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区错综复杂的建筑地形为金浩颖提供绝密的逃跑路线,加上混乱的环境,只要躲过危险就能活下来!连进化造物都偷到手了,契约也没签,这么好的运气一定要活下来!
金浩颖一路狂奔,一路上易容数次融入环境,竭尽全力跑出了北城区。
心中开始思索该往那里躲,家中肯定不安全,平时的那群狐朋狗友估计靠不住,对了!去女朋友大学里躲一段时间,那里的安保力量很可靠,就算他们派强者硬闯,我也有逃跑的机会,等惊扰到隔壁华夏东临大学的强者,我还是有活下去的机会的,对,就这么做。
心中拿定主意,金浩颖先跟女朋友撒了慌说要去她大学避避风头,然后小心翼翼来到路口打车。
“师傅,是市内大学城。”
“年轻人,上大学还来北城区呢?”
“在北城区做点小生意,刚刚又乱了,爆炸啊,士兵啊,这生意没法做了,去大学城找女朋友。”
“你说的是啊,这北城区太乱了,一天到晚都不消停,在这边接活都担惊受怕,不过听说,最近亚洲联邦又增加了驻军,派了个有名的女法师队长来这边管事,不知道管不管用哦。”
原来如此,那管用啊,咋不管用,简直就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差点一把火把我烧死了。
那个法师娘们应该记住我了,但愿她就在这北城区工作吧,我发誓再也不来了,现在的耽误之急,是晋升到精英级,等我在学校里找个安全位置……
不,现在就来,不能浪费时间了,金浩颖从怀中掏出密封的玻璃管,只有一根手指大小,却价值几百万之多,管不上真假了,变异窃蛋龙死后的结晶加上未出生的窃蛋龙蛋,炼制的进化造物,打开密封,绿色的液体对金浩颖发出了本能的诱惑。
是这个感觉!对,我进阶到职业级时的进化造物也有这种感觉,太好了!是真货!
金浩颖不再迟疑,一口吞下!液体在接触到身体的一瞬间就开始发生了激烈的反应,金浩颖的脑子开始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他的身体正在极速的改造,而他的灵魂深入精神世界,潜入心灵之海上,与另一个自己开始决斗,不管是胜是负,他都能完成进阶,但是这也决定了他所能获得多少的能力。
“兄弟,兄弟你醒醒,到地方了,别睡了,兄弟。”
“啊?啊?怎么了?”金浩颖惊醒,一无所知地四处张望,断线了半分钟,才终于回想起自己在干什么。
付完钱,送别了司机师傅,金浩颖还没有完全缓过神来,他一边朝着女朋友学校走去,一边感受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双手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一只苍蝇嗡嗡飞过,他如迅雷般抽手抓去,眨眼间,金浩颖碾碎了它半边的翅膀。是从未拥有过的澎湃力量,哈哈哈哈哈!我成功了!他忍不住笑意!在街道上愉悦的奔跑起来。
只是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血管中流淌着一颗又一颗的黑色杂质。
——
一群空雀翱翔而过,空雀是因魔法之风而变异的麻雀,它们捕食小型野兽,一般生活在半山腰,同时它们也是雷爪仔很喜欢的食物。
尘歌本以为白桦会吹个口哨,或是发个什么特殊的信号,雷爪仔就会飞过来,结果并没有,原因是白桦并不会吹口哨……其实尘歌也没试过。
所以两个人只能沿着山一路找去,倒是看到了不少奇怪的野生动物和变异的野生动物,它们野性十足,两人被袭击了数次,但都轻松搞定,尘歌有这方面的经验。
“白桦,你发现了吗?受魔法之风影响变异的动物,攻击的本能更加强烈。”
“确实,看看新闻就知道,因异兽击袭击而死亡的人数在逐年递增,而且在近几年这个数量还激增的很多。”
“啊?是吗?有这种事?这种事不归我们组织处理,一般交给紧急灾害预防部门的人,上次秦朕被混乱者袭击的那次,有个队长私自出动,结果可想而知,被开除了。”
两人在树林中不知东南西北地走了好一阵,终于看见眼前的树木外有不同的风景,难道是下山的道路吗?白桦推开树枝走了出去,当即站定。
“完了,是悬崖,尘歌,你有实力从悬崖上下去吗?”
“那要看高度和陡峭程度了,我看看这个。”柏木山虽然不高,但却很险峻,侧面的山体看起来像是刀削的一般,尘歌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摇摇头,着硬下去要吃大亏。
“哎!你看下面草原上,是野生的汗血龙马群。”
草原之上,赤红色健壮宝马正在肆意奔腾!散发着狂野与力量的美感!如同赤色之潮,当真万马奔腾!
一群空雀从两人面前飞过,近距离看这群空雀,比想象中要大很多,不远处一只张开双翼有两米长的猛禽将目光锁向这边,空雀群感知到了危险,振翅向后四散逃窜。
“是只金雕,没想到就算变异了,该是食物的依然还是别人的食物。”白桦一眼认出了那只流线型翱翔的漂亮猛禽,他熟悉各种动物。
“哎?咋又飞回来了?”金雕在前,空雀在后,争相恐后地又飞了回来!在尘歌还在思考的一霎那间,一尊鹰头鹰翼却是虎身的巨兽,以极快的速度扑杀进尘歌的视野之中,利爪抓住一只空雀,尖锐无比的喙在空中撕裂金雕的翅膀,一口吞下!巨翼遮天蔽日,霸气凶狠的目光转向两人!
是!是传说中的生物,狮鹫!怎么可能!这里面,这百兽王国里面居然有狮鹫!非常危险!我来吸引注意力,让白桦先走!
“嘤!”(高昂的声音!)狮鹫凶狠的眼神瞬间变软,扑了过来。
“雷爪仔!”白桦一跃而出,因为中间隔得挺远,理所当然地掉了下去。
狮鹫灵活地急转直下,健硕的身躯在天空中划出阵阵风浪!一人一兽,一上一下,两者对视,在半空中雷爪仔接住了白桦,看呆了上边的尘歌。
雷爪仔接住白桦后非常兴奋!带着主人直冲云霄!尘歌看着他们一飞冲天,心中着实有点羡慕。这就是雷爪仔啊,居然是只狮鹫,完全没有想过,说实话有点不可思议。
这样说来,如果白桦骑上雷爪仔跟我战斗的话,尘歌在脑海中短暂思考了一番,不是花哨的比武,而是真正的生死相搏,以他们的速度来说,我必先挨一击冲锋,能用霸体加龙血战铠勉强挡住,我出招,但他可以用秘术躲避,我可以用冰魔法封锁他的行动,前提是锁定雷爪仔……如果锁不住,那就直接第二下被击中丧失战斗力,还剩搏命的最后一击……杀得了白桦杀不了雷爪仔,反之一样。我在想啥呢?为什么?我的思维越来越暴力了。
“歪,尘歌,上来,我们去下面再说。”白桦的喊话打断了尘歌的沉思。
“我上去他不会把我扔下去吧?”
“不可能,狮鹫可是很聪明的,更何况是雷爪仔,肯定更聪明。”白桦信心满满,抱着手臂的样子和他身下抱着爪子的雷爪仔一模一样。
雷爪仔突然伸出一只爪子,指向尘歌,爪子上还有刚刚捕食空雀留下的斑斑血迹。
“我家雷仔在向你打招呼啊,他认可你了,尘歌,和他握手吧。”
哦,nb,不愧是传奇生物,相当聪明厉害啊!尘歌伸出手握住了雷爪仔强儿有力的爪子,然后,它抓着尘歌原地起飞了……
柏木山底下的草原休息区中,尘歌满脸惨白地躺在长椅上,口中白沫还没吐干净,白桦在一旁帮尘歌按摩。
“sorry啊,雷爪仔比我还小5岁,按照他们狮鹫150的平均寿命,现在他还是个孩子,我真以为他会让你上来坐的,因为我5岁那年第一次看见他,他就把我背起来了,让我忘了狮鹫是一种极为骄傲的生物,对不起,对不起啦!”
我……唉,不知道说什么好,从碰到魔鬼之后,就一直倒霉,倒霉,我服了,算了,我倒霉也就行了,别让安儿出事就行。
“不打了,白桦,打不过,我们还是继续上次的魔法秘术比拼吧。”
“emmmmm,果然不行吗?那只能拜托老师了,看他们有没有办法,我打车送你回学校吧,我把权限给你,你自己没问题吧?”
“还行,对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你带着雷爪仔去比赛的话,谁是你对手啊?混蛋!你为什么要我陪练啊?”
“不能这么说啊,有备无患,我刚刚立足精英级,大约中层的样子,你和那个什么群龙七首,个个都是精英级顶峰,说不定,为了比赛就突破到大师级,那就不好对付了。”
“不好对付?看来你有把握啊。”听到这话,白桦忍不住笑了起来。
“被你看破了。”
“你这混蛋,没事找事!看俺宰了你。”
“哎,别打了,别打了,有事的,有事的,其实我是想看你那招的。”
“那一招?”尘歌想了想,不是源流争斗不是魔法,其他都是基础,难道是?
“无名三段击?”
“就叫这名?”
“你蠢啊,你听这名,明显是我编的,那招是我在战场上学的,不过一知半解,模仿不出精髓,怎么了?到是的确很厉害。”
“那可能是一招,意决。”
“啥?我咋没听过?”
“反正很厉害就对了,记住意决这两个字,遇见这个字眼,一定要小心,而且你那招,只适合在杀死别人时用。”白桦的眼神很认真,尘歌心中了然,看来又是没接触过的世界。
“叮!”是手机的声音,发生了什么事吗?哦,原来是提醒。
今晚,黑市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