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秦绪看起来很是兴奋,他丝毫没有隐藏花灯的意思,洛锦欢只是随意一瞥,便看到了花灯内的愿望,不由得眉头一皱。
“十年之约,你我重逢,再遇故人,喜结连理。”
为什么在越秦绪心里,也有一个十年?
洛锦欢一时愣在了原地,被身后的百姓挤来挤去,簌离护都护不住,只听哎呀一声,洛锦欢意外摔在了地上,两手皆是泥水,索性花灯相安无事。
听到动静,越秦绪立刻走了过来,将洛锦欢一把拉起,神情不悦的看向了周围的百姓,正要发问,洛锦欢赶紧劝了几句,这才没有造成混乱。
“锦欢,这里人多,你干脆站在我身后,也好让我保护你的安全。”越秦绪取出自己的手帕,一边说着,一边替洛锦欢擦拭手上的泥水。
等泥水擦干净了,手帕也变得面目全非,他丝毫没有在意,转过头眼神严厉的看向了随行的几名侍卫。
“你们都是怎么办事的?连个人都照顾不好,要你们有何用?”
侍卫们齐齐跪在地上,一个个连头也不敢抬,洛锦欢见状,担心让事情闹大,惹得百姓们侧目。
“我真的没事,也没摔着磕着,这里百姓众多,而且都急着赶去对面沾神露,你就饶恕他们吧,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闻言,越秦绪这才叹了口气,让侍卫们站起来,因为刚才的纷乱,已经让不少百姓驻足围观,要想继续带着洛锦欢游山玩水,就不能再惹人注意了。
几人跟着人群走到了对面,一人沾了些神露,再将花灯小心翼翼的放在溪水里,直到花灯被溪流冲到拐弯处,他们才穿过人群,回到了客栈。
客栈内有供应的晚饭,比不上外面的酒馆,倒也不算太差。
吃过了晚饭,洛锦欢让簌离先回房,她将越秦绪单独叫了出来,找了一处相对安静的角落,头顶便是皎洁的月亮。
“锦欢,你叫我出来所为何事?”越秦绪仍是一头雾水,好奇的问道。
洛锦欢闻言,轻声开口道:“从你对我提亲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素未谋面之人,却能清楚知道我的名字,你又不是天上的神仙,有感知万物的能力。”
越秦绪静静看着她,没有否认,也没有回答。
“我在十年前也参加过一次花灯会,那会儿与师父走散了,正慌张失措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小男孩,他穿着异国服侍,与人群格格不入,他好似也与家人走散了,我们便在一起玩了会儿。”
洛锦欢说完叹了口气,看向越秦绪,四目相对。
“十年前的小男孩,如今长得可真俊朗,成为了越国的君王,虽年轻但有为,十年之约,你我都做到了。”
越秦绪咽了口唾沫,不知为何突然紧张起来,他无数次想过洛锦欢要是想起了十年前的事情,那将会是怎样,可现在真的发生了,他反倒有些无从适应。
夜幕之下,洛锦欢的脸却十分白皙,她双眼淡淡的眸光之下,没有丝毫的欣喜,反倒是一池沉水,毫无任何波澜。
“锦欢,你我十年前的确是见过,我这十年来没有一天不想你,数着日子等你成年,想尽早娶你为妻,我不是有意瞒着你的,我只是……我只是不确定你是否还记得我!”越秦绪后退了半步,低下头自责的说道。
“既然我们儿时便认识了,那我叫你一声哥哥,也不过分吧?”洛锦欢抬头看向了明月,小声问道。
哥哥?越秦绪闻言皱了皱眉,他要的不是兄妹关系,而是夫妻啊!
“锦欢,你难道还不明白我对你的心意?”
“正是因为我明白,所以才不想伤害你,我的心里装着一个人,他的一言一行,一撇一笑,时刻都在牵动我的心,我已装不下第二个人了。”
越秦绪捏了捏拳头,迷起了双眼:“你说的这个人,是洛国的相爷,司空琅烨?”
“不错,他虽然是我的师父,可也是在我情窦初开,便一直守在身边的人,我对他的感情,除了爱以外,还有一份歉意,所以当你说要带我去见他,我便毫不犹豫答应了。”
洛锦欢说完这番话,微微吸了口气,继续说道:“这天还真有些凉啊,既然话已经说开了,那我就先回去休息了。”
直到洛锦欢走进客栈,越秦绪一直站在原地,他知道就算追上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反而会让事情适得其反。
他十年来除了洛锦欢,没有思念过任何一个女人,哪怕他的后宫佳丽成群,可真的能看进眼里的,却一个也没有。
一守便是十年,他从一个太子,成为一位君王,高高在上万人敬仰。
以为这样的身份,就能抱得美人归,是他太过自负,殊不知美人早已心有所属。
这个夜晚,注定无眠。
浑浑噩噩的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洛锦欢起了个大早,趁簌离还在睡着,悄悄洗漱了一番,垫着脚离开了客栈。
她来到早市上,像是一个普通的百姓丫头,一会儿停在这个小贩前闻闻包子的香气,一会儿跟着几个大娘蹲在菜贩子面前听她们讨价还价。
这里可比宫里要自由太多了,在宫里不是这个宫殿,就是那个宫殿,想吃东西只能问御膳堂的人要,要知道御膳堂的人,可比太医还要严谨,对菜的作料把控的十分严苛,经常汤里不见油,菜里不放盐。
只是逛了半个早市,洛锦欢的手里已经提了不少东西了,有各种口味的包子,有各种馅料的烧饼,还有一些看起来十分新鲜的水果。
就在她心满意足准备回去的时候,有一人快速从她身后跑过,险些将手里的包子撞掉,还没等她喊出声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女子声嘶力竭的惊叫。
“抓小偷啊!那人偷了我的银子,千万不能让他跑了!”
清水镇从未出现过小偷,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家中多半有水稻田地糊口,根本不可能出现小偷。
所以当那女子喊了这一嗓子之后,其他百姓只是看了看,却没有真的追上去。
这就别怪洛锦欢抢风头了,她将手里的东西全部放在一卖胭脂的小贩桌上,扭了扭脚踝,大喝一声追了上去。
小偷已经跑出了百米开外,洛锦欢一路扒开人群,像只雀跃的小燕子,不到一会儿就缩短了距离,小偷的背影也越来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