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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下)

林琅:

我半躺在床上,借着床头边小桌上台灯的灯光一张一张地翻看前几日在日本时拍下的照片。照片被很整齐的封在一个白色的信封里,装的鼓鼓囊囊的,封口被胶水严丝合缝地封死,没有露出半点多余的胶水的痕迹,照片的背面工整地写上了拍摄时间和详细地点,按着时间一张一张地被叠得十分整齐,让人忍不住一边翻看一边想象他在整理这些照片的时候的情形,这个在商场上如鱼得水,杀伐果断的人,私底下居然能有这样的细腻心思去做这种小事,他在整理这些东西的时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

我一边翻一边叹气,忽然愣住,目光落到一张侧脸的特写照片上,这张照片是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我趁他不注意偷拍的,拍出来的效果异常的好,无论是光线阴影,焦点和虚化都恰到好处,完全展现了陈皪近乎完美的侧脸,漂亮的下颌线,挺直的鼻梁和长而浓密的睫毛和下睫毛处晾着的淡淡的阴影。想起来当时拍完我还甚是得意了许久,想着要用个什么理由把这张照片要过来,没想到不等我开口,他倒是亲自送过来了。

不过大概他并没有特意地筛选过吧,只是单纯的给了我一份。那张侧脸照是这次日本之行中他的唯一一张照片,而且还是趁本人不注意的时候偷拍的。

“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看的一张脸,居然这么不喜欢拍照。”我一边嘀咕一边却忍不住笑了。

我慢慢地看完一张一张照片,再把它按原来的顺序叠好,塞回信封,放到床边桌子的抽屉里,然后顺手拿起手机,刷起了新闻。

然而打开新闻端,映入眼帘的第一条便是陈氏地产和江氏酒店集团的地产争夺战,下面则是附带的一连串八卦,比如A城富豪陈励铭与前妻的三十年攻防战;白眼狼陈氏地产掌门人凭借前妻上位后抛妻弃子;父母战争,钻石级富二代陈皪当如何抉择?标题已经不堪入目,而文章内容则是不论真实只求震撼的添油加醋的讽刺。大概的意思就是陈皪的父亲陈励铭早年是个穷书生,攀附上了大富豪江家的女儿成功上位,在飞黄腾达之后抛妻弃子,娶了现在的老婆,但现在的妻子却不能生育,最后还是要指望前妻的儿子继承家业,只不过前妻的儿子十分争气,不靠父母,自主创业成功,成为A城最有名最有钱的青年才俊,怀疑这一次陈江两家是想借此机会拉自己的儿子入伙,不至于让家业落入外人之手。对于这仿佛八点档狗血剧的剧情,大部分的吃瓜群众都只是调侃,“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吗?还争个什么劲儿,反正最后都是自己儿子的,不亏啊。”“我也想有这样的烦恼,爸爸妈妈钱都这么多,该选哪个啊······”还有一部分人则在为陈皪的母亲摇旗呐喊,认为应该给“渣男”点颜色瞧瞧。

我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心潮翻涌久久不能平静。“陈皪也看到了吧?他会怎么想?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好像没受什么影响?难道真如他所说,这么多年了,已经习惯了?真的能习惯吗?活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之中,真的可以毫不在意吗?”我把手机扔到一边,把手覆在眼睛上,眼前忽然出现了陈皪的眼,那双眼睛,深邃而幽暗,他的情绪隐藏在那幽深的瞳孔里,就像黑夜中暗涌的水流。

我转过头去看旁边的窗户,夜深了,对面的楼房大多黑黢黢的,灯已经熄了大半,只有偶尔几个窗户里还亮着淡淡的白色的光,更远处的天空,在一片黑暗中,偶尔闪过几道长长的探照灯,那里的人们,还在狂欢。

是不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无法拥有绝对的幸福?即使像陈皪这样的天之骄子也无法例外?还是根本没有谁是真正的天之骄子?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来经历苦难的吗?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值得留恋的,人生中的太阳究竟是什么,光是什么,风是什么,美丽是什么?在这个世界,在这个城市里存在吗?或许是在的,到有朝一日,我真的能看见吗?能寻觅到吗?能把它握在手中吗?我感觉到风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凉飕飕地擦过我的脖颈,忽然觉得这座城市就像一条大河,而我不过是河中的一粒沙子,终有一天会被被水流带走。上天或许在告诉我,我不属于这座辉煌的城市,我应该回到那座遥远愚昧的小城去,嫁人,生子,做一个整日埋首家庭琐事,闲时说三道四的妇女,或许并不是全世界的农村妇女都是那样,但那座小城能够把你变成那样,它拥有着某种魔力,能够把一个有学识有见识的可爱漂亮的女孩变得庸俗不堪,就像我的母亲那样。我总是想起在我的小时候,她还是个漂亮大胆,开明直接的女人,而后来,我只能在看见家里照片墙上贴着的她年轻时的照片时才能想起她曾经年轻而张扬的模样。我记忆最清晰的两张照片中,一张是她穿了一条白裙子,白色丝袜,高跟鞋,背着善良的黑色牛皮包包,斜靠在一棵树下,一头黑色的长卷发如瀑,很淑女的微笑着的单人照,还有一张则是她穿着白衬衫高腰牛仔裤和几个姐妹花靠在一起大笑着的照片,拍照的人看起来很有摄影能力,抓拍到了几个女孩子最美丽大方的瞬间。在我的小时候,她总是告诉我不能依附男人,要学会自力更生,她总说以后她若是死了,不需要假模假式的葬礼,只要把她的骨灰埋在树下就好,而现在,那个她去了哪里呢?我还想起大三那年某一天我跟她开玩笑似的说起自己想出国留学的话时的情形,她很大声地吼了我,用那种我从未听到过的音量,几乎要把整个屋顶掀飞,让我不要痴心妄想,在我毕业之后,她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某个远亲的儿子,告诉我那个男孩子现在如何的有出息,干着年薪几百万的工作,还在城里买了房,落了户。她总是说起自己的贫困,后悔嫁给了我的父亲,提醒我要以她为鉴。“嫁个有钱的男人,别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她说。之后,当我再看见那两张照片的时候,我总觉得那照片中的时空并不存在,是一种幻象,活在另一个平行宇宙中,照片中那个笑得明朗快乐的漂亮女人和现在这个穿着随意,粗鲁狭隘的女人其实并不是同一个人。或许,那个女孩子的灵魂被狠狠地丢弃在另一个空间里,我宁愿这样想,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无知的妇女的腐烂了的灵魂。但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现在这个粗鄙的女人和照片上明朗的少女是同一个人,不只是苍老改变了她的外貌和心灵也许甚至和这玩意儿根本没有关系,是那个离她的故乡十万八千里的贫穷而封闭的她爱人居住的小镇改变了她。母亲的面貌在那个小镇的影响下一天一天地开始融化,变形,被重塑,成了现在的模样。而仿佛是为了报复,她想把那个将她陷于这种境地的人的女儿也拉下水。不过我想,我并不怨恨我的母亲,我甚至对她抱有十分的同情,我不想面对她的唯一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害怕自己成为另一个她,害怕因为自己的平庸兜兜转转回到原来的地方。

我越想越感到恐惧,身体仿佛被一层一层的海水裹挟着,黑暗一重一重的涌上来,在我的面前慢慢地展开,我感到自己的眼泪涌上来,把一切都淹没了。

我需要释放,我需要把这些情绪,恐惧,担忧都疏解开。我这样想着,渐渐地一个淡淡的黑色的背影出现在我的脑子里,那个身影慢慢地走远,向海中央走过去,渐渐地它把自己淹没进了海里。海岸线的那边撕开了一道光,一个故事徐徐地在我的脑子里上演。我一个激灵地从床上起来,坐到电脑旁。我一口气把那个故事写了下来,并且把那个故事命名为《消失的女人》。在那个故事里,我虚构了一个六十年代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孩自由恋爱思想的熏陶不顾家庭反对嫁给了一个偏远农村的男孩,自此和母亲分离千里,十五年后才得以再见。那时女人已经四十岁,其母已年近七十,但两人见面,女人的母亲看着眼前的这个自称为她的女儿的女人却断然拒绝承认,她说:“我的女儿就算老了,也不会丢掉教养。你看看她,开口就失了分寸”。在所有人开始说服她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女儿的时候,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亲生的女儿已经死在了异国他乡,而这个女人就是凶手,在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后取而代之,骗过了所有人,为此她甚至报了警。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医生诊断女人的母亲并没有患病,不存在她所怀疑的认知障碍。周围从小看着她长大的邻居也纷纷站出来指证她并非老人的女人。女人为了自证清白,主动提出做亲子鉴定,但最后的结果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样本位点相似率仅有百分之五十,明显非老人的亲生女儿。但她知道自己就是母亲的亲生孩子,究竟为何事情会忽然变成这样?警方为此展开一系列调查,并未找到老人女儿的尸体,在女人嫁去的村庄进行调查未发现任何异样,女人的老公说她就是自己的老婆,而村里的女人们也说她就是当年嫁过来的那个城里的小姐。直到后来警察探访到了一位女教师——她曾是女人孩子的学前班的老师——和其他人的描述不同,她说那是一个斯文秀气的女人,说话轻声细语,有些文气。但是最近几年看见她的时候,感觉不同了,她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同。随着调查的进行,女人过去十五年的生活逐渐浮现出其面目,而事件的真相却越来越扑朔迷离。回到母亲身边的女人也想查清楚母亲如此对待她的真相,她从母亲的哭诉中打开了记忆的闸门,想起了自己的青春岁月,她想起自己曾经是个温柔婉约的女子,喜欢看书,听音乐,喜欢新奇的事物,画得一手的好画,她曾经有过当画家的梦想,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放弃了。她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重新走回自己生命里的前二十几年的路,终于在崩溃中发现患病的母亲是正确的。母亲的女儿死在了异乡,是被她杀死的,她取代了母亲的女儿,骗过了所有人。我把母亲的形象融入故事里,编造了一个我心目中的,更美好的母亲的少女时代,我把我的偏远的家乡风景,方言,熙熙攘攘的他们习惯性的喧哗的说话声编入故事的背景中,让它变成仿佛电影里出现的背景音乐一样的若有若无的东西。这篇小说我写的很快,只用了一个星期,中间没有半点迟疑,算是洋洋洒洒,下笔千言,不过不算很长,只是一部中篇,只有十万字左右,我还前所未有的用了一种悬疑的手法,写完这个故事,我积压在心底许久的悲哀总算有了去处,我输入最后一个字,便点了保存,把它扔到“习作”文件夹里。

那天晚上之后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的眼睛通红,因为写文章写到了夜里三四点,脸色也灰扑扑的,没有半点血色,于是我比以往花了更长的时间去化妆,以掩盖熬夜的证据,就在我刚刚收拾好自己的时候听到了敲门声,陈皪已经等在门口。

原本昨天晚上的那些连篇累牍的报道带给我的振动以及连带情绪几乎已经消散,但再看到他一如既往的平淡神情我仍然忍不住感叹地想,这个人的身上究竟有没有情感情绪这一类的东西?

“早上好。”他说。

“早上好。”我回过神,感到有些尴尬,低头把头发拨到耳后,随口挑起一个话题,道:“那个,吃早饭了吗?”

“······”

“我还没吃呢?一起吃吗?”连我自己都感到了自己出乎寻常的热情。

“好。”他说。

我把他让进门,把他按在沙发上。然后拄着拐拿出了一袋吐司和一瓶牛奶,放到他面前。

“不要嫌弃啊,我就只有这些了。”我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他说,然后捻起一片吐司慢慢地嚼起来,一口面包,一口牛奶,动作不紧不慢,仿佛吃的不是普通的牛奶面包而是顶级的法国大餐。这个男人好像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境地都能自带一种贵气,优雅从容。我也拿出一片吐司默默地啃起来。一边慢条斯理地嚼一边不忘偷眼看他,想着:“这样一个男人,此时此刻正缩在我的出租房的小沙发上啃一块面包,多么不可思议的场景啊!”

“怎么了,用这种眼神看我?”陈皪忽然抬头,奇怪地问道。

“啊,没有啊!”我连忙摆手。真是,一不小心想入神了,竟忘了移开眼睛。

陈皪轻轻地笑了,拍了拍身边的空位,道:“过来坐,你的脚现在还不能久站。”

我乖乖地蹦了过去坐下,心里嘀咕,“啧,怎么每次都反过来了,他才是客人嘛,怎么每次都被反客为主?”我心中很是郁闷。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许是这个清晨过于安静了些,又或者是因为我和他靠得太近了,我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香水味。他肯定不是这一天才特地喷了香水,必定是每一天都喷了香水,我本来应该每一天都闻见才对,或者第一天就该注意到,但却根本没引起我的注意。这香水很淡,很轻,却带着一种莫名的冲击力,幽幽地,悄无声息地潜入,慢慢地丝丝缕缕地侵占你的灵魂。大概古人诗文中所说的“暗香盈袖”就是这种感觉的。

“我吃好了,你慢慢吃。”陈皪一边说,一边用纸巾擦了擦嘴,然后把纸巾叠好放在桌面上。也许是为了不让我着急,他甚至拿出了手机翻看起新闻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猛然想起昨天看到的那一条条堪称触目惊心的新闻标题,感到很紧张,迅速地放下了手中的牛奶和面包,快速道:“我喝完了,走吧。”他有些迷惑地看了看我,却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收起手机,把我吃剩下的面包和牛奶以及用过的纸巾一一扔进了垃圾桶,然后取出已经快满了的垃圾袋,打结,放到门边。

做好这一切,他忽然走到我面前,单腿下跪,正当我胡思乱想,手足无措的时候他却就着那个姿势转过身,道:“上来。”

我松了口气,一边在心里暗暗地骂自己“整天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一边干笑着依言趴上他的背,做这个动作竟然比前一天更加困难,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自己的手安置好。

他很轻松地背着我站起来,走到门边,拿起放在门边的垃圾袋,顺手带上了门。

他的脚步声很有节奏,缓慢而有力,一声一声回荡在交错纵横的楼梯间,仿佛遥远的寺院的钟声一般,给人以温柔抚慰,平静祥和,只是我会忍不住想,他是否真的如同自己走的每一步那样沉稳而坚定,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影响他,触动他呢?

“陈皪······”

“嗯。”

“陈皪……”

“嗯。”

“那个照片,拍的真好,整理得也很好,谢谢。”最终还是没法问出口啊?不过,回想一下,我又有什么立场去问呢?说不定贸然发问还会让他厌烦,以为我和那些喜欢听豪门八卦的女人一样。

“你喜欢就好。”

“嗯,我,很喜欢。”

我感到陈皪的脚步一滞,但他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往前走。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气氛渐渐变得有些凝重,让人喘不过气来。

“陈皪,晚上去你之前带我去过的那家牛肉面馆吃饭吧。”我说。

“为什么?”

“······”换以前,他大概率只会说“好”,而不会提出疑问,难道他也感觉到刚刚那种出奇郁闷的氛围所以在全力地配合我?

“因为你喜欢啊······”话一出口,我就想锤爆自己的狗头。绞尽脑汁想把对话持续下去,结果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万一他要是误会了怎么办?

不过显然他并没有想歪,只是轻轻地笑了,道:“我好像没说过我喜欢那家店。”

我松了口气,道:“能去吃那么多次,肯定喜欢啊。”

他似乎有些哭笑不得地轻轻叹了口气,道:“那可未必。我只是觉得总是换餐馆吃饭很麻烦,没有效率。”

“可是那里离公司那么远呢,你还特地跑去吃。”我不假思索地说。

他似乎是被问住了,脚步停滞了好一会,最后才淡淡地道:“好像也是。”

“你不是因为那家店好吃才去的?”我好奇地问。

“嗯。”

这是什么回答?

顿了半晌,他才重又开口道:“小时候我住在香港,上下学都有人接送,偶尔路过茶餐厅,看到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说说笑笑,我就很羡慕,一直扒着车窗户看,哪怕过了很久也要探出头去张望。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愿意去中餐馆,更不吃中餐,只吃西餐,好像小孩子赌气一样,可是我知道,我只是觉得中餐馆太热闹,是一家人去的地方,并不适合我。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在我的记忆里,好像从来都没有我和我的父母亲,我们三个人一起坐下来吃饭的场景,都是各吃各的,开始的时候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太忙,后来他们离婚,就更不可能了。”

我没想到自己的一个无心的话居然引出了他的肺腑之言,一时之间不敢吱声,只静静地听他继续说下去。

“外面的人觉得我做事八面玲珑,其实私下里我性情孤僻乖张,不是很会与人相处。”他声音平淡,仿佛在论述一个事实,听不到半点情绪波动,说到自己性格不好,不会与人相处的时候也像在列举一个数据一样,轻描淡写,听不出有半点伤感或者其他的什么情绪。

“没有,你···”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好像从小到大我都没有学会怎么安慰人,我说的磕磕巴巴,想了半天最后也只吐出了干巴巴的三个字,“你很好。”心想,像我这种词汇量,应该趁早告别当作家这个梦想。

“并不总是。”他淡淡地吐出这四个字。

“怎么会。”我故意大惊小怪地惊叫起来,义正言辞地反驳道:“要是像你这种有颜值有才华脾气又好的男人都不在算好的我,那我这种人岂不是不值一提?”

“怎么会?”陈皪有些无奈地笑了。

“你看我长的吧,不丑,但也不那么漂亮,身材呢,也很一般,更没什么才艺,不会弹琴也不会跳舞。”

“我知道。”

我:“·······”

“不勤奋也不偷懒,也没有过人的天赋。”

“我知道。”

我:“·······”

“有时候甚至连脾气也不太好,大概还算是个善良的姑娘吧,可是善良的姑娘那么多。你就不一样了,年少有为,才华横溢,长的还那么……好看,脾气也好,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强多了。”

“我知道。”

“······”被认同的我还真是一点也不开心啊!翻白眼。

“我从来没想过那些。”陈皪淡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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