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琳琅自腿出问题后,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床上度过的,因为很少出门,基本上都是穿着睡裙,但因为她有点轻微洁癖,换衣服的频率很高。
可她对轮椅很抗拒,除非必要并不会坐上去,往日里都是让人将衣服拿到卧室在床上换的,今天主动坐上轮椅亲自去衣帽间挑选衣服,已经令方华很惊讶。
而现在,她这身完全颠覆形象的衣服和明显要外出的架势,更是让方华惊讶无比,绕是她素来稳重,也有那么瞬间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
时七看到方华还在,不由得愣了愣,紧接着才反应过来,以自己这具身体的状况,是无法从轮椅上挪回床上的,方华守在这,大约是等着抱自己回床上。
念头闪过,她脸上已经绽开带着几分羞怯的笑容,眉眼间还有几分局促,试探着开口,
“好看吗?”
声音底色清脆,却因为说话人底气不足而显得非常柔和,带着一股子温顺沉静的意味,是陆琳琅惯常的说话语气。
听到熟悉的语气,方华心底松了口气,片刻之前那句傲慢至极偏偏又满是理所当然的话也被她当成错觉忽略过去。
因着时七的问话,她不再为了保持谦卑神态而始终避开与时七对视,抬眼上上下下打量面前神情隐隐透着几分期待的小姑娘。
陆庭生得俊美,陆琳琅作为他的双胞胎妹妹,相貌自然也不差,只是因为还没有彻底长开,总是透着几分稚气。
可她因为不爱出门,肤色比常人白了几个度,又因为自幼好吃好喝的养着,皮肤格外娇嫩,透着常年不见阳光的,近乎病态的冰白色。
所幸,皮肤虽苍白若雪,却很有光泽,有种晶莹剔透的莹润感,与寻常病人那种透着病态的寡白干瘪截然不同。
她虽是第一次穿这般艳丽的衣服,可颜色夺目的红裙穿在身上,倒衬得肤色比往日红润几分,气色看起来也比往日要好得多。
陆琳琅自小性子沉闷,纵然笑着,眼底也总带着股忧郁,那些颜色素淡的衣服穿在身上,身上便显出种弱不禁风的娇弱来。
可眼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首次穿红裙带来的视觉冲击力太强,方华总觉得,这红裙将她衬得眉眼如画明艳动人,看起来完全换了个人似的。
“好看,”虽然心底诧异,却不妨碍方华做出判断,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后,便看到小姑娘脸上漾开欣喜的笑容,脸颊上露出浅浅的酒窝来。
“让王叔准备一下,送我去学校。”
新服饰得了肯定,小姑娘虽然极力克制,脸上却还是有控制不住的欢快流露出来,眉眼间神采飞扬,语气难得的急切。
陆家富贵,难免招人惦记,因此家里的司机都是找的退伍兵,关键时刻可以充当保镖的那种。
时七口中的王叔是专门负责接送陆庭两兄妹的司机王明伟,从当初退伍后就被陆家雇佣,到现在已经十几年,很受陆家人信任。
“王哥送少爷去了学校,还没有回来。”
听到时七主动开口要去学校,方华不由得懵了,片刻后终于在小姑娘看过来的疑惑目光中回过神来,小心翼翼的解释道,
“要不您多等会?我现在去给王哥打电话,让他送了少爷后立刻回来?”
暂时去不了学校,小姑娘瞬间恹了,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也不要方华搭手,自己转着轮椅回了里间。
房门被关上,隔音良好的房间让方华听不出里面有什么动静,可刚刚小姑娘眼里充满期待的的亮光瞬间黯淡下去的表现,却被方华自动脑补出小姑娘趴在床上无精打采的可怜模样。
于是,留在外间会客室的方华不敢再耽误,迅速掏出手机来联络王明伟。
虽说王明伟只是去送陆庭,可因为家里只有王明伟一个司机,陆家的别墅又是在僻静的半山腰,因此王明伟出门的时候经常充当跑腿,帮忙买东西带回来。
方华没记错的话,今天厨房里的唐嫂便请了王明伟带调料回来,如果不给他打电话,等他送了陆庭又逛了超市回来,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方华一直觉得,陆琳琅乖巧得令人心疼,难得她有主动提出来的要求,方华莫名的就是不想让她失望,不想让她等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