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儿,跟我去田里干活去!”
“知道了爸。”
沈秋把手上的衣服往木椅上一搭,进了屋换了一双破旧的鞋,上面的泥巴都干成了一块一块的。寻常人家的女子都会耐心地把鞋子上的泥巴刷干净,可沈秋倒不,她用食指挑起鞋,把脚往里一踩,穿着那双布满许多灰尘和泥巴的鞋走出去跟着她爸去田里干活了。
沈秋在家里排行老三,村里邻居都说村头老沈的媳妇肚子不争气,生了四个都是女娃。老大叫沈春,老二叫沈夏,而老三和老四呢自然就叫沈秋和沈冬。
在沈秋的认知里,大姐最漂亮,身段又细,还是村里艺术团跳舞的,而且每次穿的衣裳都是新的,大姐穿不了给二姐穿,二姐穿不了了才给她穿。她爸老沈起先一直觉得自己能有儿子,所以当时大姐长大后反而没做多少农活,老沈想着,等来年有了儿子,儿子长大后负责干农活。可谁知第二年又生个女儿,第三年还是生的女儿。家里人慢慢多了起来,老沈一个人干活已经快养不起一家了,沈春长得漂亮,又懂事听话,老沈这心里更喜欢大女儿。每次一听到村里邻居夸大女儿漂亮又听话的时候,老沈的心里跟抹了蜜一样甜,所以这农活自然也就落到了沈夏和沈秋头上,沈秋每次只能心里偷偷羡慕大姐。而且大姐刚出生时家里条件还行,大姐一直读到了初中,而沈秋只读到小学就没读了。村里几家人都暗地里把大姐沈春当自家儿媳妇的人选,有啥好东西就给沈春送去,沈秋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秋儿,你说咱这村里,你说哪家小子能配得上你大姐啊。”老沈抽着旱烟,嘴里一直吧嗒吧嗒。
“这我咋知道啊,要看大姐自己喜欢哪个。”沈秋把头低下去,脸不知是被太阳晒红了还是害羞。
老沈也没接话,拍了拍裤腿的泥,继续抽着那根旱烟,眼神望向对面那座山,也不知道在望什么。
太阳很快就落下山了,沈秋回到家,鞋子一脱往前一踢,穿着那种胶质的凉拖,这还是艺术团汇演的时候大姐参加了带回来的礼品,便去冲凉了。晚上躺在床上,沈秋一直没睡着,她想着她爸白天的话,其实她大姐心里有喜欢的人,是个读书人,听大姐说他还是个医生,是大姐去别处表演的时候认识的,好像叫什么许平生来着,之前他俩还有悄悄见过面,沈秋私下里问,大姐也不肯说,只知道娇羞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