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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

1

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破译密码的老特工。

我在每一个本子上勾勾画画,画三角,打问号,做下许多我自己能懂的特殊标记,目的就是要弄清楚某些事情之间的关系。

有一段时间,或者仅仅是某个瞬间,我会突然发现,我的心态正在发生着某种变化。实话说,这并不明显,当然不是脱胎换骨的那种变化,是潜移默化的。但这个变化的确存在,它模模糊糊呈现在我对身边事与物的看法上。比如此前我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现在觉得是完全错的,或者有一种令我警惕的怀疑。比如同一件事情,我在此前的处理方式,跟现在就会截然相反。

有些时刻,我为那些日记本里的某些细节近乎抓狂。因为,在你的眼前,分明出现某些清晰的画面,让你觉得肮脏不堪,觉得恶心,或者让你感觉很愤怒,让你忍不住拍案而起。

有些时刻,我会精神抖擞地投入到寻觅过程里去,从字里行间,努力去还原真相。而更多的时候,我会坐在书房里,眼睛瞪着天花板,往往,一坐就是整个下午,或者半个夜晚。我开始从另外一个角度,去判断这个世界,去反思我自己半生的荒唐。我弄不明白,到底是这些时而粗糙时而细致入微的文字,对我产生不可思议的影响,还是跟老黑持续不断的沟通和联系过程中得到的信息,在逐渐改变着我。

直到有一个夜晚突然到来,一切发生大改变。

每个人的身上或内心深处,肯定都有一些或大或小的隐秘伤疤。有些伤疤,是躲藏在某个角落里,郁郁绽放的。往往在你尝试遗忘,甚至稍稍貌似成功将其忘掉的时候,一个不经意的事件,又轻巧地把一层幕布揭开,让你立刻看到那朵冷艳残酷的花朵,令人疼痛的记忆就会再次剧烈袭击过来,你的伤痛自然就会又加深一层。而你此前有意无意的躲避,瞬间就变得毫无意义。

我身上的某块旧伤疤,就是被那日记里几页纸的文字(更准确地说是一句话)打开的。

在读那几篇日记的某个夜晚的某个时间之前,这个叫方子曰的作家,就似乎隐隐约约有了某种预感,觉得有一些关于他的事情,会在日记里出现。这种感觉当然非常奇怪,且无法解释。至今,恐怕我都不能用文字准确表述出当时的感觉。你对要发生什么还一无所知,但是恍恍惚惚间,你却有所察觉,你觉得你会很快身在其中。就像你正行走在大街上,恍然站住时,觉得你现在所处的场景,曾经出现在以前的某个梦境里。你开始心慌意乱,你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压抑感缠绕,你内心纠结,抑郁,想哭,却哭不出来。

那一天,从午后到黑夜降临的那段时间,我甚至像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鸟一样,蹦来跳去。一整天,我都没有下楼去,也从来没想出一个下楼的理由。有那么一段时间我靠在书橱上急促地呼吸着,像一条被晾到岸上的鱼。我曾经尝试开过窗子,大口大口呼吸。可城市里混杂污浊的气息,瞬时间就将我淹没掉,简直让我窒息。

傍晚时分,丁一曾打过电话来邀我去喝酒。

他说:“市电视台文化版块的那位女主播也会到场。”

我拒绝得很干脆:“不去!”

“为什么呢?我知道你对她一直很有感觉。她现在也还单身,说不定,你有机会。”

“老子现在对一切都没感觉。”

丁一显然对我如此反应毫无防备:“喝高了吧方子曰?这才几点,就喝高了?”

我一连串地说:“我很清醒,非常清醒!”

丁一呵呵大笑:“那就不要这样子跟我说话。你以前可不这样。”

我稍稍调整一下情绪,说:“老丁,我准备干点正事儿,我要写一部真正的作品,没工夫陪你喝闲酒。”

“恭喜恭喜!你又找到了创作感觉,不错。可是,这也不耽误咱们泡女人喝酒啊!就当休息嘛。”

我莫名其妙问一句:“老丁,你有没有觉得,我们这日子过得很荒唐,很空虚?”

“荒唐?空虚?什么意思?你要脱胎换骨,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丁一笑得很有内容,“方大作家,你真的把自己当艺术大师了吧?或者,当救世主?”我听到他对身边的人说:“世界末日是不是真要来临?咱们的小说家方子曰,他要换个活法了!”

手机里传来一阵刺耳的笑。我听到有人把桌子拍得啪啪作响。

“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今晚不想喝酒。”我说。

“那好吧,你继续思考人生。”

接下来,我还接到另一个电话,是雯雯打来的。她再次提出那个要求,要我给她的小说新作写一点什么,登在市里的晚报上。

“亲爱的,你不觉得,我写出一种利刃切割身体般的后现代感觉吗?”

说实话,许多天以后我对自己当时说的话做了反思,我觉得我不应该那样伤害她,不应该那样直截了当反问她。

但我当时没忍住。

“你是指里面那些性描写吗?树上的,悬崖上的,松树林里的那一层松针上面的?”

我猜,我的作家情人没弄明白我这些问话的意图。她试图跟我更深入探讨:“子曰,你不认为,我小说里面的那些性描写都很干净吗?我可不是在写黄色小说。我认为,无序,恰恰就是有序,这是对立但很统一的事实存在,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质地和细部纹路。”

我紧皱着眉头:“别把自己当成一个评论家好不好?不要在半空飞着,要站到地面上来。咱们心里都很清楚,我们这个时代并不完全这样。”

“我也没有说是完全这样,但是不是现实?”

“你根本没弄明白什么是现实。”

女作家似乎觉得很委屈:“你今天是怎么了亲爱的?你好像在批评我哦。以前,你总是鼓励我的。”

我说:“你的小说,不过是赤裸裸地照抄你的现实生活。听明白了吗?你个人的,不是别人的。你是在描写你自己生活的杂乱无序,或者说,你自己的性格分裂,心理亚健康。我们整天张口闭口就是后现代,结构主义,新叙事,无意识流走,心理解析。这些词儿从我们的嘴里像一个又一个烟圈冒出来。你告诉我,你真正弄懂这些词语什么意思了吗?其实,它恰好证明,我们有多么无聊,多么空虚,多么焦虑,我们的想象力有多么贫乏!”我估计,那时候的我,有点儿歇斯底里。

女人沉默良久,居然抽泣着用方言喊起来:“他妈的方子曰,你教训谁啊?你以为老娘不懂这些道理,是不是?是不是呀?谁几斤几两,谁不知道谁啊?你个王八蛋!你以为你自己真有多大魅力?我跟你说,你连三流作家都算不上。你知道吗?我心甘情愿跟你在一块,说白了也就是个暂时的心理安慰。我没弄明白什么是现实?那你告诉我,现实是什么?现实是不是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退一步讲,我要求不高,这些最基本的东西你能给我吗?假如我真的跟了你,你赚的那点儿钱连我一个星期都养不起!”

我嘿地一笑:“看来,我的话很管用,瞧瞧,现在的你多么真实!”

女作家沉默半天,忽又软下来:“对不起,我知道你好累。我也累啊!可在这个世界上谁活得不累?我需要你的拥抱,现在。”

我也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今天真的不想出门。”

女人说:“你不用出门,我去你那里。”

我说:“还是改天吧。”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我不想出门的原因,居然是在等待几页纸的故事。或者说,那个情节,那个赤裸裸的属于我的现实,在冥冥之中约束住我的手脚。

我重又坐到书橱前的椅子上,半躺下,随手抓起桌子上的一本日记,从中间翻开一页。于是,那句话像一道闪电一般灿然滑过!

“哈,这个男人竟然有三个乳头。”

千真万确,我的脑袋里面嗡的一声响!我眨巴一下眼睛,似乎想要印证一下,这是真的还是在梦境里?事实告诉我,这确实是真的,那一行字,就出现在小琴日记里。而这句话已经证明,我——这个叫方子曰的作家,真真正正地参与到这个故事里了!

我嚯的一下子站起来!

那一本日记掉在地上,悄无声息。我瞪大眼睛,张开嘴巴,大声呼吸好一阵子!这才慢慢蹲下身子,慢慢跪在地板上,伸出一根手指,翻阅地上的日记本。

“他居然问我一个这样的问题!你读过后现代主义的书吗?他肯定不知道,身边这个光溜溜的女人,连初中都没有读完。这女人只是长得模样还算周正,还算顺眼,床上功夫也还凑合,心里,脑子里,简直就是一堆烂棉花,一点儿干货都没有。”这个叫小琴的女人,还写到她接下来的反应。当时她把一口烟雾喷到那男人的脸上,轻飘飘地嘟囔一句:“狗屁!”男人居然很高兴,说:“你很有悟性嘛,这就是对后现代主义的最好阐释。”

我拿起地上的日记本,反复地打量着那段文字,或者说机械地什么都不想地扫描着那些文字。

这一切非常恐怖!简直让人压抑,让人发疯!

我突然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把那本日记扔出去!那日记本落在阳台上,兀自打开着。接下来,我又扑到写字台边,抓起桌面上的烟灰缸,一下子摔出去。烟灰缸在地板上发出一声脆响!玻璃碴四下飞溅。

那段时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的头脑发热,神情恍惚。我冲着天花板发出一声鬼哭狼嚎!“怎么回事儿?根本就不可能,不是她,肯定不是她!怎么会是她呀?这个骗子,这个大骗子!”

直到现在,我一想到接下来我那一系列动作,还是会浑身升起尖锐而刺激的疼痛!我当时肯定像一个疯子。这个突然而至的消息把我彻底摧毁。我以前的两个女人——我的两任前妻,她们忍受不了我的地方,肯定也包括这一点儿。试想,有哪一个女人愿意陪一个动不动就歇斯底里的疯子虚掷年华呢?

我记得,当时我顺手抓起桌子上一把剪刀,刺啦一声撕开上衣!盯看着胸前那个肮脏的、丑陋的肉瘤子,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接下来,我听到咔嗒一声脆响!顿时,浑身上下一阵轻松。我亲眼看见鲜血从那个部位涌出来。我缓慢地躺到地板上,用一包卫生纸徒然地堵着那个的泉眼。

尖锐的疼!

尖锐的疼!

没过多久,我感觉到了恐惧。尽管,我感到了片刻的带有自虐色彩的轻松,但疼痛感让我很快就意识到,如果我继续躺在那里,我会流血而死,而我并不想死。我给丁一打电话。我说:“我快要死啦!”那一边的声音非常混乱。

丁一笑呵呵地说:“亲爱的,你是不是又想喝酒了?”

我强忍疼痛,大吼一声:“我不是开玩笑!你快来救我!”

大约十分钟后,丁一打开我家的门。他有我家钥匙。一个单身男子的家,理所应当成为狐朋狗友们的周末俱乐部。当我不在家的时候,或者,即便是在家的时候,丁一或别的熟悉的朋友,也会带着某个女人到我这里来,借我的另一间卧室用一用。丁一走进屋子,仍然嬉皮笑脸吹了一声口哨:“难道,我们的大作家真的要自杀吗?”然后,我看到丁一呆愣在门口,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躺在地上的我,好半天才吼道:“他妈的,你真把剪刀捅进自己肚子去啦?狗日的,你可真有本事啊,真就捅进去啦?”丁一跌跌撞撞奔跑过来,手忙脚乱掰去我的手。

我已经有气无力。我说:“没那么严重,我只不过给自己做了个小小的手术。我把那个丑陋的肉瘤子一不小心给切掉了。”

“自己切的?你自己切的?”丁一根本就不信。

我紧咬牙关,疼得说不出话来。

丁一蹲下身子,朝我一声大吼:“赶紧趴到我背上!”

我的眼泪都快淌出来:“我怎么趴啊?你不知道伤在胸口吗?”

丁一嘟囔说:“你忍一忍。反正,我抱不动你!你可真行啊方子曰,自己给自己动手术,你以为你是白求恩啊?”

丁一呼哧呼哧喘息着,背着我就往楼下跑。我像一个英雄那样,高昂着头颅,尽量不让胸口顶到丁一后背上。但很快我就看到,他的后背被我的血染红一片。是的,我的血,很新鲜,很灿烂!

不一会儿,我们到了楼下的社区卫生所。

里面的那个女人我很熟。她四十岁上下,姓张,人很丰满,乳房很大,屁股也不算小。有一回她给我检查身体,不知道是故意还是不小心,一只手忽然触碰到了我的下身。那片区域顿时紧张起来。女人看我一眼,自言自语说:“至少证明两点儿,一,老太太还有点儿魅力;二,作家果真是很敏感的,不但思维敏感,身体的敏感度也不低。”我当时说:“是啊是啊,你哪是老太太,你还相当有魅力。”可开玩笑可以,来真的我是绝对不敢的。她老公是武警,脸色黝黑,非常彪悍。

这一次,她一边给我处理伤口,一边扭着头笑问:“啊呀,作家同志,这是被谁家的女人咬下来的?”丁一在一边儿嘿嘿地笑。

我看着天花板,好半天才说:“被一个三陪小姐。”

这句话简直让那一对狗男女笑翻了。

女人说:“子曰同志,你千万要注意哦。女人的牙齿很锋利的。幸亏咬的地方是这里,要是咬掉别处,我跟你说,医学专家也没办法的。”

他们不知道,我的心里在悄然流泪。他们当然更不知道,我是真的被一个小姐咬掉了那个乳头。“你轻点啊大姐,我疼!”我说。

“疼吗?真的疼吗?”她紧跟着吐出两个字,“忍着!”

2

我提着那一袋破本子下了楼。那样子看起来一定鬼鬼祟祟的。不是我故意那样做,而是胸口实在太疼。那副架势,估计有点像多年以前我从医院里提回另一袋异样东西的时候。

鬼才知道,当年的我怎么会相信,那东西会对一个男人的身体有好处。有段时间,我的身体非常虚,经常莫名其妙冒虚汗。坐在我办公桌对面的老太太估计早已盯我好几天。那天,她苦口婆心开始教训我。她是南方人,声音细腻婉转:“子曰呀,你这个样子,不行的哦。就是铁打的身子,也得节约力气。房事多了,人是一定会垮的。哦哟,你看看你的脸色,都成茄子啦?一个男人最需要保养什么?是肾。也就是你们北方人所说的腰子。我看你得赶紧补一补,这样下去怎么得了。”我问:“大姐,怎么补?”老女人神秘起来:“我儿媳妇在医院妇产科。我让她搞个好东西给你吃吃。管用的。”我问是什么东西,还要从妇产科去搞。她的样子像是吐出一个接头暗号:“胎盘!”我立刻想吐。老太却说:“你不知道的,那东西现在是抢手货。花好多钱,都不见得买到。市长、市委书记都去搞来吃呢。”我居然信她的话,也花了笔钱,让她那水桶一样的儿媳妇搞到一个。可那一天,我提着那袋东西上楼的时候,却再也忍不住。我伏在楼扶手上,高声呕吐。后来,我果断地转身下楼,捏着鼻子,把那袋东西扔进垃圾桶。

现在,我捂着胸口,蜷缩着身子,用同样的动作,把那袋日记本刺啦一下子扔进垃圾桶。

我拍拍手,心情轻松地上了楼。打开门,直奔厨房而去。我在锅里煮了一些面条,准备大吃一通。我的确是饿了。

丁一离开前,居然硬要拉我去喝酒!说喝一点儿高度白酒,是能起到消炎作用的。还说:“就这么一点儿小伤口,别拿它当回事儿!再疼的时候,想想人家爬雪山过草地的日子是怎么过的。”我拒绝了他的好意,虽然我知道,丁一已经觉察到我情绪不对,担心我再出什么意外。我说:“你有没有善心啊姓丁的?我可是刚刚没了一颗乳头呢!”同时我警告丁一:“千万别跟那帮家伙说这事儿,否则,我拿剪子把你那儿咔嚓一下,让你做太监去!”刚说完那句话,我的胸口部位立即尖利地疼了一下。

突然记起,这句话原本出自小琴日记里的。

吃过一碗面,我站到窗前,打量着眼前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然后,慢慢把目光收回来,盯看着楼下那个垃圾桶。

一个戴白口罩着蓝大褂的女环卫工,左手提着一个塑料袋,右手举着一个铁钩子,正慢慢走近它。我的目光紧紧地盯着那个女人。现在她一伸手,掀起垃圾桶的盖子。尽管我站在五楼的窗子边,鼻子里却立刻闻到一股子臭味儿。女人在用钩子翻找“宝物”。我目不转睛,自言自语:“这一次你要发财了。你会捡到一大堆废纸。”果然,女人伸进手去,再抽出来,正是那个袋子。她低下头,打开来看了一眼。我面带微笑,注视着那女人提着那些本子向大门外走去。

可就在那一瞬间,我的胸口又剧烈地疼起来!

我呆了一会儿,突然扭回头,跑进客厅,跑到门口,迅速推开门,摁着楼梯扶手往下跑!跑出楼道,院子里已经空无一人!我又向大门外跑去!终于,我看见了那个女人。她正把袋子向一辆三轮车上扔去。车子上堆满了废纸箱、啤酒瓶、易拉罐、塑料、纸壳子,以及,花花绿绿的广告传单。

我喘着粗气跑到她的跟前,说:“那袋子是我的。”

女人的嘴巴鼻子都在口罩后面,只留两只眼睛,是三角眼。女人问:“你要干什么?”

“那个袋子里面,有几个本子,那是我的,我要拿回去。”

女人却说:“那是我刚在垃圾桶里捡的。”

我说:“我知道是你捡的,我在楼上都看见了。可那是我刚才扔的,现在我不想扔了。”

女人说:“这我不管,我只管收垃圾。我是给你们物业上缴过费用的。”

“我的东西,我拿回去还不行?”我的声音高起来。

“你喊什么啊?”谁知这女人并不怕我,“谁能证明,这是你的东西?”

我弯着腰,捂着胸口:“我能证明,那里面是十本日记。”

“想拿回去吗?你得买!”女人终于说到正题。我这才发现自己的确很弱智。我急忙拿出钱包,掏出十块钱递过去:“怎么样?够了吧?”

女人的三角眼鲜活地动了几下:“大哥啊,以后你家里有什么东西要扔,直接喊我就行。我就在这一片儿转,整天都在的。”

我满脸堆笑:“你这样子,我怎么认得出来?”女人把口罩脱下,却是一张麻子脸。我大吃一惊,忙说:“我记住你了,以后我处理垃圾就找你。”

转眼之间,那袋日记又兴高采烈地躺在我的书桌上。

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个叫小琴的女人正站在房间的某个角落。这个该死的女人,她抱着胳膊,幸灾乐祸:“怎么样啊方大作家?事情过去很久了,是不是?或许,你早就把我忘得无影无踪。但这不证明,事情就这么结束。你做过的事儿,怎么抹,你都抹不去!”

有些事儿,真的是让人难以捉摸!

譬如,我胸前的那颗“乳头”,或者丁一说的“丑陋的肉瘤子”,的确生得怪异,去得也既干脆利落又万分诡秘。女测量员雯雯说的七宗罪,现在看来,竟然是很有些道理的。难道对我来说“7”不是什么吉祥数字?难道它要逼迫我必须面对什么?逼迫我必须去面对那个叫小琴的女人?或者,逼迫我必须去完成这一部连我自己都要变成主人公的小说?

我突然很渴望跟人交流。有一瞬间,我觉得身上很冷。我很孤独。我很无助。我完完全全被这个世界抛弃了。

但我已经拒绝了丁一,拒绝了雯雯。

在那个时刻,显然已不适合再打后者的手机。她要陪同老公和孩子的。关于雯雯的老公,我的确曾见过一次。那是在一家商场的地下超市里,我看到她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迎面而来。我赶忙低头躲过去。那个男人我倒是看仔细了。接下来的一天,和雯雯躺在床上时,我跟她说:“你老公那么胖,跟你采取正常位肯定不行的。”女人大吃一惊,反问:“你怎么会认识他?”我说:“我看到你俩逛商场。他的腰围肯定是裤长的两倍还多。”女人似乎稍稍放心:“是啊,你看得很准。”

我开始翻找手机上的通讯录,两百多个号码,结果,居然找不到一个可以聊天的。我不禁问自己:“方子曰啊方子曰,你是不是活得很失败?你的那些所谓的朋友呢?你在需要他们的时候,能找谁呢?”

后来,我想到老黑。正在考虑时间是不是已经太晚,会不会打扰他休息,手机却突然叫起来!

天哪,竟真是老黑!难道,他跟那些讨厌的日记本也心有灵犀?

老黑显然没注意到我的情绪,一说起来就止不住:“知道吗?本来,我以为你把那些日记拿去,我心里就没什么牵挂了,就把这些事放下了,可是,不行!这几天,我又老是失眠,那些找不到答案的问题,老是来骚扰我。”

“什么问题?”我淡淡地问。

“比如,小琴的老家究竟在哪儿?她肯定不是本地人,外地口音太明显。日记里说是黄河上游,黄河上游那么大,究竟是在哪儿呀?她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从日记本里看,似乎是农村的。但是你如果见到过她,跟她一打交道,就绝对不相信她来自农村。她很像城里的女孩子,一举一动都像。再比如我第一次遇到她之前,她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呢?她为什么从家里跑出来?怎么就做了这个?总会有什么原因的吧?什么原因导致她走上这么一条路的?”老黑居然也有喋喋不休的一面,“我知道,现在在一些城市里大学生都愿意做这个,无非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有些女孩子干这个就是为了买手机,买电脑,买高档衣服,买奢侈品。而有些,原因是很奇怪的。我曾接触过一个小女孩儿,她不是为了钱,却是为了报复她父母。她父母离了婚,各自去找情人。可小琴是为什么呢?我跟小琴打过那么多交道,直到她死后我才发现,这女人真是太狡猾,几乎是滴水不漏。她几乎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都没透露给我。”

我打断老黑:“对这样一个女人,你怎么如此念念不忘呢?你跟她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我得承认,说这话的时候,我确实有些心理阴暗,或者有些变态。

老黑顿了顿,似乎这话让他惊愕。但是他慢吞吞地说:“你们作家经常用这种思维来写小说吗?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非得有那种关系才对吗?”

我说:“我只是不太理解,一个警察,干吗对一个妓女如此感兴趣。”

“我以为你能理解的。我之所以念念不忘,正因为我是警察。”

“世界上有很多很多妓女,难道,每一个警察都应该对她们每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感兴趣?”

老黑声音突然高起来:“因为,你他妈的不是警察!你没当过警察,你不知道,一个真正的警察,心里会思考什么。”

他咔的一声扣掉电话。

我举着手机呆愣半天,才恍然顿悟,自己的情绪还是没稳定下来。我急忙打回电话去。显然,老黑在电话机旁并没走远,还没等我表达歉意,他就说:“不了解一件事情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做出结论。这一点儿上你跟我犯了同样的错误。很多时候我就觉得,作家是一群不可理喻的人。你们假装超越生活之上,但实际上,每个人照样还是在地上走。还有,你刚才又连续用了两次妓女这个词儿,我听着很别扭。”

我神情沮丧,甚至说话都没有底气:“今晚上我非常烦躁。我发现,我的生活简直糟透了。我活了大半辈子,所有的时光都是虚度,做过的所有事情,现在看来都毫无价值。你瞧,我的生活里没有时间观念,白天跟晚上颠倒。我的内心里一片苍白和空虚。”

“哦?”老黑说,“我对你还缺乏更深的了解。从你这几句话,我是不是可以这么问,你现在急需救赎?是不是一个神父站在你面前,你马上就会开始你的忏悔?”

“或许是那样。实话说,我一直希望这城市里有家像样一点的心理诊所。我刚才差点儿做了一件荒唐事儿。我想把那些日记本扔掉。”

老黑沉默,半天后才问:“你对这个女人的故事不感兴趣了?”

我也犹豫片刻:“不,恰恰是太感兴趣,突然感到压抑,突然反观现实,觉得这没有任何意义。老黑你说,即便是我写一部小说,有什么意义?你们警察都做不到让这种现象消失,一部小说能做到什么?”

“我记得跟你说过,这些日记未必给你带来快乐。果然是这样。难怪我今晚上特别心慌。”老黑说,“我现在对你有点儿失望。你实在写不了,也不要扔掉那些日记。我现在发现,那些东西对我来说有无比重要的价值!没有它们,我更没法安生。你把那东西直接拿给我女儿吧,我抽空去取回来。不过,我觉得,你是一个作家,不应该目光如此短浅。你怎么能指望靠一部小说来展示什么意义呢?小说能改变世界吗?不可能的。我们的生活不是好莱坞大片,任何个人的力量都微乎其微。还是那个问题,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寻找?”

“我不太敢肯定。”我说。

“懦夫!”老黑丢下两个字,扣了电话。

3

尽管“懦夫”这两个字狠狠地刺伤了我,但接下来的几天,我还是尽量阻止自己去翻那些日记。当然,我没有归还给老黑。

可如何保管这些破本子,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那个夜晚,我把日记放进书房一角一个破纸箱子里。当我躺到床上时,突然听到箱子里清晰地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打开灯,把那箱子搬到卫生间,还没等我回到卧室,就听到水管滴滴答答很密集地闹钟一样响起来。后来,我把那箱子放到门外鞋橱的最底层,等我关闭房门,回到客厅,耳朵里似乎传来了敲门声。

最后,我还是像摆放供品一样,把那堆本子放在书桌的正中间。

看来,这一页注定不能轻松地揭过去的。

既然如此,我就必须面对,我就必须老老实实承认,在我的生活里,的确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女人。她在昨天,在我的记忆里。我甚至差不多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许多年来,她一次也没有钻进我的梦里,一次也没有在我的记忆中出现。这并非证明,她在我此前的人生之旅上就无足轻重,而是证明我是一个善于淡忘过去的男人,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很多看似无足轻重的人,或事,往往会决定你的一生走向。而有些事情,当你如同抽蚕丝一样把它们扯起来时,你会发现,原来它只是跟你玩了个躲猫猫游戏。它藏在你记忆深处的某个角落,当它呈现在你面前跟你打招呼的时候,你会恍然大悟!你会问:“啊呀,这么多年,你去哪儿了?”

好像就是在笛子酒吧。它差不多是这座城市最早出现的酒吧之一。现在,虽然年老色衰,但仍然不失风韵。

包括我在内,这座城市里几个自命不凡的作家、诗人,在那一段时间都喜欢那样子的聚会。每个人喝酒都很豪爽,很快就会进入微醺的状态。有时,我坐在一边儿冷眼观察,会想,这帮子人实际上在这座城市里什么都不算,个顶个一事无成。看似一个个孤傲着,深邃得不可见底,实际上,活得很自卑,活得很猥琐,差不多都是可怜虫。在另外任何一个人群里头,我们都小心翼翼,都没有话语权。因此,我们需要一种迷离的状态来壮胆子,以便在大庭广众之下,也能大声交流我们的文学梦想,或情结。在酒精的力量下,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理念曲径通幽,而且旗帜鲜明地站在时代思想的最前沿。

有个可爱的家伙,酒过三巡后,两只眼睛就像被火焰烤过一样。他喜欢重复这样的话:“这个世界上,根本没人能读懂我的文字!也不可能有!但我自己会坚守不变,我一个人在静静地吞噬自己的生命,就让我在孤独中静静死去好了。”听起来很煽情,似乎也不乏某种悲凉,或曰豪迈。我很奇怪,为什么有些女孩子偏偏会喜欢这样的男人。难道,她们骨子里偏爱一种颓废情结?在生活中,酒醒的时候,这位小说家却胆小如鼠。他害怕周围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声响,跟谁说话都低声下气。或者干脆这么说吧,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上,对他来说毫无疑问是一种折磨。他找不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准确定位。

小琴出现的时候,我们正在谈论死亡。

我们探讨起这样的宏大命题,就像谈论邻家可爱的待嫁小姑娘。每个人都把死亡上升到哲学高度。我们一致认为,死亡,比活着更容易。

就在那时,一个女孩儿(真的,那时候的她,就是一个娇嫩的女孩儿),摇晃着手里的酒杯飘过来。天已渐凉,我们都穿上了厚毛衣,这女子却穿着吊带短裙。她的褐色头发披散到肩上,胸罩露了半边儿,洁白的胸部半隐半现。

“你们好像在谈论一个很深奥的话题。死,还是活着?”女孩儿的话,跟她的胸部一样具有挑战意味。

我看看身边的人,似乎没有一个人主动出阵迎战。

我说:“美女对这个话题感兴趣?”

女孩儿眨巴着眼睛:“不是感兴趣,是很感兴趣。我刚从死神那边儿回来,我想我多少有一点发言权。”说着,她大大方方地把手腕伸在我们每个人面前。我先是看到她涂了桑葚色的细长指甲,然后看到那瓷白的手腕内侧,有一道清晰的疤痕。

一位男作家悄悄地把手放到了桌子下面。

“看见了吗?我用你们男人刮胡子我们女人刮腋毛的那种刀片儿,唰的一下子割开这一根血管。”女孩子面带微笑,似乎那只是一个寻常游戏,“那个时刻,我看着我身上的血往外渗。真是很奇怪,那一刹那间居然一点儿都感觉不到疼。”

一帮子作家、诗人,面面相觑。

女孩儿继续发出挑衅:“各位,我听你们说,死很容易,活着很难。我现在一点儿都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死和活着都难。要不,咱们就来证明一下,我现在就去拿把刀子,咱们每个人都在手腕上来这么一下?”

我分明感觉到,我左边的男子的那条腿在哆嗦。

事实再一次证明,这帮男人嘴上功夫了得,而一旦面临实战,就彻底软了。所有男士的脸上都是略显尴尬,好像都意识到在这样一个女人面前,谈论生与死的话题,简直比放狗屁还让人难以容忍。我们刚刚还信誓旦旦认定的如此深奥的话题,被坦坦然然伸过来的这只细嫩的胳膊,以及一个挑战性建议,轰炸得七零八碎。

老实说,我也害怕。我也没遭遇过这种阵势。“想跟我们一起喝一杯吗,小姐?”我说。很显然,那个时刻需要有个人解围。

女孩儿说:“我要纠正一下你的称呼,现如今,哪还有人拿小姐来称呼一个女孩子?我当然可以陪你们喝酒,前提是我不埋单!”

我快乐地说:“谈钱最俗的了,对不对?”

女孩子说:“我做什么事情,都要先谈好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钱。”说罢,她在我们的桌旁坐下来。周围的几个男人脸上的表情,简直是如释重负。好像是某种危险或考验已经灿烂地滑过去。

女孩子酒量不大。我在一边冷眼观察,却发现她像一个女皇那么自信。包括我在内,桌子旁边的男人们,反倒越来越缩手缩脚。我们夸夸其谈的本领,在她面前一丝一毫也施展不出来。这女子的每一句话,都暗含机锋,可以化作多层意思,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其敏锐的反应能力,明显超越众位作家们很多很多。接下来整个夜晚,完全是她的独舞,她一个人的表演秀。

我完全相信了,世界上的确有那种称得上妖的女人,她拿一波三折的话撩拨你,拿肢体动作刺激你,拿别有用意的眼神挑逗你,让你自始至终受迫于来自她的压力,同时又难以拒绝那种吸引力。她扭过头,睫毛忽闪忽闪盯你看一会儿,你就会有些不自在。她出其不意,伸出手指,在你脸上,在你耳朵上,在你的鼻子上,蜻蜓点水一样划一下,你就心甘情愿,被这样的动作牵着,被这样的细节抚摸着。女孩子算不得美,甚至,五官上不知何处有一点儿缺憾,但是她鲜嫩,娇艳,妩媚。关键是,她拥有完美的挑逗性和主动进攻的能力,轻飘飘施展一下手段,就足以让这一帮子男人心醉神迷。

等到终于有人意识到太晚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左右。

女孩子站起来,身体摇晃一下,提出另一个问题:“你们谁能送我回家?”

几个男人虽说醉意朦胧,但差不多都一声不吭,有几个一起来看我。我的理解,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不具备我得天独厚的条件。彼时,我正单身。我的妻子,严格意义上说是第一任前妻,在那场酒之前的半年,就跟我签了分手协议。我们没要孩子,事情进展得看起来很顺利,好说好散,互相都没有过多的留恋,甚至离婚后我们还偶尔在一起吃顿晚餐。兴致有了,也会回到我的小房子过夜。但有很多人都知道,我们那一段婚姻是怎么经营的。我们吵起架来的时候,就像两头狮子,家里所有能摔碎的东西一点不剩。不管怎样,我家里没有女人管着,而那几个男人,都被自己的女人,或者别的男人的女人,搞得惨兮兮的。

我是自告奋勇送她回家的。

可我没想到,那样花枝招展的一个女人,租住的却是城郊接合部一处破败的民房。下出租车的时候我问她:“你确定真住在这里?”

她回过头来,说:“你以为,我会住在一个面朝大海的豪华别墅里?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假的。假的比真的更像真的。我其实就是个冒牌货,你得有心理准备。”

我摇晃着身子,承认她说的话很有哲理。我记得,当时还问了个比较蠢但很实际的问题:“你叫什么?”

这个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叫小琴的女人看了我好半天,才反问:“这重要吗?”

“总不能喝了一晚上酒,连你是谁都不知道。”

“没必要,跟你说实话,我就是冲着你们那一桌过去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让你们花钱请我吃饭,最好,吃完饭再把我送回来。我连搭出租车回来的钱都没有。看到这个包了吗?现在里面一分钱你都找不到。我在街上散步,走到那家酒吧门口,突然想,虽然我包里的钱只能换一杯二锅头,可我非要寻找一顿体面的晚餐不可。现在,你后悔了吗?”

我笑了:“你这人倒是很直爽。”

小琴却问:“你会把我送到家吗?”

我看不到小琴的眼神,但这句话给了我某种信号,我心里很清楚。

城市蔓延的步伐简直太快,不几年工夫,城郊接合部那一片平房就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统一面孔的楼房,嘈嘈杂杂的公交车站,从乡下来的小商小贩,形形色色口音各异目光忧郁的男女。城市逐渐淹没村庄,村庄正在迅速萎缩。当然,不管那时,还是现在,城郊接合部仍旧存在。毕竟,城市的胃口还远没有大到完全吞掉整个大地。而那一片城市进行短暂休息,或者不愿继续前行的区域,向来鱼龙混杂,充斥着不可预知的危险。可在当晚,我意识不到这些。头顶上有皎洁的月光,身边有可爱的姑娘。在曲里拐弯的胡同内钻来钻去时,我甚至感觉这非常有诗意。

进了个堆满杂物的小院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异味。四周一圈都是小平房,每个窗口都有暧昧的灯光探头探脑,每个房间里似乎都有人窃窃私语。我跟随小琴进了西边一间屋子。房间很小,但并不凌乱,一看就知道是单身女孩子的房间。在整个过程中,我都陷入一种奇妙虚幻的氛围里。

小琴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左手抓着两个高脚酒杯,右手抓着一瓶红葡萄酒的瓶口,摇晃着身子过来,问:“再喝一杯怎么样?”

“听起来,这个建议不错。”我说。

小琴分别斟了半杯,说:“偶遇也是一种缘分,对不对?”她一口喝完那杯酒,又说:“除了感觉你这人有点儿夸夸其谈,我觉得你基本上比较可爱。至少你是那帮人里面,第一个跟我打招呼的,尽管整整一晚上你的话并不多。”

“因为你太抢眼!你不给别人机会!”

“真的吗?”小琴将脸凑到我的跟前,跟我近距离地对视一会儿,妩媚地一笑,又迅速挪开。她说:“其实,不是我太抢眼,是你们一帮男人心里有鬼。”小琴甩了一下长发,又扭头看着我,眼神里突然之间别有意味了,“你比我想象的要诚实些。今晚你能陪我多久?”

“我回到家,也是一个人。”我实话实说。

“哦?现在还是光棍儿?还是老婆回娘家去了?”

我说:“本来有老婆的,离了。”

小琴双手一拍:“这个夜晚,真是太完美了!”她转身又去找酒,找了半天却只拿来半瓶白酒:“晚上不喝酒我就睡不好觉,所以我这里没有存货的。要不,我出去买?”

我摆摆手,说:“天太晚了!再说,喝得也够多啦!”

我们俩居然又喝完了那半瓶,当然,醉得一塌糊涂,随后和衣而卧,互不打扰。事情发生在凌晨,当我醒来的时候,恍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但很快我就意识到,身边躺着一个女人,正发出均匀的呼吸。我的欲望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于是,我轻轻地伏在女人身边,抚摸她的头发,轻轻触吻她的嘴唇。小琴露出很不情愿的表情,在我试着脱她衣服的时候,她虽然闭着眼睛,却一下子探出右手,准确无比地从床头某个位置抓过一件东西来。

“宝贝儿,自己穿好衣服,我可不想给你生孩子。”她轻描淡写地说。

家在外地,农村人,在这座城市某个叫作售楼处的地方工作,那时我所了解的小琴,就只有这么多。我当然想知道她的名字、年龄,或者其他更详细的信息,但她什么都没告诉我。

那夜过后,我再也没去过她租住的房子,后来我甚至想,如果让我再到那一带去,恐怕都找不到那个四合院。好长一段时间,这个女人似乎只是我的一夜情的女主角。事情过去,人就悄无声息消失。有时候,我会觉得那只是一场梦。

后来的一天上午,我刚走进我那时供职的单位大门口,却突然发现,小琴站在院子里一棵梧桐树下,正笑眯眯地看着我。她的脚边上,放着一个黑色旅行包。

“我不小心把你的电话号码弄丢了。”她说。

我笑了:“这么漂亮一个女孩儿,站在这样一个包旁边儿,很不般配。”

小琴嘟起嘴唇,用手指指地上那个样子有点丑陋的包:“这里面是我的全部家当。还有,我走投无路了。”

“是不是我有责任和义务收留下这个流浪的孩子?”我笑着弯下腰去,一把提起那个包,放在我的自行车后架上,小琴伸一只手扶着,就那样子走出大院儿。

到我租住的地方,一进门小琴就嘟囔说:“单身男人的房间,真像个猪窝啊。”我把手里的包砰的一下子扔在地上,然后伸出胳膊,从后面绕过去抱住她。小琴稍作挣扎,说:“这可是大白天啊!”

我在她耳朵边说:“我喜欢白天。”

小琴扭动着身子,嘟着嘴唇:“你们作家身边儿还能缺了女人?”

我说:“别人不缺,我缺。”

小琴转回身来,双手挂在我的脖子上,说:“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我不是一个好女人,你得有心理准备。”许多年以后,我才真正弄明白她这句话的含义。可我当时说:“正好,我也算不上好男人。你瞧瞧,我家里一无所有,所以我一不怕偷,二不怕抢,三不怕坏女人。”

小琴踢掉鞋子,嘤嘤地问:“家里有床吗?”

“要不一起去找找看?”

我们两个人相拥着,沿着去卧室的路线,绕过两双鞋子、一根油条、半块馒头、一只灰色的后脚跟部位破损的袜子,终于抵达床上。严格意义上说,那不算是一张床,是摆在卧室地面上的一张床垫。床上面摆满合着的折了一角的书籍、破旧的棉袄、揉成一团的T恤衫,枕头下面还有一只棉拖鞋。

“天哪!这就是作家的床?”小琴哈了一声。

我一边忙着,一边说:“作家也是人哪。”

那阵子,我那个窝开始像个家的模样。当天下午我下班回到家的时候,甚至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进了别人家。那段时间,小琴像是一个家庭妇女,穿着廉价劣质的衣服,不化妆,除了给我收拾屋子,买菜做饭,别的什么都不干,也很少出门。对我来说,这样一段有规律的生活,实在很难得。偶尔,我们会一起去参加朋友聚会,当然也邀请那帮子作家到家里来,喝个痛快。他们那时在小琴面前已不再拘谨,都玩笑说这是才子佳人式的奇遇。可没想到,那种日子仅仅持续了半个多月。有一天傍晚,我下班后发现小琴不在家里。一开始,我以为她只是出去买菜,或者,做别的什么事情去了。可接下来,我等了整整一周,她都没有再出现。那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对这个突然到来的女人,几乎是一无所知。

“看来,我收留了一个急匆匆的过客。”

不过,小琴的不辞而别,并没有带给我刻骨铭心的悲伤。毕竟,我们相识太短暂,还没爱得死去活来。何况,几乎所有见过小琴的朋友都对我提出警告,小心这个女人,她做情人可以,做老婆不合适。

我以为,这个神秘的女人再也不会在我生活里出现。不料,后来我们还进行过最后一次交谈。大约两三个月后的一个深夜,我已经睡熟了,电话的尖叫声把我喊醒,刚接起来,就听到小琴的哭声。

“你,是那个作家吗?”——我立刻意识到,她又喝多了。她似乎在马路边上,我听到一辆消防车的声音呼啸而过。可接下来,小琴的一句话让我一下子清醒了。

“喂,作家,你敢娶我当老婆吗?”

我坐起身来,说:“你什么意思?连声招呼都不打,说走就走。现在你跟我说这个?”

“我为什么离开你,以后我会慢慢跟你解释。现在我就问你一句话,你到底愿不愿意娶我?”

“你提的这个问题,我毫无准备。”我那时的感觉,居然像是有一根绳子,要把我捆住。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不是又喝多了?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小琴半天不能说话,听上去她在呕吐。等再说话的时候,却不是回答我的问题,倒像是在苦苦哀求。

“我知道,突然一下子说这个,你很难接受。其实,在这城里头,我就是个没有工作的乡下女人,你别看我花枝招展的,但是除了我这身子,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我也想过好日子,过安稳日子。只要你答应我,我会把你照顾得好好的,我让你什么都不用操心,一心一意当你的作家。要不,你就娶我几年,几个月,几天也行!就当哄我玩儿,行不行啊?”

我突然觉得,这事情越来越离奇。

小琴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真的无依无靠,一无所有。再这么混下去,我手腕上还会多一道疤。”

说实话,当时小琴这番话并没能打动我。我已经不是个小孩子,我刚刚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除了无休无止的争吵,就是折磨人的互相猜忌。我根本不想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再试验一次。何况,我对这个女人的此前经历了解甚少,甚至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恐惧。那恐惧感来自她床头随时准备的避孕套,来自她手腕上那道用刮胡刀片割出来的伤疤,来自她的行踪不定,以及这个夜晚她突然提到的结婚这个问题。

“我考虑一下。”我说。其实那时候我已经理智得有些虚伪。

小琴沉默半天,突然哈哈大笑:“去死吧你!我不过和你开玩笑。”

现在,我当然清楚,小琴在酒吧里走向我们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三陪小姐。她的工作地点当然不是什么售楼处,而是不断变换的一家又一家夜总会。她跟我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是因为在夜总会惹了麻烦,得罪了黑道上的人。后来之所以离开我,是因为她去买菜的时候,在路边遇到一个脸熟的男人,她担心暴露了躲藏地点,于是不辞而别。而给我电话的那个夜晚,实际上,她在另一座城市的街头。

从那以后,小琴再也没有找过我。我猜,她恐怕也把我的号码删除了。有时候,你会发现,你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你和另一个人、一群人之间的联系,仅仅依赖于一串数字。如果彼此数字没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咔嚓一下截断。

没想到,几年过去,一些日记,又把小琴和我紧紧地联系到一起。

关于那个夜晚,小琴在日记里是这么写的:“其实,我不是跟这个男人开玩笑,我坐在那棵大树下,号啕大哭。我真想回头过正常人的日子,就像我真想回家一样。可是,老天啊,我真的回不了家。看来,我这辈子也就注定这样了。我知道,只要走上这条路,就没人会八抬大轿来娶你。我是脏的,可这个世界上,哪个地方不是肮脏的?我告诉自己,你要活下去!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你就得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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