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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故知旧识

这一下满座都只剩下一片惊叹之声,在这种情况下攻击辛国都城,他洛宇还真做的出来。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辛国皇帝急得跳脚,紧急动员京师附近所有军队勤王,还调回了一直驻扎在汜水东岸的猛虎兵团,加上邱以天在后面追击的七万大军,整整二十余万人马,从四面八方围向洛宇。谁知洛宇攻击豫京只是虚晃一枪,趁着辛军调动之机,瞅准机会偷偷往南边跑了,把辛国人气了个半死。”

“那然后呢?他往南边跑做什么?岂不是离羽国越来越远了么?”周立打断道。

“然后的事儿谁也不知道啦,本姑娘也只知道这么多了,天知道洛宇在想什么,反正他行军打仗一向出人意料,保不准又在琢磨什么阴谋诡计呢。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妮儿拍了拍手,示意今天到此结束。

见人们叫好之后便纷纷散去,有几个人往妮儿姑娘的小盆里丢了几文铜钱,维轩也掏出些碎银,吩咐马玉去打赏这位说书姑娘,自己则继续坐回去喝酒。

没想到马玉上楼的时候,身后却多了一个拖油瓶,这拖油瓶自己还拖了一大堆七零八碎的吃饭家伙,毫不客气地在维轩对面落座,一点也不见外。

“妮儿姑娘?”维轩吃惊地望着她,又望了望苦着脸的马玉。

“她非要跟上来,说要一起喝杯酒。”马玉无奈地摊了摊手。

“这位军爷,我看你骨骼清奇……”妮儿笑嘻嘻地开口道。

“打住打住。”维轩摆了摆手,“你要是想讨赏钱呢,我这儿还有些,要是真想喝几杯呢,尽管自便,别扯这些没用的,小爷又不是没见过世面。”

“真的?”妮儿狡黠地眨了眨眼。

“当然。”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说着便给自己倒上满满一杯,挟了口菜便往嘴里送,还连连赞叹好酒好肉。

维轩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懒得管那么多了,当下便和马玉自顾自继续饮酒谈天。这妮儿是张巧嘴,什么话题她都能插上一脚,不知不觉间,三人聊得倒也是颇为融洽。

桌上的小菜很快就被一扫而光,没看出妮儿身材瘦瘦小小,胃口倒是与两个大老爷们相比也不遑多让,看得维轩眉毛直跳。

酒足饭饱,妮儿不禁打了个饱嗝,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太淑女,她的小脸浮现出一丝红晕,不知是羞红还是喝了酒的关系,显得比平时多了一分妩媚。

“慢点吃也没人跟你抢嘛。”维轩笑道,“瞧你饿的这样,几天没吃东西了?”

“这鬼地方,连人烟都难见,我一个说书的容易么?”妮儿白了他一眼,“这几天啃饼子啃的本姑娘喉咙都要冒烟啦。”

“好吧,这下酒也喝足了,饭也吃饱了,你也该说说到底是来干啥的了吧。”维轩一副审问犯人的样子。

“还能干啥,说书呗。”妮儿撇了撇嘴。

维轩见她说话的时候眼神闪烁,还不住地瞟向一旁正在大快朵颐的马玉,心下了然,对马玉道:“马大哥,你先别吃了,帮我去街上看看有没有给女孩儿家用的水粉,我要买来送给雁丫头。“

“这鬼地方哪有那种东西卖……”马玉嘟囔道。

“要你去就去。”维轩戳了戳他,马玉这才明白是要把他支开。

“不行,小姑娘你有什么话就当着我的面说,为什么要遮遮掩掩的?”马玉一脸的警觉,手也摸上了腰间的刀柄。

“行了行了,一个小姑娘家的,能有什么目的,别吓坏人家。”维轩轻轻推了推他,“再说了,论身手你还不是我的对手呢。”

马玉脸上一红,松开刀柄,起身道:“那你自己小心着点,别着了人家的道。”

看着马玉噔噔噔下楼,妮儿这才开口道:“你这护卫倒是挺上心的,就是人傻了点。”

维轩面无表情:“不许你这么说我大哥,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人了,你要说什么就直说吧。”

妮儿渐渐收起脸上笑容,眼神中却带着一丝戏谑,她又给自己倒上一杯,望着窗外飘着的小雪,她惬意地啜了一小口,道:“还是和以前一样心急啊,维轩哥哥。”

维轩一惊,这说书姑娘居然知道他的名字,显然这一次是专门为他而来了。他左手不动声色地按向腰间,随时预备先下手为强。

“呀,你紧张什么?”妮儿笑嘻嘻道,“不认识我了吗?我却是一眼就认出你来了呢,这么多年过去了,长的还是这么一副嫩相。”

“你到底是谁?我们认识?”维轩茫然道。

“你再好好想想,还说不认识,我可就生气了啊。”妮儿嘟着嘴道。

“等等,你刚才叫我哥哥?你是……晴兰!”维轩一拍脑袋,大叫起来。

对面的“妮儿”,也许现在该叫晴兰了,她笑眯眯地看着大呼小叫的维轩,毫无形象地把脚搁在凳子上,又喝了一大口酒,调侃道:“脑袋总算还没完全锈掉嘛,孺子可教也。”

“晴兰,真的是你啊。”维轩兴奋道,“这都十年没见了,你都长成大姑娘了,当然认不出来,何况还起个什么妮儿的名字,听着就别扭。”

“出来跑江湖,哪能用真名。”晴兰吹了个口哨,大大咧咧道,“我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你现在出息了嘛,都当上御林军官啦,看样子官儿还挺大的,刚才指挥你部下挺威风的。”

“哎呀,这都是我的结拜大哥的功劳,没什么好夸耀的。这么多年没见,后来师父……他走了以后,你都是怎么过的呀?”维轩急不可耐地问道。

“你没看到吗?走南闯北的跑江湖说书呗,混口饭吃。这次我就是去怀州的,去看看传说中的夏宁姗将军,顺便收集点素材。听说这次御林军抽调了一个营北上增援,原来就是你们啊,正愁不认识路呢,这下可算找到大部队了。”晴兰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两人又叫了壶酒,要了些下酒小菜,边吃边叙起旧来。

原来维轩自小便有一个教他习武认字的师父,这位师父可谓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维轩从来不知道他住哪里,也不知道师父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从记事起,师父便时不时驾临他的“寒舍”,教他的东西除了认字和武功以外,也有一些奇奇怪怪杂七杂八的东西,他并不甚懂,师父只说以后自然会懂,也不多做解释。每次维轩问师父名字或者住的地方,他都讳莫如深,从不透露。

倒是师父有个孙女,名唤晴兰,年岁与维轩正好相当,只比他小几个月。每每师父来的时候会带上她,走了也并不带她走,而是留她自与维轩玩耍几日,才让她自行回家,因此两人甚是熟稔,只是晴兰这么多年来外貌改变太大,所以维轩一时也未认出。

在这座边陲小城遇见青梅竹马的儿时伙伴,让两人都倍感亲切,一时也顾不上喝酒,光顾着互相倾诉分别以后的种种遭遇了。

自从九岁那年之后,师父再也没有来过维轩的海边小屋,这让他至今仍心存疑惑,这次遇到晴兰,也总算解开了当年的谜团。晴兰告诉他,师父当年是因为年事已高,痼疾缠身,自知命不久矣,便将她托付给了一位相熟的故人,然后执意拒绝了晴兰陪同的要求,告别女儿之后,自己孤身一人踏上回乡之路,最后在故乡老死。

晴兰讲述这一段的时候,眼眶都红了,险些落下泪来,显然为自己当时年少无知没有坚持到底,连爷爷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而感到后悔自责。维轩也是唏嘘不已,虽然人总有生老病死,但师父与他情同父子,骤然听到这个消息,就像是心中某根隐秘的心弦之线忽然崩断了。他握着晴兰的手,无声地安慰着她。

过了好一会,晴兰这才缓过来,擦拭了一下眼角的泪水,强颜欢笑着向维轩讲述她在祖父的故人也离世后,靠着沿途乞讨勉强过活,直到十三岁那年开始试着说书挣钱的生活。

晴兰讲的轻松,同为苦孩子出身的维轩却听得出其中的艰辛,试想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朋友,无论严寒酷暑,都不得不为了一口饱饭风里来雨里去,忍受路人的鄙视和白眼。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仍然没有自暴自弃,反而想出了说书挣钱的路子,没有人教,她就自学,没有消息来源,她就用自己的双脚去走。直到今天,可以说,晴兰这一路走来,每一步都充满了血和泪。

晴兰讲这些的时候,充分发挥了她的口才特长,刻意忽略过一些辛酸往事,把她旅途上的乐趣奇闻讲得活灵活现,惹得维轩不时哈哈大笑。

作为回报,维轩也把自己遇上明仲兄妹之后的生活大致讲了一下,又提到虫岛冒险,听到这么生动的段子,出于职业本能,晴兰的耳朵都竖了起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听得入了迷,还不时随着剧情做出夸张的表情。当维轩说到虎皮玉面蛛险些要了他的命的时候,维轩还没怎样,她倒是差点激动得拍桌子。

好不容易在晴兰的一惊一乍中讲述完了虫岛之旅,维轩又将进了御林军之后的军营生活一一道来,晴兰也是听得津津有味。

“原来你的生活这么丰富多彩,比我的有趣多了。”晴兰笑嘻嘻道。

“我倒是更羡慕你这般自由自在,闲云野鹤的生活呢。”维轩说的是真心话,他虽然渴望建功立业,闯出一番天地,但其实他更喜欢在海边打渔的日子,毫无牵挂,舒心自在,现在他之所以在这里,有一多半是为了不辜负明仲大哥对他的期望。

晴兰眼神一黯:“自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你现在这样挺好的,可别辜负了你大哥的一片好意。”

维轩点了点头道:“那是自然。对了,你是不是也要去怀州?可惜我们有军纪约束,不能随意带人,要不然,我去向徐指挥求求情,他可能会答应。”

晴兰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不想让你为难。只要有人带路就好了,我会远远跟在你们后面,你不用操心了。”

“这怎么行,北地一向寒冷,你看你只穿这么点就上路,小心冻出病来,我的营帐里至少可以遮风挡雨,多住一人也无妨,你若觉得不方便,再给你另行搭个小帐篷便是了。”维轩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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