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不到,黄正青就早早吃过晚饭,撑得慌,感觉都要从嗓子眼溢出来了。他烧了一大锅面条,按着多年来的习惯,他烧了两个人吃的量,还加了好多的火腿肠、碎肉什么的。这些肉制品是给烈烈买的,平时他自己几乎不吃,但今天一看保质期就快过了,扔了太可惜,就一起剁了下锅。烧好后他才想起,烈烈是不在家吃晚饭的。他放开胃口硬生生吃完一大锅面条,觉得自己的手艺还真是不错。
洗干净锅碗筷子,时间还早,黄正青坐在床沿上,眯着眼睛打量着小小的房间。房间不大,也就二十来个平方,尽管只是租来的,但这两年来,他和烈烈一直住在这里,就和家没什么分别。他好喜欢这里。他拿起扫帚,下意识地在地上扫着,其实地面还算干净。
放下扫帚,黄正青再次打量着房间,这地方真不错,他觉得自己还真是会收拾。
骑着电瓶车赶到学校,离四点半烈烈放学还有十来分钟。黄正青和许多来接孩子的家长一样,在校外等着。尽管天天都能见到孩子,家长们还是伸长脖子期盼着自己家那个小小的身影从校门里走出来。
这几夜,好几次醒来,黄正青发现自己的脸上都是泪。在做噩梦的同时,他哭了。自从妻子去世一个月后,他好像再没哭过,直到这几天。他曾无数次想过,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他会过怎样的一种日子,再怎样,也绝对不会比现在更辛苦。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烈烈是他在世上最大的牵挂,是他在这世上最好的礼物之一。
电动门缓缓打开,除了值日的和因故留下的,其他放学的孩子按班排队,从学校里走出来。烈烈出现在校门口,看到黄正青披着雨衣朝他走去,就飞奔而来。“爸,我今天拿到小五角星了,老师表扬我,字写得很端正!”
“好,烈烈太厉害了。”黄正青不由得咧开嘴,“你这孩子真是比我强太多,我写字都能歪到天上去。”
“你的手不是受过伤嘛。”烈烈说,“我猜你以前肯定写字也是很端正的。”
“是啊是啊。”黄正青不由得想起以前,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写字写得很端正的时候,好像一直写得很敷衍潦草,“可是,以前爸爸也没有好好写字,太可惜了。”
校门口一时间非常拥挤。一个中老年女子撑着伞,叫道:“阿牛,我在这里!”一个黑黑的小男孩泥鳅似的从人堆里冲出来,钻到她的伞下,两人一起离开。
“烈烈,爸爸今天晚上要值班,我带你到小云阿姨那里。我跟她说好了,晚上你跟着她做作业好不好?”黄正青问。
“好的,太好了,我喜欢小云阿姨。”
“不过,我可提醒你,不许让阿姨带你去吃汉堡什么的。”黄正青说,“你跟着阿姨回家,家里有什么就吃什么,不许提要求,不许让阿姨给你买这买那的,记住了吗?”
“记住啦,记住啦!”烈烈说,“我要记不住,你又要打我屁股。”
黄正青一愣,“我什么时候打过你屁股?”
烈烈想了一会儿,说道:“嗯,我上幼儿园的时候,你打过我屁股。你忘记啦?”
黄正青骑上电瓶车,努力地想着,他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对烈烈动过手。骑出好远,他终于想起,他带着烈烈刚到佳州的时候,一开始一切都没有完全适应,有时候人会非常焦躁。一天傍晚,他很晚才去接孩子,烈烈哭闹着非要买二十块钱一个的玩具,好像是一个绿色的小恐龙。他心情本来就不好,加上口袋里没什么钱,就在玩具店门口打了烈烈的屁股好几下。那之后,他后悔了好几天。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孩子还记得这事。他眼睛有点酸,希望烈烈以后想起他的时候,不会记得打屁股的事。
到财务公司楼下时,云筱黎刚刚下班,正好和黄正青父子会合。
“小云,今天晚上烈烈就拜托你照顾了。”黄正青说。
“客气什么。”云筱黎说,“我反正晚上都空的。烈烈在我那里,跟在家一样。”
黄正青摸摸儿子的脑袋,“要听阿姨的话,老实做作业,不能提要求,知道吗?如果晚了,我就不来接你,你在叔叔阿姨家住着。”
“知道!”烈烈很不高兴,“刚才都说过了嘛,还唠叨来唠叨去的。”
云筱黎说:“你放心去加班吧,我和小楼看着烈烈,你还不放心?”
“放心,放心,比我自己看孩子还放心。”黄正青说着,帮烈烈上了云筱黎的电动车。
“爸爸,再见!”烈烈挥挥手,钻进了云筱黎的雨衣里。
看着云筱黎的电动车渐渐远去,黄正青眼眶一热,险些掉下泪来。他想,烈烈长大了一定比他有出息。他又想,曲小楼真是个瞎子,云筱黎这么好的姑娘,这小子居然不急着跟她成家。
曲小楼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天花板上的一辆裂缝。从公墓回来后,他连饭都没吃,一直想着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昨晚在东湖排挡吃宵夜时,黄正青反反复复无数次对他提起的。就算黄正青不提起,他也会在这个时刻苦苦思索:会不会失去云筱黎。
很长时间来,他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总觉得他和云筱黎密不可分,就像太阳落下后一定会升起那样正常。现在,他不得不考虑了。如果他行事失败,死于赫彬彬之手,那就什么都没了,生命和云筱黎,还有他还能找到些乐趣的这个世界;如果行事成功,但最后败露了,这个可能性非常大,他也将难逃一死,最好的结果也是牢底坐穿,同样会失去云筱黎;就算他躲过了法律的惩罚,云筱黎会不会对此有所察觉?一旦有察觉,她会不会离开他?就算世上谁都不知道,他自己能一辈子都漠视自己手上的献血,若无其事过上一生吗?
问题太多太多。最好的办法就是跟黄正青说的那样,把别的事都放到一边,先和云筱黎成家,房子没有,可以先租着,租一套大一点好一点的房子。但是,摆在房间里的黄菊花和康乃馨,让他清楚知道,这个想法不可行。如果放弃复仇,他会后悔一辈子。
赫彬彬必须去死。
曲小楼想,这是他的第一选择,别的事只能先放到一边。
手机定时的闹钟响了,下午三点半。曲小楼从床上起来,打开橱柜,找出云筱黎给他买的自热咖喱鸡肉饭,挑了两包,加热后吃了起来。这种饭相比其他速食食品算是贵的,可云筱黎见曲小楼对这个很有兴趣,就买了。饿了大半天,曲小楼觉得这速食味道还不错。
两份饭下肚,曲小楼又吃了一个苹果,喝了一盒牛奶。晚上也许会等到很晚,他必须多吃一点。他还想再吃点饼干,但柜子里没有存货了。
收拾完桌子,曲小楼起身跳了几下,确认身上没有会发出叮当异响的物件。他从杂物柜里拿了几副鞋套,放在牛仔裤左边兜里,又找出一副薄薄的线手套,放在右边兜里。他拿出贴身藏好的麻绳,抖开,两手各持一端,模拟着前方有人,他悄悄接近,猛地用绳子套住对方的脖子,迅疾一个转身,背紧贴着对方的背部,像纤夫拉纤一样,使尽全力拉拽,久久不放松。在他的想象中,被他套住的那个人先是剧烈挣扎,两腿乱蹬,两手紧紧扯着麻绳想要解开,但是,这个人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挣扎越来越微弱,直至一动不动,最后这个人高大的身躯死沉死沉地下坠,以至于把他也带倒在地。
练习了七八次,曲小楼觉得够熟练了,脑子里的那段影像就像剪辑得恰到好处似的变得酣畅淋漓、一气呵成。这个动作,是他刚才躺在床上的时候想出来的。赫彬彬比他高比他壮,从背后偷袭更有把握,这个动作使他这个攻击者能有效地抵消对方的反击,用尽量短的时间达成目的。
曲小楼又练习了几次,额头上出了微微的汗,他觉得火候已到,无需再练。
离云筱黎平时下班回来的时间大约还有半个多小时,曲小楼觉得自己应该出门了。他重新藏好麻绳,整理好衣服,检查了一遍,该带的东西都带了。他犹豫着是不是要给云筱黎打个电话。他害怕自己会在电话里情绪失控最终放弃了计划,或者情绪上的变化被云筱黎察觉出端倪而破坏了计划,思来想去,他又把拿出的手机放了回去。
曲小楼在房间里踱着步,小小的房间略显得凌乱,但已是云筱黎能收拾整洁的极限了。这里处处是她的痕迹,从小摆件到家具,从粉红的被套到晾着的内衣,就算她此时不在房间里,可她的气息无处不在。我还能闻到这样的气息吗?曲小楼几乎动摇了。
愣了一会儿,曲小楼带上门,没有回头望,慢慢披上雨衣,走进雨幕之中。摩托车停在对面的车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