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艳阳高照。看着已经渐渐熟悉的陶坊巷,一股轻松的小确幸在林岚心里悄然而生。算来,今天正是自己来到这个熟悉的陌生世界的第366天,算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生日吧。
一年前,当林岚睁开眼睛,看着周围一双双焦灼而惊喜的眼神时,内心无疑是蒙圈的:“这里是什么地方?医生呢?护士呢?身边这些人都穿着简陋的古装,麻布片不负责任的在身上一卷,系根绳子就跑出来见人了?”林岚心里吐槽。
明明自己亲手在遗体捐献书上签字的,医生确定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治不活了,怎么眯了一会儿的功夫,就跑到古装戏片场来了?从服装道具看,一定是个小成本电影,难怪拉自己来凑群演,自己从小学开始就是模范学生,心肠特别好,救过邻居小妹家的猫,扶过摔倒的老爷爷,妥妥的模范少年。
好,就帮他们这个忙吧。
没错,自己当时就是这么想的,真以为在拍电影,主要是,有盒饭领。然后就有一只粗糙的大手捏疼了自己的胳膊。
“庆叟,你还活着,太好了!”接着是震得自己心肝剧颤的一串大笑……
演戏不用这么投入吧,难道这位是主角?
看面相,绝对不是小鲜肉,面如活蟹,肤色紫黑,眼若铜铃,胡须如针。这长相比心目中的李逵还霸气,莫非演员门槛都这么低了吗?
但本着做事情认真的态度,林岚硬是把戏接下来了。
“老天保佑,我这条命,还没交代。”林岚忍着胳膊上的疼痛说。
周围其他“群演”一看林岚说话了,纷纷“抢戏”,祝贺的,慰问的,给礼物的,忙乎一大阵,直到大家都散去了,导演还没喊停!林岚觉得有点郁闷了,自己不要钱也不能让自己一直演下去吧?难道是流行的一镜到底式拍法?
林岚四处张望,观察着房间,很古朴,但不乏各种家具和装饰,墙上甚至还挂着几幅兽皮绘画,都是些看不懂的线条,有的像面具,有的像简单的龙凤轮廓,透露着粗犷而高傲的神气。几幅画里没有风景也没有人物肖像。这是先秦时期的风格吧。林岚心里想着,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没人给自己剧本!剧本呢?不行,不管是什么拍法,总得跟剧组要剧本才能拍。
林岚站起身四处寻找摄像师、剧务或者是其他的反正是剧组的人。
然而没有,整个房间,只有林岚一个人!
难道不是拍戏?
林岚重新坐回床上,无意间一低头,看到自己下巴上竟然长着一寸多长的胡须!
拔一下……哎哟,好疼!是真的,不是道具!
好吧,我宁愿相信这是阴间。阴间需要小便壶吗?看着角落里,陶制的小便壶,林岚忽然有了尿意……
一年后的林岚轻捻胡须,品着从百越地区贩卖过来的新茶,满足地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一年前就在自己身后的这座小屋里,林岚折腾了一夜,终于在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弄清了自己的处境——一种被自己曾经的同学们称作穿越的神奇境遇。
因为,当雄鸡报晓时,林岚卷起竹片窗帘,看到了——两个太阳!
一大一小,遥挂天边。散发着幽蓝的光芒。阴间也好,异世界也好,平行位面也好,总之,来都来了,那就好好活着吧,生活的态度,就是要豁达,懂得接受世界对自己的好。好在如今的自己保留了曾经的人格,也许有机会在这个世界里活出自己的风采。
随后的一年中,林岚不动生色,渐渐从邻居那里得知了关于这个世界的情况。
首先是关于自己的身份。
我是谁的问题,林岚花费了1个月才搞明白。这副身体本来是一位医师,但因为一次给大户人家看病时出了差错,被人驱赶,从此不再行医。靠着一点酿酒的手艺,来到这熙攘的陶坊巷酿酒为生。
林岚很理智的顺从了脑海中模糊的记忆,那是属于庆叟的。调用起来非常困难,但慢慢的,林岚还是掌握了庆叟的酿酒技艺和医术。令林岚意外的是,这位庆叟除了医术,似乎还懂一些抽象画之类的知识,因为在记忆中总是时时浮现出一张线框画,有太极八卦和很多看不懂的其他符号,林岚曾试图画下来,但每次只能画一半就头疼欲裂,只好作罢。
第二个大问题是关于这个时代的生存规则。此地乃大商王都——朝歌,当今大王,是刚刚继位的帝辛,也就是纣王。但很显然,这个时代与自己熟知的历史不同,天上的两个太阳完全说明问题——这里可能真的是神魔世界。
然而却无人修仙问道。从王宫到市井,大家关心的只有一个话题——生活。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林岚感觉这个世界代入感很好,丝毫没有强迫自己接受什么不可描述的东西。没有仙人,没有大能,也没有妖怪。
一年过去了,天上的两个太阳每天平静的升起,又冉冉落下,整个时代歌舞升平,纣王勤政爱民,不断减少税赋,太师闻仲又屡次打败东夷百越,令其臣服,朝歌百姓才能品尝到珍贵的香茶。
但是,这样的幸福是否有些太简单了?难道这里是天堂吗?是因为自己善有善报才能得到这种幸福吗?
林岚无法确定,因为一年间他也见到了不少偷盗与斗殴。
陶坊巷不是很大,但作坊酒肆林立,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每个月都有巡城武官抓到窃贼,有一次,自己还丢了一袋粟米。100斤粟米,可是一大笔财产了。好在武官很快抓到了窃贼,但粟米仅找回来一半。
巷子口的芳月斋更是热闹,每天都有喝醉的客人闹事,被朴师扔出来。朴师是花楼里武士的尊称,因为很朴素,不沾烟酒,品行端正,尤其是孽根已断,因此非常朴实可靠,称作朴师。这个芳月斋在朝歌城也是数得上的快活场所,距离林岚的小屋直线距离不过千米,每晚都有琴曲陪伴入睡。林岚不是没想过去开开眼,但前世的御宅品行决定了他近乎于顽固的行为模式——宅!除了必要的收粮和卖酒,几乎足不出户。
舒舒服服的晒着太阳等着地窖里下一批新酒,林岚前所未有的满足。忽然,一只蝴蝶落在自己腿上,秋日里蝴蝶很是稀少,林岚怕惊扰了这个美景,一动不动,而那蝴蝶却忽闪着翅膀,赖着不走了。林岚觉得好玩,尽管已经腰酸腿麻,但还是保持着姿势,想看看到底自己和蝴蝶谁先动。
“谁先动谁输。”林岚对蝴蝶说,更像是自言自语。
又僵持了一会,蝴蝶扇着翅膀飞起来了,绕着林岚飞了一圈,依依不舍似的飞远了。
“应该种点花了。”林岚看着飞走的蝴蝶物资沉吟,起身进了小屋。屋内竹帘卷起,光照很好,北墙上的刻度铜壶缓慢地滴着水滴,刻度显示,已经到了午时两刻,该是午睡时间了,穿越到这个世界以来,林岚过午不食,可能是这副身躯的习惯,吃了也不舒服。
脱下简单的麻布衣衫,林岚侧躺在硬邦邦的竹条床上,这个世界气温明显高得多,竹子在朝歌随处可见,且长势茂盛,几乎家家用竹子装修房子做家具,光滑凉爽,还有一股君子气息。林岚习惯了睡竹床,很快入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林岚在睡梦中闻到一股奇异的清香,沁人肺腑。猛地醒来,却见一位妙龄少女立在窗前,背对着自己,彩色的衣裙半透阳光,衬托出婀娜丰姿。
林岚心中惊异,慌忙穿好衣衫,系好腰上粗绳,轻声问到:“不知姑娘到访,庆叟失礼了,还请姑娘赐教。”
那女孩双肩微耸,似是在掩口偷笑,不一会便悄然转身,只见她生得面如软玉,白皙圆润,一双丹凤明眸,含波若泉,眉梢修长似柳,水润凝黛,左手掩住口鼻,侧脸相对。
“没有公子同意私入寝室,还请恕罪。”声音如春花衔雨,珠落玉盘,清脆柔婉,令人心中莫名的欣喜。
“不妨事,姑娘光临,寒舍蓬荜生辉,不知姑娘到此所为何事?”林岚示意女子坐下。
女子欠身表示感谢,旋即侧身坐到了桌前,林岚倒好一杯茶,端给女子。
女子双手接过茶杯,害羞地低下头。而林岚已经看清她娇俏的鼻梁和秀美红唇。不是林岚刻意偷看,而是女子容貌实在出众,林岚也不禁在心中赞叹。如此貌美,想必王宫里新入主的妲己王妃也要自愧不如吧。
“不瞒公子,小女冒昧前来,的确有件急事,还请公子设法相助。”说着,女子放下陶砂茶杯,竟要跪在地上。
林岚赶忙扶助。
“受不得,受不得,你有什么难处,能做到的,我一定倾力相助。”林岚倒不是哄人,是真的这种热心肠。
女子见林岚如此爽快,欣喜之情跃然脸上,这一下更惊艳了宅了20年的林岚。
“好了,你快说吧。”非礼勿视,林岚端起陶制茶罐,给并不缺茶的壶里倒茶叶,好在姑娘没有留意,否则会以为这位公子要吃茶叶粥呢。
“其实,对公子来说,只是小事一桩,但对我,却是救命之恩。”姑娘说着,两行眼泪潸然而下。梨花带雨惹人怜,林岚已经把两坛酒换来的茶叶报销了,终于安静的坐下来,听女子讲故事。
“我本是冀州侯苏护的女儿,但上个月我随母亲到伏龙山女娲娘娘庙进香后,他们却都不认识我了,还把另一个女孩当成我,带回了家,我就这样,沦为了无家可归之人。”姑娘说着,哭了起来。
林岚听得一头雾水,家人都不认识你了,我有什么办法?
林岚正苦恼着,目光游离间忽然发现,女孩拿过的陶砂杯,竟然出现一抹红色!
好重的口红,这年代必然没有兰蔻、迪奥之类高档口红,一般女子都是用花红,掉色严重,如果能利用自己擅长的化学知识,调配出无毒无副作用的口红,也许能发大财!
林岚开着小差,女孩接着又说:“小女子与公子有缘,虽此前素不相识,但公子周身带有降妖除魔的金身气场,看公子面相,必是多行善举的义士,小女子此时身背灾祸,还请公子救我。”
“金身气场?”林岚心里暗自琢磨这个词语,这两个字用在自己身上真的合适吗?这个世界如此太平,哪有什么降妖除魔的桥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