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方的这座小城里,似乎总有一段时间是阴雨缭绕。有些沉闷,往往总是让人们想到分别。屋檐下的雨珠成串儿地往下掉,溅起了一簇簇水花,打湿了青石板最后的干燥。
李之栎却每天都在屋檐下,来回踱步,她在院子中央挖下的坑还没有填上,塑料铲子因为突然袭来的雨而被遗留在原地。门口的红果树上,红果已经快要成熟了,原本酸甜的馨香却被泥土的气味掩去了。
人们常说,二十一天就可以养成一个习惯,但是不知怎地,她却时常记着那个坐在阳台前,留着齐刘海的男孩,时常记着那个自己曾经咬牙切齿地发誓要比他更优秀的那个他,安静地,不染尘世地,看书。
李之栎知道那个人也许就这样永远成为了记忆,就在不久前,李之栎刚得知他要出国的消息,连告别时的礼物都没来得及送出去,他就已经坐上最早的航班,出发了。
李之栎希望天地很大很大,大道足矣有一个地方将自己对他的思念全部装下;她希望世界很小很小,小到他们会在某一个巷子的拐角处相见。他们是朋友,他永远是那个需要她护在身后的书呆子,他永远是那个满腹经纶之乎者也的“别人家的孩子”。
她走回了屋子里,将自己要送给他的礼物随手扔在了抽屉里。也许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友谊,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
十三岁的李之栎渐渐明白,了自己最痛恨的东西,那或许就是“你好”二字。或许是因为她平生最害怕分离,所以才最摒弃相遇。
李之栎的生活因为消失了王墨允,而变得简单了起来。她每天的生活只有吃饭,逃课,学理科这三件事情。李之栎知道,那个家伙是文绉绉的文科学霸,而他的离开,也带走了所有李之栎对于文科的余念,她不敢触碰,她胆小懦弱。满秋芳经常打趣说王墨允是古代的“翩翩小生”,如果再配一把折扇,或许会更加适宜些。李之栎一想到这里,嘴角不自觉地笑意就像雨后微弱的彩虹般,明丽,静美。
事实上,李之栎根本就不是这一类型的女孩子。恰恰相反,她是女孩子中最为粗糙的一种,也就是俗称的“女流氓”。文科课一到,那自然就是李之栎逃课的绝佳时机,教学楼在一层,只要爬出窗子,双脚一落地,基本上就算是可以溜之大吉了。得到自由以后,李之栎不会跑出校外结交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而是会一个人跑到篮球馆里,半生不熟地打篮球。
李之栎还依稀记得,自己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因为幼儿园时有人拿球砸到过王墨允,自己当时好像很生气,于是又抱起球,将它扔了回去。那个时候,对于李之栎来说,一颗篮球真的很大。当时的王墨允和自己,也很瘦小。李之栎用着极其不标准的姿态,准备着来一个像《灌篮高手》中樱木花道一样的投篮,尽管她知道自己的样子十分的滑稽可笑。