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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当人性遇上道德

《聊斋》首篇《考城隍》,即一篇颂孝故事。

前面所言蒲氏编创的策略,由此可见一斑。

中国民间有言,“百善孝为先”。

历代圣贤认为,人的君子修为应从幼年起,分为三个层级——“首孝悌,守仁义,泛爱众”。至于“忠君”,其实他们并不谈的,因为非人间通则,乃官场之规。

蒲松龄编创《聊斋》,以颂孝故事为一卷首篇,意在表明自己的宗旨与圣贤主张保持高度一致。

《考城隍》情节简单——宋姓某人,死于睡中。其死恍惚如梦,被吏役押走,曰“请赴试”,于是到了冥府,面向诸考官,笔答关于善恶论的考卷。考官们对他的议论甚满意,这才向他宣告,他已被任命为某省一城隍。在民间,“土地爷”管乡村平安,城隍主城镇公义,属冥职,基层“干部”,相当于阳间县令。

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死了,“顿首泣曰:‘辱膺宠命,何敢多辞?但老母七旬,奉养无人,请得终其天年,惟听录用。’”。

阎王即命“稽母寿籍”,知其母仍有“阳寿九年”。

于是诸冥官合议,当护仁孝之心,给假九年。九年后,必复相召。

如此,他得以活转,继续在母亲床前尽孝九年。殡葬之事一毕,“完濯入室而没”。

《聊斋》中曾广为流传的颂孝故事首推《席方平》一篇,收在卷十之中。此篇故事较《考城隍》复杂,足够拍一部电影的内容。1980年代中期,也确由北京电影制片厂拍成过彩色片,由后来担任过影协主席的谢铁骊执导,并且是由他亲自改编的。

《席方平》的内容是——席生素孝。其父因被坏鬼在阴曹诬告,虽阳寿未满,却被鬼吏们镇了去。其父托梦于他,细诉自己在阴曹所受之冤苦。席生心如刀剜,但阴阳隔界,徒唤奈何。忽一日,顿悟,若死,可代父于阴曹伸冤也,于是自缢。然而,从阎王到一干阴官,受了巨贿,贪赃枉法,不但不纠改冤案,反而将席生暴打一顿,驱回阳间。如是三遭,席生之意志越挫越坚,下定决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终于,在上天一位“九王”赴地府视察时,席生拦轿鸣冤,始得昭雪。阎王等一干阴官,皆受惩罚;阴曹众多冤鬼,命运也同时获得改变。

试想,该篇若非收于卷十之中,而是放在首卷首篇,蒲松龄及其《聊斋》影射现实的罪名很可能就坐实了。

谢铁骊乃北影招牌导演之一,有“红小鬼”革命经历,亦多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他当年拍《席方平》,许多人不解。1980年代末,官商勾结,腐败甚焉,不解之多数人,包括我在内,遂解其想也。

《聊斋》卷一,至《王六郎》,凡十一篇,除《画壁》,无非民间流言所记而已,既无文学价值,亦无风物民俗之认识意义。我推测,当属“邮筒所寄”之类。

《画壁》有些不同,首先是文字考究了,蒲松龄文言的美感初现旖旎。笔墨重点亦开始倾向于人物了,于是小说属性显明。其刻画人物的奇思妙想、神来之笔,给我留下栩栩如生的印象。

该篇讲一位朱姓孝廉,与友人偶游一观,见壁上画中有垂髫美少女,“拈花微笑,樱唇欲动,眼波将流”,于是灵魂离体,飘入画中。又,画便非画,境皆真实,且与垂髫之女成就一夜之情,进而认识了她的众女伴。待前来祝贺的女伴散去,正两情炽燃,“乐方未艾”,忽有金甲使者查房而至,慌怯伏榻下。待四周复静,听到友人呼唤自己,始出,身已在画下也。望壁上画,垂髫女发已成髻也。

然老道士给出的答疑话语,却只不过“幻由人生”四字而已。

但是,画上明明多出了朱孝廉自己的形象。非言是“幻”,殊难成理。

若仅仅为了证明“幻由人生”,那么此篇除了人物刻画之生动一点,另外也没什么可圈可点之处。

我之所以也比较喜欢此篇,乃因以当下的文学概念来定义的话,它属较典型的一篇“意识穿越”小说。与《考城隍》《席方平》相比,其不同在于,前者是魂体同时“穿越”,而后者仅是意识的瞬间“穿越”,写法上是“意识流”与“穿越”的结合,构思有妙趣。

朱生是《聊斋》中出现的第一位孝廉人物,而《聊斋》中出现的孝廉人物不少于十几位。在古代,孝廉者,民选的道德模范也。在蒲氏笔下,“生”者为青年,“公”者乃中老年。

道德模范,非寻常人也。他们这种人,见了美女,虽然只不过在画壁上,居然也会顿时“神摇意夺”,灵魂出壳。——倘言蒲氏内心一点儿没有对某些孝廉人物的质疑,鬼才相信;起码,不存恶意的戏谑成分,肯定是有几分的。

“幻由人生”——人者,圣贤也罢,君子也罢,孝廉也罢,“食色性也”,概莫能超拔。

故此篇之深意乃在于——依蒲氏看来,人既为人,由善与义区分耳。过多的道德附加,未免反使人性受其累也。

《王六郎》一篇,余甚喜欢。倘自卷十二中荐“十佳”,余所荐其一必是矣;倘荐“五佳”,亦不忍去之。

该篇人物许姓,乃渔夫。

“每夜,携酒河上,饮且渔。饮则酹酒于地,祝云:‘河中溺鬼得饮’,以为常。”

“一夕,方独饮,有少年来,徘徊其侧。让之饮,慨与同酌。既而终夜不获一鱼,意颇失。少年起曰:‘请于下流为君驱之。’遂飘然去。少间,复返,曰:‘鱼大至矣。’果闻唼呷有声。举网而得数头,皆盈尺。喜极,申谢。欲归,赠以鱼,不受,曰:‘屡叨佳酝,区区何云报。如不弃,要当以为常耳。’……”

少年叫“王六郎”,这里实际上等于委婉相告,他非人也。

然而,许某性直通,未明潜意,相约见于明日。

这么着,二人成了酒友。

半年后,少年忽直言相告,自己正是一溺鬼,“明日业满,当有代者,将往投生”。

因为熟稔且有感情了,许骇,仍依依不舍。

“因亦唏嘘,酌而言曰:‘六郎饮此,勿戚也。相见遽违,良足悲恻。然业满劫脱,正宜相贺,悲乃不伦。’遂与畅饮。”

许某问代者何人?

六郎曰是一女子。

二人饮自鸡唱,洒涕而别。

此篇的问题在于,六郎乃一少年。按现代社会的法理要求,成年人与少年对饮,显然是违法行为。但古代之少年非今之少年概念,只要十四岁以上,媳妇也是娶得的。故少年郎饮酒,社会见惯不怪。

再说许某,明日“敬伺河边,以觇其异”。

未料,所见是一年轻母亲,怀抱婴儿,“及河而堕,儿抛岸上”。

此时,许某“意良不忍”。救吧,怕坏了六郎投生大事;不救吧,实违善性。正矛盾之际,见女子浮而不沉,扑腾几下,上岸了,“藉地少息,抱儿径去”。

这是中午的事。

到了晚上,许某又渔于旧处,六郎复至,主动说:“且不言别矣。”

问出了什么岔子?

六郎告曰——人家抱着孩子呢,以我一命,遂亡二命,太不道德了。所以,甘愿放弃投生机会。至于下一次机会在何年何月何日,我也不知道呀,就当你我二人的友情之缘未尽吧!

“许感叹曰:‘此仁人之心,可以通上帝矣。’由此相聚如初。”

后来,少年再未投生,被神界封为某县的“镇土地”。

人鬼二者,分别之日终于到了。

六郎说,希望你有空常去看看我,免得我太想你了啊!

许某说,人神路隔,我的愿望可如何实现呢?

此时,人鬼之间,已不仅是酒友,早成知己了。

别时,六郎给了许某一个几百里之外的地址。

许某思念六郎了,欲制装东下。

许妻取笑道,即使有那么一个地方,你与土偶之间又有什么话说。

许某不听,执意前往。住下一打听,店家极惊。因为当地不但确有土地祠,而且神已梦嘱——有自己的好友前来探视,望好生招待。

于是,许某“乃往祭于祠而祝曰:‘别君后,寤寐不去心,远践曩约。又蒙梦示居人,感篆中怀。愧无腆物,仅有卮酒;如不弃,当如河上饮。’”。

“至夜,梦少年来,衣冠楚楚,大异平时。谢曰:‘远劳顾问,喜泪交并。但任微职,不便会面,咫尺河山,甚怆于怀。居人薄有所赠,聊酬夙好。归如有期,尚当走送。’”

许某归时,获当地居民诚赠不薄。“欻有羊角风起,随行十余里。许再拜曰:‘六郎珍重?勿劳远涉。君心仁爱,自能造福一方,无庸故人嘱也。’”

这后三句话,其实还是嘱咐。真友谊,基于同德,此一例也。

一成年人,一少年郎,始于人鬼之交,续以人神之好,相互那等思念,读来令人心热脾暖。

许某回到原籍,因带回了不少赠予,家境遂好,不再以打鱼为生了。凡遇从六郎那边来人,辄问土地造福如何?皆答:“其灵应如响云。”

岂能谓许某之嘱无轻重耶?

《王六郎》每使我联想到好莱坞电影《人鬼情未了》。该片似乎没有在国内上映过,但三十余年前影碟确乎大为流行过。后来,凤凰卫视也播放过。我对内容本身并无多高的评价,无非是某些《聊斋》故事的现代版,却特别喜欢片名,觉若作为《王六郎》之冠名,便有了诗意。

我这一笔耕四十余载的人,一直有一个未能实现的夙愿,便是总想写篇体现男人之间心心相念的友情的小说:年龄要有差距,但差距不大,如渔夫许某与少年王六郎;二人身份,也以底层劳动者与知识分子为好;或中篇,或小长篇,小长篇为佳。然苦于“可信度”不高,夙愿难了。

在我的人生中,知青时期是很有一些知交的。有的年长于我,有的同是知青,都是我人生中的贵人,有恩于我。不非以文结缘,仅仅意气相投者曾在焉。但,他们都先我而去了。为志友谊,曾一一写下过怀念他们的文章。既已如此,则不便再以我与他们的关系加以虚构和演绎创作为小说了。

我一直有一个文学观点,作家若能将男人之间的友情写成经典,亦是足可欣慰的文学成就也。“桃园三结义”,《水浒传》中男人与男人间的生死交,并不中我之意。在《水浒传》中,唯林冲与鲁智深之间交情,有些令我刮目相看。但他二人,又都是当时大大的名人,属名人之交。我所喜欢的,乃一方为名人一方为平凡人的两个男人之间的绵长友谊。人类的社会是分阶层的,故在人类之间这样的事本就极少发生。故言“可信度”不高,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在中国,“可信度”尤其不高。中国的政治运动以往甚多,男人们想要游离度外者可能极少,何况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想游离度外,而是都踊跃参加,以期获得常态人生获得不到的益处。所以,卷入得深的男人们,身心往往都留下过彼此危害的伤痕。

我又认为,在人类的社会中,男人的责任感应该更大一些。因为男人虽同为人,但男人负有在特殊情况下保护妇女和儿童的义务,而从未闻反过来的强调。

那么,文学的一个任务——倘男人们在现实中做得并不好,文学作品除了应予以反映、否定,还应完成这样的使命——既写男人在现实中是怎样的,也应该写男人在现实中应该是怎样的。

回到《聊斋》,蒲松龄在鬼少年王六郎身上委实也寄托了男人应该怎样的现实理想。蒲氏大约在人身上同样遇到了“可信度”问题,所以寄理想于鬼。在中国,人应该怎样面对现实,往往反弹强劲,而这理想附丽于鬼,便没了异议。这是很奇怪的一种中国文化现象,是中国文学的一种悲哀,也是许多中国人的悲哀。在中国,情况似乎如此——文学作品中一旦出现好人形象,“不可信”之声每顿起,聚蚊成雷;倘出现的是好鬼形象,人们倒是肯于接受的。鬼嘛,又不是人,愿怎么好怎么好,好逑的,诌书咧戏,骗看骗钱呗!

在许多中国人的心性里,对人在现实中应该是怎样的这一点,具有强大的排斥力。

但我如实招来,我的“好人”文学观形成,少年时受蒲松龄的“好鬼”小说影响甚深,青年时受雨果作品之继续熏陶。《王六郎》一篇,乃是我每在作品中不惜笔墨写男人之间绵长友谊的最初范文。

除《王六郎》外,《聊斋》中尚有《叶生》《陆判》《田七郎》《白于玉》等篇,亦以颂男人与男人的义交为主旨,其缘或媒以文,或媒以酒,或媒以礼,即使一方为阴曹判官,另一方也相敬如贵宾,渐至莫逆,推心置腹。所传达之思想,无非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衔恩必报,以践俗常男人之义之节尔尔。但个中除《田七郎》一篇,其他了无意趣。《陆判》一篇,尤荒诞不经,毫无文学价值。

《田七郎》,即使对现代人,亦有警示意义。猎户田七郎,中年,已婚,有独子,奉七旬老母甚孝,安于过清贫生活。

忽有武某,大富户人家主,慕其有豪侠气,几番登门求交,如三顾茅庐。

七郎老母因见武某面呈凶兆,代儿挡于门内,并嘱儿:“富人报人以财,穷人报人以命。他携厚礼求交,儿与之交,日后欠情尤多,一旦求报,儿除一命,复何相报?”

七郎虽深以母训为然,无奈武某特执着。日久,遂成座上宾也,不得已受赠与,纵尽量以猎物相抵,却终于还是受多回少。

后来,武某果遭遇横祸,事涉命案官司,虽属冤枉,但难辩清白,求七郎助解。

在七郎,明拒之,有背“受恩图报”之理,将义名不再。是以夜做,屠贪官,不得突围,自刭死。

按小说交代——“武闻七郎死,驰哭尽衰”,自家也因此厄而破产。

“七郎尸弃原野月余,禽犬环守。武厚葬之。”

“异史氏”评曰:“一钱不轻受,正一饭不敢忘也,贤哉母也!……苟有其人,可以补天网之漏;世道茫茫,恨七郎少也。悲夫!”

我读此篇,有道德绑架之感。

窃以为,夫封建道德,虽不能一言以蔽之皆糟粕,但与其言意在优化人,莫如说意在驯化人。盖封建社会所以为封建,乃因几乎一切促人优化的社会资源,莫不由统治集团所掌控,由是建立在由封而在的系统内。进言之,人怎样便算道德,完全是由统治集团来界定的。

如“侠”,民间视为道义的伸张者,而官方却一向视为“以武犯上”的“异种”。“上者”,制度也,故按封建之逻辑,乃在人的价值之上。“舍生取义”,若言其为对少数人的要求,便也罢了;若推及向全社会,便有绑架之嫌。封建社会的人之所以容易被绑架,乃被驯化而不自知也。

以田七郎为例,其上有老母、下有幼子,从来正派做人、低调生活,与世无争,与人无争,若非与武某发生了超阶级的似乎相敬相知的往来,断不至于落得暴尸郊野的下场。正所谓,受人恩泽,替人消灾。不过,那恩泽却是武某单方面的强予,而那替人消灾的行动却明摆着要由田七郎抛母弃子并搭赔上自家性命。不然,田七郎必终生承受不义之民间谴责也。

故亦可以言,封建社会的民间,往往不自觉地充当道德绑架的强大助推之力。

现代社会之所以现代,其进步的显明标志是——人自然应当成为道德的人,自觉地伏己,但前提是首先成为自由之人。现代社会具有高度的制度自信,相信人越自由则越道德,并且这一点已被证明了。

故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会,道德非但不至于沦丧,反而会更加体现为自觉、自愿,于是道德绑架现象甚少。

倘一个社会道德绑架现象甚多,呼唤道德灾害声不绝于耳,而道德却越来越与人心相背,主要根源乃在于封建社会的不道德性已病入膏肓矣。

清朝到了蒲松龄那个时代,正是封建道德病至肺腑的时期。蒲松龄对此点感同身受,然不可能超越时代提出什么现代的道德观来,只能在《聊斋》中极策略性地不显山不露水地隐发对封建道德的质疑。

所以,《田七郎》一篇并非对封建道德所鼓吹的“义”的讴歌,而是挽歌。否则,蒲氏就不用“悲夫!”二字来结束他这位“异史氏”的评论了。至于“恨田七郎少也”一句,乃是针对“天网之漏”“世道茫茫”所发的感慨也。

一个社会,没有一套广为认同的道德观显然是不行的,唯靠封建道德观来延续自身寿命也是不行的。在蒲松龄的笔下,每现此种纠结、矛盾,而这一点是他所在的那个时代的文人们普遍的内心矛盾,是人类全体封建社会的命门式的内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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