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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远远的漂泊里

1

突然一只野兔从道路上跑过。

我们中的一个人用手指点着它。

已经很久了。今天他们已不在人世,

那只野兔,那个做手势的人。

你有故乡吗?

好像米沃什《偶遇》中的那只野兔,我的脑海里常突然跳出诸如此类的问题。想到故乡的那一刻,我正一边在公园疾步行走,一边像往常一样陷在天马行空的思维黑洞里出神,对周边密密匝匝的植物和人熟视无睹。公园没有兔子,只有鸽子。继续前行不远,我来到大街上,街头人来车往,我不合时宜的问题比横冲直撞的汽车喇叭声还刺耳。我的思维秩序有时比城市上空的声音还混乱,尽管如此,我也必须承认城市的交通文明在显著进化,除了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它们是狼一样呼号的动物啊!城市鸣笛的人越来越少,就像乡村很少有人关心一只突然跑出的兔子。不过,如果这只兔子突然横穿过城市大街,在马路上用手指点它的绝不会是一个人;或许,还会引发一场小规模骚乱。但对于按部就班的城市而言,偶尔上演这样一段小插曲也算不得坏事。

米沃什,就像我觉得你是个流浪汉一样,我觉得我便是一只误撞进城市的兔子,你看见的“那只野兔,那个做手势的人”真的不在人世了吗?

我最后一次看见野兔从道路上穿过应该是上世纪80年代吧?那时候,发鸠山隧道还未打通,长途汽车蜗牛一样背着行李架从山沟里钻出来,爬上从山这边翻到山那边的山顶豁口,就在接近豁口的半坡上,一只野兔跃出灌丛,穿过弯曲过手肘、倾斜过45度的道路,消失在山坡的另一面,倏忽不见。我看见车上有人用手指点过它,也看见更多的人把手搭在座椅的靠背上,上身随着车体梦游似的摇晃。当然,我看到的也可能是一只野鸡,它从车前不远处低低掠过,敏捷程度不亚于兔子。其实,纠缠这样的细节并无意义,那一天,我只是要结束我的假期,翻过这座山回到城市里去。

兔子有自己的窝,野鸡有自己的窝,鸟儿更喜欢显摆自己的窝,人怎么可以没有自己的故乡呢?

可事实上,有的人的确没有故乡,或者说,一生都找不到寄托“徘徊焉,鸣号焉,踯躅焉”的荀子式乡愁。在城市,某个街牌、某座院落、某栋楼房便是城市人的身份标签,城市习惯拆迁,习惯盖越来越高的房子,城市人一会儿住在城南,一会儿住在城北,一会儿住在河东,一会儿住在河西,一会儿还住在郊外,城市人填写在户口本上的籍贯仅是一串可以卫星定位的数字。城市的每组数字都精确而具体,它很容易被信息网络追踪,却很难与这座城市建立起血肉联系,城市的家越来越像一个铁皮邮箱。是的,城市的细胞更具植物性,庞杂,漠然,序列井然,穿行其间不仅乡音难觅,甚至乡邻难求,熟悉或不熟悉的脸孔花朵或落叶一般,在电梯里、街道上相逢不相识,神色匆忙,谁还有时间和心情去经营朴素的情谊?城市的家精致如封闭的鸟笼,而故乡并非鸟笼。故乡是敞亮的,有房子,有院子,有乱石垒起来的猪窝、鸡窝和院墙,还有泥土、瓦片、流水、清风、蒿草、梨树、桃树、苹果树和麦垛上的明月,以及飞翔的鸟、奔跑的兽和蝈蝈或蝉的歌唱。故乡让人徘徊复徘徊、踯躅复踯躅,让人呼号,让人泪流满面,让人牵肠挂肚。故乡有一座一座的老坟,还有安放灵魂的壁龛,故乡的每寸空间和每缕气息都可发出声音,故乡令人魂牵梦萦……

故乡难以割舍,此生你可曾拥有过?

故乡是个让人心疼的字眼,她的疼我有时甚至不愿触碰。故乡就像你又爱又恨的女子,你与她待在一起会疲惫,可她如果消失在你的视线之外,她便像一道伤疤烙在你心底,天气变化的时候,你便会感觉到她的颤栗。我承认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早已习惯离开故乡的日子;我承认我是个散淡甚至漠然的人,可岁月在我额头刻下的痕迹越深,我对故乡的沟壑便越眷恋;我承认我离开故乡太久太久,故乡在我离开的时光里也生活了太久太久,我再次走近故乡时,会有很多应该消失的东西已经消失,还有很多不该消失的东西也在慢慢消失。可这又如何呢?无论发生过什么,这都不是故乡的错,也不是我的错,更不是时光的错,这只是一种乡愁。我们都会近乡情怯,就像一对旧情人久别重逢后的聚首,她或他依然年轻你会痛,她或他慢慢衰老你还会痛。痛并非因为改变,也并非因为不曾改变,痛只是一种牵挂,与衰老或不衰老无关,与过得好或过得不好无关。重回故乡,不管眼前的一切熟悉还是陌生,都不妨碍我把故乡当作一生的梦乡。

我在此刻怀念故乡,或许还因为我累了,我觉得自己生来就是鸟儿的命,鸟儿飞得倦了,便会想起自己的窝。是的,我的确像只鸟儿,很小便习惯了迁徙,在我开始频繁迁徙之前,故乡与我最亲近的是燕子。我很小就与祖父祖母一起生活,在祖父祖母的老宅房梁上有个燕子窝,小时候,我喜欢坐在门槛上与低飞的燕子说话。燕子的羽毛黑得纯粹,黑得闪亮,或许这个缘故,我刚懂事便喜欢上黑色的外衣,虽然祖母织染的粗布怎么也黑不过燕子的翅膀。四五只小燕子围成一圈挤在窝边歌唱,兄弟姐妹肩并肩,它们是多么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啊。春天来了,秋天走了,春来秋去,我知道这儿一直是它们的家。冬天的时候,燕子留下的空巢在扛运粮食时不小心碰坏,我十分着急,担心燕子再也不会回来,祖父却笑着说,只要房梁上那两根钉子在,燕子就会回来的。想起家家房梁上都钉着两根长长的铁钉,我终于明白这是让燕子筑窝的。第二年春天,燕子果然如期归来,屋门敞开的时候,它们从屋门飞进飞出,屋门关闭的时候,它们从门窗上敞开的窗格子飞进飞出,几天之后,燕子窝便被新泥修补如初。望着似曾相识的燕子,我觉得它们与我是一家人。燕子住在房梁上,麻雀住在屋檐下,更多的鸟儿住在树上或崖壁上,我觉得它们都是我的亲戚或邻居。它们一直飞翔或栖息在我的周边。在童年,只要一抬眼,不只房梁上,即使窗台上、院墙上、树上、屋脊上,到处都可以看见鸟儿。有时走路不小心,便会有鸟儿落在肩头,便会有鸟屎落在头顶或手背上。即使荒寂的冬天,打谷场上的鸟儿也是成群结队的,如果恰好遇到一场大雪,皑皑的雪地里便会留下篆体的鸟迹,那是乡村天然的文字。

可前年春节带儿子回乡,我竟然没有看见一只鸟儿,没有听到一声鸟鸣。那是冬天,大地空阔而寂寥,村庄荒凉而落寞,穿过旧时街道,却不见旧时风景。我知道春夏才是鸟儿最多的季节,早晨才是鸟鸣最热闹的时刻,每年春回大地之际,去南方过冬的鸟儿便会乘风归来,燕子和麻雀、黄鹂、斑鸠、喜鹊、乌鸦、猫头鹰,还有啄木鸟便轮流在村庄湿漉漉的天空或河边冲刺和起落,复苏或葱茏的季节自然是属于鸟们的。在那样的季节,行走在乡村,只要抬头,便会看见鸟儿从空中飞过。即使没有灯光的夜晚,蝙蝠也会低低掠过院子,与打着灯笼的萤火虫一起扰动乡村的宁静。或许蝙蝠非鸟非兽的缘故吧,我喜欢蝙蝠飞翔的姿势,却不忍看它丑陋的样子,也或许这个缘故吧,蝙蝠只有夜色降临的时候,才展示它不同寻常的飞翔姿势。蝙蝠把折叠在一起的翅膀扇子一样张开,清爽的夜风便被带到院子里来,村前的麻池便响起此起彼伏的蛙声。乡村的节奏像庄稼拔节一样,自然,隐约,互不相干,却又错落有序。在有月光的晚上,乡村朗照的月色便是从树影间淌下来的流水,乡村的清凉便是流动的。如果说在春天鸟们还有些羞涩,那么一到夏季鸟们便是开朗的,傍晚的风从田间吹来,乡村的夜晚便显得格外热闹和凉爽。我一直把乡村的热闹归功于鸟鸣,把乡村的凉爽归功于鸟翅,我觉得因为鸟儿乡村才变得生动。而此刻是冬天,河流被冰封,麻池被冰封,鸟儿的鸣叫似乎也被冰雪覆盖,可在我的记忆中,冬天从不会一只鸟儿都看不见的呀!

突然遭遇这样的场景,我有些吃惊。我真的很久很久没有回故乡了,站在村口,我不禁看着那截树桩发起呆来。

那是一棵老槐树留下的树桩,一直站在村口的土崖旁边。记忆中,老槐树的旁边有道缓坡,缓坡沿着土崖围出一道弧线,一直弯到村庄后面的庄稼地。老槐树的树根一半扎进土崖里,一半延伸在缓坡上,像一盘裸露在地面的巨大碾盘。老槐树垂下的枝条呈拱形,树冠最低处几乎碰到地面,乡人从老槐树下的空地经过,仿佛穿过葡萄藤架起的隧道,清凉,幽深。每遇雨天,来不及收工的乡人便躲进“隧道”里避雨,“隧道”风雨不透,雨帘外的声音便显得格外神秘。从我记事起,老槐树就站在村口,高大魁梧,枝繁叶茂。我不知道老槐树有什么来历,只记得老槐树之大,大得有些不可思议,老槐树之密,密得有些不可思议,老槐树之老,老得有些不可思议——至少没有人量过它到底有多高多粗,没有人数过它到底有多少枝杈,也没有人记得它的年龄。有时我甚至觉得它比村庄还古老,而事实上,它就是鸟儿的村庄,树上的鸟窝只不过是鸟儿的家。村庄背靠一座大山,远看落在山的脚背上,近看站在一座土堆上,村庄身后则被一堵半圆状土崖环抱。土崖依山势凹进去,村庄依地势躺在土崖的怀抱里,那些错落的房子一年四季便都坐在朝阳里。过往行人很少留意村后的土崖,却远远便能看到村口拔地而起的老槐树,它仿佛一朵巨大的蘑菇云,严严实实地遮蔽着半座村庄。村庄夹在南北两座大山的皱褶里,正南方向有一条大河,东西两边各有一条小河,站在南北任何一座大山上眺望,都能清楚看到村口的老槐树,而村庄里的屋脊和树木却是隐约的。当然,这只是我记忆中的村庄,那时候每逢山洪暴发,村庄便被三面河水围困,村庄脚下的河滩地也被浩荡成河道,玉米、谷子和高粱齐腰站到洪水里,像水深火热的日子。可如今,乡亲的日子好过了,南山脚下的河水却浅了,村庄东西两边的小河也瘦了,村民新盖的瓦房羊卧地一样排列在河滩里,半座破败的村庄便被丢在土堆上面,就像村口那株被遗忘的老槐树。

老槐树无疑是村庄的见证,可老槐树上究竟有多少只鸟窝没有人能说得清楚,究竟有多少种鸟儿栖息在老槐树上也没有人能说得清楚。总之,记忆中的老槐树大至树杈,小到树枝,都可以托举起一只鸟窝,树身上数不清的树洞里还藏着数不清的鸟窝。我经常看见乡人坐在老槐树裸露的树根上歇息,却不曾看见乡人爬上老槐树掏鸟窝;我经常看见乡人在树阴下捡拾爆裂的槐籽,却从未看见乡人爬到树上砍去一条树枝,摘去一枚树叶;老槐树留给村庄的不仅是一地阴凉,还有一地静穆,村庄因之更懂得敬畏。每当黎明,树上的鸟儿突然飞起,清脆的鸣叫像一阵阳光中的雨,箭一样洗亮村庄;每当黄昏,倦飞的鸟儿回归树里,寂静仿佛一种神秘的气息,笼住村庄的夜晚。可在我离开村庄的那年夏天,老槐树突然倒了,那时我正在县城读书。乡亲告诉我说,是一道闪电把老槐树击倒的,但我没有看见。乡亲告诉我说,那道闪电凌空劈过时,天上布满滚滚的乌云,我无法想象五六人合抱的老槐树倒地的轰鸣声该是何等恐怖,无法想象拦腰斩断老槐树的那道闪电该是何等犀利!

老槐树倒了,鸟们的村庄便没了,而我的村庄还在。

2

我必须承认,在我的记忆中老槐树就是一种象征,这种象征并非完全的情感寄托,而是一种客观存在。我在老槐树的树阴里长大,我不记得它倒下之前曾发生过什么变化,但我萌动在乡村的情感大多与它隐秘相关。敬畏,恐惧,眷恋,荫庇,亲近,我爱它就像爱我的祖父,它是我童年生活无法分割的一部分。当然,老槐树与村庄也存在某种关联,与那些鸟儿也存在某种关联,可当老槐树倒下的时候,它便从村庄的晨昏中倒下了,便从鸟儿的翅膀中倒下了,但它不会从我的心中倒下,就像在外读书那些年,我在村口看到的祖父的身影。村庄,老槐树,鸟儿,还有我,我们之间到底该是怎样的关系?想厘清这个问题是困难的,但我只要想到站在村口、站在老槐树下的祖父,这一切便不再重要。祖父不识字,不看日历,但每个假期他都能算准我回家的日子。其实,祖父是不算日子的,他只是凭直觉断定我该在这一天回家。站在村口,看到老槐树残留下的树桩,我便会想到祖父,祖父虽然离开我已经三十多年,但我知道他还站在村口。是的,只要我回家,祖父就一定会站在村口,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不管是农忙,还是农闲,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

老槐树出现在我的文字中是一种必然,我看着它在我的回忆中时而站起,时而倒下,不断重复的过程清晰又模糊,简单又复杂,我谨慎地使用着每个词汇,就像小心地抚摸着每根关节。凌晨三点时分,我伸个懒腰,关掉电脑,努力把心绪平复下来,像平常一样倒头睡去。文字可以揭开伤疤,也可以疗伤,文字可以让人失眠,也可以催眠。半睡半醒中,我看见一条蟒蛇爬进宿舍,身段柔软如一个女子,我甚至能感觉到它肌肤的弹性,但我未敢伸手触碰它一下。好像是在大学宿舍,这个时间节点意味深长,我安静地看着它,能感觉到它的和善,甚至亲近。我一点都不害怕,但我与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也未上前触碰它一下。又一条蟒蛇爬进宿舍,它长得几乎与前面那条蟒蛇一模一样,我却感觉到一丝寒气。我得罪过你吗?我并未慌乱,但动作更加小心翼翼,我试图把两条蟒蛇分开,试图把后来的那条蟒蛇引到另一间宿舍里,可神思稍一恍惚,我便分不清哪条是先来者,哪条是后到者。同学在打牌,我站在一旁观看,不动声色,耐心等待天亮。一个同学起身要走,我说送给你一条蟒蛇吧,它可以镇宅。同学很高兴,可他不知道该怎么把我送给他的礼物带走。我说找个空纸箱吧,可宿舍没有空纸箱。天亮了,我从梦中醒来,仍依稀看见蟒蛇盘在纸箱里安静的样子,可宿舍没有空纸箱。

我有些诧异,还有些莫名兴奋,我知道我应该把这个梦写出来,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个晚上做这个梦。自从祖母用特别的语气告诉我,我是属蛇的,我便与蛇建立起某种隐秘的联系,我知道我与蛇的情感纠结类似于我与老槐树的情感纠结,可这种纠结一直藏在心底,我从未对任何人讲过。记得有一年夏天,老槐树的树洞里爬出一条蛇,很多人目睹了这一幕,但都未敢在老槐树下多加停留,也未敢大声喧哗。那条蛇盘在树杈上好几天,乡人中有说要拿着板斧上树砍死它,立即遭到众人指责,有说在树下举办一个送神仪式,请它离开,大家也未置可否。那些日子,村里的气氛略显神秘和紧张,我一直听乡人在议论这件事,但没敢去村口看看那条蛇到底长什么样子。总之,那条蛇盘在树上很多天,乡人分析过它各种各样的来历和各种各样的可能性结果,但都没有答案。直到有一天,那条蛇突然从树上掉下来,它在村口那道土坡上翻了一个身,便径直去了大河的方向。乡人们长长出了一口气,从此以后,很少有人提起这件事。

还记得一个夏天,那年雨水特别多,村口那道土坡路被暴雨冲垮了,坡上留下的沟壑仿佛老槐树根部的皱纹。七月初一庙会即将临近,大队派了几个会赶车的人去接戏班子,又派了几个年轻人去村口修路,修路的人在土坡底下挖出一窝蛇蛋,样子像极了鸟蛋或鹌鹑蛋。我以为是鸟蛋,他们看着我笑,然后把蛇蛋摔碎在路上,每颗蛇蛋里都盘着几条肉色的小蛇,细细的,样子像蛇信子。我立即跳起来,躲在一旁,浑身顿时起满鸡皮疙瘩。我那时候才知道蛇也是下蛋的,每颗蛇蛋里孵化的小蛇不是一条,而是很多条。想起这件事,我在网上查过有关词条,理论上一颗蛇蛋只能孵化一条蛇,只有少数蛇蛋可以孵化多条蛇,我那天看见的就是少数,虽然故乡的蛇并不特别。蛇蛋里卷缩的蛇虽针一样大小,我还是能感到透彻心扉的恐惧,我抬头看了一眼老槐树,便低头回家去了。祖母看我闷闷不乐的样子,还以为我受人欺负了,我摇摇头,什么也没说。我没有把蛇蛋的事告诉祖母,因为祖母曾经告诫过我:以后看见蛇要绕道走,不要打。或许是以前我跟祖母讲过在山上打蛇的事吧,祖母说话时的表情是认真的,从那之后,我再看见蛇心情便怪怪的。后来,母亲又告诉我,我出生那天的午后,她梦见一条蛇穿过院子,径直进了堂屋,我不知道母亲的梦意味着什么,但从那之后,我对蛇的感觉总是很复杂。

前年春节,我是沿着那道土坡路走进村庄的,也是沿着那道土坡路走出村庄的,或许冬天的缘故,那天我没有想到蛇。村庄从土堆上移到河滩之后,村庄前修了一条二级公路,村口那道土坡路便被荒芜了,路边的土崖也几乎被削平。在村口那座很小很旧的房屋后面,我看见老槐树长满倒刺的树桩,树桩尖锐地举在旧时的村口,宛如一道撕裂的伤疤。看着树桩我有些发呆,我又想起鸟儿。鸟儿都飞到哪儿去了?鸟儿怎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自言自语,儿子却在一旁玩笑说,飞鸟嘛,它不到处飞,还叫飞鸟吗?儿子在城市出生,城市长大,故乡于他只是一个符号,他陪我返乡探亲更多是一种好奇和义务。儿子这番话却让我返回童年的困惑里,那时我常常坐在门外的台阶上想,鸟儿为什么会飞?人为什么不会飞?这样的问题类似于狼为什么叫狼,狗为什么叫狗,猪为什么叫猪,在孩子的世界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在大人的世界里是不屑寻找答案的。或许,世上有些事本来就没有答案,即使有答案也是没有意义的。但这并不妨碍一个孩子思考无意义的问题,也不妨碍人类赋予无意义的问题更大的意义,而在此刻,我唯一关心的便是那些鸟儿去了哪里。背井离乡三十多年,在城市,我觉得鸟儿是稀缺之物,就像城市稀缺的新鲜空气,但这改变不了城市人对鸟儿的看法,于城市或鸟儿而言,没有比天空更大的自由,也没有比云层更大的风浪。这样的看法其实很想当然,鸟儿拥有飞翔的自由不假,不过,鸟儿是不愿意飞越云层的。飞跃云层是人类自以为是的梦想,人类喜欢模仿鸟儿的翅膀,喜欢不断制作比鸟儿更雄伟的飞行器,喜欢让飞行器脱离地心引力飞行,可鸟儿是不会这样想的。事实上,鸟儿是不可能脱离地心引力的,鸟儿穿破云层的那一刻,它最想做的便是敛起翅膀,乘流云漂泊。鸟儿也会累,会累便恋家,无论飞多高多远,鸟儿念念不忘的都是树杈上或屋檐下的窝——那只鸟儿下蛋的窝,那只鸟儿哺乳的窝,那只鸟儿睡觉的窝,那只鸟儿衔泥土和树枝一点点糊出来的、粗糙原始的窝,不管它在风雨飘摇中,还是寄人篱下。鸟儿投在大地上的影子是一条流动的弧线,鸟儿划过天空的弧线了无痕迹,但它会被地面上的弧线牵引。其实,鸟儿投在地面的弧线也很容易消失,或者说,这条隐形的弧线划过之后便立即消失,鸟儿不恐高,也不仰视,它不会留意自己划过天空的痕迹,倘若某个瞬间很炫目,也只是人类的想象。人类喜欢赞美那些弧线,但于鸟儿并无意义,鸟儿飞翔便是飞翔,鸟儿累了便会回到自己的窝里。鸟儿从不想挣脱大地,鸟儿去飞翔就像我们去散步,鸟儿明白离太阳越近,越容易被灼伤。即使不被太阳灼伤,某一天,也会被不明飞行物击中——受伤的鸟儿躲在某个角落默默死去,谁还记得它自由的姿势和婉转的鸣叫?或许,只有天空才是鸟儿的极限,只有被灼伤或被击中才是鸟儿的运命,人类早已把这个瞬间记载在征服自然的历史当中,且升华为膜拜的图腾。飞翔或栖息,这是鸟儿天生的生活方式,而人类面对鸟儿的运动或静止,却想了很多很多。人类不会飞翔,但人类制造了比鸟儿更大的翅膀,当人类制造的翅膀越来越凌厉、越来越犀利、越来越光彩夺目的时候,鸟儿却悄然敛起翅膀,就像秋天随风飘零的落叶。

我突然关心起落叶,或与鸟儿有关,或与年龄有关。最近这些年,那些随风飘零的落叶一直牵动着我的神经,我觉得落叶坠落的方式也是飞翔的方式之一。年轻的时候,觉得时光很慢,一直想让时光快起来,人到中年,便觉得时光过得太快,很想让时光慢下来。尤其秋天,我会站在窗前默默注视楼下的树叶在日光里一天一天泛黄,在秋风里一片一片坠落。我站在阳台上凝视,我的姿势仿佛一种城市病,仿佛一种城市抑郁症,而在童年,我是与落叶一起奔跑在秋风里的。可在城市,我只能站在阳台上怀想故乡,怀想故乡的春来秋去,但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鸟儿的身影或声音会在某个时刻突然从故乡消失。走在冬天清冷的阳光里,我甚至怀疑这是一种幻觉,是故乡对我离开太久的惩罚,面对那些熟悉的场景,我的视觉和听觉瞬间失灵。可这显然不是幻觉,那些老房子还在,那些院落还在,院落里的那些树也在,在那些场景里,即使寂寥的冬季,鸟儿也不会绝迹,即使燕子南迁,无处不在的麻雀也会飞上屋脊、院墙或光秃秃的枝头聒噪。半座闲置的村庄很安静,我从寂静中穿过,真的没有看见一只鸟儿,也没有听到一声鸟鸣。目睹这奇怪的一幕,我开始怀疑起我的记忆,就像我怀疑自己不经意间曾目睹过树叶泛黄的过程,就像我怀疑不经意间曾目睹过落叶坠地的过程。其实,在被污染的城市,我更多时候目睹到的,都是落叶被清扫,被装填在垃圾桶里焚烧。这个过程贯穿整个秋末冬初,它那样漫长,落叶坠落,伤感遍地。我看见公园里晨练的人依然在晨练,但他们春天不曾葬花,秋天更不会葬落叶。狂风起时,叶落的过程比花落更漫长,我从树下粗枝大叶地经过,不曾关心过一棵树到底有多少朵花儿,有多少片叶子,不曾留意过多少枚叶片才能呵护一瓣花朵。我只知道花儿开放在年轻的季节,叶子坠落在暮年的季节;花儿太少,太短暂,叶子太多,太漫长;在城市,或许有人葬花但不会葬落叶,在乡村,乡人从不葬花但会掩埋落叶。

那天走在公园,我突然听到鸟儿的鸣叫。那一瞬间,我几乎流下泪来,我驻足树下抬头朝树上瞅,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看到鸟儿的影子,但我分明听到了鸟儿的鸣叫。凭经验我感觉它应该是麻雀,如果是麻雀,树上的鸟儿就不止一只,可我连个鸟影也没有看到。这样的遭遇不止一次,每次我都有些兴奋,又有些失落。我相信这不是光线的原因,也不是树影的原因,更不是我的错觉,但这样的场景的确令人恍惚。米沃什,我们谈谈鹊或麻雀的本性好吗?记得你说过,你永远无法抵近鹊的心,无法抵近鹊嘴上的毛鼻孔,以及鹊刚刚落下又重新开始的飞行。以我的理解,你其实是想说,你不是鹊,你将永不会了解鹊的本性。我也不是麻雀,我甚至没有想过去了解一只麻雀,我只是听到一阵麻雀的鸣叫,我只是想看一眼麻雀的影子,你说我能了解麻雀的本性吗?你说的或许有道理,假如鹊的本性并不存在,麻雀的本性并不存在,你的本性并不存在,我的本性也不存在,那么几世纪之后,人类还会不会开创性地提出关于普遍原则的争论?

3

相较鹊或麻雀而言,有一种鸟儿的本性似乎更易被人探究,因为她只被人记载在文字里,且无人真正见过她的样子。当然,我们的探究已是这只鸟儿诞生之后几十个世纪的事了,打开《山海经》卷三“北海经”,我们便不难发现,即使虚构出来的鸟儿,若想准确把握她的本性也不是简单的,更何况,古人的文字一贯言简意赅、天马行空,其最不缺的便是任人自由想象的空间:

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

此即上古传说精卫填海,从这段古老文字中我们可轻易获取这只鸟儿的信息:“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是的,这只鸟儿便是精卫,她是炎帝的小女儿,名女娃。女娃嬉戏于东海,不慎溺水而亡,死后转生为一只鸟儿,名精卫。这只花脑袋、白嘴、红脚的鸟儿外形酷似乌鸦,她鸣叫的时候不断大声呼唤自己的名字,似乎有些自恋。精卫的自恋或与她的死亡方式有关,或者说,精卫的鸣叫更像在为自己招魂。精卫意外死亡,心中有恨,且恨得不管天高地远,精卫衔西山的木石去填东海,填出一座发鸠山来,发鸠山上长着很多柘木。这些元素或许可以帮我们勾勒出一个完整的精卫形象,但也仅是一种可能性而已。事实上,古人杜撰的精卫早被神话为精神图腾,其寓意不只坚韧那么简单。

在精卫填海的故事里,有一样东西绝不可忽略,这便是柘木。柘木为落叶灌木或乔木,属桑科,初春发芽,5月前后开花,晚秋落叶。花蕾呈青色颗粒状,花细小,呈黄色,麦收前后结果,名柘实。柘实贴枝条而生,初呈青色,周状疙瘩,至秋成熟。初时如半个桑葚,成熟时则呈暗红色,可长至小蒜瓣大小,口感略带酸甜。柘木树皮为淡灰色,成不规则薄片状剥落,枝上具坚硬棘刺,叶呈卵形或倒卵形,可喂蚕。柘木喜生在阳光充足的荒山、坡地、丘陵及溪旁,有“南檀北柘”之誉,生长速度极为缓慢,木材质坚而致密,纹理细腻清晰,手感温润,独具天然。我在十二岁之前曾在发鸠山上生活过两年多,但我从未听人说过柘木,更未见过柘木,山上桑树倒是有一些,却不成规模。在我的印象中,发鸠山上除了松树,便是扯地连天的沙棘。发鸠山的每道较大山沟都主生一种植物,沟便以植物名,譬如荆条沟、连翘沟、降龙木沟、黄刺玫沟等等,这种分布现象很少见,或者说,发鸠山的土壤也像精卫一样爱憎分明。我那时面对的那道山沟便以生长沙棘为主,或许沙棘更为普遍的缘故,并无人称之为沙棘沟,至于传说中的柘木,并无一道山沟生长。沙棘与柘木相似,当地人称之为醋柳,也属落叶灌木或乔木。发鸠山与我的故乡相距仅十几里地,发鸠山上很多地方的沙棘长成了乔木,这些枝干挺拔的沙棘连在一起,无疑便是一座树林。故乡的沙棘则多为灌木,矮而丛生,一蓬一蓬地匍匐山坡上,相互勾扯,密不透风,老枝灰黑、粗糙,乡人常砍来做柴烧。沙棘虽因土壤、光照和水分不同,可为乔木或灌木,但植物本性并无二致。沙棘生不择壤,具粗壮棘刺,花先叶开放,小如米粒,呈淡黄色,果实则近球形或扁球形,单个或数个粘连,宛如一串挂在枝头的水珠,色泽橙黄或橘红,性温,味酸涩。沙棘根系发达,耐旱,抗风沙,盐碱地亦可生存,生命力极强,其与柘木的性状接近,与精卫的性情也接近,发鸠山上虽无柘木,倒是有与柘木相近的植物,这倒是一件有趣的事。今人种树常喜嫁接,我父亲便是嫁接果树的高手,而古人似乎更喜欢演变,这座山上的沙棘或许就是柘木演化而来的,亦未可知。精卫的故事至今已千万年,发鸠山上的柘木自然也千万年,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更何况,精卫在神话中意志坚韧,发生一些非常规的事也不为怪,即使在自然科学上,它是荒诞的。

事实上,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在上古没有一件事不是荒诞的,在发鸠山的周边便上演过后羿射日、女娲补天、嫦娥奔月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中或许不可思议,在如今,却并非不可能的事。神话也是现实,时间可以让一切成为可能,但在发鸠山生活的那些日子,我的确不曾见过柘木,更未见过一种叫精卫的鸟儿,甚至也不曾见过与精卫长得相像的鸟儿。当然,乌鸦是有的,但我觉得《山海经》可以说精卫长得像乌鸦,我绝对不会这样说。乌鸦的叫声类似啼哭,但它并不让我感动,而精卫的哭声却令人动容。相传女娃死后,曾化身为鸟日日随父亲炎帝去狩猎,她回荡在空中的啼鸣异常悲戚,乍听酷似“精卫”的谐音。一只鸟儿的叫声是“精卫”,我想象不出这样的声音是什么样子,炎帝大概也被这声音困惑了,他甚至认为这声音是不吉祥的。炎帝不胜其烦,便欲举弓把这只怪鸟射下来,随从方士却禀告曰:“此鸟乃陛下之女所化!”炎帝闻听心中一惊,不禁泪水盈眶,遂赐此鸟名精卫。由厌而怜,感情随关系变化而变化,纵然帝王也脱不了俗。精卫在炎帝头顶盘旋数个时辰,久久不肯离去,炎帝便作歌曰:

精卫鸣兮,天地动容!

山木翠兮,人为鱼虫!

娇女不能言兮,父至悲痛!

海何以不平兮,波涛汹涌!

愿子孙后代兮,勿入海中!

愿吾民族兮,永以大陆为荣!

炎帝赐名精卫的事并不可考,也无须考,但这首歌的风格显然更像楚辞,断断不会是炎帝所作。不过,神话都是古人演绎的,只要合乎情感逻辑,时代便不重要,我们也无须吹毛求疵。但在洪荒时代,海与陆的寓意显然与今日不同,上古时的大海更多意味着灾祸,陆地才是平安之所,或因这个缘故,华夏文明才在太行山现出曙光。精卫听到父亲的悲歌,发誓要把东海填平,她的仇恨似乎比东海的波涛还汹涌。精卫从西山衔石子和树枝投进东海,她往复来去,不但填出一座发鸠山,还“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精卫本是要填平东海的,却又填出一条漳河来,可见水是防不胜防的,古人是否在暗示我们,仇恨纵然大如天,也是奈何不了水的?或许,纠结于神话逻辑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就像在上古,山与水显然是矛盾的两面,精卫的仇恨便是纠结在山水之间的。在人与自然的原始关系中,仇恨其实无处不在,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多始于仇恨,仇恨是人类的原罪,也是自然的原罪,而在田园诗人眼中,这一原罪却被小桥流水所遮蔽,陶渊明便赞精卫曰:“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仇恨在田园消失,转而生成改天换地的毅力,这样的遮蔽是美好的,或者说,有了遮蔽,才有世外桃源。神话便是遮蔽的产物,神便由罪衍生而来,人类因担心大自然降罪,便去塑造神,人类因为恐惧,便去膜拜神,神的本质便是罪的变异。本是一个仇恨的故事,却演变成一个愚公移山的故事,仇恨似乎是人类最原始的动力,也是最持久的动力,人类被仇恨推着前行,又在前行中消弭仇恨。从这个角度看,每个上古神话都是人类对自然的一次复仇,这是人性最初的本原,人类文明便是将本原遮蔽,并为本原披上道德的外衣。如此,精卫便是一只神鸟,她以精神的方式存活在上古神话之中,上古神话便被刻写在竹简或碑石之上,供后人吟诵。此间的蹊跷仿佛那柘木,发鸠山存在下来,柘木却消失,其实不是消失,而是根本就不曾存在。古人在神话中留下如此破绽,可谓意味深长,我们却陶醉在神话精神的意淫中,对破绽视而不见。

1976年春天,燕子衔泥筑巢的时候,我挣脱祖父的怀抱,就像挣脱老槐树的荫庇,跟随父亲开始了生平第一次迁徙。我并非候鸟,用迁徙描述那段日子有些言过其实,但背井离乡无疑是这一事件的本质。那一天,我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逆着故乡境内那条最大的河流,从王村公社最西边颠簸到王村公社最东边。那一天,我像一只鸟儿,把小小的身子藏在父亲的翅翼下,生怕从车座上掉下来。公社最东边那座山庄叫东方山,是田家沟大队的一个自然村,它高低错落在发鸠山主峰北面的半山坡上,就像悬挂在崖壁半腰处的几只蜂巢。说来你或许不信,发鸠山因精卫而名,东方山人却不知精卫填海的故事。其实也不奇怪,所谓东方山人并非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们都是从河南逃荒来的,他们只知落脚的地方叫老方山,却不知发鸠山由三座主峰构成,老方山便是主峰之一。那一年,父亲还是民办教师,按说是没有资格到外村教书的,父亲之所以能够“调动”,一是东方山太过偏僻,没人愿去;二是联校指导员与父亲相交甚笃,此举看似让父亲去东方山遭罪,实际上是为父亲的前程辅路。去东方山的路上,父亲先去拜访了指导员,午饭也是在指导员家里吃的。指导员与父亲相谈甚欢,告别时天色已向晚,父亲把自行车寄放在田家沟一个亲戚家里,带我星夜上山。月光照在弯曲的河沟里,我跟在父亲身后,走在河边或高或低的小路上,心底虽忐忑,竟未感到恐惧。或许月光和流水陪伴身边的缘故吧,我仿佛父亲的背影,仿佛流水的回声,亦步亦趋在父亲的背影和流水的回声之间,那天晚上竟未感到恐惧。现在回想,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对走夜路变得麻木,而在此前,我常与同伴去邻村看电影,一旦落在人群后面,我便感到背后有东西尾随,脚步便不由加快。看电影无疑是乡村的节日,路上的人群仿佛稀稀落落的羊群,前后拉开差不多半里地,手电筒的光束不时射向夜空,那样的夜晚是喧嚣的,我却莫名地感到紧张和恐惧。而在那个晚上,我跟在父亲身后走在陌生的山沟里,月光流水一样洒下来,我安静得像一只羔羊,像脚边潺潺的流水,竟只有寂寞,没有恐惧。田家沟到东方山约五里路程,其间三分之二蜿蜒在河沟。那条河沟与故乡东西两边的河沟很相像,但如此安静地行走在夜晚的河道里,我还是第一次。所谓坚强或脆弱、娇气或耐力,其实皆由环境决定。那天晚上,当我走出祖父祖母的庇护,我便隐隐预感到,从今往后,我必须学会且习惯一个人面对异乡的日子。是的,从那一天开始,我必须学会且习惯做一只孤单的鸟儿,这是我漂泊的本性。但在那一天,我像米沃什一样,不知道鸟儿活在与人不同的时间里,不知道树活在与鸟儿不同的时间里,更不会把那晚的月光当作鸟儿婉转的鸣叫。

4

米沃什说,人不应该喜爱月亮,我不清楚他这样说的理由。米沃什还说,斧子不应该在他手上失去重量,他的院子应该有烂苹果的味道,我不清楚这二者之间的关联。米沃什继续说,一个人说话时不应该使用他感到亲切的字眼,否则撬开种子,发现里面是什么。里面会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些隐晦,米沃什漂泊他乡,不愿直接说出心中的隐痛,但他看见窗外有一棵年轻的苹果树,之后,他还看见苹果树上的累累果实,如此这般,时光便过去很多年。我熟悉斧子,祖父有一块弧线完美的磨刀石。我也看见过年轻的苹果树,一棵是父亲上山那年春天嫁接在老家院子的,一棵是父亲上山之后嫁接在校园岸边的。在校园那棵苹果树结出果实之前,我已经离开山庄,之后我经常从山庄背后的大山豁口翻越,却再未去过山庄。在老家院子那棵苹果树结出果实之前,我也离开了故乡,不过,我常在暑假或寒假回老家小住,可我没有闻到烂苹果的味道。父亲倒是回过山庄几次,但我不知道他是否看见苹果树结出了果实,甚至,那棵苹果树还在吗?

于发鸠山上那座森林而言,那棵苹果树根本算不得什么。穿行在林间,我只能盯着脚下不是路的路,我几乎看不见天空,更不会关心一棵树的生长是否也会疼痛。但每个人的生长史无疑是疼痛的,所谓阅历,便是让疼痛在时光里渐渐麻木,甚至像米沃什一样,不再使用亲切的字眼。

父亲是故乡唯一早晨刷牙的人,他的习惯注定了他只能在这片土地上漂泊。父亲站在老家院子里的梨树下刷牙,牙膏的泡沫挂在他的嘴边,也溅到梨树的身上。那棵梨树是祖父栽的,后来父亲又在院子里嫁接苹果树,那个时候父亲兴趣广泛,除了嫁接树木,他还试验土肥,推广沼气,箱养蜜蜂,裁剪衣服,只要不是种地,父亲似乎什么都能做。而祖父只喜欢种地,父亲在祖父眼中便显得不务正业。那时候,我很奇怪父亲怎么懂得那么多,却不知道父亲曾经上过太原化工学校。有一天,我在阁楼上翻腾父亲的木头箱子,想从木箱里找小人书或小说,却翻出一张肄业证。我把“肄”字读作“肆”,问父亲“肆业证”是干什么用的,父亲却突然暴怒,他一把夺过肄业证扔到墙角,眼眶里竟含着泪。父亲一言不发,摔门而去,把我扔在屋子里发呆。这时候,母亲才告诉我,在我出生之前,父亲曾是方圆十里唯一的中专生,遗憾的是,父亲在省城读书不到两年,便被三年困难时期“肄业”回乡。父亲看到肄业证,就像被蛇咬的人看到井绳,曾经的荣耀凝结成一道不愿触碰的伤疤,直到送我去省城上大学之前,父亲很少跟我谈起他在省城读书的事。祖父是反对读书的,祖父觉得种地就是天底下最好的营生,只要愿意出力流汗,土里埋有黄金。祖母却是力主读书的,为了父亲读书,祖母卖过家里两棵大槐树。祖母对父亲说,只要你好好念书,你念到哪儿,我卖房卖地供到哪儿,你哪天不想念了,就回来种地。父亲不愿种地,便只有一门心思读书,父亲曾有机会摇身变为吃供应粮的人,但在最后一刻,他还是被命运无情地抛回农村的广阔天地。一切命定,父亲后来对我说。可祖母却不这么看,祖母对我说,如果不是她当年供我父亲读书,我父亲就没有机会去县城教书;如果我父亲不在县城教书,我就考不上省城的大学。祖母的逻辑清晰而缜密。事实上,自从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我是全公社第一个考上大学的,而我之所以能考上大学,归功于我后来跟随父亲进城读书。父亲回乡的第一年担任会计,年底结算差一分钱对不上账,有人便在背后指戳父亲贪污,父亲一怒之下交出账本,跟着祖父去地里干活。父亲遭人嫉恨其实不是因为一分钱,而是父亲曾有出人头地的机会,父亲辞职也不是因为别人的指戳,而是他容不得莫名的仇恨。仇恨有时就像看不见的草根,说生长就生长。可让父亲种地只能闹出笑话,这是祖父不愿看到的。祖父是说一不二的人,在村里很有威望。不久,父亲便被大队安排当了民办教师。父亲当民办教师其实顺理成章,毕竟他是全公社学历最高的,公社联校破例把父亲调到东方山小学,学历也是重要因素,就像高考制度恢复之后,父亲又被一纸调令调进县城。当然,指导员对父亲的赏识也很重要,东方山虽只有十一户人家,却是全省农业学大寨的典型,指导员安排父亲上山,其实是让父亲去镀金。果然,父亲上山的第二年冬天便出席了全省劳模大会,省城载誉归来不久,便正式转正为公办教师。回想这一切,每一步背后都隐约藏着一只手,父亲带我上山前与指导员的密谈,或许就是无数次密谋之一。

那个夜晚,我与父亲行走在发鸠山的月色里,我能感觉到父亲的心情是愉悦的。父亲心情好,我便放松,父亲不再指责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我便在那个晚上喜欢上月亮。我不清楚米沃什为什么说人不应该喜爱月亮,后来一想到乡村的月亮,我便备感亲切。我觉得月亮就是黑夜里与我说话的人,纯粹,干净,素朴,泉水一样流进心窝。我曾在城市这样回忆乡村的夜色:

我知道,城市根本看不到纯粹的夜色

那纯粹的夜色像一枚草叶,早已遗失在

小学课本的第一页,高中课本的最后一页

那枚黑色的草叶像一堵重的墙

像一堆轻的棉花,像一个女子或深或浅的器官

偶尔,那枚草叶也很黄很薄

黄而薄的蝉翼蜻蜓一样滑翔在水面

滑翔在黑与黄、深与浅、重与轻之间

乡村的影子放大在一盏油灯后面

这是我喜欢黑夜的N种理由之一,当然,我现在看到的夜色已远不如乡村时单纯和透明。在那个晚上,我被月光照耀着,心情如蝉翼一样,但事实上,我也同时行走在精卫的仇恨里,虽然那时我不知道精卫,也不知道浊漳河。那个晚上,我逆流而上的那条河仿佛月光一样,让我感到亲近,但它并非浊漳河。浊漳河有三个源头:一个位于沁县,为西源;一个位于榆社,为北源;另一个则位于发鸠山,为南源。三条河流于襄垣相聚,又途径黎城、潞城、平顺,最终与清漳河在河北境内的合漳村交汇,之后,又清浊相携,一路向东直奔馆陶,与卫河合为漳卫河,最后汇入海河。浊漳河南源始于发鸠山东麓的鹿谷,我去的地方位于发鸠山西北,我那晚看见的那条河与浊漳河反向而行,二者毫无关系。河流的命运也是命定的,河流的源头、流经方向和最后落脚点,最终决定一条河流的显赫或卑微。同样源起发鸠山,历史上有名的故事都发生在山的东边,而我却行走在山的西边,我脚下的那条河穿越公社全境一路西行,它在我的记忆中是浩荡的,却自始至终没有名字。事实上,它只是沁河的一条支流,它在安泽县境内汇入沁河,于更浩大的沁河而言,它有无名字并不重要。我在大山里长大,走出大山多年之后,才弄明白与家乡有关的地理概念,才知道那条无名河属于沁河,而沁河南经沁水、阳城、泽州之后,最终在河南境内一个叫西营的地方注入黄河。一条籍籍无名的河最终也会汇入黄河的大合唱,此即涓流的终极意义吧。多年之后,我开始梳理这些浅显的常识,这时候,我突然想起故乡的逃荒者竟是逆着沁河方向爬上太行山的,心底不禁默然。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古今亦然。我从小就像熟悉流水声一样熟悉河南方言,我一直不明白两岸的乡人为何天天看着那条河从眼前流过,却从不关心它最终去了什么地方。其实,这并不奇怪,就像发鸠山东面的河水去了海河,西面的河水去了黄河,一山之隔,天南地北,这样的事岂是乡人该操心的?是的,自然的存在就是法则,那条故乡河春天浇灌土地,夏天或秋天暴涨洪水,冬天封河结冰,除此之外,它与乡人有什么关系呢?眼见为实,乡村经验只相信眼见的事物,乡村视野只是一面受限的镜子,乡村不存非分之想,日子便安逸。是的,视觉、触觉和听觉都不会说谎,不过,你所见的一切事物,都仿佛从一扇门中看到的花园,你无法走进去,但你确信它就在那里。也仿佛从你眼前流过的河流,你无法随它去远方,但你确信它曾从眼前经过。是的,米沃什,我们的确不该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睛有时看到的只是表象。但你不能因此便觉得我的乡亲是没有希望的人,或者说,当我们转过身去,世界便会在我们背后中止存在,就像被小偷的手盗窃而去。米沃什,我不反对你与世界的关系,但我不觉得我的乡亲是没有希望的人,他们只是喜欢忘却。对,是忘却,而不是被一只手偷窃。其实,有些东西别人是根本偷不走的,譬如灾难,当事人一直在努力忘却,而旁观者却一直在追溯,就像追溯一条河流的源头。在那个夜晚,当我走到河道的尽头,走到两沟交汇的地方时,我其实已经接近那条河的源头,我对此却浑然不知。我停下脚步,抬头望望湛蓝的夜空,我想继续沿着山南那条河沟盘旋而上,就该到达父亲说过的那座山了。父亲早在半年前就上了山,他曾告诉我,发鸠山上到处是森林,森林里有野鸡、野兔、狼、豹子和野猪,还有松涛。父亲还站在我家的院子里,指着东南方向说,看见了吗?那座最高的山峰就是发鸠山。我追随父亲的手指向东南方向看,却什么也看不到。后来,我坐在村庄的后山上对童年的伙伴说,看见了吗?那就是发鸠山,可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看见了发鸠山。但在那个晚上,我的目的地是东方山,不是发鸠山,走到山脚的那一刻,想到发鸠山离我竟如此之近,我不禁有些紧张,手不自觉地拉住父亲的衣服后襟。父亲觉察到我的变化,他指着面前那座山说,沿着山梁爬上去,就是东方山。我顺着父亲手指的方向望去,却看不到村庄,只见一座石头山隆起眼前,山梁上隐约有一条仅容一人行走的小路,仿佛被风吹弯的绳子,从山顶上细细地悬挂下来。月光依然朗照,山梁清楚如昼,水一样清纯的月色反衬出山脊的荒凉,那荒凉便是山坡的寂寞,是春风吹又生的。我对荒凉见怪不怪,只是小时候最怕爬坡,不由皱起眉头。父亲说,你在前面走,我后面跟着。我点点头,急忙窜到父亲身前,像一只山羊。可我没有山羊的脚程,后来听说发鸠山顶有一座庙,庙里的砖瓦都是山羊驮上去的,我不禁由衷羡慕起山羊的攀爬功夫来。那天晚上,我就是一只攀援在一条或隐或现的绳子上的山羊,与背负砖瓦的山羊所不同的,我一路走来都是徒手。我无法与山羊相比,更不敢与衔木填海的精卫相比,毕竟,那座山是神山,从前属于精卫,现在属于精卫,今后依然属于精卫,即使那只精卫是被虚构出来的。虚构比真实更易流传,更悠久,而于一座神山而言,我仅是它脚下的匆忙过客,与山坡上岁岁枯荣的草木并无两样。在那座山面前,我充其量是一尾随风掠过的羽毛,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东方山人在此生活了一辈子又一辈子,却不知此山是神山,我倒是为他们感到遗憾。虽是逃难而来,可自落脚那日起,他们的子孙便在此地扎根,可他们却不知道精卫填海的故事,也从不关心精卫填海的故事,更不用说那只相貌怪异的鸟儿。是的,他们不关心听到的,只关心看到的,在他们的生活经验里,皮糙肉厚的野猪才是真实存在。乡人不知道精卫也就罢了,奇怪的是,父亲也不曾提起过精卫填海的故事。两年多后,我随父亲“迁徙”到县城,看到县文化馆的墙壁上刻着精卫填海的传说,看到县文联办的一本杂志叫《精卫鸟》,我才知道自己竟然在一个很著名的地方度过了寂寞的小学时代。

生活在半山腰的山地居民本来就是移民,他们不知道精卫情有可原,就像他们这辈子,如果哪个人不曾迎面遭遇过野猪,倒有些意外。我的故乡也多半为河南难民,村庄周边的山上到处可见旧时老庄,难民选择落脚地很有些占山为王的意思:地方较偏僻,土质较好,地理位置较朝阳。东方山便是这样一个山庄,山庄周边的坡地是那十一户人家落脚之后开垦出来的。东方山四周树木稀疏,对面的发鸠山主峰却遍山松树,远远望去,似乎要一直绿到天上去。不过,那天晚上,我把注意力都投给了脚边的月光,并未留心对面的森林。次日早晨一觉醒来,我站在窗前寻鸟声望去,顿觉密不透风的绿色迎面扑来,我不禁在心底惊疑自己离天竟这样近!我的故乡也遍地是山,山上也有松树,却总给人离天很远的感觉,那些孤单的树仿佛被人遗忘在山坡上似的。发鸠山周边的山坳里还有几座山庄,那儿的山地居民也是河南移民,他们选择在那儿扎根,只因那儿人迹罕至,只要他们乐意,他们便是一道山坡或一座山沟的主人。那些山庄多者十余户,少者一二户,山庄与山庄之间通婚,如果谁家的女子嫁到山下,邻居便会流露出羡慕的神情。那些山庄或叫这个沟,或叫那个沟,只有我生活过的山庄叫东方山,这个名字显然是打着时代烙印的。东方山名字很美,却并无历史传承,倒有浓郁的政治意味。村民清一色的河南口音,这个名字应该是后来起的。整座山庄呈台阶状,一座院子安置一户人家,一户人家守着一道悬崖,没有月光的晚上,不熟悉地形的人出门,一不留神就会掉落到悬崖下去。东方山小学也建在一道悬崖上,相对民居而言,学校院子更宽,地理位置更高,每到春冬,那儿几乎就是风口,夜风吹打着教室窗户,几乎整夜不歇。父亲在那道悬崖上教书三年,我在那道悬崖上与父亲相依为命两年多。我虽在村里长大,到了东方山才见识到什么是“石头桌子石头凳,石头黑板墙上钉”的样板小学。那些不寻常的石头桌凳是前任留下的遗产,父亲正是继承了前任的原始和简陋,才有幸坐在省城的湖滨会堂参加全省劳模大会,见证了乡人一生都不曾见证过的宏大场面。那年冬天,父亲抱着一摞笔记本、奖章、像章返回学校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就像对面长满松树的山坡,似乎随时都会响起欢乐的松涛。而我只是父亲的影子,米沃什说“没有影子,就没有活下去的力量”,我想这也是父亲的信念,也是精卫的信念。当然,精卫的影子是仇恨。

5

“最初,人和树木:非常巨大。然后,人和树木:不那么大。”我惊异于米沃什膨胀或收缩时空的不着痕迹,在他的辽阔和微小面前,我早已“缩到了一片五月叶子的尺寸”,就像发鸠山在我的记忆里,只不过是一段黑白电影胶片。在发鸠山,印象深刻的段落大多与黑夜有关,而黑夜便是教室空空荡荡,教室空空荡荡便也是黑夜。

那两年,或早晨,或中午,或黄昏,每当教室空无一人,父亲便站在窗前凝望对面的山林,或横笛吹奏,或清唱《红梅赞》:

红岩上红梅开

千里冰霜脚下踩

三九严寒何所惧

一片丹心向阳开,向阳开……

发鸠山上青石俯拾皆是,但没有红岩;黄刺玫遍地丛生,也没有红梅;三九严寒倒是可以刺入骨头的,但这一切并不妨碍父亲对红梅的情感是真挚的。那时候,就像我不懂父亲的无名火因何而发一样,我也不懂父亲的忧伤,有时我甚至觉得父亲的严厉俨然冬季的山风,说刮便刮过来,令人猝不及防。父亲手把手教会我刷牙,又不厌其烦地指责我刷牙的动作。我脾胃虚寒,常常不由自己地吐唾沫,父亲却不断反问我,知道“活”字怎么写吗?舌头旁有三点水!言外之意,舌无水便不得活。有客人来访,我必定要规避的,我坐在教室门口与发鸠山对望,父亲又恼怒我年少老成。开始我以为我在祖父祖母身边长大,父亲从不敢当着祖父祖母的面管教我,心存怨怼。后来才明白,父亲那些年诸事不顺,内心压抑,我跟在他身边,自然便是他的出气筒。在山上的那些日子,我失去祖父祖母的庇荫,每天必须面对父亲的挑剔和审视,心底仿佛揣着一只兔子,或许为了躲避责难吧,我自觉地把自己当作父亲的影子,见到任何人都三缄其口。其实,心高气傲的父亲屡屡碰壁之后,身上的棱角已渐渐磨平,心性也渐趋平和,尤其上山之后,父亲在精卫埋葬仇恨的地方隐隐看见人生曙光,他没有怨恨,只有感激,他知道他就是一条涓流,只有追随山势自然行走,才可能走向远方。当然,父亲从不跟我讲他的心事,但我知道父亲对发鸠山深含感情,这一点,我从他进城后的片言只语中能够感受到。父亲曾希望我重回一次发鸠山,我只是笑一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我只是发鸠山的一个过客,远远看着父亲站在窗前,或吹一阵笛子,或高歌一曲,或唱一段样板戏,我心生羡慕,偶尔也会在嗓子眼里哼几句,却从未放开嗓门,不过,旋律和歌词我倒是耳熟能详。父亲算得上半个男高音,笛子也吹得婉转有致。父亲不在的时候,我时常抚弄父亲的笛子,但从未吹出半个音符。那时候,我身子单薄,底气不足,吹不响笛子,总被父亲责怪之后,我甚至患上过轻度强迫症,对父亲喜爱的东西都敬而远之。我爱吐唾沫的毛病便一半是生理原因,一半是心理原因,现在仔细回想,我是离开父亲到省城上学之后,才突然改掉这个毛病的。读高中的时候,我的语文成绩年级数一数二,数理化成绩也名列前茅,父亲问也没问,便帮我选择了理科。读大学的时候,父亲一心盼望我考研,我却弃理从文,冥冥之中,我的选择似乎也是一种潜意识深处的背叛。跟随父亲那些年,我对父亲既敬畏,又崇拜,但若说到我心目中的偶像,无疑是祖父和祖母,我与父亲若即若离,但我的心中不会有恨,这样的问题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在我的早期文字里,童年和少年的很多记忆似乎突然隐身,即使偶尔回忆往事,也很少触及内心的痛苦,文字中出现的人物,也多是祖父和祖母。我在一座仇恨喂养的山上长大,但我不喜欢仇恨,不管是对亲人,对朋友,还是对赐给我磨难的人。我曾经是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我会仇视某种现象,但我不会具体仇恨某个人、某件事,无论他或她曾经伤害我有多深。当然,我也不会逃避仇恨,我只是不愿以仇恨应对仇恨,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精卫情结,但我知道精卫的仇恨填出发鸠山的同时,也填出了浊漳河,而溺死精卫的东海却依然故我。我不喜欢仇恨,但我喜欢孤独,或许在山上那段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孤独。孤独并非离群索居,但我的孤独确实是在离群索居中发酵的,我很小便追随父亲在异乡漂泊,在山上的那段日子里,我其实非常渴望有人走到学校院子来,哪怕从院子经过也好,可我时常听到咳嗽声或脚步声从悬崖下经过,却根本看不到人的影子。看不到人影,我便坐在教室门口看对面的山,我看山的心情其实很平静,但在父亲的眼中,我似乎是呆若木鸡的样子。我看山也仅仅是看山,并非想与大山对话,我只是一个孩子,怎么会与一座大山对话呢?但在早期文字中,我确实把自己看山的经历描述成与大山的对话,我的虚伪只不过是对恐惧的掩饰。有月光的晚上,我是坦然享受的;没有月光的晚上,我便对对面山林发出的声音充满猜疑。我试图寻找那些可怕声音的起源,我以为只要找到那些声音来自何处,我便可以挖出恐惧的根,我便能回到月光朗照的晚上,让山上的一切变得清晰可见。可山林那么大,又那么远,我的想法多么可笑。很显然,我这样的叙述也有虚饰的成分,在冬夜,即使月光朗照,山林也会彻夜呼啸,那呼啸里也是藏着恐惧的啊!但在我的记忆里,似乎月光可以抹掉一切可怕的事物,就像在没有月光的晚上,我越挂记对面那座山林,山林此起彼伏的涛声便越发让我难以入眠。父亲在山上还好,父亲如果去公社开会,我便只能独自面对,那样的夜晚便是无尽的折磨。当然,父亲下山之前会把我托付给老乡,让我去老乡家吃饭,让老乡的孩子陪我睡觉。我知道我不是孤单的,但我是孤独的,那孤独就像窨井里的苔藓,湿滑,紧密,可触,我被窨井里发潮的气息袭扰,却无法在井壁上面安静地停留片刻。尤其放学后的那段时光,我必须独自面对空荡荡的教室,必须独自面对那座山林,直到老乡家的孩子猫一样从陡斜的小路蹿上来,喊我去他家吃饭。老乡的晚饭都很晚,我一人独对夜色降临的过程便格外漫长。我站在教室的窗台前,死死盯着窗外,凝视着黑夜像墨汁一样无声地漫下来,之后,仿佛一块密不透风的黑布,猛然把对面的山林严严实实地罩起来,我的心便突然下沉,黑夜便似乎没有尽头。风越来越猛烈,我听着夜风把连绵的松涛一声声掀起来,整个山庄便淹没在一阵紧似一阵的恐惧里去。米沃什,难道你在异国的《恐惧》也会在我的异乡完整呈现吗?

你在哪,爸爸?夜晚没有尽头。从现在起黑暗将永远延续。旅行者无家可归,将死于饥饿,我们的面包是苦的,石头般坚硬。可怕野兽的灼热呼吸越来越近了,喷发出恶臭。你去了哪儿,爸爸?为什么你不怜悯你迷失在这阴暗森林的孩子?

其实,真正让人担惊受怕的不是夜,而是黑,不是风,而是黑夜的风,尤其在冬天。寒风噼里啪啦叩打着窗户,我蜷缩在煤火台上,火苗把我的影子摇曳在背后的墙上,我的身影放电影一样在墙上放大,恐惧也随之放大。我不敢回头,也不敢看门口。我把脑袋埋在双膝之间,凝视着烧红的煤块在炉膛里剥落,塌陷,灰烬飞起来,我觉得只有它是温暖的,但我不能伸手抓紧这温暖。我的双手其实就平伸在这温暖中,但我不能攥紧它,手心手背在火光中翻来覆去,墙上便投出各种影子,有时像狼头,有时像剪刀,有时则是一头说不出名字的兽。我不敢扭头,但我能想象出它们的样子,事实上,我总在不经意间偷窥到它们的样子,只是我不愿意承认它们的存在,就像我不愿意承认恐惧的存在。我反复做着无意识的动作,耳朵一直呈竖立状,我努力捕捉门外每个动静,即使一枚树叶飘落,我也能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寸步不离煤火台,我一直期待脚步声出现,又害怕脚步声出现。在那一刻,火光是我唯一信任的事物,有了火光,夜色尽管漆黑,山风尽管狂野,窗外的响动尽管让人坐卧不安,但我知道,只要火光在,这些可知或不可知的事物便伤害不到我。那个时候,我唯一担心的东西便是我常常听人提起,却从未遇见过的野猪,我熟悉狼的脾性,熟悉蛇的脾性,也熟悉猪的脾性,但对山林里时常出没的野猪心存恐惧,更何况,乡人还在有意无意间告诉我,村口的晚上时常会有野猪出没。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最怕野猪,却知道乡人最恨野猪,一头野猪一个晚上可以糟蹋一亩庄稼,乡人辛辛苦苦的汗水便白流了。据乡人讲,野猪的牙齿极其尖利,肚皮极其厚实,野猪一口可以咬断一棵树,野猪的肚皮耷拉在地上,经久磨砺,“地枪”也奈何不了它。我想,或许野猪咬断树的场景太过直观,我甚至能听到那一声“咔擦”,我怎能不恐惧呢?在故乡的时候,我最担心“地枪”,因为我不知道那些“地枪”都埋在什么地方;在发鸠山,我担心野猪胜过担心“地枪”,我觉得野猪随时都会突然出现。说到“地枪”,其实就是乡人埋在地头或山林里的土制炸弹,它由火药与碎铁钉混合而成,碰到或踩到引线便爆炸,乡人常用它护秋或捕杀猎物。“地枪”威力很大,不管人,还是动物,只要踩到“地枪”便非死即伤,可当“地枪”炸向野猪时,却好似在它的肚皮上挠了一下痒。野猪不怕“地枪”,野猪受惊后更具破坏性,一头野猪钻进一片玉米地,这片玉米地便颗粒无收。乡人明知“地枪”会激怒野猪,又不得不埋“地枪”,这也是一种无奈吧。那时候,我每个晚上都在担心野猪,却从未见过真正的野猪,野猪便在我的情感中沉淀为一个恐惧符号。很多年之后,我时常会把野猪和家猪联系在一起,我一直想不明白,同样为猪,家养与野生的习性何以存在如此大的差别?

农闲时节,乡人中会有人上山打猎,那时候,我最盼望家乡人来找父亲。我那时候不吃肉,对野鸡、野兔并无兴趣,我只是愿意在异乡看到本乡人,看到他们心里便格外亲切,那亲切衬托的,其实是我的孤独。乡情带来的欢乐是短暂的,就像在发鸠山顶放的那场电影。公社放映员是父亲的学生,他之所以答应把放映机抬到东方山,是给父亲面子,后来他又决定把放映机背到发鸠山顶,则是心血来潮。其实,也算不得心血来潮,放映员嗜酒如命,他是被山顶上的酒和野味诱惑的。那是我第一次爬上发鸠山,踩着脚下厚厚的松针,虽然脚底发软,走路打滑,可我竟然没有感到累。偶尔坐在林间空地望一望枝桠间的天空,我甚至有些兴奋。上山的路严格讲根本不算路,只是一个方向,想起山羊当年就是从这面山坡把砖瓦驮上山的,我便回头打量背电影机的人,我觉得他们就是山羊。走进山顶大院时,天色已近傍晚,风从松林上吹过来,顿感浑身轻松。我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充满好奇,蒿草中依稀可以辨出旧时的台基,寻见古时巨型砖瓦的残片,但我并没有把这座院子与寺庙联系在一起。事实上,这儿从前就是一座寺庙,叫灵应侯庙,为彭祖祠堂,现在变成林场工人住地。站在院门外向东眺望,能看到远处的县城,看到远处一大片明亮的灯火,我心底满是憧憬。但我并未想到,一年之后,我将跟随父亲走进那个地方。山脚下的村庄淹没在暮色里,那儿便是浊漳河的南源,据说源头处曾有一座泉神庙,后改名为灵湫庙,为炎帝纪念女娃所建,但在那时那儿也是林场工人住地。我站在山顶远望过那个地方,但我一直没有机会拜访浊漳河源头,我不知道它与故乡山上的泉眼有什么区别。在山顶东南侧有一处古遗址,为南崖宫,当地人称之为九窑十八洞。第二天下山的时候,我倒是去过。南崖宫为上、中、下三层石洞式宫殿,建于悬崖峭壁上,洞殿之间以石阶上下左右相连。南崖宫肯定是有故事的,可我对古迹浑然无知,在我的眼中,南崖宫只不过几座无人居住的石头窑洞,以及洞前一人深的蒿草,这样的窑洞故乡并不少见,只是没有它的规模,当然,也没有它的荒凉。我对遗迹没有兴趣,对九窑十八洞旁的白云洞倒是充满好奇。白云洞官名叫起云洞,为寺僧禅室,位于学校正对面的山坡上,不论晴天,还是阴天,都有白云从洞口吐出来,乡人借景生名,便称之为白云洞。站在教室门口看着白云从松林间腾起,我感觉十分神秘,可当我走近白云洞的时候,心里却有些失落。那是一座很寻常的山洞,与故乡路边遗弃的窑洞并无二致,在故乡,我看到路边遗弃的窑洞便想到死亡,我弄不明白,这座寻常的窑洞为什么就能吐出白云,难道是因为它离天更近一些吗?爬上山顶之前,我顺路看到了白云洞的庐山真面目,我一直纠结它吐出白云的事,只记得晚饭有野鸡、野兔和老白干,是不是有狼肉就记不大清了。我对酒肉一向没有概念,我只是坐在一旁,一边想着白云洞,一边盼着早点放电影。饭后,山上的风越来越大,幕布根本无法挂上院墙。大家合计半天,只得回到屋子里,在屋墙上挂了一张发潮的床单,几个人围坐炕上看了一场“小电影”。

与父亲在东方山生活的那两年多其实就是一场“小电影”,它于我而言,仿佛路边突然跑过的一只野兔,于父亲而言,却是人生的重大转折。发鸠山虽对父亲的一生很重要,但父亲最值得炫耀的事还是在省城读过书,去省城领过奖,不过,父亲补发毕业证那一年,他的工资待遇早已超过他迟到的学历,至于省劳模的荣耀,只能定格在1976年的那个冬天,只能存在档案里,因为“文革”时期的劳模是不被政策承认的。父亲一生最荣耀的只有这两件事,可这两件事都未给父亲带来任何荣耀,这或许便是父亲感慨的命运吧。父亲曾想烧掉那两样东西,最终,还是把那两样东西压在了箱底,那两样东西一直保存到现在,在父亲看来,它们既没有爱,也没有恨,只有记忆。“唉,我的记忆不想离开我——住在里面的生命,每个都有自己的痛苦,每个都有自己的死亡,都有自己的颤抖。”哦,亲爱的米沃什,请允许我代表我的老父亲,向你致敬……

6

米沃什,昨天晚上我梦见你了。郊外。尖顶的教堂。汲水或挤奶的女子,还有长长的披肩。那是你的波兰,是你的维尔诺,是你的羊群,可我没有去过你的故乡,我的乡人也从不从羊身上挤奶。其实,我梦见的不是你,是你的诗歌,是你诗歌的节奏、意境和翻译带来的异样的味道,我在梦里反复吟诵,醒来却大脑空空。在梦里,我们似乎说过话,我们说过吗?那群羊多可爱,就像一片青草或一群孩子。对了,我吟诵那些诗行的时候,那些诗行便排成森林的样子,那该是一座怎样的森林呢?

发鸠山林场管辖着县境内最大的一座森林,东方山环抱其间,森林却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父亲有朋友在林场上班,他经常来看父亲,来时手里或提一两只野鸡,或提一两只野兔,走时父亲则送他一罐头瓶蜂蜜。那是荆条花蜂蜜,色泽橙黄、透明,与现在的沙棘汁相近,却比沙棘汁黏稠许多。父亲上山后迷上养蜂,学校院子里少时摆放三四个蜂箱,多时则沿墙脚排出一长溜,竟有八九个。那些蜂箱是松木板做的,还散发着松香的味道。我偶尔也翻翻父亲养蜂的书,父亲筛蜜时也常上前搭一把手,对蜂箱则是敬而远之的。不过,我认识工蜂、雄蜂,也认识蜂王和王台。蜂王唯我独尊,是容不得第二个蜂王存在的,父亲一旦发现第二个王台,便忙着为它们分家。工蜂最是勤劳,雄蜂最是悲哀,雄蜂与蜂王一生只有一次交配机会,交配之后便“殉情”而亡。初见蜜蜂,我便想到黄蜂,我吓得不敢出门,父亲却告诉我,只要你不招惹它,它便不会蛰你,它只要蛰了人,便命不长久。如此说来,工蜂的刺仅是采集蜂蜜的吸管,如果变成攻击工具,它便要受到惩罚,自然界的逻辑有时很残酷。看见蜜蜂在父亲身上飞来飞去,父亲却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我便相信了父亲的话。我经常看见蜂箱四周落满工蜂尸体,有时甚至需要用簸箕扫,便想那些工蜂是犯了戒条的。一旁看着父亲侍弄那些忙忙碌碌的小生命,感觉它们生命如此短暂,好好活一回也真不容易。蜂族其实是个分工明确的家族,类似母系社会,由一个蜂王、少数雄蜂和众多工蜂组成;蜂族也是个失衡的家族,雄蜂雌蜂比例严重失调,或许如此,雄蜂除了交配什么也不做,可一次交配便须付出生命,死亡也太过寻常。自从父亲开始养蜂,我每天都可以喝到蜂蜜水,这段记忆是甜蜜的。然而,蜂蜜的味道有多甜,死亡便离我有多近,看到那些小小的尸体,心底难免戚戚然,我对蜜蜂的印象便由恐惧转而变为怜悯了。

物种之间的错综关系显然要复杂过鸟鸣、流水的歌唱或阳光的谱系。不过,在乡村,如果你懂得狼与羊和一座庙的唇齿相依,便有可能发现事物之间的另一层隐秘关联。从表面上看,生物链间的确存在一物降一物的简单逻辑,不过,若是有人参与其中,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便不再直观和武断。譬如狼吧,它独来独往,生来以肉为食,此处无肉,便到别处,似乎有些特立独行,也似乎有些孤独。而羊呢,天生安分守己,天生成群结队,又天生任人宰割。羊在圈里是安静的,在山坡上是不安分的,平日里羊角似乎只是摆设,可一旦发起疯来,也是拼命的。狼吃羊,羊吃草,似乎命定,狼似乎是智性动物,羊似乎是情感动物,狼吃羊也似乎天经地义。我尊重每个生命的选择,尊重每个生命选择的生存方式,但动物与动物的弱肉强食先天存在,我同情羊,但也喜欢与狼共舞,有时候,我还羡慕牧羊人。可在乡人的逻辑里,山神庙是护佑羊的,而狼又是山神庙的守护神,牧羊人对庙自是敬若神明。在故乡一带,最有名的庙宇都建在发鸠山周边,它被树木层层拱卫或掩映,我很少看到羊群到那儿去,虽然灵应侯庙里的砖瓦是山羊驮上去的。而我的老家叫寺头,显然与寺庙有关,在村西的半山坡上曾有一座甘泉寺,在我懂事的时候它便沦为一片瓦砾。十二岁那年夏天去山上采知母,我曾在瓦砾堆中看到一条缓慢移动的蛇尾巴,它状如锄把,我大气不敢出便蹑手蹑脚返回村庄。我知道,所有的庙都是灵异的,即使老家山上大大小小牧羊人建的山神庙,也是有讲究的。牧羊人每天在经过的路口随手放一块石头,那些石头便慢慢堆成庙的形状,只要有庙的外形,便会有人烧香,只要有人烧香,不管简陋或奢华,都会成为庙的。故乡村后的山上有一座石砌的山神庙,它孤零零地站在接近山顶的路口,庙的前面是一条小路,后面是一道陡坡。上山采药或打柴的时候,我经常从那座小庙经过,虽然庙中并没有供奉任何神像,可它毕竟是一座庙,我的心底还是存着畏惧的。那个路口是上山的必经之地,牧羊人把庙址选在这儿自有道理——牧羊人最忌讳羊群从庙的背后走过,那是对神的大不敬。牧羊人把庙址选在陡坡下面,便可避免羊群跑到庙的背后乱叫乱窜,惊动神灵。不过,羊们虽然看上去温驯,可毕竟是圈养动物中的攀爬高手,它们偶尔还是会窜上庙后的陡坡,发出咩咩的叫声。每每遇到这种尴尬场面,牧羊人便会数落“触犯天条”的羊半天,然后把这个不守规矩的家伙原路赶回,让它在庙前乖乖地再走一次。同时,牧羊人还会在山神庙上添加一块石头,也算是一种告罪吧,山神庙便因牧羊人的不断告罪而越来越高大。牧羊人对山神庙的敬畏其实源自对狼的恐惧,狼是山神庙的守护神,山神庙便是狼的化身,或许在牧羊人的伦理里,敬畏山神便是敬畏狼,敬畏狼便是保护羊,此间的利害牧羊人是秘而不宣的。我曾亲眼看见过一件疯狂的事,那件事发生在1976年冬天。在那个薄雾笼罩的早晨,整个村庄炸锅一般,乡人一大早便聚在一起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三小队的羊全部被狼咬死了!那群羊关在村外的一座窑洞里,那天晚上的羊窑是上了栅栏的,可整整一群羊还是被狼活活咬死了。守夜的牧羊人也说不清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在他醒来的时候,所有的羊都被狼活活咬死了。按常理,狼会叼上几只羊逃回山上,但在那个夜晚,整群羊都直挺挺地暴尸在窑洞里,狼竟然一只都没有叼走!这违背常理的一幕让人恐慌,更令人惊惧,而在那天下午,一群狼竟又旁若无人地列队出现在村外,那场面俨然是示威。狼咬死羊和狼列队示威这两件事发生在同一天,却被乡人整整议论了一个冬天。乡人为这种异象作了很多种猜测和解释,都不得要领,但有一点大家心照不宣,就是牧羊人肯定得罪了山神。现在想来,乡村记忆中的大多事情都与恐惧有关,而那年冬天尤显得蹊跷,我的印象便格外深刻。假如说日常恐惧仅是一种气息,譬如蛇、黑夜、风、野猪、殡葬仪式,还有路边废弃的窑洞——那些窑洞多是空置的墓穴,洞内偶尔还会发现枯骨或腐烂的棺木,我看到它们便会想到死亡。那么,我在那个冬天目睹的则是一场恐惧情景剧,这具象的恐惧不仅会在梦中重现,还湿冷的气息一样浸透在骨髓里,让人不寒而栗。

在乡人的观念里,狼是有神性的,也是有智慧的。在乡村的煤油灯下,我经常听老人讲“狼背猪”的故事,我不知道这个故事的真实性究竟占到多少,但这个荒诞故事的确很有意味,甚至有些私奔的味道:黎明时分,狼拱开猪栏,把睡梦中的猪从猪圈赶出来,用嘴死死咬住猪的脖子,用尾巴不断抽打猪的屁股,猪便在狼的抽咬下,与狼肩并肩地狂奔出村庄,一溜烟上山而去。若单从奔跑的场景看,狼与猪肩并肩该是多么亲密无间;若考虑到狼与猪的关系,这场面无疑是骇人的,与其说它们在私奔,倒不如说狼在抢亲,狼有办法让笨头笨脑的猪与它“心甘情愿”地并驾齐驱,狼的确足智多谋。

我曾经想过狼为什么不背羊呢?后来我明白,羊体型瘦弱,在狼的眼中无足轻重,狼对付羊根本不需要动脑筋。不过,我并不觉得这是狼对羊的轻视,狼只是更智慧而已,或者说狼吃羊已是习惯,就像羊喜欢群居一样。在乡村,无论狼,还是猪、羊、牛、马、鸡、兔子,它们的称谓基本固定不变,而任何称呼一旦与人联系起来,便花样繁多,就像每个人都有一个名字。乡人很不习惯牧羊人的概念,他们称牧羊人为放羊的或羊倌,前者明显含有鄙视意味,后者则相对中性。我觉得羊倌、羊和沙棘最像一个族群,他们像生活中的艰辛一样随处可见,却又浮萍一样随遇而安。在乡人眼中,羊倌是懒汉,是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们除了手握的鞭子、放羊铲和披在身上的羊皮袄,几乎一无所有,即使那群羊和从羊身上剪下来的羊毛,也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是白日放牧羊的人,只是夜半驱赶狼的人,但不是羊的主人。他们无权主宰羊的生死,也不会掠杀狼的性命。除了圈放和驱赶,他们什么也不做,他们的职责只是守护生命,让羊肥胖地活着,让狼远远地离开。羊倌不捕杀狼或许是担心狼的报复,羊倌相对农人貌似自由散漫,其生活轨迹其实也是程式化的。栅栏打开或关闭的那一刻,羊倌便举着鞭子或扶着铲子站在羊圈门口。羊倌大多不识字,不识数,甚至不会写自己的名字,羊倌只记得领头羊叫花花,叫小黑,叫小白,其他羊则没有名字。没有名字并不妨碍羊倌记住每只羊的模样,就像羊倌通常无法从1连续数到100,但并不妨碍他们每天一个不少地清点羊群。黄昏时候,鸟儿敛翅在树杈上,这时候,你会看到羊倌清点羊群归栏: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早晨,鸟儿聒噪在树梢上的时候,羊倌开始清点羊群出栏: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那些或冲出或回归羊圈的公羊、绵羊和羔羊,那些或走失或受伤的公羊、绵羊和羔羊,那些或褪毛或瘸腿的公羊、绵羊和羔羊,羊倌都分得清清楚楚,就像分得清他的大拇指、中指、食指、无名指和小拇指。

羊倌熟悉他的羊群就像熟悉他的山坡、河汊和草黄草绿的季节,就像熟悉他鞭梢上清脆的哨音。但羊倌大多是不识字,也不识数的,羊倌只喜欢甩一甩鞭子,面对孤寂的群山干吼几句祖辈传下来的山歌。听到羊倌荒腔走板的山歌,我便会想起山坡上那些一五一十疯长的青草,河汊里那些一五一十不息的流水,麦地里那些一五一十倒伏的麦子。一声鞭哨划过半空,抽在阳光或黄昏的背上,这时候,你便能看到羊倌出工或收工的身影。我时常跟在羊群后面看着它们出村,又时常跟在羊群后面看着它们归栏,羊的生活习性可以近身观察,狼却是不能够的。我对羊的认识一成不变,对狼的认识却大体分三个阶段。最早的时候,与狼有关的故事多发生在老庄,老庄孤零零地立在荒山野岭之上,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人少兽多,山上的世界似乎是动物的,逃荒的人经常会讲起某年某月某家的第几个孩子是在院子里被狼叼走的。那个时期我不曾经历,但常常听老人说起,每次从老庄的废址旁走过,我都会想起狼叼着孩子逃之夭夭的情形,心底便隐隐生出几分恐惧。我出生的时候,散落在山上的人家陆续搬到村里,村庄人丁兴旺起来,老庄便成为老辈人的记忆。这个时期的狼变得胆怯,狼吃羊或狼吃猪的事虽偶有发生,也多半发生在深更半夜。在我的记忆中,狼大白天叼走猪羊的事几乎没有发生过,狼叼走孩子的事早已绝迹,倒是孩子们上山采药或砍柴时,经常会在山上围剿独来独往的狼。当然,孩子们的围剿是虚张声势的,是无功而返的,在山坡上,孩子们的步伐永远没有狼的矫健,但在这个时期,记忆中的狼是惧怕人的,而不是人惧怕狼的。我离开村庄出外读书以后,狼便越来越少,狼很少骚扰乡人的生活,狼似乎学会了与乡人和平相处,我也很少回到故乡。

狼少了,羊却越来越多。年年岁岁,或枯或荣,羊倌的日子依然如故,就像时令一样有条不紊。羊倌也有自己的节日,麦子被收割以后,就该卧地了,卧地的时候便有人把饭食送到地头,羊倌那时便以麦地为家。羊倌把他的羊群赶进收割后的麦地,三天三夜,他的羊群吃在麦地旁的山坡,卧在麦地里。羊倌三天三夜守护着他的羊群,星空下,羊倌时常能听到或远或近的狼啸,能感受到羊群的惊恐和骚动。羊倌寸步不离,彻夜守候着他的羊群和羊粪湿漉漉的气息,夜复一夜,羊倌和他的羊群与狼斗智斗勇,直到日上三竿。这时候,送饭的人便挑着饭菜和米汤,晃悠到高高的山冈上来。面对饭食就像面对山神庙,羊倌总是单腿跪地,几百年,几十年,几年,一代又一代的羊倌都这样单腿跪在饭食面前。那是祖上传下的规矩,无论辈分高低、年龄大小,羊倌都是双手捧碗,单腿跪在饭食面前。虽然一代又一代的羊倌都不识字,不识数,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但他们有自己的规矩,就像他们一手握铲,一手举鞭,却只驱赶、不杀戮一样。羊倌对生灵心怀敬畏,或许这个缘故,我觉得羊倌悲悯的心肠就像卷曲的羊毛,不管风雨,不管霜雪,任何季节都是温暖的。

7

我等待的那趟车已经开走,我莫名登上的那趟车却不是我等待的车。陌生的脸孔晃来晃去,花瓣盛开或凋谢,我的叙述多么陈词滥调。我坐在车窗口听着哐当哐当的声音远去,窗外的风景却是静止的。米沃什,这个梦里没有你的位置,我被滞留在郊外的车站,而行李早被托运走了。米沃什,我两手空空,我被滞留在郊外一座简陋的车站,等待的时光已经坐着绿皮火车走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坐过火车了。我很奇怪自己竟会做这样一个梦,梦中的火车是我第一次乘坐的那趟车吗?东田良火车站依然破落,从县城到省城整整走了一夜。深夜里,当我独自坐在阳台上的时候,我还会想起第一次远行,从那天开始,我把我的户口从故乡迁往城市,开始在另一个地方漂泊。我也会想起在外读书的儿子,在两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像父亲送我一样把他送到另一座城市。哦,孩子,你看郊外那匹晚归的老马,它低头望着流水。草青了,草黄了,老马已经咀嚼不动野草的味道。草青了,草黄了,无论春天或秋天,我们都是漂泊的人。孩子,你还记得吗?我的祖母曾背井离乡,你的祖父曾背井离乡,我也是背井离乡的人,我们世代把远方当故乡。我把一颗星刻在你的额头,把一副十字架攥在我的掌心,孩子,我祈求上苍允许我以我的心跳抚摸你远去的足印,以我的泪水温暖你留下的笑容。孩子,你看郊外那匹枣红的老马,它深情地望着流水。草青了,草黄了,老马却咀嚼不动野草的味道。草青了,草黄了,我也会垂垂老去……孩子,夜风伤身,晨露伤胃,越是空旷的地方越容易迷失方向。孩子,北方在北,我便是北斗星旁边的那颗星,便是那颗星拴着的那匹老马,我守候着你远去的背影,还有眺望你的窗口……

但更多时候,我只是坐在阳台上看着夜色秋雨一样漏下,我躲进阳台悬空的灰暗里,就像坐在灰暗的绿皮车厢里,我喜欢凝视窗外的秋雨淅淅沥沥落下,但听不到一丝雨声。玻璃被雨水模糊,我离地面遥远,但在这一刻,时光是慢的,是潮湿的,我享受这种感觉,就像享受孤独。只有在秋雨打湿的孤独里,我的心底才会涌起无尽的悲悯,而茧丝一样的悲悯又仿佛夹裹在秋雨间的寒意,正一点一滴向着骨髓渗透而去。我知道,悲悯一旦伤寒一般浸入骨髓,便会比骨髓还骨髓,无论如何都剔不出来,就像恐惧影子一样在心底扎根,发芽,抽出枝条。坐在这样的时光里难免让人感伤,而在三十多年前,我坐在秋雨里的思绪则是散漫的、茫然的、不知所终的。乡村的秋天弥散着潮湿的烟火味道,遇到连阴雨孩子们便躲到灶台后面或阁楼上。瘦小的身子缩在火光里或嵌在楼窗上,目光沿着低矮的屋檐注视着雨水从茅草或瓦楞边缘、从灰蒙蒙的天空飘落下来,懵懂的心思便苔藓一样在心底滋生。年少的孤寂是无法说出的,是飘荡的、弥散的、挥之不去的,有时甚至伴随一生。秋雨从天空斜飞而下,院子变成一口窨井,孩子们变成一群四处躲藏的青蛙。看着雨水从屋檐落下,伸手便可触到飘落的沁凉,那沁凉仿佛蛇身上散发的光泽,但那种感觉显然不是恐惧,也不是悲悯。孩子们的心地像雨洼,是浅显的,是柔软、易碎和清白的,它无力承受恐惧流水般在岩石间缓慢渗透,无力感知悲悯流水般在泥土下暗自涌动。是的,无论恐惧,还是悲悯,都像流水的涌动,不过,二者流动的方向和速度显然不同,或者说,恐惧属于童年或少年,悲悯则属于中年或老年。我知道,岩石或泥土间的流动是乡村的,是湍急或缓慢的,是浑浊或清澈的,是自然且干净的,而城市却喜欢另外一种节奏。譬如此刻,灯光、雨声和无边的迷蒙遮蔽了夜色,沮丧、苦闷、抑郁、希望、失望、绝望、背叛或出卖、交易或交媾、侮辱或被侮辱,甚至歇斯底里的疯狂或垂死的挣扎也水花一般次第谢幕,疲惫的人坠落在失眠深处,一边聆听雨声飘摇而来,一边黯然叹息和落泪。这时候,我常常想起乡村雨后的宁静,想起挂在草叶上、玉米叶子上和树梢上的透明和晶莹,想起横架在天空上的一抹彩虹。该经受风雨便去经受风雨,该放下便去放下。此刻,独坐在夜色和秋雨里,心无挂碍,淡泊的心境便是酝酿悲悯最好的容器。是的,我习惯了一个人安静地坐在轻而不间断的夜雨里,我觉得雨便是悲悯的酵母,它春蝉吐丝一样织造悲悯,悲悯便雨丝一样流溢出来,它是绵长的,是与时空交汇的,是与阅历叠加的。悲悯还仿佛藏在坛子里的老酒,它在通透处发酵,在沧桑中弥散,它令人醉着也醒着,醒着也醉着。

或许年龄增长的缘故,我越来越喜欢摩挲悲悯这个词,我觉得悲悯就是一个人的音乐,一个人的宗教。白日里,当城市人的目光被钢筋水泥分割得支离破碎的时候,光怪陆离的城市不觉间变成一堆碎片,那些碎片上闪烁着耀斑,仿佛一张曝光过度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人流熙熙攘攘,它是纵欲的,它是涂满妆粉的,好似一条被化学品污染的河流,在阳光下泛着油画一样斑驳的光泽。这条河流如此凝滞和沉重,我不过河流上的一叶浮萍,有时竟连漂泊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是一条搁浅在沙滩的舢板,只喜欢城市被遮蔽的黑夜,只喜欢躲在城市的深夜里听一场雨,只有在被夜色和雨声抱紧的时光里,那些被白日分割的碎片才会被冲刷干净且连缀起来,而雨水便仿佛连缀那些碎片的丝或线。那些丝或线里藏着痛,那些痛慢慢凝结下来,长成生活的关节,它被命运无形的手时而触摸时而放下,久而久之悲悯便在掌心生根。我喜欢把悲悯紧紧攥在掌心,就像攥着卵石或死亡。我只有攥住悲悯的肉身,才能安静地坐在夜色里聆听悲悯落木一样的低吟,就像小时候坐在月色下聆听乡村空阔的天籁。乡村与城市总归是存在天然差异的,在那片遥远、素朴和荒凉的土地上,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乡村都是空阔的,或许这个缘故,我记忆里的乡村时光便是被昼夜等分了的。那时候,我的心米粒一样很小很小,小到只懂得恐惧,只懂得疼痛,却不知道悲悯,而此刻,恐惧已水气一样散去,悲悯正岩水一样奔涌入怀。我越来越喜欢这份沁凉,喜欢用这沁凉抚去伤痛,让磨损的骨骼渐渐圆润起来,明亮起来。我相信,我的童年是恐惧的,是被乡村未知的事物困扰的,我的悲悯也是从乡村流淌出来的,惟乡村才是我的情感源头,它一直像庄稼,像树木,像草,像花,像河流,像风、野菜和民歌一样,一年四季安静地生长着、流动着,干净,恬淡,坚韧,忧伤。

在城市漂泊很多年,我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童年,尤其独坐在城市夜色里的那一刻,尤其在夜色里慢慢打磨文字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个时光垂钓者,我审慎而耐心打捞的,都是沉淀在时光里的卑微或琐屑的事物。是的,乡村是卑微或琐屑的,就像一把镰刀、一条扁担、一块磨刀石、一根井绳或一双布鞋,就像一只鸟儿、一只蜜蜂、一只野兔、一只羊、一只狼或一头野猪,我试图触摸它们,攥紧它们,试图把生锈的事物一件一件擦亮,试图让遮蔽的事物一一重新呈现出来。我沉浸其中,以为自己会取得成功,这时候,我却突然发现,我离它们竟那样远。是的,我或许还记得一些影像,但我无法记得全部;我或许还记得一些疼痛,但不一定是最疼痛的部分;我或许还能回忆起一些恐惧,但我无法挖出恐惧四处延伸的根须;甚至,我都忘记了乡村也是悲悯的,乡村也有悲悯的羊群或牧羊人,我面对这些熟悉的事物,一直吝啬我的赞美……是的,这风景适合远眺,却缺少赞美,灌木丛,黑暗的峡谷,悬在森林之上的森林,飘摇的鸟窝,一声鞭哨清脆响过……这景色曾惊起多少声音?我只能说,这景色也许很美,但仅仅如此吗?哦,米沃什——

河流变小了。城市变小了。美丽的花园

现出以往不曾见到的:伤残的叶子和灰尘。

8

2011年春天,故乡突然植物一样,花椒树、梨树、桃树、杏树、枣树、山楂树、核桃树,还有杜梨、沙棘和蒲公英,一棵一棵,一丛一丛,一片一片,花、刺和果实羊群一样落在我远眺的窗口,我贪婪地呼吸着故乡的味道,写下组诗《那些熟悉的植物朴素得令人落泪》。当然,我并没有流泪,我只是有流泪的感觉,淡淡的,恬静的,平和的,好似在与一个远方的人说话,虽偶尔有忧伤,但没有疼痛。最先走进窗口的是一棵花椒树,往事便仿佛“一粒一粒的花椒”呈现出来,但在那一刻,它们“不是挂在枝头的血珠”——

坐在石砌的院墙上,我比你高出半个身子

我只是半坐在石墙上端详你的站姿

我不会伸手。我知道你怕涝,耐旱,斜生着刺

我只想嗅一嗅你的味道。一粒一粒的花椒

油亮如针尖刺在手指上的血珠,我没有伸手

你长在邻家院子很多年了,在乡亲的眼里

落叶灌木也是树。我允许你把手伸到院墙这边来

那些灰褐色的手臂长着锯齿样的叶子

长着尖尖的刺,多像枣木

我允许你枣树一样长刺的手臂伸过院墙来

那堵漏风的乱石墙阻挡不住你的香气

你可以把手伸过来,把刺伸过来,把香气和香气

紧紧裹挟的麻辣伸过来。那一条一条的手臂

鼓起细小的疙瘩,那怪怪的味道一如阴天

院墙两边的房子一高一低,我看得清你的艰辛

我是你的邻居,与你过着同样内心麻辣的日子

我不会拿院墙这边的山楂树与你做任何比较

这棵花椒树长在老姑家的院子里,我坐在墙头这边看着它一天天长大,看着花椒由青变红变麻辣,我觉得米沃什的话是有道理的:“在充满宁静光辉的奇异陈列中,我观看却并不渴望,因为我已得到了满足。”不过,要想客观且完整地陈列那些往事显然是困难的,或者,当我重新走近它们时,某个局部记忆虽依然完整,更多的场景却早已支离破碎。从这个角度看,乡愁更多是诗歌的,而非散文的。

事实上,于我而言,只有停留在童年的乡村是温暖的,虽然那温暖下面藏着恐惧。而在回到童年的场景之前,我所有的叙述都是想象中的一厢情愿,在遥远——不管时间,还是空间——的想象中,童年的恐惧甚至也可以不复存在。距离是一种遮蔽,是一种美,我那组诗便是遮蔽的产物。前年春节,我带儿子回乡探亲,当我重返童年的场景,我非但找不到诗中的闲适,反被眼前陌生的场景刺痛。在回忆中,时间在,场景便不在;场景在,时间便不在;时间或空间总有一个难以捕捉,我貌似可以穿越记忆回到过去,其实过去是回不去的。

一条等级公路穿过发鸠山隧道,河流一样径直从村前浩荡穿过,大路之北、老街之南的新房高低错落,或五间,或七间,或九间,或瓦房,或楼房,蜂窝似的密密麻麻,似乎不经意之间,三座连成一片的自然村便与公路一起占去近半的河滩地,那片最好的土地自此不再生长庄稼。道路两边大树刺天,崖畔上的老村却仿佛一蓬遗弃的沙棘林,凌乱,丑陋,矮小,记忆中的事物似乎也在突然变小,小到如一粒粒的花椒,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是真实的。或许那时我只是个孩子,在孩子的世界里,周边的一切似乎都被无限放大。又或许,从前的很多东西本来就很小,荏苒的时光却让此后的一切都挺拔起来。譬如那条老街,记忆中它很宽很长很热闹,尤其夏天吃早饭、午饭和晚饭的时候,尤其七月初一赶庙会的时候,尤其过大年的时候,而在那天上午,它却如一块冷冷的青石横在那里,逼仄,嶙峋,单薄。我站在街道上,仿佛站在一块长长的条石上,抬眼向北边望去,目睹的都是从前,都是简陋、狭小和低矮。低首向南边俯视,看到的都是现在,都是堂皇、宽敞和高大。老村和新村仿佛两棵树站在老街两厢,一棵枯瘦,一棵伟岸;又如一张黑白与彩色拼接的照片,一半暗淡,一半明亮;徘徊在枯瘦与伟岸之间,踯躅在暗淡与明亮之间,仿佛一道阴影从心中切过,我竟生出一腔惊心的悲凉。在三十多年前,那条老街从村庄东西延伸出去,越过村边的小河,紧贴地边、土崖或山脚高低隐伏,仿佛一条蛇行的曲线。那时的道路大多修在乱石滩或寸草不生的地方,那条灰色的蛇线或高或低,坑洼不平,它的蜿蜒仅为不占用一分农田。那时的乡人视土地如命,道路便狭窄,曲折,且多坡,哪像如今的道路,大摇大摆地从庄稼地中间破膛而过,宽阔,笔直,平坦,一副目中无物的样子。如今的道路把村庄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却离纯朴远了,现在与过去相比,俨然一个阔绰的人站在一个穷人面前,从前的一切便显得矮小而卑微。

是的,老街像一把生锈的刀横插在村庄腰部,把村庄一劈为二,在这张拼接的图片里,与我有关的仅是泛黄的部分,它仿佛一片斑驳的刀影,一地阴郁的清凉。我从泛黄的部分穿过,来到我家老宅,站在灰黑的门楼前,我不但没有找到儿时的温暖,反被斑驳、脱落、陈旧的泥墙灼伤。村庄已不是旧时的村庄,街道已不是旧时的街道,老宅虽依旧原地站立,却不是荒凉二字能说得尽的。记忆中,街道北边是村庄最高的地方,也是最热闹的地方,那时乡人盖房就像鸟儿筑窝一样,都选在高处,可如今,他们竟砍倒村南崖畔下的树木,争相建起新居,这样的事若是放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简直不可想象,甚至疯狂。就像老庄的人搬到村里,现在的人又搬到河滩,河流不再是从前的河流,人便纷纷往低处走,人的生存法则说变就变。记得小时候的夏天,闪电刚刚从老槐树上劈头盖脸闪过,暴雨便尾随而至,村庄被三面水声围困,紧接着,山洪从发鸠山方向一路裹挟着小树、玉米、鱼虾和农具,轰轰隆隆而来,河水像受惊的骡子一样冲出河道,村前的河滩地顿时变成一片泽国。洪峰来得快,去得也快,对面山庄的孩子第二天便赤脚蹚水来上学,雨后的玉米、谷子也赤脚的孩子一样,一片一片陷落泥水中,乡人蹲在村口望着一片狼藉的庄稼地怨叹,谁还敢跑到河滩修房盖屋啊!可这些年,河水越来越浅,河道越来越瘦,学大寨时修的堤坝显得奢侈,即使暴雨季节,河流也温驯如一群绵羊,万马奔腾的景象不复存在。就像记忆中的狼逐渐失去野性一样,河水也变得越来越温情,或许身在其中,经见了河流人一样衰老的过程吧,我觉得乡人比我还健忘,他们甚至忘记了洪水撒野的样子。在我的记忆中,黄昏里的每一串老院都是个叽叽喳喳的鸟窝,孩子是欢乐的,炊烟是欢乐的,甚至贫穷也是欢乐的,苦中作乐的乡村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活法。可如今,那些院落或闲置,或破败,若不是留下来的几户人家或孤苦无依,或日子窘迫,我甚至找不到一个怀旧的人。其实细细想来,对依然生活在这个村庄的人来说,村庄的每个日子都是连贯的,自然也无所谓新或旧,只有我们这些离开故乡的人,才会把故乡切成两半,一半是过去,一半是现在,我们到现在里寻找过去,可现在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站在老宅跟前,我知道它应是全村荒凉最久的房子,自从祖父祖母相继辞世之后,十数年间几乎无人居住,也无人打理。记得祖父曾说过,不管多好的房子,只要不住人,便会很快破败,就像秋后的农具,闲置下来便会生锈。我家的老宅了无生气,其他几座房子也一副灰塌火歇的模样,老邻居大多过世的过世,搬走的搬走,老宅院角的厨房、鸡窝仅剩几块砖头,院里院外的梨树、苹果树也已枯死。人去,房空,树枯,雕花的门楼仿佛岁月的见证,抬眼凝望,门楼上竟结起蛛网,灰尘谷穗一样倒挂下来,满目都是感伤。我想到过老宅的衰落,但没想到大门上竟会横挡一扇雨渍斑斑的门板,院子竟会变成羊圈!十数只黑羊长得十分可爱,乍一看去很像一群宠物犬。儿子在城市长大,只见过家养的犬,未见过野地的羊,我问他那是什么,儿子果然答曰:狗!我不禁苦笑。羊长得酷似宠物犬出乎我的意料,院子里埋头吃草的花牛似乎也与从前大不相同。陪我去老宅的是我老姑家的孩子,他大我一岁,却长我一辈,他早已当了爷爷,脸上的皱纹自然也是爷爷辈的。我问他那牛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他说都是改良品种,不是养来干活的,是养来吃肉的。

说到吃肉,我的鼻子底下竟莫名飘过一缕奇异的肉香。我知道那是沉淀下来的记忆,是祖父祖母弥散在老宅的讯息,时空越久远,我对祖父祖母的怀念便越强烈,有时,祖父还会赶着辚辚的马车,拉着祖母一袭白色布衣来到我的梦中,大地上正落着白茫茫的雪,雪地上的车辙清晰可见。祖父早年是村干部,后来又担任生产队长多年,春播秋收,犁耧耕种,农业副业,样样拿得起,放得下。祖父不懂斗私批修,他只认一个死理,不管什么运动,不管批谁斗谁,到最后地还是要种的,否则,谁哄地皮,地皮就哄谁的肚皮,祖父只痛恨一种人,那便是懒汉。那是饥荒的年代,每年春天都会有人来我家借粮,祖母精打细算,我家的日子还算殷实,记得一个大我三岁的孩子,曾站在他家院门口,指着我家的阁楼恶狠狠地说,再来一次运动,他就去我家楼上抢粮,好像我家是地主。他是当着我的面说这番话的,我便对富裕有了罪恶感,几天都没敢好好睡觉。那时候,差不多家家户户粮食都不够吃,虽然我们生产小队每年的人均口粮从未少过360斤,但那时分粮除了算人口,还算工分,那些人家孩子多、工分少,总是寅吃卯粮。祖父当队长那些年,我们小队粮食产量年年公社第一,老宅墙上贴满公社和大队奖给祖父的奖状。有一年,祖父还去县城参加过三干会,回来时给我买了一支钢笔。那是我平生第一支钢笔,也是同龄人中的第一支钢笔,我因之又多了一个充满敌意的外号:“赵家少爷”。我在贫困的年代长大,却并无贫困体验,小时候跟着别人采摘的树叶、挖回的野菜都被祖母喂了猪,这一切都要感谢祖父祖母的勤劳、节俭和善于规划。祖母对我很娇惯,吃饭穿衣都由着我的性子,但也很严厉,她从不开口向别人借东西,包括农具,也绝不允许我到别人家蹭饭。我想这或许与祖母曾经逃过荒有关,她无法容忍别人的白眼,不过,邻居来我家借粮的时候,她总是笑眯眯的。祖母经常对我说,一个人活着宁肯让人恨,绝不能让人可怜,我的童年便是在别人的嫉妒中度过的,虽然我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祖父祖母更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祖母性格刚强,祖父性情刚烈,我的一生受到祖父祖母极大的影响。祖父的铁面无私远近闻名,社员不管大病小病都不愿找祖父请假,他们最怕祖父指责他们好吃懒做。不过,有一样事祖父却是睁一眼闭一眼的,那便是捕獾。每到秋天,喜欢捕獾的人便相约来我家串门,祖父对他们的来意心知肚明,不等他们开口说话,便一边数落他们耍奸偷懒,一边微笑着说:有人问起,就说獾糟蹋田禾,我派你们护秋去了。来人摸透了祖父的脾气,嘴上虽不说什么,心里却暗暗高兴,祖父的叮嘱不仅意味着他们可以光明正大不出工,每天还能挣到十个工分。捕獾其实是件苦差事,不过獾肉实在太诱人,自然也算一件美差。在我的印象中,獾长得特别像猪,眼小,鼻尖,腿短,腰肥,前爪锋利有力,善于掘土打洞,习惯昼伏夜出。獾是穴居动物,是囤粮高手,对辨识农作物生熟天生具有一种特异功能,哪块玉米地被獾相中,地里的玉米便成熟一穗被獾盗走一穗,未熟的玉米獾则碰都不碰。当然,今天不碰不等于明天不碰,若干天后獾还会赶来收割,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不由人不惊讶。獾虽外形似猪,却比猪勤快,也比猪聪明,獾似乎是介于猪与野猪之间的特有品种,但其显然与猪不是同类。獾辨别生熟的本领出乎其类,记性也拔乎其萃,或许这个缘故,獾特别喜欢走老路,农人想找到獾的踪迹并不难。獾洞多是地头废弃的山洞,洞内多曲折,越到深处空间越窄小,人根本无法深入洞内,獾听到动静也不肯出来。人与獾互为胶着,相持不下,捕獾人守在洞口苦苦等待,比牧羊人卧地还枯燥,还辛苦。守株待兔并非长久之计,耐心耗尽之后,捕獾人便会采用水淹或火攻。水淹需借水势,山地通常离水源较远,火攻便是唯一选择。捕獾人蹲在洞口不断燃烧蒿草,不断用衣服把烟雾搧到洞里去,洞口顿时变成一座烟尘滚滚的炉灶,遇到顺风还好,如若逆风,烟雾便从洞里倒灌出来,捕獾人常常被呛得眼泪汪汪、灰头土脸。人在洞外,獾在洞内,烟熏火燎夜以继日,獾怎能忍受得住?獾伺机逃跑,却落入人预设的圈套,獾纵然比猪聪明,终还是躲不过猪一样被宰杀的运命。

乡人捕獾不只是一种癖好,还与生计有关。獾是盗食玉米、小麦、红薯和土豆的顶尖高手,一只獾窝相当于半座粮仓,足够数口之家全年口粮。獾肉膘肥,油多,是乡人心目中最美味的食物,远比猪肉、羊肉、狗肉、牛肉鲜美,獾油还是治疗烫伤、烧伤的良药。记得有一年秋天,祖父他们捕了一只獾回来,胖乎乎的獾倒挂在房梁上,地上架起一口大锅,锅里开水滚沸,棕灰色的獾毛还未褪尽,香味便四溢开来,令整座村庄馋涎欲滴。那个夜晚仿佛一个节日,家里人来人往,油灯都被挤得恍惚起来。我在地上跑来跑去,很享受眼前的热闹,但我其实是个局外人,我那时不吃肉,自然错过了大快朵颐的机会,现在想来还有几分遗憾。我没有尝过獾肉,但獾倒挂房梁下的肥胖样子,我却记得十分真切,就像记得那些殷实而温暖的日子。如今老宅人非物亦非,我蓦然闯进记忆中的场景,依稀觉得祖父祖母还站在我的面前,爱怜地看着我,眼角不觉湿润。我想走进院子,想从窗口或门缝看看我儿时生活的土炕、煤火台、桌椅,甚至墙上的奖状,可看到满院的羊,我担心那些东西已不复存在,犹豫半天还是作罢。我想用手机为老宅留下最后影像,可刚拍几张就没电了。我摇摇头,望着那幢四梁八柱的房子,望着那幢磐石般站立的房子,望着那幢风雨剥蚀的房子,当年的记忆便苍茫的秋水一样,显现出一派无边的凄凉。我不禁叹息一声,知道此地已非记忆之地,我更无法让站在此地的儿子随我回到逝去的时光里去。

是的,这个地方是属于我的,与儿子无关。可我又能“从无可奈何的事物中能收集到什么?什么也没有,至多是美。”米沃什的收集就像我诗中的那株花椒树,显然是保持了距离的。可当我走近老宅时,我能够收集到的讯息却远非美或不美那么简单,或者说,这里若有美,也仅是美学意义上的,它让人疼痛。

9

乡愁是一种远眺,自然与距离有关,古今乡愁的最大不同便是时空感受,“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感慨被发达的交通拉近,心理距离却并无根本改变。我是十二岁那年外出读书的,无论在县城,还是在省城,读书期间每逢假日我都要返回老家长住。参加工作之后,回乡的机会减少,不过,间或还是会回到那座熟悉的村庄,匆匆看上一眼。每次回乡,我最想看到儿时一起玩耍的面孔,坐在熏黑的炕沿上,与他们扯一会儿五谷杂粮,抽一支不带嘴的纸烟,喝一碗辨不出水色和茶碗颜色的大叶茶,心里便很温暖。当然,这是我的想法,在他们眼中,我更像一朵从村庄上空飘过的云,即使带来一场雨,也是雨过地皮湿而已。事实上,他们在招待我的时候,心底是藏着尴尬的,也是存着试探的,我双手接过他们递过的香烟和茶水,我努力像从前一样把每个动作做到坦然,可当两双手碰到一起时,黑白和粗细截然不同,那份刺痛是心照不宣的。我表面上装作随意,内心却十分谨慎,生怕某个动作、某句话伤害到对方的自尊。他们对我也格外小心,彼此的小心悄然拉大彼此的距离。我知道,回忆无力填平我们之间的鸿沟,即使我能用谨慎换来一份“没忘本”的接纳,即使我的满面笑容真诚到谦卑,在那些熟悉的脸孔面前,我还是陌生的。记忆中曾经一样青春年少的脸孔一年又一年加速衰老,年老的面孔却无太大变化。毫无疑问,乡村生活是催人老的,而人老到一定程度又仿佛被沧桑定格,这种感觉让我惊疑。我惊讶于年老面孔的一成不变,更惊讶于年轻面孔风吹雨打中的速朽。当年,我曾和那些年轻面孔在一起朝夕摸爬滚打,如今见面却仿佛两代人的邂逅,如若不是在故乡,我们甚至不敢当面相认。生活风霜烙印在曾经光鲜的脸上,虽刚到中年,那些脸孔却个个皴裂的模样,似乎只有他们才经历过时光打磨。在我的经验里,阳光是眷顾乡村的,每次在乡村小住几日,返城后人们便会对我说:你黑了。或许光线充足的缘故,或许阳光便是岁月酵母,在阳光热辣辣的催化下,儿时的玩伴直接从青年跨入老年。阳光仿佛一副速老剂,看到他们的孙子满地奔跑,看到他们弯曲的腰背和额头上刀刻的皱纹,我与他们似乎也存在“代沟”。孩子的面孔却是陌生的,在他们或好奇或躲闪的目光中,我似乎是个异乡人。我试图跟孩子们打招呼,孩子们却躲在远远的地方打量着我,麻雀一样嘀嘀咕咕。我虽“乡音无改”,“鬓毛”略“衰”,却并无儿童“笑问客从何处来”,我不知道数十年后,当我曾经熟悉的面孔相继去了另一个世界,这座村庄还会认识我吗?米沃什,我们有些经验是相通的,我每次回乡都说得那么少,日子短促。“短暂的白昼。短暂的夜晚。短暂的岁月。我说得那么少。我不能继续说下去。我的心滋生着疲倦,由于喜悦,失望,热情,希望。……现在我不知道,在一切中什么是真实。”是啊,究竟什么是真实?我又是谁?我从哪里来?在故乡遇到异乡的困惑,就像很多年前,我在井边看到自己水中的倒影。哦,这次回乡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话,就是没有去看看那口水井。

水井位于老村的最南端,水井南边有一片杨树林,杨树林南边是悬崖,悬崖下从前是庄稼地,现在是新村。我的个头刚刚高过水缸,便到井边去挑水,挑担于乡村孩子来说并非难事,双手扶扁担,走路左右摇晃,姿势虽稚嫩如一只小鸡,把多半桶水挑回家还是不成问题的。难的是把水从井底绞上来,这需要技巧:一手扶辘轳,一手扶辘轳把,把一只空水桶骨碌碌快速沉进井底,扎猛子一般,只听水桶咚的一声响,井绳绷直,水便满了。这个动作要一气呵成,如果水桶慢悠悠晃进井底,水桶便会漂浮在水面上,半天吃不到水。这时候,有经验的人便一手握着辘轳,一手抓住井绳,用力将绳子荡起来,再突然坠下去,只听咕嘟一声,桶身倾斜,水桶沉进水里,水满了,井绳也直了。绞水的最后一关便是把水桶从井口拉到井沿边,这个动作有些危险,稍不留神人便可能闪到水井里去。在乡村,挑水是孩子长大的标志之一,孩子初学挑水多在夏天,冬天时大人是禁止孩子去井边的。那时的冬天很冷,一入冬井边便结满淤冰,大人在井边行走都很困难,何况孩子呢。冬天怕干冻,夏天怕干旱,如果一个月不下雨雪,井水便浑了,浅了,挑水只好去村外的小河。小河是从后山上流下来的泉水,不似井水干净,也不似井水甘甜,去小河挑水要抢在牛羊上山之前。近几年的冬天时常干旱,我不知道那口井是不是又干涸了。村里很多年前安装了自来水,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到井边挑水,或许,那口水井已被乡人废弃了吧?我依稀记得井水中晃动的身影,那影子中不仅有我的童年,还有半座村庄。是的,村庄倒映在水中,我便从清澈的倒影中认识了我的村庄。世上有些事似乎只有倒立起来才可以看得清楚,让人感觉怪怪的。小时候我常常双手撑地,双脚倚墙,倒立的那一刻,我看见身边熟悉的事物都发生着奇异变化,便觉得稀奇。但也仅是稀奇而已,一个孩子不会去纠缠复杂的事物。上大学时也曾做过倒立,或许头晕目眩的缘故,或许对自己的姿势不自信的缘故,我对课堂上的倒立有些拒绝,久而久之竟然有些恐高。我开始厌恶倒立,我像所有正常人一样,学会了所有正常人该掌握的正常姿势,我也像所有正常人一样,渐渐忘记倒立中的影像。背井离乡,一路走来,我努力保持正常人的思维方式和做事姿势,却发现秩序总是在颠倒之后重建的,世上的万景万物或许本来就是倒置的,也未可知。哦,“不要注视过去的水潭。那腐蚀了的表面将映照出异于你所期待的脸。”

午饭在姐姐家小酌几杯,饭后心情晴好,我便领着儿子去看村前的河。隆冬时节,河两岸万物萧条,抬眼望去,河床的石头一如从前般破碎、凌乱,脚下的流水似乎已多年不曾结冰。这条河没有名字,我们从前叫它大河,现在却是名副其实的小河。流水徐缓,清浅,望着河面薄如霜叶的浮冰,我脑海里突然闪过年关这个词。

在城市,我很少听到身边有人谈论年关,而在我的童年,年关仿佛案板上的菜刀,常常被大人攥在手里、揣在怀里、挂在嘴边,一不留神便让人伤心。“年”本是民间最向往的盛大节日,却与“关”有了联系,或因当时年景荒凉的缘故吧。每年一进入腊月,家家户户都开始置办年货,农人辛苦一年,不管老少穷富,正月终归是休养生息的时光,为了大年里只动嘴、不动手,只娱乐、不劳作,腊月便显得格外忙碌。是的,靠天吃饭的乡邻一到冬季,便獾一样冬眠,即使“与天斗,与地斗”的上世纪70年代,农人的冬季也远比农忙时节清闲。不过,农人的清闲却与享受无关,多数人家甚至要在这个季节勒紧腰带,改一日三餐为一日两餐。农人的节俭归根结底是清贫的缘故,由于清贫,年关便成横在大人心底的一道坎。添换衣裤鞋袜要花钱,割肉、买糖、买烟、买油盐酱醋要花钱,买鞭炮、写对联、贴炕围同样要花钱,酒在那个年代算奢侈品,普通人家过年是不备酒的。现在看来,这些过年的必需品都简陋至极,但那时却让大人颇费踌躇。衣裤鞋袜还好说,做母亲的入冬之后便开始织粗布、纳鞋底,年关前更是一夜一夜地坐在煤油灯下穿针引线,紧着为子女赶做粗布新衣、手工鞋袜,可肉、糖、烟和油盐酱醋,还有鞭炮和红纸都是需要真金白银的。记得那个时候平时根本吃不到猪肉,即使有钱也无处可买,只有熬到腊月底,村里或者生产队才会杀几头猪。一年仅一次吃肉的机会,不割几斤肉回去无论如何也交待不过去,即使邻居不笑话,看见子女眼巴巴的目光,做父母的心里也定然刀绞一般。那时的收入全靠工分,劳力多人口少的,年底还可分到百十来块,劳力少人口多的,甭说分红,领到足额口粮都捉襟见肘。于是,每到年跟前,面黄肌瘦的脸孔上便凭空愁出一层绿色来,仿佛初春黢黑的树枝上抽出的惨淡绿芽。记得那时家境好的,三五口人割十几斤肉回去,每顿的饭菜里便飘起猪油的香味,孩子们也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一色崭新的行头;家境差的,十几口人咬牙割几斤肉,锅里能漂起油星已是幸事,孩子们若能设法添换一两件衣服,便算体面了。孩子盼过年,大人怕过年,可盼也罢,怕也罢,年终归会像磨道里的驴转着圈来到跟前。大年初一,孩子们在大街上放鞭炮,父母们站在大街边扯闲话,长辈们,尤其母亲们品头论足的神情大多和新衣有关。虽然乡里乡亲,知根知底,父母之间并不存在鄙薄和攀比,但在那一刻,她们藏在心底的骄傲或惭愧还是一目了然的。

红红火火的大年竟也成了一“关”,那日子过得想想都寒碜。

我望着河上的薄冰,很想跟儿子讲讲我那时是怎样过年的,可话到嘴边却突然流水一般转了弯。我知道90后最烦长辈“忆苦思甜”,便对儿子轻描淡写地说,我小的时候,这条河的冰整个冬天都不化,每天放学以后,我们都会跑到河里滑冰,我的棉鞋是滑冰磨破的,棉裤也是滑冰磨破的。儿子滑过旱冰,但他想象不出我们或站或蹲,或坐在石头上滑冰的样子,也弄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会磨破棉鞋和棉裤。儿子虽然弄不懂我小时候的游戏,却依然仰脸望着我,静静地听我说话,眼睛里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羡慕。我明白,面对眼前一脚踩一个窟窿的薄冰,他很向往我冰天雪地的童年。毕竟,饥饿离他们很遥远,自然馈赠的乐趣才是他们最匮乏的,在他们看似风调雨顺的成长过程中,不仅缺少干净的阳光、雨水和风,还缺少泥土中稀有的钙、铁和锌。说他们在温室中长大有些粉饰,其实,他们是在笼子里长大的,或因如此,这代人对自由和独立更渴望,也更叛逆。

身后响起稀稀落落的鞭炮声,依稀勾起我记忆中的年味。那种既清贫又热闹的年早已如风远去,我觉得现在的年就像越来越简单的文字,轻描淡写中透出另一种味道。我觉得轻描淡写中透出味道的文字应是真正的文字,我却不知道鞭炮稀稀落落的年是不是我们喜欢的年。文字需要时光沉淀,需要在淡泊中营造出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好像余音袅袅的音乐,而年呢?

在故乡,每年除夕夜,子孙都要摆设牌位恭迎另一个世界的亲人回家过年,正月初五或者正月十五的时候,再恭送他们回到他们的世界。过年是团圆的日子,那个世界的亲人和这个世界的亲人也要团圆的。家境不同,对祖宗的态度也不同。人口多、地方小、家境贫寒的,多在除夕夜接回、初五夜送走;家境好、有孝心的,则会让亲人一直住到元宵节。在我的记忆中,我家的送行仪式一般都在正月十五举行,过年那半个月里,祖母每顿饭前都会雷打不动地把第一碗饭摆在宗亲三代的牌位跟前。牌位是父亲写的,工整的毛笔小楷,父亲曾手把手教我写过毛笔字,可惜我没有得到父亲的真传。那时每年除夕夜,我都要在漆黑的夜色里陪同祖父来到村外的路口,燃香,磕头,放炮,顶着寒风一路喊着亲人的称谓,迎接亲人回家。正月十五,月亮挂在半空的时候,我又会陪同祖父恭送亲人到接他们回家的地方。因为坟地离村庄较远,仪式一般选择朝向祖坟方向的十字路口。我曾问过祖父这样做的理由,祖父淡淡地说,担心亲人迷路。顿一下,祖父又补充说,亲人要是迷了路,就会在十字路口游荡,张望。是的,祖父说的是“游荡”和“张望”,在乡村朴素的亲情里,逝去的魂魄是孤苦无依的,是需要被活着的人孩子一样呵护的。祖父那番话让我时常产生一种幻觉,仿佛逝去的亲人就在我的头顶徘徊,我的每个动作他们都看在眼里,我不得也不敢不恭敬。很小的时候,我是跟着祖父去的,再后来,是父亲领着我去的,那年春节难得提前回家过年,我是带着儿子去的。父亲在县城工作半辈子,家早已安在县城,但无论离开故乡多远,这个传统一直没有改变,我过年回家的第一件事,便是跪在祖宗的牌位前磕头、上香,且在心底说:“爷爷,奶奶,我回来了。”离我家最近的十字路口在政府大院外的广场上,那里灯火通明,当我点燃香火跪在冰冷的马路边的时候,我想儿子会羞赧的,也会觉得可笑的,因为他出生之后从未磕过头,我的祖父祖母于他而言,仅是两幅慈祥、和蔼、又棱角分明的黑白照片。但令我意外的是,这个在城市长大的孩子却毫不犹豫地弯下他的双膝,很显然,他或许离自然很远,但离亲情却一直很近。我有些感动,我紧紧拉着儿子的手,轻声念叨着“爷爷,奶奶,回家过年了……”那一刻,我的声音竟有些哑。其实,我们都知道,那个世界的亲人再也回不来了,可我的故乡依然保留着这个风俗,我想这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仪式吧。一年忙忙碌碌,只有过年的时候、清闲的时候、热闹的时候,才会想起孤单在另一个世界的他们,那是一种仪式,更是一种心结吧。

10

如果把乡村当作一只鸟儿、一棵树、一片风景,或者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我们不难发现,乡村的很多事物其实都是程式化的,就像四季更替或植物、动物的生长秩序。或许,乡村文化就是一种仪式,一种人与自然打交道时积淀下来的内生程序,这种仪式或积淀多与恐惧有关,乡村文化其实也是一种化解恐惧的文化。米沃什,你在你的词典里讨论你的时代,我在我的乡村该讨论什么呢?乡村几十年、几百年一直这个样子,我其实什么也不想讨论,“那么多词,那么多纸,谁能忍受?我曾告诉你事实上我正在疏远自己。我已停止为我畸形的生活担忧。比起那些寻常的人类悲剧,它不好也不坏。”是的,乡村一直按照自己的程式在走,它不好也不坏。我看到的乡村只不过我的情绪投注下的乡村,于我的童年而言,它仅仅是一种恐惧载体;于我的中年而言,它的习惯性包容又恰好接纳了我的悲悯;在我的心目中,乡村可以很小,也可以很大,只要我愿意。

某种时候,乡村仿佛我在城市经常路过的那座公园,我每天都从它中间穿过,其实,它与我并无任何关系。但在初夏,我会坐在公园的一棵苦槐树下,嗅一种挥之不去的味道,虽然我并不敢百分百地断定它就是童年的味道,因为世上没有一件事是可以完全代替的。在童年,我其实十分厌恶苦槐的味道,我觉得苦槐的味道不仅苦,而且臭。而此刻,当我穿过公园的时候,我会贪婪地呼吸苦槐的味道,我觉得在这座园子里,苦槐的味道远比花香更令人迷醉。其实,苦槐的味道几十年根本没有变过,变的是我。就像记忆中的乡村一样,它的很大一部分虽然正在死亡,但我觉得它的死亡方式是美的:它或把美的生命堕落给人看,或把美的生命结束给人看,或把美的生命破坏给人看,在这个过程中,乡村文化一直存在着。不过,由于文化生长的时间长度远远大过植物或动物生长的时间长度,这样的死亡有时便显得格外残忍和悲怆,就像我留在乡村支离破碎的记忆。

假期结束,我又返回城市,返回城市的节日里。城市的年甚至比乡村还喧嚣,只有等到夜半时分,窗外才会安静下来。尤其元宵节那日,城市的热闹自下午便躁动起来,一刻也未曾消停,各家放着各家的鞭炮、烟花,好像攀比似的,窗外的鞭炮声一阵紧似一阵,烟花一阵亮似一阵,年便在元宵夜渐渐熄灭的喧嚣中走了。我已经多年不放鞭炮,独自坐在书房,聆听窗外的热闹,我便想,此刻,我的故乡也是热闹的吗?我此生的四分之三时间是在城市度过的,可在这个夜晚,我却依然想着遥远的乡村,想着乡村的寂静。我怀念乡村的寂静,尤其乡村春天的寂静。乡村的寂静就像月光一样,就像泉水一样,就像皮肤上静静流动的光泽一样,自然,恬淡,波澜不惊,或许这个原因,我喜欢上城市的一座公园。我觉得静谧是乡村春天的专属,它给人小夜曲般轻灵透明的感觉。记得春天的夜晚,月光静静照着,暖风轻轻吹着,那个时候,我躺在刚刚翻松的泥土上,就像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泥土仿佛我的家,寂静流水一般慢慢围拢过来,枕在泥土的寂静里就像枕在天边的天籁里。是的,那一刻的寂静就是天籁,就是肉体和灵魂的家园,就是原生的最纯粹的生命状态,宛如一个婴儿安睡在母亲的子宫里。

可这样的寂静早已离我远去,我曾在公园的冬天里寻找,但一无所获。

自从来到城市,我有些害怕寂静。如果说乡村的寂静是开放的,是与天地浑圆一体的,那么城市的寂静便是封闭的,便是关在壳子里的。壳子里的寂静是孤独的、难耐的,甚至是死亡的,在信息苍蝇的卵一样极速繁殖的时代,城市越喧嚣,我的孤独便越刻骨。电视关闭,手机关闭,每当这个时候,我喜欢做的只有两件事:读书或写作。人是懒惰的,但不得不为生计挣扎,读书和写作其实最接近农人的犁耧耕种,是最辛苦最出力不讨好的。可在这个浮躁的年代,我除了像父辈一样在白纸上耕耘,还能做什么呢?我想,读书和写作或许就是我从父辈那里传承来的生活态度,就是我逃离城市寂静的最好方式——突破寂静死亡的壳逃到另一个世界里去。在乡村,我可以躺在寂静里,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而在城市,我一旦陷入寂静的泥淖无所事事,便会感到惶恐。这种感觉是奇异的、稍纵即逝的,但稍纵即逝的感觉往往是真实的、无法复制的。同样的寂静,在我的感知世界中竟然呈现出如此截然相反的状态,我时常感到困惑。可静下心细细思量,其实也不必大惊小怪:乡村的本质是寂静的,乡村人与人的关系是寂静的,乡村的寂静自然是静谧的、恬淡的。而城市的本质是喧哗的,城市人与人的关系也是喧哗的,城市一旦脱离喧哗、陷入寂静,惶恐便会蝙蝠一样低飞而来。

已是深夜,城市的寂静就匍匐在我的脚下。此时此刻,我只能也只想在心底轻轻问一声远方:故乡,你还好吗?

我嫉妒米沃什: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值得我羡慕。

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忘记。

想到我曾是同样的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米沃什这首《礼物》写于1971年,那一年他六十岁,距他在巴黎离职出走已经二十年,他在美国也已生活了十年。漂泊在伯克利的米沃什终于抵达内心的净土,诗中呈现的自然是平静、安详、单纯、从容、自足,甚至快乐。我喜欢这种平实、冲虚、清淡之风,我也想“直起腰来”,把视野从眼前推向远方,我也想告诉我的故乡:“没有影子,就没有活下去的力量”,而我便是故乡的影子,或者说,故乡便是我的影子。故乡,我其实并不想赞美什么,“你我之间没有别的。没有从大地深处汲出汁液的植物,没有动物,没有人,也没有在云间走动的风。”故乡,我和你不过互为漂泊的影子,仅此而已。

2014年5月—6月 于太原

(本文系《漂泊三部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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