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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吞食魔果的人

世界上的大多数人,也可以说是天下芸芸众生,都过着随波逐流的生活。即便有人愤愤地发现自己就像是方凿圆枘,如果换个环境,或许会有更大成就,多数人若不是对各种遭际习以为常,也只有甘心认命,得过且过地认命。这些人就像是有轨电车,永远在同一条轨道上来来回回地运行,周而复始,千篇一律,直到跑不动了,被拿去当废铁卖掉。在这个世界上,你很难找到一个敢于牢牢抓住自己人生轨迹的人。倘若你有幸找到一个,那你真得好好看看这个人。

正是出于这个缘故,我在遇上托麦斯·威尔逊后,对他大为好奇。他这个人做事大胆,而且做的事也很有意思。当然,故事还没有结果,而且实验不结束,就无法判定它是否是成功的。只是根据我从别人口中了解到的种种,我断定此人似乎确实非同寻常,所以我就想认识他。别人告诉我,他生性矜持,性格内向,但我认定,只要我有耐心,再略微施点计谋,是能够让对方对我推心置腹的。我要听他本人亲口说那些事情。人嘛,都喜欢夸张,都爱把事情浪漫化,对此我很清楚,所以我觉得他的故事或许并没有别人告诉我的那么离奇。

当我最终结识他时,我的这种感觉果然被印证了。那时,我在朋友的别墅里消暑过八月,地点是在卡普里岛的露天市场,时间是日暮时分。当时那儿聚集了一大堆闲聊乘凉的人,有当地人,也有外来客。那儿有一个露台可以俯瞰整个那不勒斯海湾,还可以看到太阳缓缓西沉的美景和金光四射背景前伊斯基亚岛的剪影。这样的美景真是世间最令人心旷神怡的了。我和我的朋友兼房东就站在那儿观看美景,突然听到他说:“看,那就是威尔逊。”

“哪儿?”

“就是那个坐在矮墙上、背朝我们的人。他穿的是蓝衬衫。”

我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和小小的头颅,头发灰白,很短而且稀稀拉拉。

“真希望他能转过身来。”我说。

“他肯定会的。”

“请他来莫甘诺餐馆,陪我们喝一杯吧。”

“没问题。”

摄人心魄的美景已经在眼前消失,太阳就像个掉入红酒中的橙子,在被夕阳映红的海水中逐渐下沉。我们转过身来,背靠矮墙,看着行人在眼前来回漫步。所有人都在滔滔不绝地说话,说得兴高采烈,让听的人也不禁跟着兴奋起来。接着,教堂里那口已裂了好几道缝的大钟敲响了,洪亮悦耳的钟声传了过来。钟楼就矗立在卡普里岛的露天市场,沿着港湾拾级而上就是市场,再继续拾级而上就是教堂。这里真适合表演多尼采蒂歌剧。你甚至会觉得,眼前这些喧闹的人群,随时都可能突然放声来个大合唱。那样的景象想起来都引人入胜!

我过分专注地看着四周的人群,以至于都没注意到威尔逊已攀下矮墙,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他经过我们身边时,我的朋友叫住了他。

“喂,威尔逊,好几天没看到你下水了。”

“没感觉了,我去了另外那一边的海里。”

朋友这时把我介绍给了威尔逊。威尔逊跟我握手,看起来虽然彬彬有礼,但他的态度还是有些冷淡,毕竟来卡普里待上几天或几周的陌生人实在太多。我敢打赌,他结识了太多那些来而复返的过客。接着,朋友便向他发出了喝一杯的邀请。

“我正打算去吃晚餐呢。”

“可以略微推迟一下吗?”我问。

“我想,应该没问题,”他露出一丝微笑,说。

他的牙齿并不整齐,但笑容十分可爱,和善而温暖。他上身穿着一件蓝色棉布衬衣,下身穿一条薄帆布质地的褐色长裤,但裤子皱巴巴、脏兮兮的,脚上穿着一双旧的平底凉鞋。这身打扮看起来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十分契合周围的地理环境和气候,可是和他的脸一点儿也不搭。他长长的脸上满是皱纹,因为常年日晒,皮肤已被晒成了深棕色。他的嘴唇很薄,灰色的小眼睛并拢着,让整个五官显得紧凑又轮廓分明。一头灰白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这绝非是一张普通的脸,可以看得出,威尔逊年轻时甚至可能是个帅哥,所以至今相貌仍不失端庄。他的蓝衬衫的衣领敞开着,灰色的帆布裤看起来像是别人的衣物,就像是遭遇某次沉船事故时,别人见他穿着睡衣睡裤,就好心地随手拿了件衣服给他,压根儿不管适不适合一样。虽然他的衣着很随意,但他看起来还是有一个保险公司某家分店的经理的样子。按理来说,他的打扮应该是:黑色上装,搭配黑白条纹的西裤,白衬衫的领子下系一条并不招人讨厌的领带。很自然地,我想象自己是他的一个客户,因为自己丢了一块表,就跑去找他要保险金,而他显然不太喜欢我,所以面对他一个又一个问题时,我才会被他的神色弄得方寸大乱。虽说他礼貌有加,可通常来说索保的人多是笨蛋或恶棍。

我们提起脚步,慢慢悠悠地穿过露天市场,沿着街道前往莫甘诺餐馆。我们在餐馆的花园里坐了下来。周围顾客的语言繁杂,有俄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英语。我们要了点喝的。老板娘卢西亚太太摇摇摆摆地走过来,用她那甜美的声音轻声问候我们。虽然她已经是半老徐娘,身材也发福了,但大家还是能从她身上看到那个三十年前大美人儿的影子。要知道,年轻时的她可是画家争相描摹的对象,虽然有的画家画功拙劣。老板娘有着一双像天后赫拉似的水汪汪大眼睛,笑起来亲切又殷勤。我们三个随便说了一会儿话,因为卡普里这地方有很多丑闻八卦,这大大丰富了人们的谈资。但这里没有发生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事,于是威尔逊很快就起身告辞了。过了一会儿,我们朝朋友的别墅信步走去,去吃晚餐。回去的路上,朋友问我对威尔逊有什么印象。

“没什么印象,”我说,“我真怀疑你讲的故事有没有一丁点儿的真实性。”

“为什么这么说?”

“他看起来不像会做那种事情的人。”

“谁能清楚一个人的本事到底有多大呢?”

“在我看来,他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是一个生意人而已,靠着金边优质证券有项不错的退休收入。我看你说的故事,也不过是卡普里大街小巷传的小道消息而已。”

“你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朋友说。

我们经常游泳的地方,是一个名叫“台比留大浴场”的海滩。我们坐上出租马车,沿着公路来到某一地点,然后头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耳听着此起彼伏的蝉鸣声,徒步穿过柠檬矮林和葡萄园,一直走到峭壁崖顶,这儿有一条陡峭危险的羊肠小道通向大海。一两天后,正当我们计划下崖时,朋友说道:“快看,又是威尔逊。”

咔嚓咔嚓,我们踏过海滩,浴场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地上布满的不是细沙而是砾石。当我们走近时,威尔逊瞅见了我们,并冲我们挥了挥手。他站在那儿,嘴里叼着一只烟斗,身上只有一条泳裤。他全身的皮肤呈深棕色,身材精瘦,但也不是骨瘦如柴。相对于他满是皱纹的脸和灰白的头发,他的体格还算年轻,还算强健。我们热得要命,于是赶快脱掉衣服,一头扎进了海里。游出海岸才六英尺,海水已经有三十英尺深,但清澈见底。水温虽然不低,但还是让人觉得全身舒畅。

等我从水中回到海滩上时,看见威尔逊正趴在一方浴巾上看书。我点燃一支香烟,走了过去,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游痛快了吗?”他问。

他把烟斗当做书签,夹在书本里,然后合起书,把它搁在旁边的碎石上。显然,他想和人聊聊天。

“妙不可言,”我说,“世上最好的浴场。”

“当然,传说这就是古罗马皇帝台比留的大浴场,”他指了指那一半入水一半留在陆地上的大片断壁残垣。“可惜那都是鬼话扯。知道吗,这儿不过是皇帝当年的一个别墅而已。”

这我当然知道。可是别人想说什么,是他们的事,你听着就行。你听凭他们赐教,他们就会觉得你这人不错。威尔逊咯咯一笑。

“台比留,真是个有趣的老家伙。可惜现在大家都说,关于这位皇帝的所有故事,都是后人虚构的。”

他开始给我讲有关台比留的故事。可我自己读过苏东尼斯的恺撒众皇考,还有早期罗马帝国的各种史书,因此他说的这些对我其实并没什么吸引力。不过,我却因此发现此人并非不学无术之辈。我把自己的这种感觉说了出来。

“哦,这个嘛,我住到这儿来后,很自然地就对这些东西产生了兴趣,何况我有很多的空闲时间来读书。住在这样一个地方,难免会浮想联翩,感觉历史好像都变成了真事,有时甚至会觉得自己就生活在历史中的古时。”

我真该在这时打断他,提醒他现在是1913年;世界变得便捷又舒适;谁也无法想象会有什么严重的事情发生,来打破生活的安逸。

“你来这里多久了?”我问。

“十五年。”他瞥了一眼那蔚蓝而平静的大海,薄薄的嘴唇翘了起来,笑容特别温馨。“我一眼就爱上了这地方。我敢说,你一定听说过那个被神化的德国人的故事,他坐着那不勒斯渡船来到这儿,本来只是想吃顿午餐,看看蓝洞,没想到从此就住了下来,而且一住就是四十年。呃,我不能说自己跟他完全一样,但最终我也会这样吧。只是,我在这里可能待不了四十年了。二十五年吧。不管怎么说,总比那些‘眼睛一亮,到此一游’的游客要好。”

我等他继续往下说,因为从他方才的话里,我似乎终于听见了一些和我曾听说的故事有关的字眼。可就在这时,我那朋友浑身湿漉漉地上岸来了,他对自己游了一英里的表现感到非常骄傲,谈话也因此被转到其他方面去了。

从那以后,我又在露天市场和海滩多次邂逅威尔逊。他笑容亲切,彬彬有礼,总是乐于与人交谈。我发现,他不仅对这座岛屿了如指掌,对邻接的大陆也有很深的了解。他读的书很多,各个方面都有所涉猎,他尤其喜欢读罗马史,他在这方面算得上是一个博闻多识的专家了。但他的想象力似乎不太丰富,人也不太机敏;他爱笑,但笑容永远很得体,一个简单直白的笑话,就可以让他发笑。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我没有忘记他在我俩单独短暂闲聊那次说过的一句奇怪的话,不过后来他再没有提起过那个话题。那天,我和朋友从海滩回来,坐着出租马车到了露天市场,下车后,我们吩咐车夫五点钟来接我们去安娜卡普里。我们打算去攀登索拉罗峰,去我们特别喜欢的一家小酒馆吃饭,然后在月光的照耀下漫步下山。那天晚上的月亮很圆,夜晚的景色特别美妙。我们吩咐车夫的时候,威尔逊就站在旁边。我们乘车时带上他,是怕他一路顶着烈日从扬尘的路上走回来。出于礼貌,我问他愿不愿意同我们一起夜游。

“我请客。”我说。

“倍感荣幸。”他答。

谁知临出发前,我那朋友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说是因为泡在水里太久,再去受累走长路,恐怕身体吃不消。于是,我只好独自与威尔逊结伴去夜游。

我们爬上山顶,眺望万里云平的胜景,然后在薄暮时分回到客栈,热出一身臭汗,还又饥又渴。我们事先订好了晚餐。食物很美味,因为店主安东尼奥是个相当出色的厨子,我们喝的酒也是他自己葡萄园出产的佳酿。酒味很淡,淡得都能当水喝,所以在吃通心面的那会儿,我们已经喝完了一瓶。等喝完第二瓶时,我们已经有些醺醺然,颇有点此生无憾的感觉了。我们坐在花园里,头顶上的葡萄藤果实累累。清风漻然,夜静人孤。侍女为我们送来了一盘无花果和“丽乡”牌乳酪。我要的是咖啡和斯特雷加橙味甜酒,这是意大利产的最佳酒品。威尔逊谢绝了我的雪茄,转而点燃了他的烟斗。

“上路前,我们的时间还很充裕,”他说,“还有一个小时,月亮才能爬上山。”

“有没有月亮,其实无所谓,”我心情轻松地说,“不错,我们的时间很充裕。这是卡普里招人喜欢的一个特色,就是说,从来不用赶时间。”

“闲暇,”他说,“可惜很少有人懂得这点!这对人类来说,是我们能够拥有的最有价值的宝物。可惜大多数人都很庸俗,甚至不懂如何去争取闲暇。工作?他们为了工作而工作。他们从来不去想一想,工作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获得闲暇吗?”

有些人就是这样,几杯黄汤下肚,就喜欢高谈阔论。他的这些话没什么错,但也没什么独到之处。我没有应声,径自擦了根火柴,点燃了雪茄。

“我第一次来卡普里时,正好是月圆的时候。”他若有所思地说,“那晚的月亮和今晚的一样圆。”

“是吗?你的记忆力不错。”我微笑着说。

他笑了。在这花园里,悬在我们头顶上方的那盏油灯,就是我们唯一的照明工具。在这样的光亮下进餐,其实效果不太好,不过两个人就着这点亮光谈心,昏暗不明的灯光就反而增加了一丝情调。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月圆可能在昨晚。十五年了。今天回想起来,就像是才过去一个月一样。在那之前,我从没来过意大利。我来这儿是打算度假避暑的。我从马赛出发,乘船到了那不勒斯,在那儿到处游览了几天,去看了看庞贝啦,佩斯敦啦,以及类似的一两个去处,然后就来到了这儿,待了一周的时间。船还没靠岸时,我一看见这地方的外观,就立刻喜欢上了它。我是说,我就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地方渐行渐近,然后轮船上放下小艇,我们登上小艇,被送到码头登岸。一上岸,这儿的人就围了上来,叽叽呱呱地说着话,有人想替你搬行李,还有人想替旅馆招徕顾客,玛丽娜街两旁的房屋破旧不堪,步行上坡到达旅馆后,在露台进餐——瞧,我顿时被这一切迷住了。这就是真相。那会儿我被迷得神魂颠倒了吗?我不知道。要知道,我是来到这儿后才喝的卡普里葡萄酒,以前只听人说起过而已。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肯定是醉了。别人都回房间休息了,只有我还坐在露台上,看着月亮和被月光笼罩的海面,远处的维苏威火山还喷出大团火红的浓烟。当然,我现在知道了,我当时喝的酒其实差劲透了,天哪,居然有胆子叫卡普里葡萄酒,可那时候的我没察觉到任何不对劲。其实,不是酒灌醉了我,而是这个岛上的一切都让我沉醉:这个岛的形状,这些叽叽呱呱说话的岛民,还有月亮、大海,以及花园里的我从未见过的欧洲夹竹桃。”

他说得渴了,于是举起杯来,没想到杯子里已经空空如也。我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斯特雷加橙味甜酒。

“那样的蹩脚货只会让人倒胃口。咱们还是来瓶葡萄酒吧。葡萄酒的味道才叫棒,那可是地道的葡萄汁水,不伤身体。”

于是,我又要了葡萄酒,酒送来后,我斟满了两人的杯子。他喝了一大口,发出惬意的感叹,然后又继续说下去。

“第二天,我找到了浴场,就是我们现在经常去的那个地方。我发现那里很适合游泳。然后,我逛遍了整个岛。说来有幸,我到廷本利奥海岬的时候,正赶上那里的人们在过节。我看到圣母像、教士队伍和捧着香炉左摆右晃的侍僧们,还有一大群喜笑颜开的狂热民众,许多人的穿戴都很鲜亮。我遇到一个英国人,便问他这地方为什么这么热闹。‘喔,大家在庆祝圣母升天呢,’他说。‘至少,天主教会的说法是这个。其实,这不过是岛民自己在寻乐子。这是维纳斯节。你知道,过节的可都是异教徒呀。什么美丽女神如芙蓉出水啦,都是这类的瞎胡闹。’听他这么说,我顿时产生了一种怪异的错觉,仿佛自己回到了遥远的过去,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在此之后的某个夜晚,借着月光我下了山,去瞭望法拉格里奥尼礁群。如果命运三女神希望我继续做银行经理,她们就不会任由我在月夜下山去散步了。”

“原来你是银行经理啊?”我问。

我没有猜对他的身份,但也没有差得太离谱。

“不错,我原来在约克城市银行克劳佛特大街支行工作,是那儿的经理。我原来住在亨敦路北段,从家出发去银行只需三十七分钟,上班十分方便。”

他再次点燃烟斗,呼哧呼哧地抽起来。

“那是我待在这儿的最后一晚。周一上午,我就必须返回银行。月光下,当我看到那两座突出海面的巨大礁石,看到捕乌贼的点点渔火,海天一色,冷清寂静,美得像一首诗,又像一幅画,我就对着自己说,呵,其实,我为什么非回去不可呢?我没有妻子儿女要养活。太太四年前患支气管肺炎死了,女儿跟着她外婆,也就是我妻子的母亲,一起生活。岳母大概人老糊涂了,没把孩子照顾好。女儿患上血中毒,被截去一条腿也没保住性命。她也死了,可怜的小家伙。”

“太可怕了。”我说。

“是啊,我当时悲恸欲绝,当然,如果女儿跟我一起生活,那打击会更大。可我要说幸好老天怜悯,一个女孩失去一条腿后,很难有什么光明的前途。妻子的死对我打击很大。我们夫妇感情和睦,虽说我不知道这种和美日子到底能持续多久。妻子是那种很在意别人看法的女人。她不喜欢旅行,她理想中的度假地点不过是英格兰的伊斯特本。知道吗,在她去世前,我都没渡过英吉利海峡。”

“我想,你肯定还有别的亲人吧?”

“一个都没有。我是独生子。我父亲有个兄弟,不过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他就去了澳大利亚。我看这世上,很少有像我这样孑然一身的人了。我觉得没有什么理由能够阻止我去随心所欲地生活。那时,我三十四岁。”

他曾告诉我,他来到这个岛上已经有十五年了,按此推算,他现在应该是四十九岁,和我估计的差不多。

“我从十七岁就开始工作,所谓的前途其实不过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干着同样的事情,直到退休领取养老金。我问自己,这样做值得吗。把所有的事情都放下,在这儿度过余生,难道不好吗?这里可是我遇见的最美的地方。可是我接受过业务训练,又是一个前怕狼后怕虎的人。‘不行,’我对自己说,‘不能这样感性轻率。一定要听从自我的告诫,明天就回去,把事情好好想一想。或许一回伦敦,想法就不同了。’我真是蠢得要命,不是吗?就这样,一年光阴又被浪费了。”

“这么说,你的想法还是没改变?”

“当然,初衷不改。每当我工作时,我就会想起这儿的海泳、葡萄园、上山的路、月亮和大海,还有傍晚的露天市场,下了班的人们在外面四处闲逛,找人闲聊几句。我唯一担心的一点,就是别人都在工作,我凭什么游手好闲呢?这时,我看到美国人马力盎·克劳佛特写的一本历史类方面的书(1900年两卷本著作《南方的统治者:西西里,卡拉布里亚,马耳他》)。他在书中写到了锡巴里斯和克鲁图纳两座古城。在锡巴里斯,人们享受生活,成天作乐,而在克鲁图纳,人们吃苦耐劳,如此等等。有一天,克鲁图纳人跑到锡巴里斯,灭了这座古城,而一段时间后,来自其他地方的一批批人,又灭掉了克鲁图纳这座古城。锡巴里斯连块石头都没留下;克鲁图纳也只残存一根孤柱。看到这里,我最终下定了决心。”

“怎么说?”

“最终的结果都一样,对吧?回顾起来,谁对谁错呢?(原文‘who were the mugs?’此话出自一个西方典故:许多杯子叠放在一起,叠成一堆的杯子倒了,散落一地,谁能知道罪魁祸首是哪一个杯子呢?)”

我没应声,他又说道:“钱是个问题。在银行,没干满三十年的人,是没有养老金的。提前申请退休,会得到一笔遣散费。单靠这笔钱,加上我以前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儿积蓄和卖掉房屋得到的钱,都不够买份能打发余生的年金保险。这真是荒谬,一方面牺牲一切只为过快活日子,另一方面却又没足够的进项供你过快活日子。我想有座小屋,雇个仆人照顾我的生活,还要有买烟丝和稍有品质的食物的钱,时不时还要买几本书,还得留出一点应急的花费。我很清楚自己到底需要多少钱,最终我手上所有的钱只够我买下为期二十五年的一份年金保险。”

“那时你三十五岁?”

“是。年金可以维持到我六十岁那年。说到底,谁都无法保证自己肯定能活过那个年纪。很多人活到五十几岁就死了。再说了,活到六十岁,人生该享受的也享受得差不多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谁也无法保证自己活到六十岁就死啊。”我说。

“这个,我不予评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对吧?”

“如果是我,我宁可留在银行,直到自己有资格领取养老金。”

“那时我就四十七岁了,就只能老态龙钟地来这里享受生活了。如今我已经年过四十七,说起享受生活,还跟任何时候一样劲头十足。可毕竟年岁大了,享受不了年轻人特有的乐趣了。你知道,五十岁的人照样能过三十岁时的舒坦日子,但舒坦的涵义却并不相同。我当时的想法是,趁着自己身强力壮,精力旺盛,过上完美无憾的生活。我觉得,二十五年是很长的一段时间,花点代价,就能换来二十五年潇洒的人生,好像是划得来的。我决心等上一年,也确实等了。最后,我递上辞呈,一等到遣散费发下来,就买下一份保险年金,然后来到了这里。”

“保险年限是二十五年?”

“是的。”

“你有后悔过吗?”

“从来没有。直到今天,我都觉得这笔钱花得很值,何况还有十年。你不觉得在享受了二十五年完美快活的日子后,人应该能毫无遗憾地死去了吗?”

“或许吧。”

他并没有解释他今后的计划,但是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他说的这些,其实我早从我的朋友那儿知道了一个大概,但此刻听他本人亲口说出来,确实别有一番滋味。我偷偷瞅了瞅他,真没发现他身上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他那张匀整又端庄的脸,实在没法让人联想到他这些惊人的举动。我无意谴责他。他有权以如此乖张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生命,至于为什么他不能以自己中意的方式打发生命,我也弄不明白。尽管如此,我的背脊仍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有点凉了吧?”他笑着问。“我们现在就下山吧。月亮这会儿应该已经升到高空了。”

分手时,威尔逊问我,想不想哪天去他的小屋看看。两三天后,我得知他的住处后,就去找他了。他的小屋是一间小小的农舍,地处离城很远的一个葡萄园内,是一个俯瞰海景的好地方。小屋门边有一株欧洲夹竹桃,花色浓艳,就像颜料染过似的。屋子里的两个房间很小,还有一个小得可怜的厨房,以及一个披棚,用来堆放柴薪。卧室里没什么家具,看起来就像修士苦修的地方。起居室倒布置得挺舒适,散发出一股好闻的烟草味儿。起居室里摆放的那两张宽大的扶手椅,是他从英国带来的。除此之外,有一张卷盖式书桌,一架竖式小钢琴以及几个塞满了书的书架。G.F.沃茨和雷吞勋爵画作的拓片被镜框装着,挂在墙上。威尔逊告诉我,这是葡萄园园主的房子,不过他如今搬到山上更高的地方去了,他太太每天来帮忙打扫和做饭。他说第一次游览卡普里时,他就发现了这小屋,回来定居时便租下了它,从此就住在这里了。看到钢琴和钢琴上摊开的乐谱,我问他是否愿意弹上一曲。

“嗨,琴艺不佳,只是我一直都很喜欢音乐,在琴键上胡乱敲敲也很开心。”

他走到钢琴前,坐了下来,挑了贝多芬一首奏鸣曲中的一个乐章来弹。他确实没什么琴艺。我翻了翻他的乐谱:舒曼和舒伯特、贝多芬、巴赫,还有肖邦。他的餐桌上,有一副油腻腻的扑克牌。我问他是否玩接龙之类的单人牌戏。

“经常玩。”

从我眼前看到的东西,加上从别人那儿听来的细节,我在自己心中勾勒了一幅图画。我觉得,这幅图画绝对精准地描绘了他过去十五年来的生活。他的生活当然没有伤害他人。游泳,远足,虽说对卡普里了解透彻,但一直都很欣赏它的美;弹奏钢琴,独自玩纸牌,读书。只要有人邀请,他都欣然前往,即使聚会无趣至极,他也总是满脸带笑,彬彬有礼。别人冷落他,他也不以为意。他喜欢与人交往,却又始终保持一点距离,不让彼此的关系到熟稔的程度。他生活勤俭,但也不苛待自己。他没有欠过别人一分钱。我也不认为他是那种嗜性如命的男人。如果说,在还算年轻的时候,他可能还偶尔会与某位上岛旅游的异性碰出激情的火花,待对方一看到这个小屋必会扭头就走,而对于他,我则敢肯定,即使在关系尚未了断之际,他在感情上也是极有节制的。我想他是下定了决心,要保持自己精神上的独立性。他狂热的激情都释放给了唯一的一个对象,那就是美丽的大自然,它是生活赐予每个人的简朴而自然的事物,他从中收获了快乐。你可以说他活得很自私。这话没有错。他对于其他人没有丝毫帮助。但换一个角度来看,他也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自得其乐就是他唯一想做的,而且他确实做到了。这世上,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该到哪里去寻找幸福,而找到幸福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愚蠢不堪还是睿智过人。可他确知自己的心思无疑。在我看来,如果非要说这个人有什么特别,那就是他其实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普通人。我如果不知道他的故事,绝对不会回想起他来,想到十年之后的某一天——除非他被一场偶然袭来的疾病夺去生命——他必须费心谋算自己离开这个他深爱着的世界的方式。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脑子里时刻萦绕着这种想法,他才有了特殊的热情,敢于尽情享受生命的每分每秒。

我必须公平地提到,他其实一向忌讳谈及自身。我觉得,他可能只对我的那位朋友坦白说起过自己的故事。我还相信,他之所以告诉我他的故事,是因为他觉得我的朋友已经完全告诉了我。再说,那一天晚上,他讲故事的时候,已经喝醉了。

我结束我的卡普里之行后,就离开了小岛。第二年,战争爆发。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人生道路因而剧变。直到十三年后,我才再次来到卡普里。我那朋友比我早回来了一阵子,可他的家境没有以前殷实,大别墅换成了小房子,也就没有多余的房间借给我了。于是,我只好住进旅馆。小艇靠岸时,朋友在岸边迎接我,然后带我去吃晚饭。吃饭时,我问起了他新房子的准确地点。

“你知道的,”他回答说。“就是威尔逊以前住的那个小屋。我搭建了个阁楼,布置得很舒服。”

脑子里实在装了太多事情,以至于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想到过威尔逊,但这时却蓦地一惊,那些往事浮现在我眼前。我俩结识时,他还有十年的保险,现在肯定早过期了。

“他像他说的那样自杀了吗?”

“他的故事真是可怕。”

威尔逊的计划本来没什么问题,只有一点不足,而我认为,这点不足恰恰是他没有意料到的。那就是,他从没想过,在这幽遐之地,悠然自得地尽情享受了二十五年安逸的生活以后,自己会慢慢变得软弱。只有克服一个个障碍,意志才能发挥力量,如果人生道路十分顺畅,不用吹灰之力就如愿以偿,那么意志只会变得绵软无力。如果你一直在平地行走,用于爬山的肌肉肯定就会萎缩。这些虽是陈词滥调,说的却是事实。威尔逊的保险年金到期后,他早已没有了自我了断的决心,那就是他为安逸享乐这么多年付出的代价。从朋友还有其他人后来的叙述中,我断定,他并非没有勇气,只是丧失了果断做决定的能力,于是就一天天拖时间。

他在岛上住了这么多年,结账一直都很准时,所以要借点钱并不困难。他以前从不找人借钱,这时不得不开口了,而且他发现愿意借给他几个小钱的人不在少数。这么多年来,他从没拖欠过房租,所以房东,还有那位侍候他的房东太太阿松娜,自然也愿意在房租上宽限他几个月。他对外说,他的一个亲戚过世了,由于法律手续繁琐,他暂时还拿不到死者留给他的钱,因此手头才会暂时比较紧张。大家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就这样,他尴尬地拖过一年多的时间。再往后,当地的商家拒绝再赊账给他了,当然也没人再借钱给他,房东也对他下了逐客令,让他要不在规定时限内付清拖欠的房租,要不就收拾东西走人。

在规定时限的前一天,他待在自己的小卧室里,关紧门窗,拉上窗帘,将满满一火盆的焦炭点燃了。第二天早晨,阿松娜来帮他做早餐时,发现他昏倒在屋里,但还有一丝气息尚存。这个房间通风良好,所以尽管他做了种种准备,想要隔绝新鲜空气,但并没能形成一个彻底封闭的环境。这一切都暗示着,尽管已经山穷水尽,他在最后一刻了断时,还是没能完全下定决心。威尔逊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他一度徘徊在死亡边缘,但最终还是痊愈了。炭中毒或昏迷导致的后果,就是他的精神官能有些失控。很显然,他的脑子出问题了,但他又不算疯子,至少没疯癫到进疯人院的地步。

“我去看过他,”朋友说,“为了引他说话,我想尽了一切办法,但他只会怪兮兮地望着我,好像完全不认识我。他躺在床上的样子真是可怜,花白的胡须一周没刮。如果不计较那怪兮兮的目光,他也没什么不正常的表现。”

“怎么个怪兮兮?”

“我没法用语言描述。迷惘。我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你向天上扔一块石头,石头停留在半空,不落下来……”

“那是挺玄乎的。”我笑着说。

“跟你说,他的眼神就给人这种感觉。”

如何处理他,成了件十分棘手的事。他没钱,也没有挣钱的途径。他的财产资不抵债。他是英国人,意大利当局绝对不愿意担起接收他的责任。那不勒斯的英国领事又拿不出处理他这种个案的钱。当然,意大利可以遣返他回英国,但即使他回国,似乎也不会有人照顾他。他的仆人——阿松娜,曾说他是个不错的主人和房客,只要有钱,总是随时付清费用;她又说,他可以住在她和她丈夫住处的木棚里,吃饭就和夫妇俩一起吃。谁也不知道,他是否听出了房东太太的好意。阿松娜来医院领他回去,他就默不作声地跟着走了。他似乎丧失了自主意志。到今天,房东太太收容他已经有两年了。

“你知道,别说什么舒适了,”朋友说,“他们就随便搭了张东倒西歪的架子,给他当做床,又扔给他几条毯子。小棚没有窗户,夏天热得像火炉,冬天冷得滴水成冰。饭菜也粗糙简单。你是知道农家伙食的,礼拜天能吃顿带肉味的通心面,就很不错了。”

“那他怎么打发时间呢?”

“他在山里到处乱跑。有两三次,我想见见他,却根本找不到他。他一见有人来,就像只受了惊吓的野兔,撒腿就跑。有时,阿松娜下山来,跟我聊一会儿,我会给她一点钱,让她给他买点烟丝,可谁知道烟丝到没到过他手上。”

“他们对他还行吗?”我问。

“阿松娜心肠不错,这个我敢肯定。她把他当做小孩。但她老公恐怕就没有这种好心肠了,时常抱怨不该收留这么个人,搞得花销很大。我并不觉得房东是个残忍的人,或有诸如此类的弱点,不过我确实觉得房东对他有些苛刻,让他提水,清扫牛棚,做数不清的杂活。”

“听起来挺凄凉的。”我说。

“他是咎由自取。毕竟,种瓜得瓜嘛。”

“我觉得,总的来看,我们大家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说,“话虽如此,可他的遭遇确实挺可怕的。”

两三天后,朋友和我去散步,正沿着地中海橄榄树丛中的一条小道前行。

“快看,威尔逊,”朋友突然说,“别盯着他瞧,那样他会害怕的。一直往前走。”

我低头看着路,径自往前走,眼角的余光瞄到一个男人躲在地中海橄榄树后面。我们走近时,他一动不动地待在那儿,但我却感觉到他一直紧紧盯着我们。等我们一走了过去,就立即听见了一阵噼噼啪啪狂奔的脚步声。威尔逊逃走了,他就像一头被猛兽追逐的猎物,急于寻找安全的藏身之处。那是我此生看到他的最后一眼。

去年,他去世了。那种穷困潦倒的生活,他足足忍受了六年。一天清晨,他的尸体在山坡上被人发现了。他卧倒的姿势很安详,像是在睡梦中死去的。他去世的地方,正好可以看见那被称为法拉格里奥尼的两座拔海而出的巨礁。又是一个月圆之夜,他肯定是想看月光笼罩下的礁群了。或许,他就是在月皎时分嵯峨之美中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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