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看到那个人,是在姐姐的剪报上面。
几个大字:天后金牌细碟。歌手穿着一身巴洛克拼贴风格的仿芭蕾舞裙,旁边一行字:“另类天后实验初探——致敬《红菱艳》。”那个人作为包揽全碟的词人,照片赫然在侧。与一旁歌手亮闪闪的形象格格不入。照片的背景是白墙与后窗,那人夹着一根烟,黑发遮住半个侧脸,神色难辨,仿佛身处斜阳的光影里。剪报终日贴在姐姐屋里的墙壁上,终于化作他记忆里难以褪去的泛黄印象。照片其实是黑白的,斜阳只是他的一个幻想。
他还特别注意这张碟的歌词。那时候他刚开始看博尔赫斯,刚知道德彪西与尼金斯基同处于遥远的二十世纪初。“给你一朵开在枯黄玫瑰里的日落。”这句歌词令他不解,然后他想到博尔赫斯的诗,“我交给你,在你生前多年,在日落之际看见的一朵枯黄玫瑰的记忆。”
他开始觉得有趣起来。
他的父亲是一个罗曼蒂克的闲人,把唱片当成一日三餐,无论是摇滚乐队还是小岛情歌。而有情歌在的地方,Albert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Albert的情歌遍布大街小巷,遍布成衣店与橱窗,也在父亲的唱片机里飘来荡去,把人们的耳朵吵得不胜其烦。
那是Albert最风头无两的年代——刚好是他最见识短浅的年龄,最容易大惊小怪,也最容易自得其乐。他整日被Albert环绕——他说这环绕是被迫的,Albert是一个泛滥的名字,被这样一场幕天席地的流行环绕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被耳濡目染也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于是,当Albert仿写“我交给你,在你生前多年,在日落之际看见的一朵枯黄玫瑰的记忆”,他就仿写,“谁也不会见到你走下那处泉水,无论是朗朗白日还是黄金的圆月”。
他从未将什么东西视为生命的意义,生命的意义是一件模糊而暧昧的事情。他对待热爱的事物,就像对待每一片落下的羽毛——他不确定哪一片会在空中飘得更久。所以,他一路以来那样巧合而又必然地靠近了Albert,并不能证明他的忠贞;他处心积虑般的获得了Albert的注意,并不能昭示他的决心。
这只是一个追逐羽毛的游戏,最终,羽毛落在了Albert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