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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们要出去偷马。他是这么说的,人就站在小屋的门口,在我跟父亲来这里过夏天的时候。那时我十五岁,是一九四八年七月初的某一天,三年前德国人撤走了,但我不记得我们谈论过这些事。至少我父亲没有,他从来不提战争。

约恩常常来我们家门口,什么时间都有,要我跟他一道出去:射野兔,在清浅的月色里登山越林,在河里钓鳟鱼,或者把那些黄得发亮的圆木头当平衡杆走,在河川整治过后很久,这些木头仍旧挨着我们的小屋顺流而行。这很危险,可是我从来没说过一个“不”字,也从来没跟我父亲提过。从厨房窗口看得见这条长长的河流,不过我们并不在河的这一段玩平衡木。我们总是跑得远远的,将近一公里。有时候走得更远,要花一个钟头才能穿过森林走回家,在我们全身湿透发抖着拼命地爬上岸之后。

约恩只要我做伴。他有两个双胞胎弟弟,拉尔斯和奥得,而他跟我同岁。我不知道我在奥斯陆时,他都跟谁在一起。他从没跟我谈起过,我也从没告诉过他我在城市里做了什么。

他从来不敲门,总是将小船拴在河边,静悄悄地沿小径走过来,等在门口,直到我发觉他来了,但绝不会等太久。即便是大清早我还睡着,在梦里都会感受到一阵骚动,就好像尿急了,拼命要醒过来似的,然后我一睁开眼,知道其实不是为了那个。我直接走到门口,开了门,就看到他在那里。他露出那特有的微笑,习惯性地斜眯着眼。

“去不去?”他说,“我们去偷马。”

我后来发现,这个“我们”一般指的就是我和他。如果我不去,他就一个人去,那当然不好玩。再说,单独一个人偷马很难。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

“你等了很久吗?”我说。

“我刚到。”

他总是这么说,我从来不知道是真是假。我站在门阶上,只穿了条内裤,越过他的肩膀往外看。天已经亮了。河面上有丝丝缕缕的雾气,有点冷。不久会暖和起来的,可是现在我感觉鸡皮疙瘩爬满了我的肚子和腿胯。我仍旧站在那里注视着河水,看着它从稍远的河湾转过来,在雾气中亮亮地软软地流过去。它铭刻在我心里。整个冬天我都会梦见它。

“哪里的马?”我说。

“巴卡的马。他把它们围在森林的围场里,在农庄后面。”

“我知道。进来等我穿上衣服。”

“我在这里等。”他说。

他从来不进屋里,也许是因为我父亲。他从来不跟我父亲说话,连“哈喽”都不说。在路上买东西遇到彼此的时候,都只看着地上,而我父亲会停下来回过身看着他说:“这不是约恩吗?”

“嗯。”我说。

“他怎么回事?”我父亲每回都这么说,好像很尴尬。

每回我都说:“我不知道。”

事实上我真的不知道,我从来没想过去问。现在约恩站在门阶上,那其实只是一块石板。他垂眼盯着河水,我则从树干做的一把椅子背上抄起衣服,迅速穿好。我不喜欢让他站在那里久等,即使门开着,他从头到尾都看得见我。

显然我应该明白,那个七月的早晨有些特别,或许是河上的雾和山麓上的岚,或许是天空白亮的光,或许是约恩说话的方式,也或许是他在门口一动一静的样子。可是我才十五岁,我唯一注意到的是他没有带着总不离身的枪,那是为了以防万一有野兔从我们走的小径窜过。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拿着枪只会碍事。现在只是去偷马,毕竟不是要去射马。就我当时的分析来看,他还是跟平常一样:时而沉着热情,时而斜眯着眼,一心专注于我们要去做的事上面,没有一丝不耐烦的迹象。我很中意这点,在我们的探险活动当中,跟他比起来,我是个迟钝的人。这早已不是秘密。他有多年的经验,而我唯一拿手的是跨骑在圆木头上顺水流,我的平衡感浑然天成,是个天才。约恩也是这么想的,虽然他没有明说。

他对我的指导就是勇往直前,只有我肯放开手,不要瞻前顾后地想太多而拖慢自己的脚步,才可以达成许多不可能达成的梦想。

“好了。都准备好了,走。”我说。

我们一起出发从小径走向河边。时间很早。扇形的阳光刷过山麓,给万物带来全新的色彩,水面上残留的雾气化开消失了。我感到暖意立刻钻进了毛衣,闭上眼睛,一步也不会踏错地走着,直到我知道我们已经到达河岸。我睁开眼,踩着河水侵蚀过的鹅卵石走过去,爬到船尾。约恩先把船推离岸边,再跳上来,拿起桨,短促有力地将船划入溪流。他让小船漂了一段才开始划,一直划到五十米开外的对岸。远到从小屋的方向完全看不到我们。

然后我们爬上斜坡,约恩走在我前面,我们沿着草原边的铁刺网走着,牧草在一层淡雾底下竖得高高的,过不了多久,就要被割掉放在架子上晒干。感觉好似走在只到屁股高的水域里,没有一点阻力,就像在梦境里。那时候我常常梦见水,我对水特别有好感。

这是巴卡的牧草地,我们来过很多次了,在牧草地之间有条道路通往小商店,身上有钱的时候,我们就走这条路去买杂志、糖果之类的东西。口袋里的钢镚随着我们的脚步,一个、两个,有时候甚至五个地一起叮当作响。或者走另一个方向去约恩家。每次去他家,他母亲都热烈欢迎,你如果见了,一定以为我是什么王公贵族。可是他父亲不是把头埋在报纸里,就是在谷仓里忙着一刻也不能等的活儿。这其中总有些我搞不太懂的地方,不过我不会为这事烦恼。他在谷仓里爱待多久就待多久,我根本不在乎。不管发生什么,反正夏天结束我就回家了。

巴卡的农庄在道路最远的一头,在他每隔一年种一次的燕麦和大麦田后面。从某个角度看,离森林和谷仓很近。他就在森林里用铁刺网在树与树之间、上下两个高度地围起好大一个范围,养了四匹马。这是他的森林,很大一片。他是这一区最大的地主,大家都受不了这个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没对我们做过什么事,我也从没听过他口吐恶言,可是他有一个大农场,而约恩是小佃农的儿子。在这块离瑞典边界只有几公里路的河谷地上,几乎人人都是小佃农,大多数人仍旧靠自己的庄稼收成和运去乳品场的牛奶度日,到了伐木季节就改当伐木工,在巴卡的森林里,或其他地方,要么就在那个从贝鲁姆来的阔佬的森林里;西北边都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土地。依我所见,大家都没什么钱。巴卡也许有一些,而约恩的爸爸没钱,我父亲当然也没有,至少我认为如此。所以我父亲是怎么凑足钱买下这间避暑小屋的,到现在仍是个谜。坦白说,我始终摸不清楚我父亲到底靠什么谋生,尤其是,靠什么在养活他自己、养活我们,因为他的工作常常一个接一个地换,总是牵扯许多工具和小机器。有时候他会做很多计划,握着铅笔在那里想事情,要不就是离家远行,走遍全国各地,各个我从来没去过也从来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地方,反正他绝对不领薪水就是了。他常常有一堆事情要做,另外一些时候又很闲,不过,他还是想办法存足了钱。前年我们第一次到这里的时候,他四处走着看着,神秘兮兮地笑着,拍拍那些树,坐在河岸的大石头上托着下巴,望着河水,仿佛是在和老朋友们叙旧——有可能吗?那当然不可能。

我和约恩离开了草原的小径走上大路。虽然我们之前来过很多次,但这次的感觉很不同。我们是来偷马的,我们知道这代表什么。我们将成为罪犯。这会改变一个人,面貌会因此而改变,步伐也会因此而改变,让别人一点办法也没有。偷马人,是最坏的。我们知道贝克斯河以西的法律,我们看过牛仔杂志,也许我们可以说我们住在贝克斯河以东,很远很远的东边,以至于你也可以反过来说,就看你怎样看待这个世界了,可是法律是不讲情面的。如果被抓到了,直接就在你脖子上绕一条绳子挂在树上,粗糙的麻绳勒着柔软的皮肤,有人朝马屁股上用力挥一鞭,它就从你大腿下面飞奔出去,你就享用到一生都享用不尽的空气,而你的这条命在闪过的一堆愈来愈模糊的印象中消失,直至你自己、你所看见的一切全被掏空,然后眼前充满了迷雾,最终变成一片漆黑。才十五岁啊,这是你最后一个想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为了一匹马,然后一切的一切都太迟了。巴卡的屋子灰暗阴沉,坐落在森林边缘,显露出从未有过的压迫感。清晨,窗户很暗,也许他就站在那里看着大路,看得见我们行走的样子,清清楚楚地知道我们想做什么。

现在回转已经太迟了。我们在碎石子路上僵硬地走了两三百米,转过一个弯,屋子就看不见了。然后我们又继续走上另外一条小径,穿过另外一片也是归巴卡所有的野地,进入了森林。一开始林木又密又黑,全是高大的云杉,没有矮树丛,因为这里光线不能完全进来,只有深绿色的青苔,像巨幅的地毯,走在上面软软的。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着,每踩一步都能感觉到青苔往下一陷。约恩穿着破球鞋,走在我前面。我们绕过一个大弯,仍旧靠右边,头顶上的空间逐渐开阔,忽然就看见了两排亮晃晃的铁刺网。到了。我们眼前是一大块空地,这里的云杉全都被砍掉了,松苗和桦树出奇地高,孤孤单单的,背后没有半点掩蔽。有些树因为吃不消北边的风,连根倒了下来。在云杉的断枝残干中间,野草长得苍翠茂密。在更远处的一堆树丛后面,我们看见了那些马,只看得见马屁股,甩着尾巴拍打着马蝇。我们闻到马粪的气味,湿湿的苔藓味,还有无处不在的超越我们自身、也无法形容的又甜蜜又浓郁的味道,都是属于这个森林的。森林连绵不断地往北延伸,进入瑞典,越过芬兰,一直到西伯利亚。你很可能在这个森林里迷路,一百个人搜上好几周也绝不可能找到你。怎么会这么倒霉?我想着,干吗在这里迷路呢?只是当时我不知道这个想法有多么严重。

约恩弯下腰在两排铁刺网中间爬行,一只手按住较低的那一排,我躺在地上,从较低的一排网子底下滚过去,我们的裤子、毛衣一点都没有被钩破。我们小心翼翼地走过草丛,走向那些马。

“那棵白桦树,”约恩指着说,“爬上去。”离马匹不远处,有一棵很大的白桦树,枝丫粗壮,最低的部分离地三米。我二话不说,轻手轻脚地走向那棵大树。我一走近,那些马抬起头转过来看着我,然后继续嚼着草,没有骚动。约恩从另外一边以半个圆圈的方式绕过来。我踢掉鞋子,两手摸着树干后面,找到一个可以稳稳踩住的裂缝,把另一只脚平贴着树干,像猴子似的往上爬,爬到左手够住树枝为止。我倾身向前用右手抓牢了,让左脚滑离粗糙的树干,靠两手撑住自己一会儿,再把整个人往上提,坐在那里,两脚悬空晃荡。那个时候我做这种事轻而易举。

“好了,”我静静地招呼,“准备好了。”

约恩蹲在那些马匹前面,低声跟它们说着话。它们安静地站着,脑袋都向着他,耳朵往前推,听着那几近耳语的声音。反正从我坐的枝丫上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可是当我说“好了”的时候,他立刻跳起来,大喊:“嗬喂!”边喊边展开手臂。

那些马兜着圈子开始跑。不太快,也不太慢。两匹向左边跑,两匹笔直地朝着我所在的树跑过来。

“预备。”约恩叫喊着,以童子军招呼的方式向空中竖起三根手指。

“早预备好了。”我喊道。我把肚子贴着树枝,靠两只手保持平衡,两条腿像剪刀似的悬空张开。受到从地面传上树梢的马蹄声的影响,我胸口隐约有打鼓的声音,还有一种完全来自不同地方、来自内心深处的颤抖声,它从肚子发出,到屁股打住。无法可想,所以我干脆不想它。我准备好了。

那些马过来了。我听见它们重重的呼吸声,树震动得更强烈了,马蹄声填满了我的脑袋。在我刚好看到下方最近一匹马的口鼻时,我滑下树枝,两腿僵直地朝两边叉开,再一松手,降落到马背上。稍微太过接近它的脖子,它的肩胛骨撞到我的裤裆,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直冲上喉咙。看电影里佐罗做起来好简单,我现在却眼泪直流,一面想吐,一面得双手死命地抓住马鬃,屈身向前,嘴唇抿得死紧。那马狂猛地甩着头,它的背部顶撞着我的裤裆,飞奔得愈来愈快。另外一匹马有样学样,我们一起像奔雷似的在树干之间奔驰。我听见约恩在我身后吼着“呀嗬”,我也好想大吼,可是我做不到。我满嘴都是要吐出来的东西,都不能呼吸了,终于我一股脑儿地全部吐到了马脖子上。现在,依稀可闻的呕吐物的味道,加上那些马匹的声音,让我再也听不见约恩的吼声了。突然,有一个很急促的声音响起。响雷般的马蹄声渐渐停止,马背一阵阵冲撞着全身,像是自己的心在猛跳,四周忽然出现的静默蔓延开来,盖过了一切。透过这份静默,我听见了鸟叫声。我清楚地听到云杉树梢有只画眉鸟,高高的天上云雀声声,还有好几种鸟儿唱着我没听过的歌。这感觉好诡异,就像一部无声的电影配上了一些别的声音,在同一时间我身处在两个地方,没有一点伤。

“呀嗬!”我尖叫。我可以听见自己的声音,但是这声音好像来自别的地方,来自鸟儿唱歌的广垠空间,是那片寂静中的一声鸟叫。这一瞬间,我感到非常快乐。我的胸口鼓胀得像手风琴的风箱,每呼吸一次就会有音符跑出来。这时,我看到面前的森林里有一样发光的东西,是铁刺网。我们已经冲过空地,以惊人的速度直奔另一边的围篱,马背又不断地撞击着我的裤裆,我死命地拽着马鬃,心想着:我们要跳过去了。可是并没有。就在快要到围篱的时候,两匹马同时一个急转,惯性把我从马背上甩了出去,我挥手踢脚地腾空而去,不偏不倚地飞过了围篱。我感觉到铁丝钩开了毛衣的袖子,一阵剧痛,然后我躺在石楠草丛里,强大的冲击力把我体内的空气全部冲掉了。

我大概有几秒钟失去了知觉,因为我记得自己一睁开眼,仿佛面对着一个全新的世界:眼前没有一件事是熟悉的,我的脑袋空空,什么想法也没有,一切都好干净,天空蓝得透明,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甚至连自己的身体也不认得了。无名无姓的我飘来荡去,第一次看着这世界,只觉得它出奇地光鲜亮丽,之后我听见一阵马嘶声,还有奔腾的马蹄声。忽然,似乎有根呼呼作响的回力棒啪地敲在我的额头上——全部又都找上来了,我想,要命,我瘫痪啦。我看着石楠草丛中凸出来的两只光脚丫,它们仿佛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当我看见约恩骑在马背上,一条绳子绕着马鼻子,朝着围篱过来的时候,我仍旧疲惫地躺在地上。他用那条绳子控制着马匹。他拉扯绳子,恰好停在围篱的另一边,那马几乎是侧贴着围篱停住的。他垂眼看着我。

“你躺在这里?”他说。

“我瘫了。”我说。

“我想不会。”他说。

“应该会。”说着,我再看看自己的脚。之后我站起来。很痛,是背上,还有身体一侧,但里面应该没问题。前手臂一个伤口在出血,渗到了毛衣外面,那里正好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不过仅此而已。我把袖子剩下的部分扯下来,绑住受伤的胳臂,伤口痛得厉害。约恩平静地坐在马背上。现在我才看见他手里握着我的鞋子。

“你要不要再骑上来?”他说。

“我想不要了,”我说,“我的屁股好痛。”虽然那不是我受伤最重的地方。我感觉到约恩笑了一下,但不太确定,因为太阳光照着我的脸。他滑下马,松开缠着马鼻子的绳子,手一挥,叫它走。马儿快乐地跑开了。

约恩又用原来进去的方式钻出了围篱,脚步轻快利落,哪儿都没刮伤。他走过来,把我的鞋扔到石楠草堆里。

“你可以走吗?”他说。

“可以吧。”我说。我把两只脚推入鞋子里,没系鞋带,免得还要弯腰,然后我们继续往森林深处走去。约恩拿着一根软树枝带着我走,我的背很僵硬,一条腿得稍微拖着,一只手臂牢牢地贴着身体。林子里的路还长着呢,我担心时候一到可能走不到家了。我随即想起几个星期前父亲要我去小屋后面割草的事。草长得太高,不久就会倒下来变成一个硬硬的草褥子,到时候什么东西也长不出来了。“你可以用短柄镰刀,”他说,“对一个生手来说,拿起来比较容易。”我去棚子里取出镰刀,铆足了力气开始干活,试着像父亲从前那样开出路来,我看过他做这些。我干得满头大汗,成果不错,虽然镰刀对我来说算是一种全新的工具。沿着小屋的墙壁有一大块带刺的荨麻,长得又高又密,我得绕大半个圈子才能继续工作。父亲转过身来看着我。他歪着头搓着下巴,我直起身子等着听他的高见。

“为什么不把荨麻割了?”他说。

我低头看着短镰刀,再看看那些高高的荨麻。

“会伤到。”我说。他半带笑地看着我,微微地摇了摇头。

“等伤到了再做决定吧。”说着他突然严肃起来。他走向荨麻丛,空手抓住一把带刺的荨麻,稳稳地把它们连根拔起,一把接一把,摞成一堆,在没拔完之前不打算罢手,他脸上没有一点痛苦的表情。我跟着约恩走在小径上,觉得有点难为情,于是挺直身子调整步伐,照着正常的姿态走。走了没几步,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这样走。

“我们要去哪里?”我说。

“我要给你看样东西,”他说,“不远。”

现在太阳升得很高了,树底下很热,闻起来都有热的味道,森林里到处都是声音:有鸟儿拍动翅膀的声音,有枝丫断裂的声音,有鹰的尖叫声,有野兔发出来的咻咻声,有蜜蜂拈花时隐约发出的嗡嗡声。我听见蚂蚁在石楠丛里爬。我们行走的小径随着山坡的走势向上,我用鼻子做深呼吸,想着不管日后命运如何转折,行脚走到多远,我要永远记得这个地方这一刻的样子,想念着它。转过身来,透过冷杉和松树那错落的枝条,我看见远处山谷底下闪烁蜿蜒的河流,我看见巴卡锯木厂的红瓦屋顶在河岸偏远的南方,窄窄的河道旁,那条绿色小径上还有好几间农舍。那里的每户人家我都认识,我也知道每间房子里住了多少人。就算看不见河岸边更远处我那间小屋,我也可以明确地指出它在哪些树后面。我不知道父亲是否还睡着,也许他正走来走去地在找我,他并不会担心我到底去了哪里,会不会很快回家,他该不该开始做早餐。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好饿。

“到了,”约恩说,“喏。”他指着离小径稍微有些距离的一棵大杉树。我们站定了。

“这棵树好大。”我说。

“不是那个,”约恩说,“过来。”他走向大树,开始往上爬。这并不难,最低的树枝又长又结实,沉甸甸地垂着,很容易抓住,不一会儿他就上了好几米。我也跟上。他爬得好快,爬了将近十米之后,停下来坐着,等我们两个高度齐平。树上的空位多的是,我们本可以肩并肩坐在各自的粗枝干上。他指着他坐着的那根树枝,有一处一分为二。有个鸟巢垂挂在分叉点上,看着好像一个很深的碗,或一个蛋卷冰激凌筒。我看过许多鸟巢,但从没见过这么小的,那么轻,用青苔和羽毛编造得那么完美。它不是挂着的,而是悬着的。

“戴菊莺,”约恩压低了声音说,“第二窝。”他弓身向前,把手伸向鸟巢,用三根手指探进覆盖着羽毛的开口,摸出一枚鸟蛋,迷你极了,我只敢坐在那里盯着看。他把鸟蛋平衡在指尖上,递到我面前,好让我看得更清楚。我目眩神迷地看着它想到,再过几个星期这个迷你的小椭圆就会变成一只活生生的长着翅膀的鸟,可以飞离树枝、俯冲直下却从来不会失足坠落,可以随心所欲地一飞冲天,把地心引力彻底抛开。我脱口说出:“天哪!太诡异了,那么小的东西居然能活还能飞。”

这个说法也许并不恰当,更不足以形容我内心的激动。在那一刻出现了一件我完全无法理解的事,我抬起眼,看见约恩的脸色紧张而惨白。是因为我脱口而出的那两句话,还是他手里握着的鸟蛋?我始终不知道,总之有什么让他骤然改变,他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仿佛之前从来没看过我似的,这也是他唯一一次没有眯眼,眼珠又大又黑。突然他摊开手,任小鸟蛋掉下去。它沿着树干往下落,我的视线跟随着它,眼看着它掉到下面一根树枝上,碎了,分解成苍白的小碎片,往四面旋啊转啊,像雪花一样,几乎毫无重量,轻轻柔柔地飘开了。也或许那是我记忆中的样子,我记不起还有哪件事能让我如此情急。我再抬起眼看约恩,他已经倾过身子,用一只手把悬在树杈上的鸟巢扯下来,撑直了胳臂,就在我眼前几厘米的地方,把它夹在手指间捻成粉末。我想说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约恩的脸像一张粉白的面具,张着嘴巴,那嘴里发出来的声音令我全身发冷,我闻所未闻,像一只我从未见过也绝不想见的动物发出的嘶哑的声音。他再摊开手,拿碎鸟巢用力拍打树干,在树皮上揉搓,小碎屑不断地往下飘,最后只剩下一块我不忍去看的污斑。我闭起眼睛,紧紧闭着,等我再睁开的时候,约恩已经爬下去了。他几乎是一根树枝接一根树枝地往下滑的,我俯看着他一头棕色的怒发,他一次也没抬头。剩最后几米时,他干脆让自己笔直地坠落,咚的一声栽到地上。我坐在上面听得很清楚,他像一只空袋子似的跪扑下去,额头着地,就这样蜷缩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在这整个无止境的时间里,我连大气都不敢喘。我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能感觉得出是我的错。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他僵硬地站起来走到小径上。我呼出一口气,再慢慢地吸进去,胸口一阵呼啸,我听得清清楚楚,很像气喘。我在奥斯陆认识一个得气喘病的男人,他就住在我们那条街上,他呼吸的时候就像我现在这样。我得了气喘病了,我想,该死,气喘病原来是这么来的,是在有事发生的时候。我开始往下爬,不像约恩那样快,比较像是把每一根树枝都当成我必须好好抓牢的地标,以免错过任何一样重要的东西,全程我都想着呼吸。

天气是不是在那时开始变的?大概是吧。我站在小径上,约恩已不见踪影,消失在我们来时的路上。忽然我听见树上有一阵急促的声音。我抬起头看见云杉的树梢摇来摆去,我看见高高的松树在风中弯了腰,我感觉到脚下的土地在晃。就像站在水上,我的头好晕,我四下张望想找个支撑,可是所有的东西都在动。天空,刚才还蓝得那么透明,现在却成了铁灰色,在山谷另一边的山脊上,闪过一道昏暗的黄光。随后,又闪过一道强光,紧跟着一声巨响,我全身都感觉到了。气温在下降,我胳膊上被铁刺网划开的地方开始作痛。我尽可能地加快脚步,几乎跑了起来,沿着我们来时的小径,跑向马场。到了那里,我望过围篱,望过树林,一匹马也没看见。那一刻我很想抄近路穿过林间的空地,结果却沿着围篱的外面,足足绕了一大圈才走上通往大路的小径。我向左转,开始跑步,风停了,森林非常静,新出现的气喘病折磨着我的胸膛。

我站在大路上。几个雨滴敲着我的额头。我看到约恩了,他没有跑,否则我们不会离得这么近。他走得不是很快,也不是很慢,就只是走着。我想应该叫住他,让他等一等,但我不确定自己的气够不够。再说,他的身影里有一种莫名的东西令我退缩,所以我继续走在他后面,一路都和他保持着相同的距离。经过巴卡的农庄时,农庄的窗户都亮起了灯光。天色太暗了,我不知道巴卡是否站在窗户里看着我们,知道我们去了哪里。我望向天空,希望雨就到此为止。就在这时,山头又出现一道闪电,同时又是一声巨响。我从来不害怕雷声,现在也不怕,只是我知道当闪电和雷声如此接近的时候,很可能就会击中离我不远的地方。像这样毫无遮掩地走在路上是种很特别的体验。雨像一堵墙似的冲我而来,我忽然就处在那一堵墙的后面,不到几秒钟全身湿透,就算光着身子也没什么差别。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都是水,我几乎看不见走在我前面一百米左右的约恩。我并不需要他带路,我知道该往哪里走。我转上小径穿过巴卡的牧草地,就算我全身没湿透,那高高的牧草也准会使我的裤管变得又黏又重。不过,现在都无妨了。我想着,如今巴卡得等上好几天才能割草,要先让草干了才行。湿草不好割。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像前一年那样,叫我和父亲过去帮忙堆干草堆。我也不知道约恩是不是上了小船,一个人过河去了,或者在河岸等着我。我可以回头走小店那条路,再由另一边穿过森林,只是那条路太长又难走。或者我可以游过去。现在水一定很冷,水流也很强。我一身湿衣服,冻得难受,不如脱了。我停下来,脱掉毛衣和衬衫。很不容易,它们贴在我的身体上,最后总算脱了下来,我把衣服卷成一捆夹在胳臂底下。每样东西都那么湿,简直有点可笑,雨水打在我光溜溜的身上,反而以一种奇特的方式温暖着我。我用手摸着皮肤,居然什么感觉也没有,皮肤和手指全都麻木了,我又累又困。我想,要是躺一会儿,闭一下眼睛,那该多好啊。我继续走了几步,用手抹掉脸上的雨水。我觉得头晕。我就在河边上,之前却没听见水声。约恩在我面前,坐在小船上。他的头发,平常总是一副怒发冲冠的样子,现在湿得全部贴在头皮上。他从雨里看着我,撑起桨,把船尾顶向河岸,一句话也没说。

“嗨。”我笨拙地走完最后几米路,踩上光滑的卵石。我滑了一下,不过没摔倒,然后上了小船,坐在后面的座板上。我一上船他就开始划,很辛苦,我看得出来,因为我们逆着水流,小船动得很慢。他一定很累,不过他还是要送我到家。他自己住在下游,我很想说不必麻烦了,他只要送我一程,剩下的路我自己会走。可是我什么也没说。我说不出来。

终于,我们到了。约恩把小船用力转过来,尽量贴近岸边,方便我直接跳上岸。我上去后,站在岸上看着他。

“再见,”我说,“明天见。”他没有回答,只把桨提出水面,任由小船自己漂。他回头定定地望着,那细窄的眼神,当时我就知道这辈子也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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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晕黄的欢乐

    晕黄的欢乐

    吕新被称为“先锋派作家”,吕新笔下有看似怪诞、神经质的东西,但绝不荒谬。在其笔下,声音可以拾起,光线可以绕行,黑夜可以长腿……读者的感官跟随作者不是在错乱,而是在重置。似浪漫派诗篇,似超现实画卷。吕新笔下一切事事物物都有生命,但这或许并不值得欣喜,因为这知觉,更多的用于来感受这世界的悲哀之处。或者作者希望读者在了解了一切之后,能够主动担当起去除社会不幸的重任。文中多以“土改”“知青”“文革”等为背景进行写作。
  • 超系统科技结晶

    超系统科技结晶

    我叫凌枫,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个星球的“科技结晶”!科技结晶:什么?你问我这玩意有啥?飞天遁地,移山填海,长生不老,呼风唤雨这些神话技能知道不???真的?凌枫两眼发光道。科技结晶:假的,这些都做不到凌枫:切~那要你何用?科技结晶:无知的生命体,科技结晶是集耗整个科技星所有T1级别的科学家研发出来的,结合了整个科技星所有的科技,要不是星球被毁…吾不会被激活送往其他星系延续科技星科技…凌枫:听着…好像有点牛掰……啊
  • 山沟穷小子

    山沟穷小子

    依靠智慧、胆略、冒险、艰辛创业打天地,世人才会仰慕你。英金木、杨若芳家庭悬殊,两人高考后私定终身,誓不背叛。家贫如洗,现实残酷,英金木魂断大学梦,苦苦挣钱欲改变命运,但他天性侠义浩荡,蔑视邪恶,痛恨贪官污吏,招惹美女青睐,一个个要以身相许。天生公主命的杨若芳,如愿一步跨进名牌大学。高等学府,她重拳惩罚奸佞,“冰霜美侠女”红遍校园,男生纷纷拜倒在她石榴裙下。一段异乡奇缘,吞噬曾经誓言,瞬间心中灯塔塌了,爱情犹如断线风筝。万箭穿心,心如毒浸,肝肠寸断,杨若芳学业一落千丈。英金木则心若嚼蜡,愚昧父亲又步步逼婚,只得带着一颗忏悔的心再次游走他乡,焦躁、孤单又凄凉。
  • 樱花与你都很美

    樱花与你都很美

    江凌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发了疯的去喜欢一个女孩子……许绾绾从来没想过,会有一个人这么喜欢自己……“高中那年,我就认定了她是我江凌的命,我想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给她,却从没问过她想不想要……我输了。”后来,他从她的生活消失……“我从没想过放弃你,从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会是。”
  • 希灵帝国

    希灵帝国

    不是帝国争霸,不是异界风云,更不是升级练功,其实,这是一本非常严肃正经认真的硬科幻救世文——你就当真的听。好吧,其实这就是一群没溜的领袖和一个坑爹的元首欢乐无节操的救世日常而已。混吃等死的伪宅摇身一变成帝国元首,拥有奶爸光环的大叔领养萝莉无数,这就是某宅在获得一个从天而降的蹭饭兵团之后所发生的爆笑故事,再次郑重提示:这是一本非常严肃正经认真的科幻……
  • 地狱徽章

    地狱徽章

    天地不公,我自横枪,地狱我为王;为求天道正义,淡然饮下了融化灵魂的毒,是否仇恨可以忘记?温柔的眼神,依然带泪,似乎在目送着自己的情人?这是谁?是情人,还是敌人。我会回来,只为正义人心。蓦然走入死亡的冥河,没有回首去看那些高高在上的大神,只有那长枪的光芒依然在闪耀。读者群:84363218,拉点人气,解答关于书的问题。强烈推荐本人另外一本书《末日克隆战士》,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