊他廖医生,还有,那名医生也喊他小宇,怎么她就没有反应过来呢?就没有往那个地方去想!实在是太傻了,看到那只机器猫才敢去想,才敢肯定。可能,是因为奇妙的缘分吧。
“刘莫一,我表现的这么明显,你居然看到那只机器猫才想起我。”
明不明显都太笼统,倒不如说两颗心系在一起。二十年,你忘记了我的模样,我记不起你的轮廓,在茫茫人海中相遇,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
七八月的天,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
“你说廖医生年轻有为,不但在治疗类白血病方面颇有研究,在骨科手术方面也有很大造诣啊!”
“那可不,人家可是吴青云教授的学生!”
护士站,两位护士聊着天。
手术室的灯还是亮的,帮忙照C臂的师傅打起了瞌睡。
手术还没有结束,滂沱的大雨下的匆忙。
“撤了!撤了!”
吓得打瞌睡的人一激灵。
“好了好了!终于可以睡觉了!”师傅脸上笑开了花。
“小廖啊,这次给你做助手,我心里也是高兴,没想到我这把老骨头了,还能帮忙完成这么有难度的手术!”
“主任您说笑了,您是伯乐,愿意相信我,我很感激。”
“好了,不说这个了!”主任看了一眼外面,“这雨好大啊,你赶紧回去吧!”
好大的雨?
“艾,小廖!”
主任刚说完,廖程宇就跑了,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站在电影院门口的刘莫一,打着寒噤,浑身直哆嗦。
廖程宇开着自己的车来的,眉头紧皱,他忘记了她还在等他。
电影放完了,那些情侣都走了,她蜷缩在一角,等着想等的人。
一辆车在雨夜中“飞”了过来,一个漂移,停在不远处,她猛地抬头,看见他拿着伞跑了过来,赶紧站了起来,跑过去抱住了他。他有些吃惊,很懊恼,有些自责,不应该让她再等的!
“一一,没有等到我,你应该先回去的。”说完亲了一下她的额头,把她抱得紧紧的。
“你说过会来的,所以我愿意等你。”
“一一,以后我不让你等了,我来找你。”
“好。”
他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炽热的心,让她感同身受。她分明感觉那颗心在剧烈的跳动,自己也跟着心跳加速。
哪有什么值得与否,在所谓的爱情面前,只有我愿意罢了。值不值得,都是旁人的说辞,哪怕再久,一句我愿意,顷刻间便化作你我之间的桥梁,等你与我想见。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所谓的理由,只不过是穿着掩饰的衣物让旁人相信而已。
……
淋雨之后,感冒来袭。
“你血管挺好找的,所以不用担心,我技术很好的,毕竟廖医生到处找人给你打针。”
打针的护士语气很冷淡,但动作很温柔,她只觉得尴尬,但还是到了谢。
喉咙有些发炎,鼻子也不通了,看着这药水一滴滴下来,倒希望赶紧好起来了。
廖程宇太忙了,说查完房再来看她,她相信他的话,没觉着委屈,却十分满意,满足现状,享受生活,发现乐趣,安于生活。
人啊,学会满足,便是幸福。那种在得陇望蜀的同时又得鱼忘荃的人,便是作茧自缚。倒不如潇潇洒洒,活的痛快,省得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啊!
“我不知怎么了,脚受伤了,走路一瘸一拐的,我身边还有一个小朋友,我没有见过他,但我觉得他很可爱,有两颗小虎牙,笑起来很好看。说实话,有点像廖程宇小时候,但是他看着更阳光一些,很爱笑。我周围很多人,他们都要去祈福。天上有很多孔明灯,写满了人们的心事。我看见一名男子,穿着婚纱,好像也是去祈福。穿着高跟鞋走路都走不稳。我想,他应该很爱那名女孩吧,才会以这样的方式付诸诚意。我看见有多人围了上来,有一个人坐在轿子上,被七八个人抬着,听说家里很有钱,也是去祈福的。不过,有没有诚心,上天看得见。我不记得我的愿望了,我看着那个小孩,就想,许他平安长大就好了。霎那间,烟花燃起,甚是美丽,人们忘记了路途遥远的疲劳,都停下脚步,欣赏这霎那间的美丽,就好像那一瞬间就是永恒。我突然想起了昙花的花语,就好像这烟花一样,美丽,只在一瞬间。不免有些伤感。突然,那名男子回头看向我,我有些张皇失措,很奇怪,我觉得他很熟悉,我拼命地睁开眼去看他,可是我看不清他的脸,我只看见他有两颗虎牙,笑起来很好看,可是,没有任何映像。我带着小孩继续走,前面的路况越来越不好走,我被拌了一下,摔倒在地,没有人扶我。我回头去看,那个小孩不见了,我身边突然遍地开满了昙花,我很惊讶,自己颤巍巍地起身,陶醉其中。我听见有人对我说――你真的不记得你的愿望了吗?我很慌张,我拼命去想,可是我记不起来。我看见那名婚纱男子向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子走过去,然后将手中的鲜花送给她。我的心被刺痛了一般,很难受。脑海中忽然闪过他卧病在床的画面,我去为他祈福,希望他痊愈。头突然很痛,我拼命摇头,觉得事情不是这样,可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看见那名跟我很像的女子走过来,她说――你历尽千辛万苦,就是来为他祈福,可是你怎么能忘了呢?刘莫一!我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回过头去,我看清了那人的脸――廖程宇,我揉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他就躺在我的身边。原来,这只是我的梦。”
我听到她跟我说起这个梦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笑了,我觉着,原来,这种感觉,那么美好,让人梦里都能感受到,念念不忘。
二十年前的承诺,二十年后的坚持,最终,找到了那个人。
念念不忘那寒冬腊梅,恋恋不舍那娇女妩媚,亭亭玉立那待放花蕾,姗姗而来那一私忏悔。姗姗来迟不怪你,重要的是,你来了。
花因花落而知花娇贵,人因情疏而知人珍贵。在失去后才后悔,才幡然醒悟,才勇于付出。这个世界,太过复杂,单单世界双双人,一生一世只愿留你一人。
夜深后,夜色浓后,翻开尘封的流年,忽想,你我暮年,静坐庭前,赏日出日落,看分明四季,儿女成群,欢笑不散。转眼间,仿如隔世,你只从我眼前停留片刻,就在我心中驻营一生,脑海中便勾起,与你相处几辈子的画面。
“姑娘,到了。”
我被司机的话拉回现实。突然觉得,这时间过得真快啊,他们经历了二十年,而回忆起来,却不要一个时辰。时间的流逝,果然在不经心之间,不留意之际,抓不住它,更盼不回,能做的,就是珍惜,已经好好的爱自己。在多年以后回想起昔日风华时,记得当时青春正好,一笼轻纱裹皎月,一缕清风佛脸颊,应给自己添一抹浅笑,笑着学会放下,笑着继续长大。
临走前,又跟师傅聊了几句。
我带着行李,住进事先预订的酒店,这间酒店,是当初廖程宇向刘莫一求婚的地方。
那天,廖程宇穿着婚纱,刘莫一穿着西装,两个人都很俊,笑容都很美。
忆一浮流年,揽一缕清风,赏一轮明月,做一帘幽梦,伴一人余生。天作之合,喜结良缘,夫妻恩爱,长长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