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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笔墨两边,生死相替

转瞬之间,雪坡之上顿丧两条人命,这对从未拿过刀箭,见过血光的文弱书生沈凤来而言,冲击实在太大,对死亡的恐惧,对处境的惊慌,对袍泽的悲戚,同时涌入心头,五味杂陈,让抱着马义行渐渐冰冷的躯体的凤来不知所措。

抬头望天,似有什么冰冷落入少年的眼睛。

雪不知何时飘起,片片雪花,纷纷扬扬。

相较黎明的朦胧模糊,此时周围景象已然清晰可见,这粒入目的冰晶瞬间冷静了沈凤来发蒙的脑袋,他本就是极聪明的人,缓过神来,马上意识到问题的紧迫性。

此处可不是南周北字大营,就在就这座小山坡后面,有近两百的齐军驻扎,此时天已渐亮,他们若发现都尉失踪必会寻找,须臾时间便可到此,他与死亡不过一丘之隔。

“必须马上离开,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沈凤来挪开马义行的尸体从地上爬起来,看了一眼已经冰冷的老马,心中很不是滋味,他也不想看着老马就这样暴尸荒野,葬于兽腹,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可自己又不可能带着一具尸体逃命,这跟送死没什么两样。

“老马,我回去一定多给你烧纸钱,有啥想要的尽管托梦,我一准不害怕。”

沈凤来小声嘀咕着,本想转头就走,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却正巧看见方才被吓掉的一玉两信,急忙弯腰去捡,这三样物件可是此遭唯剩的收获,是用老马的命换来的,万万丢不得。

去拾那块怪玉,它偏巧落在那柄刺穿老马胸膛的乌青铁剑旁,没了奢华的剑鞘,那剑显得普普通通,无甚出奇,若说怪,这剑明明刚取了人性命,竟乌黑依旧,未染丝血,好似方才的血案与它没有丝毫干系。

“老马明明死的这么惨,你到落得干净。”

凤来盯着这柄杀死老马的铁剑,再看躺在剑旁的人,胸中一股火气猛的燃起了小书生从未有过的血性,他再次弯腰拿起那把对他而言略重的铁剑,即使他明白在这里多待一息,都是在向死亡多迈进一步,但无论如何,他都想为老马报这一剑之仇,即便这个仇人也已经是个死人了。

“这里怎么会有这个?”

沈凤来本瞄着那都尉的胸膛,却见他身下雪地里有块搭帐用的帆布一角,疑窦大生,若说凤来有什么致命的毛病,便是好奇心太重,凡事都求想个明白,不然就浑身难受,如骨附蛆,这点从他昨日靠一个疑难就能生生抗住寒夜便可见一二。

沈凤来扔下剑拽起那一角用力一揭,布下居然是个大坑,坑中躺了四个人,严格说应该是四具尸体,这四人皆穿南周边军红字军衣,竟是斥候营士卒。

凤来先是一惊,后憬然。这些尸体很好解答了自己昨夜疑虑,那些本应出现的斥候看来是都被杀,显然那北齐都尉之所以会突然蹲下也是为这土坑。至于他们为何被杀又为何被置于此,堂堂北齐都尉又为何亲身涉险,不是凤来现在该去想的,不过这四具尸体旁的空闲之处却让沈凤来眼前一亮。

这个坑不正好给老马当坟墓吗。

死者升天,入土为安,这对沈凤来这个读书人而言是件天大的事。先前是没有办法,如今有了现成的坟坑,眼见雪又越下越大,将老马的尸体埋下,大雪片刻便能覆盖痕迹。想到此处,凤来甘愿再冒几分风险也要把马义行埋进土里,落叶还须归根。

幸好尸体距坑不远,虽是废了些力气,但也很快就将马义行拖入了坑中,刚想立马覆以帆布,凤来却突然想到,这都尉的尸首便在旁,那这“坟”早晚会被梁军发现,到时掘墓鞭尸,岂不有背自己的初衷,更害的老马死的也不得安生。无奈,凤来只得将那都尉也一并埋了进去,盖上白布,又用那铁剑掘些两侧的土将其压实,鹅毛大雪片刻将坟地覆上一层薄薄的白。

做好了老马的“坟茔”,凤来低头看了眼手中方才用来掘土的铁剑,这才发现这剑除了剑尖锋锐,剑身两侧竟皆是无锋的钝刃。今日发生的事着实太多,对这柄剑的怪异,凤来已无暇去管,他知道,这剑不能被丢在此处,而且他接下来必须沿着山脊雪浅的地方逃,虽是下着大雪,但若在雪地留下太深的足印,一时半会也难消其痕迹。

沈凤来走上坡,回到昨夜避寒的老槐后,壮着胆子露出头来瞅了一瞅,齐军营帐安静亦如昨夜,旌旗猎猎,无丝毫的骚动的迹象。见此景,凤来舒了口大气,缩回身子,胆量大了不少,背依槐树,他突发奇想,用那铁剑锋利的剑尖在这老槐根部刻了一行字——恩长青州马义行之墓崇徽十八年冬,刻字个个如指肚般大小,若不是刻意去找,肉眼极难发现。

莹莹飘雪,守奉山中。枯槁的槐树,刻上了死者的烙印,扭曲冲天,矗立在这洁净的雪地上乌黑犹如地狱的使者,按帖索命。

山中有槐,牧魂之树。引六具生灵往极乐,留玄剑刻字五十年。沈凤来双膝跪地,重重磕了三个头,似是完成了极其重大的仪式,缓了口长气,起身不再做丝毫停留,直往来路狂奔而去。

风雪飘摇的守奉山,彷如天降缟素,万里灭生踪。

沈凤来这一口气也不知跑了有多远,漫天地的大雪,覆盖了来时的路,模糊了眼前的景,搞得他晕头转向,不知何去何从。无奈,只得先找一树洞,静等雪停之后,辨明方向,在做打算。

不知为何,自经那怪玉内寒气的冲袭,凤来的抗寒能力竟奇迹般的大大提升,此时虽寒风凛凛,自身却未觉多冷,不然,别说继续逃命,人能不能熬过一个时辰都未可知。

惴惴粗喘,望着洞外足以遮挡视线的大雪,沈凤来不禁又想起雪下已然冰冷的老马。

“老马,你虽为我而死,可我沈凤来也没委屈了你。筑坟立碑一样没落下,怕你路上无聊,我还找了四个袍泽陪你。还有那都尉也死了,你算是为自己报了生死血仇,自己给自己报仇,古往今来也没谁了,够你在下面吹一壶,然后安心投胎去的了,记得这次投的好点,可别再当兵了。至于秀儿姑娘的婚事,大不了这次赏银我都不要了,连同平日的积蓄,一准帮你把这嫁妆给凑齐了。”

凤来的自言自语,看似是对马义行的安慰,可又何尝不是对自己的一种安慰呢?救命之恩岂是这般好还的,一番自欺欺人的言语,让自己能好受些罢了。

待歇息了片刻,喘匀了气。沈凤来这才拿出怀中的两封书信来仔细端详,两信一封已开,一封未启,皆未署名。对于这两封信,若是平常军伍自是要老老实实的上缴,可于沈凤来这个好奇心极重的读书人而言,却是非看不可的。小心翼翼抽出两张薄纸,细细读来,刚刚几行,其内容却已惊的凤来双手直颤,此时,柔弱的笔墨似比那尖刀锋刃更令人心寒。

信中写道:

“泊北流南,风雨飘摇凄霜苦。呕心沥血,我辈百年铸剑玄。老夫参禅悟道不知何载,终得破命改元,以人命算天命,聚得天时地利人和三位一体,所谋大事已在当下,欲图大业亦已可期。然此中命脉皆系径寒汝身,且凭天东之力,趁三星之乱。玄重护体,运起西北。那日降龙伏虎,功铸千秋之言眼下实非镜花水月。

经老夫多年推演,明日寅时,必三星祸天,正是千载难遇的大乱之际,更是径寒你行事之机。你且借天时速潜入凌州,持玄重剑为信物寻百汇粮行一叫方抟之人,将我亲笔信交付于他,他自会安排周详,方抟此人老夫虽近二十余年未曾相见,但却深知其是极为稳重之人,你初到南周要多多依仗,且先暂避锋芒,韬光养晦。待他将你安全送达庆安之日,便是你飞龙入海,虎啸山林之时,即可按既定计划,步步为营,以智驭力,借势而行,天命在我,成事何难?

末了,老夫只诫径你万事小心,莫让那徐老匹夫看出破绽,可若真遇必死之绝地,你命可丢,天东玉决不可落入他人之手,切记切记。”

读完这信,沈凤来小脑袋一晃,晕晕乎乎,知道自己这是扯上大事了,从信的内容不难看出,这已死的都尉竟然还是个北齐的碟子,而且还是个富有特殊使命的大碟子。

短短的一天功夫,沈凤来只觉比他这十几年过的都要“精彩”,原本只想搞一手敌报,混个不大不小的军功,没成想却误打误撞地杀了一个都尉,又好巧不巧,这都尉还是个将要潜入南周的大碟子,堂堂都尉来当碟子,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个百汇粮行得是北齐在南周挖的一个多大的暗桩啊!?这个名叫方抟之人又到底是何方神圣?信中提到的徐老匹夫又是谁?

不过对于这些疑问,都不是沈凤来这小斥候兵该去细想的,他只知道自己无缘无故捡了个泼天大的功劳,还是回到北字营不知要连升多少级的那种。可即便如此,沈凤来却依旧高兴不起来,这些功劳本应有老马的一半甚至更多的。

“老马,你放心,秀儿姑娘的嫁妆有着落了,别说是一百两,这遭回北字营赏的黄白之物我一并给你邮到青州去,定让嫂嫂也衣食无忧。”

沈凤来心里这般想着,那柄高悬在心间的匕首终于是收了收,心情略微放松了一下,这一放松不打紧,沈凤来这才感到周身乏力,一股睡意猛地袭上身来。尾随梁军一夜无眠,又突遭此大波折,一路顶风疾行如此之久,本就不善体力的小书生早已是心身俱疲,仅靠着一根紧绷的心弦生生提着,方才心神一松,整个人便瞬间瘫软下去,再难动弹分毫,眼皮一闭,片刻熟睡过去。。。。

沈凤来也不知自己这一觉睡了有多久,或许只是几个时辰,也或许是几天几夜。待他醒来时只觉通体舒泰,似又活了一次,满是活力。舒展一下腰身,沈凤来刚想爬出树洞瞧瞧情况,但闻一阵“咯吱咯吱”声,显然是有人踏雪而来,吓得他赶紧缩回树洞,双手紧紧握住那把无锋的铁剑,神色惊恐十分,身子一动都不敢动,生怕弄出什么声响。心里碎碎念般不停重复着“千万别是齐军啊,千万别是齐军。”

那咯吱声渐近,凤来的心弦愈紧。最终那声音却又在不远处戛然而止,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了下来,整个空气都变得异常的凝重起来。真可谓此时无声胜有声,那无声的恐怖竟比有声更甚数倍,让凤来在这寒冬腊月,颔首,掌心皆冒出细汗来,脊背发麻。

“你说咱还找个啥劲啊,这么大风雪,那俩斥候能活也是见了鬼。”

一句话终于打破了险些让凤来窒息的宁静,他稍稍舒缓了一下,竖起耳朵仔细听来。

“你懂什么,都尉大人都发话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另一人没好气的回道。

“你说都尉大人咋想的,人都死了还要啥尸体,死的又不是他爹,还要给他俩下葬不成?”

“我说你些年兵都当到狗身上去了?我可听百夫长大人说了,昨晚那傻货余庆一听说有梁军在守奉山出没,就跟光棍见了大闺娘似得,两眼直冒光,,也不想想,直接领着两千人就冲进守奉大山,没想到遇上了百年不遇大雪,结果还没见到北齐军的影子,先冻死失踪了近五百步卒卫,自己差点也折里边了。余庆这事办的可是窝囊的紧,若是上边怪罪下来,最少也要流放啊。可羡慕不得人家有个咱都尉大人那样手眼通天的好舅舅啊,这黑锅他是背不了了。”

“这锅他余庆不背谁背,咱北字营除了他,没人再带兵进山了啊。”

“谁背?那两个斥候背啊。通敌叛国,假传信报,致使北字营遭遇齐军埋伏,损失惨重,这不就结了。到时候找到活人最好。来个就屈打成招,证据确凿。死了就说两人逃跑途中意外击杀,这种说辞可是边军惯用的伎俩,屡试不爽。”

“哎呦我的妈啊,这当官的弯弯绕可真多啊。”

“要不怎么说你这种人干一辈子也当不了官呢。”

两人的一番对话,沈凤来在树洞中听的真真切切,他从刚开始的慌张,再到初听时疑惑,最后是此时近乎爆炸的愤怒,不过须臾。

“通敌叛国,假传信报。”真是字字诛心,比那风雪更寒人。

一觉之前,他还在九霄瑶池饮琼浆玉露,一梦之后,却已落九幽炼狱受刀山火海。人生大悲,莫过若此大起大落。眼皮起落之间,处境判若云泥。什么入仕为官,什么新婚嫁妆,皆若浮云游曳。

活着,陷害至斯,已落军籍的自己何处能去,天下之大,却无寸地安身。死去,先生遗言如何完,老马的遗愿又如何圆,背着污名何颜与先生相见,到了地府又怎么和老马再插科打诨。

“生也不是,死也不是。人都说最痛苦莫过生不如死,可我这生死两难又做和解啊。”

沈凤来的心中充斥着的愤恨,悲戚,无奈还有那存了十几年的书生意气,混在一起,五味杂陈,如同起了某种化学反应,让沈凤来如此绝境,灵光突现。

他摸了摸胸口,两信犹在。一个惊天的计划便在这极端复杂的情绪下孕育而生。

你们说我通敌叛国,好,那我就真叛给你们看。

生死两难,好,我便生死相替。

斗转星移,移花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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