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离痕在京畿衙门没有找到洛璃,护国将军府洛璃也不在,这让他心绪烦乱起来。现在他只想知道洛璃的心意,迫切的想要知道。从知道赐婚的那一刻他的心就乱了,慌了。只有赐婚的消息,没有听到洛璃反对不嫁的消息,也没有听到护国将军府有什么异常传来。这对他来说是个更糟糕的消息。
“离痕,离痕,都叫你半天了,你怎么不理人?”安子皓从风离痕身后跑过来拍了下风离痕的肩头。
“哦,在想事情,没听到你叫我。对了唤我何事?”风离痕稳住心神说道。
“还能什么事,刚听到小捕快被封为明珠郡主,赐婚安王的事。怎么样,要不要去问问小捕快,朋友一场怎么着也该去道个喜。”安子皓没心没肺道。
“道喜?你觉得这对小捕快来说是喜事吗?安王什么人你不知道吗?”风离痕面色一冷,神情微愠。
“安王?哎呦,我怎么没想到,看我这猪脑袋,快走,去找小捕快,还不知道她怎么愤怒伤心呢。不知道会不会去把安王给揍一顿。”说着安子皓便欲拉着风离痕去护国将军府找洛璃。怎么看都不像是担心洛璃,反而像是迫不及待的去看热闹。
“京畿衙门和护国将军府我都去过了,小捕快不在。”风离痕止住安子皓欲行的步伐。
“那怎么办?我们上哪去找小捕快?”安子皓顿时着急起来。
“世子爷,您说小捕快会不会去了城外那条小瀑布那,上次奴才就是在那遇见小捕快一个人在那玩呢。说不定小捕快不开心就会去那里,就像您不开心就去喝花酒一样。”一个机灵的仆役跑上来弯腰献媚道,正是当日安子皓三人被翠华山土匪绑了后,拖着伤报信遇到洛璃的仆役。
“有道理,离痕,咱就去那看看去。”
“也好。”
安王府,安王姬沐风听着奴仆禀告着洛璃获封明珠郡主赐婚自己的事情。他的好皇兄还真是尽心尽力,毫不拖泥带水啊,舅舅对自己的外甥女一见钟情,非卿不娶。好一个疼爱幼弟的皇上,虽万般无奈,知道于理不合,可为了自己的弟弟只得同意赐婚。好一个仁善,重情的好兄长啊。
“王爷,皇上真的太过分了,他怎么能将洛将军的女儿赐婚给您。那家就是个乡野丫头,还是个私生女。这婚事您不能应啊,这会毁了您的名声。”老奴哀求道。
“名声,我还有吗?这婚事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我的好皇兄岂会害我这个好弟弟。那女人怎么说也是洛凌天的女儿。”姬沐风讥讽一笑道,只是说完,那清丽不羁,英姿飒爽的女子便笑着出现在他脑海中,慵懒的歌声,精妙绝伦的分茶,还有那首活灵活现的《分茶吟》,她会只单纯的做自己的妻子吗?她会吗?
“可是,王爷,洛凌天可是对皇上忠心耿耿啊,他的女儿岂会单纯了,王爷要三思啊。”老奴就差声泪俱下了,姬沐风却是云淡风轻的一笑,似乎浑不在意。
“辰焕,你与那洛家小姐据说相熟,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顿了顿,姬沐风问身边的余辰焕。
“我认识的洛家小姐是一个小捕快,有点武功,众人只看到她粗暴蛮横,一言不合就动手。可我觉得她很聪明。”余辰焕想了想说道。
“怎么说?”姬沐风好奇道。
“沐风,你没发现她总是把自己放在有理的一面吗。揍安子皓有《上京例》,揍张环儿直言张环儿有欺君之嫌。只得了跋扈,泼辣刁蛮之名,就是太子面前,她也是把她们姐妹二人放在皇上那边,使得太子对她也只能生气却没有办法。她的身份摆在那,也不怕被人欺负了去,反而她欺负了人也没人敢报复。只是有一事在下不明,安子皓纵马闹市的小事就得了金钰雁翎刀,如今又获封郡主,按说陛下对她很是纵容,又是护国将军的爱女,怎会舍得将她赐婚于你。这于理说不通啊。”余辰焕皱皱眉说道。
“这也是我所疑惑的,辰焕,动用‘春眠‘的力量,查探洛璃的来历,从没听说过洛将军有这么一个女儿,如今凭空冒出来不说还被赐婚于本王,这洛璃的来历没那么简单。必要时可向流音楼买消息。”说完姬沐风拿出一块特制的黑木令。
洛璃牵着白马一路漫步到小瀑布前,夏日的阳光炙烤着大地,青草都低着头萎靡不振,白马更是喘着气,朵拉着脑袋不情不愿的跟着洛璃。大概是洛璃忧伤的情绪感染了它,破天荒的它今天竟然没耍性子,就那么乖乖的一声不吭的跟着。虽然天气很热,洛璃却感觉不到热。这场婚事她真的很想一口拒绝,不管不顾的闹将起来,她相信若是她不同意这场婚事,父亲定会想办法解除婚约。可是看着父亲语重心长的解释,她生不出半点反对的心思。那个时候洛凌天的脸和前世父亲的脸交织出现,前世便是她一意孤行,不顾父亲的意见草草瞒着父亲和那人闪婚,结果毁了自己一生,害了儿子。让父母早生白发,从此沦为笑柄,失了笑颜。前世的父亲是那么骄傲的人,却被自己将他的骄傲一下子夺走。在她醒悟后,一直没有停止过悔恨,面对父亲也总是小心翼翼,父亲后来对自己也是小心翼翼,半点重话都不敢说。父女间的情义就在小心翼翼间维持。是她欠父亲母亲太多。这场赐婚既然是父亲同意的,定有他的想法,她不会再违背父亲的意思,哪怕这个父亲与那个父亲毫无关系,她不会再让那样的悲剧重演。
安王,如果真是自己见过的那个温润的男子,相敬如宾,互不干涉,相伴一生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是搭伙过日子,如果自己一定要嫁人,那就嫁了吧,嫁给他和嫁给别人有什么区别。何况那个人给他的感觉真的很熟悉很亲切,仿佛在哪见过般。
瀑布下很清凉,洛璃却不敢置身于瀑布散出的水汽中,只在瀑布直冲而下汇成的小河边找到一块足以躺下一个人还闲大的石头坐下。石头被太阳炙烤的很热,坐上去暖暖的很舒服。清澈的河水缓缓流淌,洛璃脱下鞋袜,将双足放在河水中,清清凉,河水冲击着双足,就像是有人在给自己轻轻按摩双脚,很舒服。浅浅的轻笑,拍开酒封,黄色的酒水很是清香绵软,新月国的酒都是这样绵软,度数都不是很高。她发现她的酒量很好,还没有喝醉过,不过她很是喜欢这里的酒,绵软醇香,不像后世那些酒精勾兑酒,酒虽烈,却没了这份香醇与厚重。喝一口,心就想要醉过去。新月国的短短几个月,她都快成酒鬼了,嗯,她还是蛮有做酒鬼的潜质的。
洛璃喜欢坐在太阳下面喝着酒,白马却不喜欢,早已经跑到瀑布的阴影下吃着美味的青草尖,沐着瀑布溅落的湿气避着署。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
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洛璃一边晃动着双脚,一边仰首喝一大口酒,完了歇着四十五度角看着蓝天白云大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