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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约法废除

《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的根本大法,是辛亥革命胜利的标志性成果之一,它是南北统一以后三种政治势力、两大阵营的政治格局的基本反映,其核心内容就是责任内阁和国会。1914年5月1日,约法会议为袁世凯炮制了一部袁氏宪法——《中华民国约法》,《临时约法》被废除。

1. 《天坛宪法草案》夭折

袁世凯废除《临时约法》的行动是从在增修约法的旗号下进行的。10月16日,袁世凯向国会提出了增修约法案,要求对《临时约法》进行修改。在这份长篇咨文里,袁世凯将民国成立以来的政府经历的各种困难归罪于《临时约法》:“综计临时期内,政府左支右绌,于上国民疾首蹙额,于下而关于内治外交诸大问题,利害卒以相悬,得失仅以相等,驯至国势日削,政务日隳,而我四万万同胞之憔悴于水深火热之中者且日甚,凡此种种,无一非缘约法之束缚”,声称“临时约法之良否究为政治良否之所关,本大总统证以二十阅月之经验,凡从约法上所生障碍,均有种种事实可凭”;据此,袁世凯要求扩大总统的权力:“《临时约法》第四章关于大总统职权各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益甚。”最后,袁世凯威胁说:“苟此种种之困难,其痛苦若仅及于本大总统之一人一身,又何难以补苴弥缝之术相与周旋?无如我国民喁喁望治之殷,且各挟其生命财产之重,以求保障于藐躬。本大总统一人一身之受束缚于约法,直不啻吾四万万同胞致生命财产之重,同受束缚于约法。本大总统无状尸位以至今日,万万不敢再博维持约法之虚名,致我国民之哀哀无告者,且身受施行约法之实祸。”袁世凯的核心要求主要有两点:第一,总统可制定官制、官规,任免国务员、外交大使以及一切文武官员,可宣战、媾和、缔约,不征求参议院的同意。第二,总统享有紧急命令权及财产紧急处分权等。其核心就是废除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制,并进一步扩大大总统的权力。

据实而言,《临时约法》确实具有不少缺憾,它对权力划分的混乱也确实引起了不少问题,国会议员的民主素质较低,常常以党争代替政争,严重影响了立法的进程,而最高行政权的二元化造成了总统府和国务院之间互相掣肘乃是对立,也直接影响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和效率,袁世凯建议废除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制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根据《临时约法》第五十五条“本约法由参议院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之可决得增修之”的规定,袁世凯也确实拥有提请修改《临时约法》的权力,但袁世凯将南北统一以来造成的无政府状态和形成各种危机的原因全部归咎于《临时约法》,也是不客观的,而将《临时约法》对大总统权力的种种限制说成是对四万万国民自由的束缚更是荒谬的。在当时国会和总统府严重对立的情况下,袁世凯以这样的理由提出《增修约法案》无疑是火上浇油。所以,袁世凯的提案立即遭到宪法起草会的一致反对。

10月22日,袁世凯再一次向国会发出咨文,要求派人参加宪法起草会:“本大总统谨以至诚对于民国宪法有所陈述,特饬国务院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前往代达本大总统之意见。嗣后贵会开议时或开宪法起草委员会或开宪法审议会均希先期知照国务院,以便该委员等随时出席。”此举虽然援引了美、法两国第一任大总统与闻宪法的国际先例,但此时总统府与国会的尖锐对立局面已经形成,国会认为这是袁世凯监视、控制宪法起草工作的违法行为,明确答复道:“宪法会议在性质上不同于参众两院,大总统对于该会议,则无提出议案的权力,更无派员出席之理由,且宪法起草规则规定,除两院议员外,其他机关人员,不但不能出席,亦不能旁听宪法起草会。”

10月24日,袁世凯不顾国会的坚决反对,悍然派施愚、顾鳌等八人强行出席宪法起草会,不但声称要向宪法起草委员会陈述大总统的意见,而且还要求旁听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会议。宪法起草会气愤至极,便命警卫将他们轰了出去。第二天,恼羞成怒的袁世凯便发表了致各省都督、民政长的电报,指责宪法起草会误国:“制定宪法,关系民国存亡,应如何审议精详,力求完善。乃国民党人破坏者多,始则讬名政党,为虎作伥,危害国家,颠覆政府,事实俱在,无可讳言。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该党议员居其多数,阅其所拟宪法草案,危害国家者甚多,特举最要者,先略言之。立宪精神,以分权为原则,临时政府一年以内,内阁三易,屡陷于无政府地位,皆误于议会之有国务员之同意权,此必须废除者。今草案第十一条国务总理之任命,须经众议院同意;第四十三条众议院对于国务员得为不信任之决议时,须免其职云,比较临时约法,弊害尤甚”,为此,袁世凯要求各省行政长官“逐条研究讨论,于电到五日内迅速条陈电复”。总统发话,谁敢不听?各省都督、民政长、镇守使、护军使闻风而动,纷纷发表通电,严厉谴责宪法起草会并要求解散之,其中以冯国璋最为积极。10月28日,冯国璋发表通电,严厉谴责宪法起草会对行政权的限制:“观宪法起草委员会所议决之草案,对于行政权一方面,钳制剥夺,殆无余地,甚至于国会闭合后之重要问题,对于国务员之任命,国会委员合十余人得否决之,是行政一举一动操纵于少数人之手,议会专制至于此极,政务之进行何可言也?”接着指责国民党把持国会,危害国家“所谓宪法起草委员会,仍系国民党人所主持,其破坏行为,未得志于南方,今又肆毒宪法,又谓得志南方,糜烂一时,肆毒宪法,永远受害,此种议论,诚为危险。”最后咬牙切齿地说:“如仍主张破坏,挟持己见,坚定不移,是以区区数十之起草委员,为违反国家之公意,夫违反国家之公意者,国家之蟊贼也。”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形势下,宪法起草委员会并没有屈服,反而加快了制宪的步伐,并于10月31日公布了《天坛宪法草案》。

这部宪法虽然扩大了大总统的权力,但依然坚持《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如继续实行责任内阁制,特设“国会委员会”,拟对大总统的紧急处分权、财政处分权加以限制等。《天坛宪法》的公布,是国会与袁世凯集团的最后摊牌,一心建立自己独裁统治的袁世凯当然不会接受这样一部旨在限制自己权力的宪法。11月4日,袁世凯签发大总统令,解散国民党,收缴国民党籍议员证书、徽章,此举导致国会不及法定人数,被迫休会。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正式宣布解散国会。《天坛宪法草案》胎死腹中。

袁世凯和国民党围绕增修约法所展开的激烈斗争,是民国初年中国民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双方都要将本派系的主张变成正式宪法的基本原则,就使制宪运动一开始就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而演变成了一场权力之争。经过二次革命中的惨败,国民党已经失去了制衡袁世凯的基本力量,议会斗争也就成了无源之水,袁世凯凭借着其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悍然取缔了国民党,解散了国会,国民党不但彻底失去了政权,也失去了在国内生存的合法地位,他们创造的民主共和制度也遭到了根本性的破坏。唐德刚先生研究了这段历史后很有感慨地说:“夫新宪法之制定,关乎我国百年大本,而立法者唯对当面之政敌着眼,制定国会万能之法,宪法问题,根本既是以误,迄今仍为政争之具,国民党与袁氏之政争其牺牲之大,莫此为甚者。”(唐德刚:《袁氏当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中文版,第155页。)

2. 自导自演的制宪活动

国会是民主共和体制的重要标志,袁世凯用武力解散国会,先后召开了政治会议和约法会议,自导自演了一幕制定宪法的闹剧。

政治会议最初的名字叫地方行政会议,是由当时的国务总理熊希龄于1913年11月5日提议召集的。该会议由每省选派的代表2人组成,起初的任务是讨论省制改革计划。11月26日,袁世凯签发大总统令,将地方行政会议改组为政治会议,以此来取代陷于停顿的国会。政治会议的议员有80多人,除原来的由每省选派2人外,又令国务总理派代表2人,各部总长派代表1人,蒙满回藏每族派代表2人。12月12日,袁世凯又任命李经羲为政治会议议长,并特派杨士琦、饶汉祥为政治会议委员。12月14日,又任命张国淦为政治会议副议长,任命顾鳌为政治会议秘书长。由此可见,政治会议一开始就完全掌握在袁世凯手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御用机关。

12月15日上午11点钟,政治会议在总统府正式召开,袁世凯出席会议并发表长篇讲话。他首先假惺惺地表示:“共和政治为宪政之极轨,本大总统固欣然慕之。”接着,详细阐述了民国成立以来所遇到的种种困难,并将造成种种困难的原因归咎于人民对民主自由平等的误解和国民党的煽动。在此基础上,他开始了对《临时约法》进行攻击:“夫约法乃南京临时政参议院所定,一切根本皆在约法,而约法因人成立,多方束缚,年余以来,常限于无政府之地,使临时政府不能有所展布,以遂野心家之阴谋,置国家安危存亡于不顾,致人民重受痛苦。”他满怀深情地说:“诸君多从各省来,亦有由政府及各部举派者,均系有名望有能力之人,为救国救民起见,须担负责任。”袁世凯的这番话,使政治会议的各位议员深为感动,当天下午,政治会议正式开幕,议长李经羲对全体议员表示说:“政治会议为一种特殊组织,大总统之所以召集本会,使全国邃于学识、富于经验之人才,萃于一室,共课国利民福。本席谬承议长之职,代表本会会员深愿本会远揽世界之趋势,近察吾国之国情,惩前毖后,图谋补救,使政治日趋稳健,无复飘摇震撼之虞。本日大总统训词,兢兢以共同救国为言,而救国之道,则以扶持强有力之政府为归。兹当本会开幕,特为宣言,深望本会发摅谠谟,图谋国事,以无负大总统召集本会之盛意。”(《李议长经羲颂词》,《袁大总统书牍汇编》,上海广益书局1914年11月版,第34-35页。)由此可见,政治会议是完全秉承袁世凯的意志行事的,而袁世凯也对政治会议抱有热切的希望,希望这个会议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尽快制定一部正式宪法,以便为自己的独裁统治披上合法的外衣。12月22日,袁世凯再一次敦促政治会议修改《临时约法》:“查民国宪法未制定以前,约法效力原与宪法相等,且本大总统提案增修约法,业有明文规定,但国会状况一时断难集议,而建设进行早属刻不容缓,如荏再坐误,殊非本大总统救国福民之素志,然若权且应急,尤非本大总统尊重约法之初意。踌躇再四,实乏术以济其穷。至增修约法程度应如何用,特咨询政治会议并案讨论办法,分别具覆。”

政治会议当然很清楚袁世凯的心事,但却不敢承担这副重担。因为1913年4月正式国会成立以来,袁世凯和国会围绕增修约法所展开的一系列惊心动魄的较量让人不寒而栗,社会舆论对政府的批判也很普遍和尖锐。在这样的形势下,制定约法无疑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如果顺应袁世凯的意志,必将会遭到更加猛烈的批评而身败名裂;如果违背袁世凯的意志,国会议员的下场就是他们的明天。但是,政治会议的各位议员还是很有办法的,经过反复讨论,政治会议于1914年1月10日就修改约法事宜做出决定:“本会依据法理,参之时势,佥以为,宜于现在之咨询机关及普通之立法机关以外,特设造法机关,以改造民国国家之根本法。既可示天下以尊重约法之议,且与该兼领都督等以时势造法律之义相符……当此千钧一发之时,一误之后,不容再误,且有此造法机关,将来约法修订以后,凡附属于约法之各种重要法案,皆可由其制定,庶国家要政不至因此久废。”政治会议这个方案真可谓一箭双雕,它首先对《临时约法》进行攻击,认为废除《临时约法》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这就迎合了袁世凯的心思;其次指出政治会议只是一个咨询机构,不能直接制定新宪法,应组织一个专门的造法机关,这个造法机关不但有制定一部新宪法,而且还可以修订其他相关法律,这样就不再背负毁法造法的责任,从而将制定宪法这块烫手的山芋扔了出去。政治会议这个方案立即得到了袁世凯的批准,第二天,袁世凯就签发大总统令,批准了这个方案:“综核该会议原呈各节,按诸美法先例,既属同符,准以吾国现情,尤为切中,自应如议进行。”同时,袁世凯又要求政治会议迅速拿出组织专门造法机关的具体方案:“此种造法机关究应如何组织?应用何种名称?其职权范围及议员选派方法应如何妥慎规定?特再咨询政治会议剋日议决具覆,以凭公布实施。”

政治会议不愧为袁世凯得力的工具,接到袁世凯的命令后,便马不停蹄地开始筹划约法会议的筹备工作,根据这个造法机关的主要职能,他们把这个御用机关命名为约法会议,并在半个月的时间内炮制了一部《约法会议组织法》。1914年1月26日,袁世凯签发大总统教令,公布了由政治会议制定的《约法会议组织条例》。该条例第一条规定:“约法会议以议决增修约法案及附属于约法之重要法案为其权限。”这就是说,约法会议不仅有权修订宪法,而且还将修订其他相关法规;该条例第二条就规定了约法会议的议员产生方式,由各个选举会选举产生,其中“京师选举会选出四人,各省选举会选出二人,青藏青海联合选举会选出八人,全国商会联合会选出四人”。该条例第三条还规定了选举会的选举监督:京师选举会监督是内务总长,各省选举会的选举监督是民政长,蒙藏青海联合选举会的选举监督是蒙藏事务局总裁,全国商会联合会的选举监督是农商总长。由此可见,约法会议议员的选举工作是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下进行的。

此外,《约法会议组织条例》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限制很严格,选举人的资格是:一是曾任或现任高等官吏而通达治术者;二是由举人以上出身而夙著闻望者;三是在高等专门以上学校三年以上毕业而精研科学者;四是有万元以上之财产而热心公益者。这些条件比清末的资政院议员的要求还苛刻。被选举人的资格要求就更高了,其条件有三个:一、曾任或现任高等官吏五年以上却有成绩者;二、在国内外专门以上学校学习法律政治之学三年以上毕业,或曾有举人以上出身习政治法律之学确有心得者;三、硕学通儒当于专门著述而确有实用者。符合这三个条件的,都是前清时期的官僚、绅士、军人和大实业家等,辛亥革命后参加政府的年轻革命派被排除在外了。即便如此,符合选举条件的被选举人还须由政府造册登记,没有在册的人是不能当选的。为了确保约法会议议员选举万无一失,袁世凯又于1月29日公布了《约法会议议员选举程序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约法会议议员选举由筹备约法会议事务处综理一切,该处即附设于内务总长所管辖之筹备国会事务局,不另开支选举经费”,“筹备约法会议议员选举事务由内务总长督饬该局人员兼办”等,这就将约法会议议员的选举事务全部控制在了袁世凯政府的管辖之下。3月4日,袁世凯签发大总统令,成立了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并任命李经羲、蔡锷、姚镇、余启昌、董鸿讳、饶汉祥、胡怡毅、朱深、黄德章等9人为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会员,同时任命李经羲为会长。3月9日至13日,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查会对当选的资格一一审查,并签发议员证书。经过一番紧张的工作,到3月25日,约法会议议员的选举和资格审查工作全部结束,共有议员60人。3月14日,袁世凯签发大总统令,宣布约法会议将于3月18日正式开幕:“在约法会议议员既已如额选出,复经审定合格,自应尅期召集。所有各选举会选出各员议员均著于本年3月16日以前齐聚京师,并定于3月18日举行约法会议开会式。”至此,约法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准备完毕。由于约法会议的一切筹备工作都是袁世凯的御用机关政治会议完成的,所以,时人将约法会议称为政治会议的孪生会议。

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准备,由袁世凯政府直接操纵的约法会议终于在北京象坊桥的参议院原址召开了,袁世凯自导自演的制宪工作也由此进入了实施阶段。议长由投靠了袁世凯的国民党名士孙毓筠担任,袁世凯的亲信顾鳌担任副议长,秘书长则是总统府机要秘书王式通担任。约法会议召开的当天,袁世凯亲临会场并发表了一番讲话:“中华民国三年三月十八日,约法会议正式成立,行开会仪式,此实全国政治刷新之机,亦即五大族人民幸福增进之初步也。查《临时约法》为南京临时参议院各省都督指任参议员所议决,无论冠以临时之名,必不适用于正式总统也。即其内容规定,束缚政府,使对于内政外交及紧急事变,几无发展伸缩之余地。本大总统以种种往事之经验,身受其痛苦,且间接而使四万万之同胞无不身受痛苦者,盖两载于兹也。琴瑟不调,改弦更张,属在今日,斯为急务。前据政治会议一再讨论,佥以宜特设造法机关,名曰约法会议,经定期选举,组织告成,诸君富于学识经验,声望素著,其于吾国民情国势必有灼见真知,而能谋福利以为根本之解决者,况共和国家所借以巩固者唯宪法。方今吾国宪法,既因事实上障碍,而猝难发生。若长守此不良之约法以施行,恐根本错误,百变横生,民国前途,危险不可名状。故本大总统对于此次增修约法固信诸君发抒伟论,必有良好之结果,尤愿诸君实贵时日,能为积极进行者也。谨致颂曰中华民国万岁,中国民国国民万岁。”

袁世凯讲话以后,孙毓筠立刻以约法会议议长的身份给予回应,他首先对《临时约法》进行攻击:“查《临时约法》本由南京参议院制定,彼时正值军事倥偬之时,十四省代表仓促议决,未尝详加研究,及条文公布以后,全国舆论群起非难,以为立法如此,必无良好结果,但既已告成,亦无可奈何。推当日立法之意,率因少数理想家一意伸张民权,以为共和精神即在于是,热心过度,乃袭取共和先进国之成法,妄欲施之吾国,复加以党派之关系,谬挟私见,因人立法,几所以来缚政府权力者,无所不用其权。遂造成此不良之约法。今施行以及两年,政府用人行政处处受其牵制,弊害昭著,固已人人皆知。而因中央权力不能巩固之故,几百政治无由刷新,致令全国国民至今犹在水深火热之中,其所感痛苦殆较政府为尤剧。”接着,对袁世凯大家吹捧:“大总统念人民之疾苦,应时势之要求,以设立造法机关一事始询政治会议,复经政治会议议决《约法会议组织条例》呈请施行,于是有召集约法令议之举。原期根本大法早日改良,以为刷新政治之图,此诚今日刻不容缓者也。”最后他说:“约法之行,政府与人民交受其害,为救国计,万不能不出于修改之一途。今本会议业经成立,诸君学术湛深,富于政治经验,此次受国民付托之重,会议根本大法,将来条文应如何增修,必能发抒伟见,详审讨论,以造成适合国情尽美尽善之法律,为异日制定宪法之蓝本,以贻我国民无疆之休,非独筑结一人之希望,亦四万万同胞之希望也。”(顾鳌编:《约法会议记录》(二),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9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186页。)

孙毓筠的讲话完全迎合了袁世凯的意思,也反映了全体议员的心声。在这样的气氛下,约法会议的制宪程序就很快启动了。3月23日,约法会议正式通过了《约法会议议事规则草案》,3月24日,约法会议开始讨论袁世凯前几天提交的《增修约法案》,并一致同意以此为蓝本起草正式宪法;随后,本次会议主席、约法会议议长孙毓筠指定马良、那彦图、严复、王揖唐、王肋廉、邓熔、王王煦、许世英、陈壕洲、关冕钧、庄蕴宽,赵惟熙、曾彝进、李湛阳和傅增湘等15人组成提案审查会,并指定马良为审查长;3月31日,提案审查会主席马良向约法会议作审查报告,完全同意在袁世凯《增修约法案》中提出的七项主张,报告完毕后,与会的47名议员进行表决,一致通过审查报告;随后大会主席孙毓筠又指定施愚、顾鳌,黎渊、程树德、夏寿田、王世澄和邓铭七人为起草员组成增修约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约法草案;1914年4月3日,约法会议讨论袁世凯提出的《以优待等条件拟订入约法确定约法效力请并案增修案》,4月8日约法会议表决通过决议,认为“清室手挈二百余年继承之皇位,视同公物而付诸兆民,斯民国得仍二万余里壮阔之版图,因其旧封而能大一统”,是莫大的功德,优待皇室条件是民国政府与清皇室皇族及满蒙回藏各族缔结特别契约,“应将关于优待及优待各条件别立专条,确定效力”,因此,决定将之约法起草员进行并案起草;4月13日,增修约法起草委员会向约法会议提交了增修约法草案,草案共分为十章六十六条,分别以总纲、人民、立法院、大总统、参政院、政府、法院、会计、制定宪法程序和附则十章标题。会议主席依照议事规则指定严复、王揖唐、梁士诒、曾彝进、许世英、陈壕洲、龙建章、朱文肋、张国溶、王印川、李矩、舒礼鉴、汪涵、王学曾和张其惶等14人组成增修草案审查会审查员,对约法草案进行审议并向约法会议提出审查报告,增修草案审查委员会分别于4月14日、15日、16日、21日开会,对约法草案进行了讨论,经过开会讨论议决,将草案中十章六十六条变为十章六十八条,各章标题也略有改动,分别为国家、人民、总统、立法、行政、司法、参政院、会计、制定宪法程序和附则,至此,约法的起草工作已经结束;4月22日,约法会议一致通过了增修草案审查委员会提交的《审查报告书》,增修约法工作进入初读阶段;约法会议经过25日、27日、29日三次会议,完成了对增修约法的二读和三读程序。

1914年5月1日,袁世凯签发了大总统令,公布了《中华民国约法》,并于即日施行生效。至此,《临时约法》就被彻底废除了。

《中华民国约法》完全是袁世凯个人意见的反映,即将三权制衡原则改为政府集权原则,将责任内阁制改成总统制,而且将大总统的权力无限扩大。从约法的文本看,整个约法共有68条,其中归大总统所全有的各项权力的条款就多达15条,占22%,这就凸显了大总统在整个国家中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按照新约法的规定,大总统拥有极大的权力: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大总统为行政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任命文武官员,而且不再经立法院同意;大总统统帅陆海军,而且还有权确定陆海军的编制和兵额;大总统可以对外宣战、媾和,也不必经过立法院同意;大总统有紧急命令权和紧急财产处分权,在紧急情况下,大总统可以命令代替法律;大总统总揽制定宪法的权力;宪法公布权归大总统,宪法的起草权归大总统和参政院,宪法的修改权归大总统和立法院,宪法的审议归国民会议,国民会议由大总统召集和解散;立法院行使国会的职权,而大总统召集和解散立法院,可以宣布立法院开会、停会和闭会;大总统掌握国家的财政权:大总统提预算案于立法院,海陆军编制所必需的各项支出,非经大总统统一,不得废除或裁减,国家岁入岁出的决算,由大总统向立法院提出报告。由此看来,袁世凯所拥有的权力已经大大超过了美国宪法赋予大总统的权力,更为重要的是,大总统的权力几乎到了不受限制的地步,按照新约法的规定,国家的行政权和军权由大总统直接掌管,立法院属于立法院,而立法院召集、解散以及开会、停会、闭会均由大总统负责;司法权由法院行使,但法院的组成法官均由大总统任命,因此,新约法所确立的三权分立都是在大总统的直接控制之下。更为重要的是,新约法还特别规定“大总统对国民之全体负责”,而国民之全体显然是一个抽象概念,换句话说,大总统只对一个无法确定的抽象概念负责,而不向任何权力机构负责,也就是说,大总统的权力是没有哪一个机构能限制的。由此可见,新约法所确立的政治体制,是一个大总统掌握一切实际权力而不受丝毫控制的特殊体制,绝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美国式的总统制。

综上所述,《中华民国约法》是在一种极不正常的政治气氛下,由袁世凯直接控制的约法会议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制定的。它虽然是在“增修约法”的名义下进行的,但绝不是《临时约法》的修改,而是对《临时约法》的彻底抛弃。它的颁布虽然为袁世凯的独裁统治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但也让更多的人认清了袁世凯的本质。如果袁世凯能够就此打住,将全部的精力用在国家建设上,以一个强权的中央政府发展资本主义,也可能是一条不错的选择,中国也不至于陷入军阀割据混战的状态,袁世凯本人也不至于落个众叛亲离、身败名裂的下场。但是,袁世凯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利令智昏,企图过一把皇帝瘾,历史就由不得他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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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作者精心选编了内容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古今中外精彩的推理故事奉献给小读者。作者想让小读者在书中体会大侦探的感觉,希望他们认真揣摩悬念丛生的案情,查找狡猾嫌犯的蛛丝马迹,巧妙地揭开一个个错综复杂的案件真相,成为福尔摩斯式的“侦探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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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帝王

    四大家族一场名争利斗的片段,一次掀起世界的狂潮,四大家族主宰这整个亚洲的经济发展,四大家族的变化直接导致着整个亚洲的利益趋势。无论是从遥远的古代还是现在的生活,都是煮酒论英雄,成则王,败则寇。千年不变的定律。这也是为什么每个人都想追求更好的谁也不愿意让别人看不起,谁都想当英雄,可是。英雄是那么好当的吗?每一个家族利益的背后有事多少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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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役兽医*未来的农场大户一起同步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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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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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年前,人类跨越虫洞与虚空,来到新的世界。四十八年前,新的敌人再度出现,又一次给人类带来灭顶之灾。大时代的浪潮汹涌澎湃,置身其中的人们,能否抵达星空的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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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讲述经纪人和明星的故事,她们遇到他们后会怎样?成为经纪人的她们又会和他们擦出怎样的火花?身世迷离的她们又该何去何从?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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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一才有二。所以一切的起源还得从创世神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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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现代商人回到明末的山西能做什么?他将成为晋商领袖?他将富可敌国?他将掌握人心,成立理事会,最终将大明变成一个庞大的股份制公司?他将成立商团,用利益驱使士兵,最终获得无上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