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无垠,只一红衣女子负剑行于这无情的荒漠。明明一副标准的东方面容,却与这荒漠完美契合,有一种别样的异域风情。
终于,望见前方有几颗挣扎在大漠边缘的已经疲惫不堪的树。那女子长出了一口气。
前几日在林城听说云城这边新开了一家菜品极佳的酒楼,心中按耐不住的欲望促使着她赶了三天的路,本来问路边一老大爷,说不远,就穿过一片不大点的荒漠就到了。这女子一听,没问题,立即开走,走到一半,心想∶这叫不大点,那啥叫大点的,早知道这么远,本姑娘怎么不得劫他一辆马车。
姑娘向前行,越走,树木越密。
江湖上,总有着一些没能耐还很嚣张的劫匪。
“这位公子看起来身上有不少银钱吧,拿出来给兄弟们填个钱袋子呗。”劫匪手掂着刀子,感觉自己很厉害的样子。那男子,一身白衣,温润如玉,手持一笛。他不慌不忙,缓缓从袖口拿出一袋钱。劫匪一手抢过钱袋,满意的掂量了掂量。
红衣女子站在后边看着这整个过程,虽说她是侠客,但侠客也不能阻拦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和谐抢劫呀。红衣女子事不关己地从旁走过。劫匪感觉很没面子,“哎哎,站住,没看见这打劫吗?”女子一笑“看见了,看见了。但小女子身上实在没什么钱,所以各位大哥,放小女子一马吧。”那姑娘笑呵呵的说。劫匪猥琐的笑了笑,“没钱好办,你让兄弟们乐呵乐呵,以后让你跟着兄弟们吃香的喝辣的。”说着劫匪就向前走去。“是吗?”那女子眼神变的凌厉,拔剑,一跃而起,剑光闪过,漫天飞叶,只见那女子缓缓落地。“怎么样,开心吗?”女子很可爱的一笑。“你,你是,韶红。”韶红,原名:简韶,一直以一身红衣示人,江湖上都称她韶红。凭借一身精湛武艺行走江湖,看心情出手,随心所欲,随遇而安,虽有一身武艺,却从不做违背道德的事。劫匪们清一色地倒在地上,一条腿流着血。“嗯,,”韶红挑眉,示意劫匪把钱袋交出来。劫匪不愿的把钱袋交出来。“给我们留一点吧。”劫匪可怜巴巴的说。心想:哎,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有钱还好劫的主,自己还被劫了。苦逼呀。“给你留点,那你刚才怎么没想过给他留点。”韶红嘴上虽这样说,但还是从那个钱袋里掏出一两银子扔给劫匪。毕竟是自己打坏人家的,该赔还是得赔点的。用着人家的银子,还说的理所当然。
简韶看了看自己的钱袋,看了看手里的钱袋,笑眯眯的对那白衣公子说“我帮你抢回了钱袋,拿一点,不过分吧。”说着就往自己的钱袋里放了几两银子。“不过分,姑娘想要便都拿去就好。”那白衣公子温柔的看着韶红。韶红感觉他在勾引自己,绝对不是自己见色起意。不行,不能为了一支花放弃整栋就楼。转身赶紧走。“不用了,本姑娘只要一个酒钱就可以。”潇洒将袋子扔给他,便向前赶路进城去。那白衣男子看着韶红远去。从袖口掏出一瓶药放在地上,“治腿的。”没有多余的话,脸上也无半点表情,虽无表情却还是一副谦谦公子模样。转身便向女子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