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理院重回朝野的消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播开来,数名原司理院身居要职的官员已全数回京。
司理院总共有四部,其中三部已重振旗鼓,可唯独这最后一部,如林部只有吴仇一人,独木难支,成不了什么大事。
回首当年,那时的如林部,是何等的英姿飒爽,意气风发,策马驰骋沙场,叱咤风云不在话下。
而如今,人去楼空,战死的战死,归隐的归隐。
夜晚,月光洒在如林部的院落,形成大大小小微亮的光斑,一颗苍老的梧桐树孤独地耸立在院中,又干又枯的树皮,尽是岁月的抹杀,飒飒寒风,诉说着人未归的惆怅。
吴仇盘坐在刚修葺完的屋顶,仰望着空无一物的夜空,身上不大合身的白衫沾染上一些污渍。
如林部占地面积甚广,厢房更是数不胜数,按理来说,这些厢房内应布满尘灰,可现在竟一尘不染,就连人迹罕至的柴房也干净得出奇。
这时,隐隐有声音传来:“原来这就是司理院的如林部,看上去不错!”
“夜已深,噤声。”
吴仇自屋顶纵身跃下,拦于二人前:“何人?”
一个熟悉的声音道:“阿仇,我回来了。”
“谢,谢狐哥?”
夜晚光线较暗,院内又未燃灯,吴仇辨不出眼前为何人也是正常。
吴仇疾走至谢狐面前,一身夹杂着深紫色的红袍,不再如往日儒雅,而是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漠,一条轻纱附于他眼上,还是如以往一般,只不过由白色换为了黑色。
吴仇平复了心情道:“你变了。”
“岁月不居,我变了,你也长大了。”谢狐应道。
“这么久了,眼睛还没好?”话语虽冷,却包含着无数的关切。
谢狐抿嘴苦笑:“好不了了,习惯了不影响出任务。”
吴仇用不满的眼神望着他:“别自命不凡了,都这样了,还想着出任务,你不早死,谁早死?”
谢狐心里明白吴仇担心他,可他依旧一笑了之。
“那个,二位,聊完了吗?大冬天的,真的要冷死了!”
吴仇瞟了一眼立于一旁的男子,长发,丹凤眼,五官深邃,唇红齿白,一袭白裘,手持水墨纸扇,倒是有一些风雅之气。
“你是何人?”吴仇道。
男子右手摇着纸扇,左手则顺着自己耳旁的发穗,悠然道:“在下林昱,天下第一才子,可谓是剑胆琴心。”
吴仇一脸不屑,心中暗暗骂道:“呵,还真是厚脸皮。”
谢狐皱眉,嫌弃道:“我知晓你喜欢四处招摇,可未曾想到你竟如此做作。”
林昱面露尴尬,无言以对,见着眼前的这一幕,就连被称为“百年冰山”的吴仇也忍俊不禁了。
由于经不起林昱的软磨硬泡,吴仇最终还是同意放他进屋,屋内生着火炉,点着灯,着实比屋外舒适的多,也看清了对方的样貌。
林昱冲着吴仇道:“喂!你叫吴仇是吧?你衣服多久没换了?又脏又不合身,跟个乞丐似的。”
吴仇心里不快,可碍于谢狐的面子,只得道:“与你无关。”
谢狐一脸宠溺道:“还一样的小孩子脾气,依然不会照顾自己,这次回来给你捎了几套衣服,你看看合不合身。”
谢狐将自己的行囊打开,当中,除了衣服盘缠,并无太多多余的东西。
林昱一脸不悦地趴在桌上用幽怨的眼神盯着谢狐:“这就是差别啊,我跟了你那么久也不见你送我什么东西,连一粒米都没有,太委屈了!”
吴仇看了看耍赖皮的林昱,又看向谢狐:“他应该帮你挡了不少桃花吧?”
谢狐笑而不语,只见林昱抢言道:“是,是帮他挡了不少桃花,可是现在真的让我里外都不是人。”
“此话怎讲?”吴仇好奇道。
“我帮他挡的这些桃花呀,没日没夜的缠着我,他们缠着我,咱狐哥哥就不高兴了,白日里当着众人的面倒有所收敛,可这一到夜里就对我动手动脚的,图谋不轨,奈何精力还无比旺盛,哎,我这腰啊,真的,啧......”
吴仇表情呆滞,似未听懂一般。
林昱笑道:“难怪你不知晓,偷偷告诉你,你这谢狐哥啊,有断袖......”
林昱话还未说完,谢狐就将一块糕点准确无误地塞入他口中:“多吃东西,少说话。”
顺带还瞪了林昱一眼,似在说:今晚回去好好给我反省。
吴仇见着面前似活宝的两人,轻声道:“早点休息吧,明日一早去拜见大人。”
这夜的如林部可说是较为热闹的了,可我们的清池大人便没有如此的好运气了。
济春堂内弥漫着浓郁的药味,中药还在火上烹着而烹药的人,却不见了影子。
明明位于京城最繁华的路段,白日,黑夜皆无人光顾,夜晚降临,使商家全部熄灯闭门谢客,除了几家客栈外,便只有济春堂还未打烊了。
“为什么?”清池问道。
“什么为什么,我做事还需要为什么吗?自然不为什么喽!”
凝霜这一番话绕的使他头晕,再次问道:“帮我,为什么?”
“为什么?我也挺想知道为什么的,不如,你告诉我!还有啊,我可从你身上闻到了鹰毒的药味,这可是催命的毒药啊,你是不是该解释一下呢?小池池。”
凝霜顺走了放于他面前的茶杯,替自己倒了一杯酒,细细品味,清池的脸色也突然阴沉下来。
“这鹰毒啊,有在短时间内提升内力与灵力之功效,虽不致命,却可催命,我看你这样儿啊,存心想早死啊!”凝霜惋惜的摇摇头。
而清池却感觉凝霜含糊其辞:“并非如此,事出有因,我答应你的事定不会食言,此事,就当我欠你一个人情。”
“呐,呐,呐,这可是你说的呀,君子一言,什么马都难追!这个人情,我要你现在就还!”
“如何还?”
“帮我,找个人。”
“何人?”
“今日我于市集闲逛,突然!我踩到一块香蕉皮,正值摔倒之际,被一男子及时接住,那男子风流倜傥,貌比潘安,真的好帅,他将我扶起,微微一笑,转身离去,接着我的钱袋子就不见了,气死老娘了。”
凝霜将此事说得绘声绘色,本以为会是一场美妙的邂逅,可谁料,竟是盗贼行窃。
清池也一改严肃之色,“噗嗤”笑出声来:“凝霜姑娘好生风趣,叙事之能到与说书人有的一拼。”
他虽笑得失礼,可笑容依旧温情:“明日便派人彻查此事。”
凝霜不语,绕到他身旁,夺过他的右手,给他把脉:“方才发现你脸色不太好,不过你还挺幸运的,中毒不深。”
“凝霜姑娘莫不是忘了,我就是一名大夫。”
“你都没有听过一句话吗?医者不可自医,我可不能让你这么快就死了,不然我可亏大了。”
“那可否请凝霜姑娘下次把脉时,提前告知,我也好有个准备。”
凝霜翻了一个白眼,悠悠道:“一大男人还婆婆妈妈的。”
清池有些无奈,正巧口渴,斟了一杯茶,润润口,他试探性道:“凝霜姑娘,你可否还记得小时候的事?”
“小时候?这都多少年了,自然不记得。”
清池将手伸入怀中,取下一串项链,吊坠处是类似狼牙的哨子,做工精美而又细腻。
凝霜盯着这个东西两眼直放光:“狼骨哨!这个东西很值钱的!”
“你记得这个哨子?”清池喜出望外道。
“记得,记得!怎么不记得,这种宝贝放谁,谁都记得!”
凝霜的回答,无疑是挫了他的信心,他失望道:“既然喜欢,便赠与你。”
清池没说是物归原主,但再怎么说,这也是儿时她送与他的信物,不语归还,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凝霜抢过他手中的狼骨哨,仔细品鉴:“材质,雕刻,音色,皆是上上等,好喜欢啊!”
凝霜开心的如孩童一般,清池的心情也被她牵动着:“时辰不早了,早点歇息吧,明日还需回司理院主持大局。”
“好,好,好,我睡二楼的房间,你睡一楼地上。”
清池有些惊讶,毕竟他也是少爷,从小到大,从未睡过地上,更没有与一女子同住一屋檐下的道理。
但他依然妥协:“好,冬日夜凉,记得关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