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纪门附近有一个两百平的土坝子,街上那些跑过去的人,把那里围得里三层外层。
曹离魅和张二蛋被人群挟裹着过去,钻进里面一看,原来是一个杂技团正在表演踩高跷,人群中传来阵阵喝彩声。
曹离魅没心情欣赏这个,正准备转身离去,突然发现那两个正在表演的演员很面熟。
再仔细一看,竟然是赵顺,
那个已经腐烂的尸体,真武山的二当家赵顺。
更诡异的是,两个演员都是赵顺。
他俩一边表演,一边咧嘴对着曹离魅笑。
这不可能。
别说赵顺已经死了,就算没死,也不能有两个赵顺。
除非他们是一母三胎。
而事实上,赵顺只有两个姐姐。
是鬼吗?
那更不可能,这朗朗青天之下,怎么可能有鬼?
曹离魅转头看向张二蛋,见他正兴致勃勃的观看表演,
不时还叫一声好。
曹离魅甩了甩头,再向前看去,哪有什么赵顺,明明就是两个面相各异的少年。
奇怪,难道是这两天没休息好,出现幻觉了?
就在他自己给自己找理由时,又有一张脸映入了他的眼帘。
一张赵顺的脸。
就站在对面的人群里。
那张脸对曹离魅咧嘴一笑,转身就钻进了人群。
“站住!”曹离魅分开人群就追了过去。
观看表演的人很多,街道上也是人挨人人挤人,等他追出去时,哪里还有赵顺的影子。
“龟儿子!”
曹离魅气得破口大骂。
张二蛋也追了过来,疑惑的问道:“佘探长,你在追什么人?”
“赵顺。”曹离魅顺口答道。
“赵,赵顺?他不是死了吗?”
“啊?哦,可能是我眼花了。”
这事真不好向张二蛋解释。
赵顺确实是死了,如果真武山的土匪没有认错人的话。
既然人已经死了,就不可能再出现。
当然这只是在普通人的认知里。
可他曹离魅不是普通人呀,这些天的经历,让他明白,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可这没法给张二蛋讲呀。
讲了人家也不会信。
还不如直接说眼花了。
突然,
前面一个熟悉的身影钻进了一个巷子。
曹离魅飞身追了过去。
“诶,等等我。”张二蛋也跟了过去。
巷子里面凌乱的修着几排吊脚楼,楼间距很近,但人不不多,一眼就能看到头。
等他追进巷子里面时,那个身影已拐进了另一个叉道。
“龟儿子,看你这回往哪里跑!”
一个挑着黄金浆的棒棒,很有节奏的迎面走来。
曹离魅追得急,直接就闯了过去。
巷子很窄,棒棒一不注意,让曹离魅一撞,两桶黄金浆腾空飞出,其中一桶正好泼到后面的张二蛋身上。
“啊!好恶心好恶心好恶心哟!”
张二蛋几乎崩溃了,抓狂得又跳又叫。
棒棒见对方是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察,吓得差点没晕过去。
愣了片刻,这才上前去给张二蛋擦拭衣服。
“你滚开啦,臭死了!”张二蛋真的想杀人。
曹离魅身上也溅了不少,但他已经顾不上了,用最快的速度追了过去。
拐进叉道,那个身影就在眼前。
曹离魅抑制往内心的激动,猛的抓住了对方的肩膀。
那人回过头来,惊恐的问道:“你干啥子哟?”
“呃……对不起对不起,认错人了。”
原来只是一个背影长得像赵顺的人。
曹离魅道过歉后,气得在地上狠狠的甩了两马鞭。
张二蛋还在原地清理衣服上的黄金浆,那个棒棒则一脸委屈的看着,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曹离魅刚才只顾追人,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状态,此时见到张二蛋那个狼狈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张二蛋哭丧着脸,“嘤嘤嘤!探长,你还笑,你看他给我弄的,臭死了,让我以后还怎么做人呀?哎哟,恶心死了!”
“老总,对不起呀,我……我不是故意的。”那棒棒一个劲的赔不是。
要知道,他就是一个下苦力的,哪里得罪得起警察。
别说把他抓去关起来,就是让他赔那身衣服,也能要了他的命。
曹离魅朝棒棒挥挥手,“你去吧。”
棒棒如蒙大赦,手忙脚乱的捡起地上的桶,瞬间跑没影了。
“佘探长,他?”张二蛋指着跑远的棒棒,满脸的不服。
曹离魅一边帮他清理衣服,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
“唉呀,他就一个棒棒,你能拿他怎么的?快回去吧,臭死了。”
“探长,你还笑,人家也后怎么做人了。”
“放心,我保证不说出去,噗哈哈哈哈。”
张二蛋扭着屁股撒娇,“嘤嘤嘤!探长你讨厌。”
曹离魅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赶紧挥挥手,“快回去,一会儿全城的苍蝇都被你引来了。”
“嘤嘤嘤!”张二蛋再次向曹离魅撒了个娇,以手遮面,从人少的小道上跑了。
“哈哈哈哈!”
看着张二蛋那狼狈样,曹离魅忍不住又大笑了起来。
此时天气还早,他决定再在这附近转转。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东华观。
这个东华观,是重庆渝中半岛仅存的明代以前的地面建筑。
其它的都让张献忠乱军给烧毁了。
前世的时候,曹离魅曾从这里经过两次,不过那时的东华观,只有一座藏经阁蜷缩在凯旋路的转弯处,后面抵近凯旋路地基,前面是一栋高楼,完全被挤在一个夹缝中,而且里面住了人,烟熏火燎,破败不堪。
当然,此时的东华观,也很不好,仅存灵主殿、玉皇殿和藏经阁。
大火焚烧的痕迹还历历在目。
要说起这东华观,那可不简单。
它是当年蒙古大军攻陷重庆后,修建的一座道家宫观。
观后有东华十八洞,洞洞相通。
相传,全真教教主东华帝君就在此得道飞升的。
明朝时,天顺七年和正德十一年,曾先后重修。
重修后的东华观分上、正、下三大殿及藏经阁,宽千余平方米,甚是雄伟。
只可惜在1926年,也就是此时的前一年,一场突来的大火,将其烧毁了大半。
曹离魅在藏经阁前,听见里面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难道这里改为学校了?
没听说呀。
这么想着,便抬腿走了进去。
在大殿里,一个年轻人正带着二十多个半大的孩子在读《论语》:
“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曹离魅走到门口,里面的那个青年人也发现了他。
“大哥?”
曹离魅一愣,惊道:“周小山,是你小子?”
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佘青云当年在部队里相互救过命的生死兄弟。
周小山激动的跑出来,和曹离魅紧紧的拥抱在一起,眼泛泪花。
“大哥,真是你呀,你怎么在这里?”
“我一直在重庆呀,你这是?”曹离魅指了指大殿里的孩子们。
周小山回头看了一眼,“哦,这说来话长呀,当年部队打散也后,我不愿再参与毫无意义的军阀混战,便回到了北碚老家,收养了这些阵亡兄弟们的遗孤,这不,半个月前刚到这里。”
曹离魅眼圈发红,“小山,你做了一件好事呀,不过,这么多的孩子,可是要花不少的钱,你这经费哪来的?”
“咳!我老汉不是做生意的吗,家里略有薄产,再加上一些捐赠,勉强能够维持。”
曹离魅从衣兜里掏出几块大洋,满怀歉意的递给周小山,“说来惭愧,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你先拿着,以后每个月,等我发了薪俸,再送过来。”
周小山赶紧推辞,“大哥,我这里暂时还能维持,这钱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啧!你要不嫌少,就收下,也算是我对死去兄弟们的一点心意。”
周小山珍重的点点头,收下了曹离魅递来的钱。
“我替这些孩子和他们死去的老汉谢谢你。”
“应该是我替这些孩子和兄弟们谢谢你才对,以后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来找我。”
“好!对了,大哥你现在在哪儿高就。”
曹离魅叹了口气,“哎!哪有什么高就呀,当年离开部队以后,得老长官举荐,在警察局做了一名探长,浑浑噩噩混到今日。”
“做探长好呀,也算是保一方平安,总比在部队强,连死了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是呀,虽然现在只是一个小警察,相比以前来说,过得踏实多了,诶不对呀,这几年北碚在卢作孚的治理下发展得不错,特别是教育和公共服务方面更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你为何把孩子们从北碚带到这里来?”
周小山挠着头,嘿嘿笑道:“这里不是大城市吗,让孩子们过来长长见识,对了,我带你认认这些孩子。”
“好呀。”
周小山领着曹离魅进入大殿,“你看这胖小子,是机枪手程三枪的儿子,这小姑娘,是王铁匠的女儿,还有这小子,三班长的儿子,别看他小,力气大得很,孩子们都叫他闷蹬,那个是王大力的女儿,眼睛受过伤,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东西……”
曹离魅摸摸这个娃的脸,又拍拍那个娃的脑袋,听着周小山的介绍,大脑中浮现出了以前兄弟们冲锋陷阵的画面,眼中泪花闪烁。
虽然他现在是曹离魅,但佘青云的记忆,早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里。
战争是毫无意义的军阀混战,但战友情却是真真切切的。
重庆是码头文化,最重袍哥意气,大家既是战友,又是袍哥兄弟,生死关头,从不拉希摆带。
抗战时川军之所以装备简陋却打得那么猛,与大部士将士是袍哥不无关系。
很多带兵的长官本身就是袍哥大爷,甚至是舵把子,长官的命令可以不听,舵把子的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违背,一句“兄弟们跟我冲”,必定三军用命,奋勇杀敌,就是用牙咬,也能把敌人撕碎。
佘青云是仁字袍哥,虽然级别不高,但辈分高呀,再加上作战勇猛,重义气,爱护手下,很多人都跟了他,认作了大哥。
这个周小山便是其中之一。
算起来已经有好几年没见了,到处兵荒马乱的,能够在这里相遇,确实是极大的缘分。
二人自是狠狠的叙了一番旧,又在东华观外面的小酒馆里吃了饭,直到天华灯初上,曹离魅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他没有回警局,也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出了城,从南纪门码头边的大道一路往西而去。
那两个女鬼还等着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